《白银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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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之歌-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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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被封锁其内,连转动身体都不能,唯一能作的就只有大声叫喊。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空间狭小,连喊两声,不但声音回响,连自己都受不了,还异常气闷,呼吸艰难,好在这两声呼叫很快就有人回应。

“行啦,别浪费力气了,有时间说废话,还不如说点别的,以我看……投降认输之类的台词,你比较用得上喔。”

东方恋雪笑嘻嘻的表情,出现在护目镜罩中,还好整以暇地挥手,被困囚笼内的人几乎气到吐血。

“卑鄙无耻!有种放我出来,我们大战三百回合!”

“哇,你一个高阶武者,要和我这个中阶的大战三百回合,谁才无耻啊?你是想表示自己脸皮厚,想要名正言顺地以大欺小?还是让所有人都知道你废柴一个,连打低一阶的弱者都要打三百回合?”

东方恋雪伸指掏了掏耳朵,笑道:“别叫啦,我横竖都已经被你骂卑鄙无耻了,怎么还能放你出来?你脑残,我可不残啊。”

“我绝不投降!宁可战死,也别想从我口中听到一个降字,你……”

“哦,好英勇啊,你大概是认为这套装甲的防御力强,你虽然被关在里头,我在外头也拿你没有办法,才有恃无恐吧?傻佬,机关这东西不是那样用的。”

东方恋雪谈了弹指甲,跟着便动手在重甲上一拍,落掌处亮起一个魔力符文,重甲底部轰隆声响,开始冒出火焰。到了这一步,任谁都明白,接下来要发生的,肯定就是这具重甲囚笼一飞冲天,离场判输,被关在囚笼内的人眼见败局已定,声嘶力竭地大喊。

“我、我爹是帝国大将军,手握天下兵马,你要是……”

“区区大将军,也好意思说出口,我爹还会吃人呢,我有拿这点出来吓唬人吗?行啦,什么天下兵马,现在有一个在擂台上吗?你有本事喊一个上台来,我当场认输……敬告亲爱的旅客,欢迎你搭乘本飞天铠甲,希望你有一趟愉快的旅程,由于气流颠簸,下来时估计你会断个十七八根骨头,请不要投诉……另外,别忘记随身行李……”

东方恋雪的下半截话,被隆隆火焰喷发声所掩盖,重甲一飞冲天,底部燃料很快就耗光,在半空中划出一个抛物线,直坠向数十里外的山林,照说应该是摔不死人,但总也有些特别衰的,那就难讲了……

“啧,明明输定,还死不认输,让我浪费燃料,太不环保了,这些官二代,一点公德心也没有……”

东方恋雪拾起地上的伏象宝刀,耍了一下,知道是好东西,扯开嗓子大喊道:“喂,上好的宝刀,价值起码超过三百金币,现在只卖一百,谁有兴趣就找我来买,先到先赢啊。”

依照规矩,技不如人,兵器为人所夺,自然就是胜者的战利品,东方恋雪占有此刀,手段虽然卑鄙,却也还勉强说得过去,只是他还在擂台上,就高声叫卖,这种行为就让观众台上的很多人猛摇头了。

如此行为,更坐实了“最卑鄙的考生”之名,东方恋雪毫不在乎,名声之于他,从来就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东西,更何况,目前这名号还不是自己专有,眼前还有一名强大竞争者……

不负众望,龙傲天也继续勇夺“最无耻的考生”之荣誉,他一开战就只是逃跑,人家追,他就绕着擂台到处乱跑,对方使尽办法,就是封他不住,也追他不上,最后累得直喘气,一下大意,脚底忽然中了机关,龙傲天逃跑时,偷偷布下魔法陷阱,外观看来全无征兆,可是一经触发,形如地雷,直接让人一条腿血肉横飞。

一腿成残,另一腿也不会好到哪去,重创如此,只能满地乱滚,哪还可能继续战斗?龙傲天顺利晋级,而全场自然是嘘声不断。

“真厉害!不愧是我的劲敌,我还以为自己能超在前头,没想到他一下又追上来。”

东方恋雪的扼腕,引来旁边陆云耕的侧目,“你的追求,可不可以稍微高一点?别人来这里,都是竞比个人技艺顶峰,你却好像是来比手段卑鄙下流的,这样恐怕……”

“怕什么?我到现在都还没被赶出考场,就证明我做的一切都合乎规矩,那家伙也是一样,说不定,比起老大你,我们的夺胜方式,才更合乎主办者心意咧。”

