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新尸上学去(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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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新尸上学去(完结)-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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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的“前世回忆”,是,却又不是。是,是指这确实是回忆;不是,是指秦时玉的精神力过强之时,又会对现实产生一定影响。真够玄妙。
  在熊猫这一打岔下,十四少侠一方败北,当然,也有幸说美丽妹妹在等他先失陪跑走的原因。
  胜方十三勇士帮众们兴奋地将十四少侠方围,收回了己方的鸡鸭鹅等家禽,又逼着他们交出身上除了衣服外的所有东西。
  姜墓对感到不解的玉萝解释道:“胜方有权收缴败方物品作为战利品,这时我们咸阳城附近帮派的共识,类似行为有打劫……“
  “打劫?”
  姜墓又认真地解释了什么叫做打劫。
  “哦……”玉萝看着如火如荼的收缴场面,沉思。
  赶走了十四少侠的人们,十三勇士帮众欢呼大笑。姬风流更是扬言要去酒馆喝个不醉不归。
  “打劫,把东西交出来。”一道冷冷的声音杀入人群,玉萝现学现用。
  在经过一番能扯上一万字的不信、调笑、怀疑、嘲笑、单方面殴打、用实力证明、求饶等过程后,玉萝圆满完成她妖生中的首次打劫。
  哭丧着脸,众人准备离开时又听得玉萝说道:“站住。”
  没等他们看清,只见一个东西朝着自己手上砸来,接住一看,刚被劫去的东西又回到自己手里,分毫不差。
  “我说嘛,玉萝姑娘只是和我们开个玩笑。”
  “哈哈,玉萝姑娘跟真的似的,我还以为……”
  “走走,去城里王哥那儿……”
  一群人欢欢喜喜,热情又掀起来时,熟悉的几字又来:“打劫,把东西交出来。”
  ……
  “站住。”
  ……
  “打劫,把东西交出来。”
  ……
  她是在练习打劫技能熟练度么?姬风流无语凝噎。
  看着一众宁愿不要自己的东西想离开却走不了、被强迫着扮演被打劫角色的弟兄们,姜墓所能做的,只有痛苦地将头扭到一边。

又过度章了

  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将来回想的时候,只是一段记忆。注定被湮没于历史的记忆。
  玉萝俨然成为咸阳城一霸,连同其宠物熊猫,成为咸阳城无数人、特别是混帮派的少年们的噩梦。“打劫”或是与这两字发音近似的字,更是成了他们的禁语,除玉萝外谁敢说这两字,非得被群殴不可。也曾有勇者豪气干云,势要为人民除害,后果……可想而知。
  姜墓,地位异常尴尬。小厮、仆役、男宠、徒弟、爪牙、狗腿,某些身份虽听着令他难堪了点儿,至少还能与人类沾上边儿,可越到后来越离谱,比如姬风流提供的称号:宠物二、召唤兽、沙包。其实玉萝和他的关系很简单,改圈养为放养,意即如果玉萝用不到姜墓就任他自生自灭,要用到他时,抓来就行。每抓一次,姜墓脆弱的男子汉自尊越发薄弱几分。最初,他还会“冷笑”、“惨然一笑”、“破碎的笑”,到后来,姜墓整个人差点看破红尘了,一张脸达到和面瘫相仿的境界——面麻,麻木没有表情,两颗眼珠子间或一轮,面色一天比一天苍白,表现得活像某些小说里被虐身虐心虐到不能再虐死翘翘是最幸福结局的可怜人。
  当然玉萝不会让他撒手人寰,在姬风流过来人似地建议“男人嘛,是要哄的”后,玉萝接受意见——办法是在给姜墓的馍馍里添了几片香喷喷的肉,提高了他的伙食标准,偶尔姜墓做对了事玉萝还会站在熊猫上以长者的高度摸摸姜墓的脑袋以示赞赏。对这种“哄”的方法,十三勇士帮的帮众们已经准备好了收到姜墓噩耗的心里准备,谁料没过几天就见姜墓满面春风地出没于玉萝左右。
  ——敢情老大您就是为了两片肉在闹别扭我们白担心了那么久啊、那么久!
