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宫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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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宫蛛-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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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在胁迫我。”他提醒道。   

  “很抱歉。”   

  好吧,他有枪,现在只能见机行事了。   

  他很清楚陆劲是什么人,当年警方就是在他的协助下抓住这个连环杀人犯的。他知道,对于身犯八条命案的陆劲来说,多杀一个人,只不过是数字向上跳一格罢了,他连眉毛都不屑抬一下。所以首要原则是,不要激怒他,否则随时可能惹来杀身之祸。   

  “开车。”陆劲命令道。   

  这里的确不能停车,他相信如果再多停五分钟,就会有交警或别的人上前盘问,但是现在陆劲手里有枪,他只能乖乖地把车开走,因为他很清楚,即便引起交警的注意,对他本人来说也一点好处都没有 ,他很可能最先丧命。   

  他用五秒钟整理了一下心情,又活动了一下手和腿,刚刚因为过度紧张,它们有些僵硬,随后他重新启动了车子。   

  “我怎么帮你?帮你找旅馆?”开出几分钟后,他问道。   

  “帮我找个住处,不要去旅馆。”陆劲的声音听上去很疲惫,看来他是急需找个地方休息,他今天忙于逃亡一定累坏了。   

  “除了旅馆,我还能找什么地方给你住?”   

  “你好好想想。”   

  他想到了一个地方,那就是他自己家……   

  …………(略)   

  “陆劲,你这是在害我。你是不是想报复我?”他问道。   

  陆劲没说话。   

  “喂,陆劲。”他催促了一声,他想知道答案,有了答案,他才能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做。   

  “我没恨过你,我知道,或迟或早,总会有一个像你这样的人出现的,这就是命。就像我的那个朋友一样,他或迟或早,都会碰到一个像我这样的克星。”陆劲说完,自顾自低声笑起来,这几声笑让简东平听得毛骨悚然,他完全不明白陆劲在说什么。   

  “你到底为什么要越狱?你有没有想过你迟早会被抓住的?他们会发A级通缉令抓你。到时候满大街都能看见你的照片,你逃不掉的。”   

  “我有要紧事做,顾不上这些了。”陆劲咳嗽了两声。   

  简东平瞥了一眼反光镜,蓦然发现陆劲身上只穿了件薄薄的旧衬衫,而且几年不见,他竟然已经满头银发。看来这些年的牢狱生涯给陆劲带来的除了身体的禁锢外,更多的是心灵的折磨。这不禁又让他想起,他们最后一次见面,陆劲边喝咖啡,边吃起司蛋糕的情景,那天他起身离去时,陆劲跟他挥手道别时曾说过一句话,他说,“你爱空气吗?离开她的时候,也就是该死的时候了。”那时候,所有人包括他陆劲自己,都认为他必死无疑,但是,他居然没有死,不知道这是不是天意。   

  “你有什么要紧事做?”他问。   

  “这事牵涉到很多条人命和一大笔钱。”陆劲又咳嗽了两声,“我考虑一下是不是要告诉你,但你得先帮我。”   

  好奇心,真是个害人的东西,简东平想。在那一秒钟,他骤然作了一个令他自己都觉得无比荒唐的决定。   

  “好吧,你有枪,我也是没办法。”他道。   

  23   

  陆劲望着面前热气腾腾的蛋炒饭和红烧鸡腿,禁不住咽了一下口水,他已经好久没吃到像红烧鸡腿这样实打实,色香味俱全的荤菜了,而且自今天中午到现在,他只在元元的家里喝过两口水,现在早就饥肠辘辘了。   

  “吃吧。”简东平道。   

  “谢谢你。”陆劲看了一眼饭菜,有些犹豫,他问道,“你女朋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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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迷宫蛛(27)         

  “她在楼上自己的房间生闷气。”   

  “她会下来吗?”   

  …………(略)   

  “怎么还不吃?怕有毒吗?”简东平催促道。   

  “就我一个人吃吗?”陆劲问道。   

  “我吃过了。”   

  “吃一口。”陆劲觉得还是最土的办法最安全。   

  简东平无奈,夹了一筷子蛋炒饭又撕了一小块鸡肉放到嘴里。   

  “别忘了这杯水。”陆劲朝那杯水瞄了一眼。   

  简东平不动了,笑了起来。   

  “对不起,我在里面放了安眠药。”他说。   

  “为什么,想趁机告发我?”陆劲也笑了,他喜欢坦率的人,但是他一时还分不清对方是真坦率还是假坦率,他了解简东平,这个人非常聪明,懂得识破谎言和装傻,他怀疑自己可能是一脚踏进了一个自己挖的陷阱,但是现在他别无选择。   

  “那倒不是。我只是不希望你为了自身安全,在今天晚上对我和我女朋友不利,我希望你睡得沉一点,不想你绑住我们。我不喜欢被捆绑的感觉。”简东平看着他,隔了一会儿,他举起双手道歉,“好吧,对不起,我不该耍诈。”他站起身,从墙角拿出瓶未开的矿泉水来。   