东方恋雪笑道:“不说你不知道,这位龙兄的魔法陷阱,倒有几分北地蛮族的风格,数年前边关悲嚎岭一战,大将军韩破虎的部队,在凯旋途中,被蛮族设伏,五千个地行魔兽张开大口,先断马腿,再噬人足……半小时不到,两万军队全军覆没……别瞪大眼,我知道你没听过,民众对北地战事一向不感兴趣,没几个人知道这件事,不过……我有预感,龙兄该是知道的。”

“东方,我倒不是非要批评你的晋级方法,虽然我是看不过眼,但正如你所说,人各有志,既然他们没剥夺你的考试资格,就表示他们也认同,或许你才是对的也不一定。”

陆云耕道:“但你说你的目标是出人头地,而上位最终还是要靠实力,你这样的胜利法,就算被你一路考上状元,也是根基不稳,承受不住大考验,对你……不是好事。”

“哈,一样米,百样人,普天下总不可能每个人都练的一样,根基够稳的,有老大你一个就够了,我嘛……还是继续走我的旁门左道吧。”

东方恋雪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他百分百听得出来,陆云耕的话里,多了一份之前所没有的关心,弥足珍贵。

陆云耕能够来说这些,自然是因为他已经成功晋级了,战斗时间很短,对方虽然是高阶武者,却几下就被他打败,他的异种化量诀,能够抢先一步侦测敌人动向,做出预测,占了大大的便宜,单是如此,还不足以取胜,但配合精练的童子金身,那简直就是绝配。

童子金身的抗击力,直比高段的金钟罩,维持运作的真气消耗量还不大,敌人碰上这等奇功,只能蓄足全力,近身攻击,而全力一击之下,本身的气息、防御力量受到影响,出现或多或少的紊乱,陆云耕的异种化量诀,却把握住每一丝最细微的强弱之变,在童子金身扛住敌人重击的同时,霸道的一拳回击敌人。

看似以伤换伤,玉石俱焚的打法,其实却是将“以己强击敌之最弱”贯彻到极点,往往几个照面,敌人就已经被他打倒,半天起不了身,把这些都看在眼里的东方恋雪,心下不禁评估,陆云耕的修练之路,走得平稳扎实,但这种战斗风格却异常犀利,不是敌死,就是我亡,我若撑下,则敌必亡……如果能把这种优点进一步强化,找一门更好的硬功,提升防御力量;练一门更强的内功,把攻击力提升上去……光是想像,就是一幕很恐怖的画面,最终的理想形态,碰上什么强敌,全部都是一招杀!

(硬功倒是不难找,慈航静殿的人直接练金钟罩最对路,低段的秘笈手上就有,第四关后头的就不好弄,来路如果不对,后头还会被贼秃们找上来算帐,版权问题不好处理,这或许可以让姓龙的来想办法,反倒是内功……这个就很难搞了……

在昨天之前,东方恋雪一直在想,该如何弄一部好的功法给陆云耕加强内功,魔门拨下来的补助,顶多是些地阶、高阶的功法,自己手上却偷藏着一些私房货,准能派上用场。

但昨天知道陆云耕的成长之路后,这个主意就告吹了,除非把陆云耕以往练过的所有赠与秘笈都看过一次,否则可判断不出什么内功最适合他,再者,那个藏在幕后的黑手人物,处心积虑让陆云耕练各种武技,惟独花费陆云耕最多时间的核心功法未加安排,让陆云耕一意修练慈航静殿专授俗家弟子的童子功,这个安排……或许本身就带着特殊意义。

近些年来,童子功被慈航静殿当成俗家弟子的入门教材,那些比较有背景、比较被看重的俗家弟子,入门一段时间后,就会被提升上去,改练其他的禅功,没背景、钱给得不够的,就是只有一条路走到黑,拿着童子功的教材直练下去。问题是,俗家弟子将来早晚要成家立业,元阳之身一破,奠基在童子功上的一身武技,起码打对折,半生心血等于白费,江湖上对此也是耻笑连连,好像练童子功是什么很蠢的事……

不过,童子功与易筋经、洗髓经、金钟罩相同,都是慈航静殿创派祖师所传,虽是早年作品,可是一个天才型武学宗师创出来的东西,没可能是平庸货色,很多人仍旧相信,这是因为后人练的路子不对,没能发挥出童子功的真正威力,而东方恋雪更从魔门古老典籍和天妖的叙述中,晓得童子功确有一个非常恐怖的至高境界,只是……单纯照秘笈练上去,怎么样也不可能练到那种境界,到底其中玄机何在,以天妖的无双智慧,也未能参透,东方恋雪可不指望陆云耕能从这上头找到突破口。

“对了,老胡那边怎么样了?我们都打完了,他应该打得更快,怎么不见人?该不会溜回去喝酒了?”