  对这“只”丢人的老大,十三勇士帮帮众实在是囧在心中口难开,于是乎精力全用在了扑灭、收拾咸阳城内外其余势力上。没过多久,咸阳城内大小势力尽在本帮管辖之下。
  而幸,更是以和小狐狸差不多的出场套路,令秦时玉确定杏和小狐狸有血缘关系。没想到,杏骗财骗到自家小辈上,以前秦时玉还真低估了她“伟大”的程度。
  那是在玉萝学会打劫没过几天,她骑着熊猫在城外溜达呼吸新鲜空气时,溜着溜着就觉得仿佛透过一层水做的薄膜。如梦似幻,和小狐狸布置得差不多的树林里,幸一副出尘美男的模样斜倚在棋盘边,以手支颚,挂着非常欠揍的玩味笑容邀请玉萝与他下盘棋。狐妖的搭讪方法,还真是两千年不变一代传一代,除了表现形式不同,本质上还是一样的,换汤不换药。
  棋没下,揍倒是揍了,谁叫玉萝抢劫他他竟然不从,先是熊猫将他的棋盘掀翻,后是玉萝两只看似小巧玲珑实则威力巨大的拳头向幸砸去。
  这场两妖之战,幸败了,败得心服口服。
  后来,幸也告诉了玉萝他来咸阳城的目的:历练。
  不过幸历练的目的与其它妖族的历练不同,更带有政治色彩。
  商时,狐族前辈妲己娘娘奉女娲娘娘之命搅乱商朝朝纲,迷惑纣王。谁料妲己超额完成了任务,却被指祸国殃民,被姜子牙砍了脑袋。对此,狐妖们很不平……不平的后果就是许多狐妖立志以惑人为己任。
  幸,正是其中之一。
  被狐族迁怒的周朝四分五裂,更有幸的前辈们出的几分力。当然,这也并不是为了报仇,天下越乱,越有妖魔鬼怪的生存的空间,除了狐妖以外,许多妖魔都在各国活动。
  春秋纷争,战火起,七雄出,随着局势的发展,统一已经不可阻挡。妖魔们见捣乱无望,那也就只能选择与某个诸侯合作,以便在接下来的数百年内为己族争取更多利益。
  狐妖一族分析再三后,选择了燕国作为己族的支持对象,这次幸来秦国,除了磨练自己的美男计勾引几十个小姑娘,另一目的就是刺探情报。
  “小心你的秦刹,乱世里的敌人,除了我们妖,还有人类的修真者。要是几国的修真者混战起来,天都能捅个窟窿!你那秦刹没准就派去和几百岁的修真者拼法力,万一打不过,那就完了,那些老不死可狠着,怕对手转世留了记忆寻着报复,杀人连魂魄都一同给绞碎了,想当初我族……呸!”
  幸的告诫成了事实,无神论者安宛公主在惊悉世界上有飞来飞去的人后,理所当然地认为那是古人的愚昧——那明明就是超人嘛虽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超人但仙人肯定是不存在的!
  她望向秦刹的目光,亮得耀眼。谁不希望自己的男友(追求者)是个英雄?
  在她的暗示下,秦刹决心加入修真者大战,用姬风流的话说来,就是要开始不死不休的群p。
  安宛公主认为自己的决定,自然是没有错的。她是主角,一切和她有关的男性生物沾了她这个主角的光,即使受伤,那也是修养两日就能治好的小伤。死,那是肯定不会的!再说了,秦朝后来不是一统六国么?胜利是站在她这方的!
  战争的车轮滚啊滚,无数人卷了进去,一个、一个、又一个……咔嚓,咔嚓,碾碎满地的红肉白骨,卷起污红的旗帜,是谁在唱悲歌?
  幸早已卷进。他没那么多束缚,随时可以一走了之,抽身事外,那么多狐狸,不缺他一只;
  姜墓也被卷进去了,同帮众们一起,加入以骁勇善战闻名的铁骑,保家卫国、开疆扩土,英姿勃发,誓要建功立业;
  秦刹,他躺在了迫近的巨轮下,至死,方休。
  “你为什么管天下人?他们的死活与我们无关。”在玉萝的心里,没人能和秦刹相比,所有人都死绝她也不介意……不,或许还得加上几个人。
  玉萝是玉妖,人类、甚至是有血有肉的物种对她而言,就和人类眼里的石块、草木没有区别。
  秦刹是人,无论他在怎样为人所弃,他依旧需要其他人类的认同。
  这就是区别。
  秦刹平时的话很少,这次回答玉萝的话……还是很少。
  秦时玉听得明白,并加入了自己的理解:单亲爸爸秦刹担心女儿玉萝成长不利——跑去混帮派就是叛逆、学坏的表现之一,准备给她找个温柔贤良、最重要是不会歧视父女俩的妈妈,而经考察认为,安宛公主是最恰当人选……
  ……
  呿!

为了正义

  秦刹的战果出奇的好。
  他是捡了本书自行琢磨的自学型人才,修炼的时间较之那些名门大派里的非正式弟子都不如,却连连得胜,在“战国修真者生死斗”中表现极佳,不少修炼了几十上百年的修真者都在他手下丧了命。
  夏宛宛窃喜。秦刹的外形,就像是神话故事里的仙男哥哥,无论他站在哪里,只要往他身前堆两团棉花,准会被认为是踩着祥云下凡的仙男,铺天盖地的清冷、圣洁气质挡都挡不住。夏宛宛也曾郁闷过,一旦有玉萝跟在秦刹身边时,仙男立马掉入凡尘,披着仙男的皮做一个正常男人会做的事,会吃肉会喝酒还会打瞌睡……不过,百战百胜的战绩,又将秦刹推向了仙坛。试想,他着一身洁白的锦衣立于高高的山顶,长发飘飘,睥睨群雄,仿佛下一秒就会乘风而去。他一挥袖,敌人倒下一大片,再挥袖,敌人又倒一大片;或是手持龙泉宝剑,深入敌阵,白光交错,炮灰麦子们捂着喉咙倒地,一步杀十人,身不染半点红。末了掸掸衣襟,长歌千里……真是太仙了!
  听得秦刹自赵国完成任务归来,幻想了整整一年的夏宛宛实在按捺不住,准备这次会面时好生问问秦刹是怎么个战法。花了两小时匆匆换上华丽的衣饰,她坐着马车来到了竹园。
  “你受伤了!”夏宛宛一惊。
  只见秦刹的额角边布着鸡蛋大小的刮痕,玉萝捧着一碗捣好的草药糊糊,用小勺挖了一坨正要往他伤口上抹。
  “无碍。”秦刹一脸肃然,抿着唇角直视玉萝。
  他是在对玉萝进行家庭教育。在他此次出行期间,玉萝竟然跑去了秦军军营,和姜墓玩得很开心。虽然他也不清楚玉萝到底实力如何,但在他心里,玉萝是要被好好爱护的,当初玉萝缠着他要和他一起出战他非常严厉地拒绝了,就是不想她见到杀戮这等阴暗面,不料她趁着他不在,跑去战场和姜墓那群小子搅在一块儿——他对教坏玉萝的姜墓等人耿耿于怀。
  “简直是胡闹!”秦刹板着脸。
  他气,玉萝还更生气。秦刹一出任务就是几十天,还不准她跟着去,玉萝可不高兴着。
  抹好药后,玉萝重重把草药碗往桌前一放,抄着手瞪向秦刹。
  一人一妖互瞪许久,久到夏宛宛想提醒他们自己的存在时,秦刹态度首先软化下来:“明天带你去好好玩。看谁来了?”
  “花痴小白、黑寡妇、嫁不出去的老处女、(哔——)、(马赛克)……的安宛公主来了。”玉萝心情不好,照搬姬风流对安宛公主的评价。这些词,玉萝并不完全了解含义,但既然姬风流说过,那不是什么好话。
  夏宛宛强忍住气,告诉自己看不到玉萝也听不到玉萝说的话,走上前,对秦刹嘘寒问暖一番,将话题引向自己想知道的方面。
  “我曾经做过杀手,”秦刹的神色忽然有些落寞,“和人斗,和修真者斗,方法也差不到哪里去。重点在于一击,如不中,速退……”
  接下来,夏宛宛深深地懊悔了。
  没想到秦刹的作战方式竟是如此卑鄙没风度:他订好目标后,藏在石头缝、草垛、水缸等等不起眼的角落里,待目标来了,瞅准时机突然发难,用数百把价格低廉但被淬过猛毒以及黑狗血等专污人灵气的小刀往目标身上插去,插了就跑,绝不回头。他几乎没受过伤,这次还是因为撤退撤太快自己不小心伤到的。
  仙男会躲在阴暗的地方么?
  仙男会泼人黑狗血么?
  仙男会很做跑步这个很不优雅的动作么?
  夏宛宛美好的幻想似乎被风吹散,她脆弱的玻璃心破碎一地。神色恍惚地出了竹园,她需要时间冷静冷静。
  “黑狗血?怎么不用女人的x血?据说那才是至秽之物。”玉萝忘记自己正在生气,抬头问道。
  “那样做就太绝了,会成为公敌。”
  秦刹的价值标准显然和普通修真者有着极大差距,他所认为的“尚留有三分余地”的黑狗血战术,在其它修真者眼里看来绝对是十恶不赦、把他扔油锅里炸得酥脆都不够。重要的还是活着的人,况且修真者多寡情,同伴死了就死了,顶多念一声“道友好走”,可那黑狗血一上,就是祖师爷传下来的镇山之宝也得被污,坚强点的法宝放灵山里修养个百年也才能除去秽气,脆弱点的法器当场就要自爆。
  所以秦刹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各国修真者们的共同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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