“你也别这么说他,胡师弟也不是只会喝酒的,至少……”

陆云耕耸耸肩,道:“他也有可能直接把酒带来,打完不用回客店,直接就在现场喝了啊。”

“有道理……可是我看他那么爱喝酒,说不定脑子早就酒精中毒,啥也没法想,你确定他能想到那么多吗?”

“他酒是喝得多了,可你也别把他说成是脑残啊……”

陆云耕与东方恋雪随口说话,心里倒是轻松得很,己方三人之中,就胡虎一个是成名人物,修为最早进入高阶,手上又有一把优质战刀,相得益彰,在高阶之中实力一等一,更别说他还偷练着易筋经,这可是慈航静殿四大绝学之一,哪怕不直接使用,整体战力也能提升两成,只要运气不太坏,东方恋雪估计胡虎还能再撑三轮。

东方恋雪对这个判断颇具信心,正因为如此,当他看到擂台上胡虎的狼狈模样,心里的惊愕,实在不是一点半点。

“胡师弟,他……”

陆云耕大吃一惊,擂台上,胡虎大口喘着气,全身鲜血淋漓,从脸至脚,都是一个又一个的血点,全部都是剑伤,仅管都只是伤及皮肉,数量累积一多,看起来也相当惊人。

在胡虎的对面,他此战的对手,披着一件宽大的黑斗篷,整个人都罩在斗篷底下,头上还戴了一个黑布套,掩饰身分的意图十分明显,手上戴着一个黑金手环,似这样的装扮,全场大概还有二十多人,应是出自同一处。

陆云耕道:“东方,那天你说过,不知道这群人是哪帮哪派的,想不到今天老胡就对上他们了,可恶……如果能知道是哪边的人,我们也不至于……”

“知道了也不管用。”

东方恋雪露出苦笑,之前他确实不知,但透过曲子一查,马上就清楚了,“那些人确实出自同源,但不是某帮某派,而是拿到特殊许可的特别考生。”

“特别考生?”

陆云耕这才想起,大比前夕增添的规则中,确实有一条,让符合资格的特殊人士,经由秘密审核,可以不走一般的程序,临时加入比斗,所有人都认为这是替豪族权贵大开后门,但东方恋雪却说没有那么简单。

“那个黑金手环,就是考试院颁发给那些特殊考生的凭证,说起来,只要是这种打扮、戴了黑金手环的,确实都是特殊考生没错,但你要问他们的出身背景、武学路数……鬼才知道。”

东方恋雪凝望擂台上,眉宇之间,深有忧色,“老胡是练过金钟罩的,虽然只练了首两关,但结合本身真气,拿普通兵器要砍伤他,也不是那么容易……”

陆云耕道:“我明白,敌人要不是内力更胜一筹,就是兵器有古怪,看来该是后者,那柄剑……很不寻常。”

“……哪有这么简单……”

东方恋雪善于用剑,从那些伤口的位置,就看得出来,起码有十五处剑伤,对方只要多施几分力,就能把胡虎一剑致命,胡虎能够打到现在,摆明是对方留手了,这样看来,胡虎此战几无胜望。

但这个黑斗篷底下的人,也很特殊,其他人搞这副打扮,是为了掩饰身分,毕竟整个人都罩在黑色底下,要认出来实在不容易,但这一位……有否蒙面估计意义不大,因为此人的身高,不足一米五,小手小脚,形如孩童,这么特别的体型,天下少有,想瞒都瞒不住……偏偏东方恋雪想不出来会是谁。

两边对比,巨汉对小童,身形比例悬殊,战力根本就没有得比,可是,此刻双方的气势强弱却完全颠倒过来……

“东方,你看这人……这种体型,该不会……只是个孩子吧?”

“一个孩子能把老胡打成这样?老大你也太逗了,如果真是这样,老胡还不如去死……这世上除了孩童,还有一种先天不良的矮鬼,叫做侏儒!在海外的大岛上,据说侏儒还多到变成了一个种族,世世代代都是矮鬼。”

“那……你的意思……老胡碰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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