  “这个我没动过,你喝吧。”他说。   

  他看了看那瓶矿泉水的口,的确没开过。   

  “多谢。”   

  陆劲知道,简东平从遇见他的那一刻起,就在盘算怎么报警了,但是他也知道,简东平之所以想报警是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并非为了什么好市民的义务。他毕竟不是警察,先前之所以会参与破案,完全是因为他喜欢这种智力游戏,如果变成单纯的追捕犯人,他恐怕就会兴趣索然。更何况,刚才自己说的话已经引起了他的好奇心,现在他一定有大堆问题等着要问,所以一时半会儿,他应该还不会有所行动。当然,还是得小心提防……   

  “那是我们家今晚的剩菜,我家保姆做的,你吃吧,我保证没放什么东西,我保证。”简东平友善地朝他笑了笑,忽然站起身道,“你等等。”   

  …………(略)   

  其实,在那扇小窗下面,他一看见那把梯子就已经明白了元元的意思,他也知道,自己先前的那个电话,已经让聪明的元元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等他到了她的房间,看到床上的钱和衣服,就更加确定了元元的心意。当时他禁不住在心里骂道,傻丫头!你做的这些不是等于在告诉警方,你是我的同谋吗?!他的心像被人狠狠拧了一把,又酸又痛,他开始懊悔自己不该给她打那个电话。本来他也不准备贸然造访她的家,如果不是有重要的话要问她,如果他知道她的手机号码,他根本不用那么冒险,更不会让她为他冒险,现在这状况并不是他希望的。但他没有多少时间叹息和后悔,他马上意识到,他还算走运,他比警方早到了一步,还来得及把元元做的一切都抹去。   

  于是,他迅速把她为他准备的衣物塞进了衣柜,把小灵通手机扔进了抽屉,并且以最快的速度给她配了套衣服。这件皮衣和马裤还是四年前,他给她买的,现在看来仍旧很新,她保存得很好。那一年,他把衣服给她时,她曾拒绝穿它,还恶狠狠地说:“我不穿!我在坐牢,我要买囚衣!给我去买囚衣!”   

  他希望她看到这套衣服,能记得他当时说的话,但愿她记得。最后,他在她房间里只拿走了1000块钱。   

  “好吧,现在你可以说了吧。”简东平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能不能等我吃完?”因为太饿,他已经吃了一半了。   

  “那让我来猜猜好不好?你只要说是还是不是,怎么样?”简东平道。   

  又来这一套,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揣测和推理,想拦也拦不住。   

  “行啊。你说。”陆劲扫了一眼饭碗里的半个鸡腿,宽容地说。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越狱的,但是我知道,你刚刚肯定是去过元元家,否则,没那么巧,你怎么会正巧在那里上了我的车,我保证之前后座没有人。是不是这样?”   

  “是。”   

  “你也看见了,有两个警察去找元元,他们其实去找你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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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迷宫蛛(28)         

  “是的。”   

  “这么说,在这之前,你跟元元曾经见过面,否则,他们怎么会找上她?”   

  “是。”   

  “你的越狱应该算是大事,按理说应该得发A级通缉令,但现在通缉令我还没看到,这说明,你的越狱刚发生不久,也许刚刚发生。是吗?”   

  “是。”他笑了笑,简东平思路很敏捷。   

  “你去找她是想见她,对吗?”   

  “对。”   

  “看来你没有她现在的电话号码,否则你没必要冒这风险。而你又说,你跟元元见过面,这说明你们见面的时候,时间很紧,她来不及给你留电话号码,也或许是因为不方便,旁边有人。”   

  24   

  陆劲笑而不答,他不得不承认,四年不见,简东平仍旧没让他失望。   

  …………(略)   

  “岳程找我,是为了‘一号歹徒’的案子。”陆劲道,“有个凶手自命‘一号歹徒’,已经杀了二十五个人了。”   

  “‘一号歹徒’?二十五个人?”这两组词让简东平精神一振,正义使者的光环从他头上消失了,现在他成了彻头彻尾的好奇小子,他问,“这个凶手跟你有什么关系?”   

  邱元元端详着床上的那套衣服,往事渐渐浮现在她眼前。很多年前一个深秋的下午,她正心烦意乱地躺在床上翻看他给她买的杂志,他走了进来,穿着件很普通的黑色罩衫,手里提着两个百货公司的塑料袋。   

  “喏,看看吧。”他把塑料袋扔在她面前,跟往常一样,他脸上带着那种很欠揍的微笑。   

  “什么东西?”她用一只手撩开其中一个塑料袋,发现里面装的是件黑色皮衣,另一个里面是一条蓝色细条纹的紧身马裤。这种衣服,她以前只在杂志上看到模特穿过,她总觉得以她的身材,她的气质,穿这么漂亮的衣服是对不起衣服了。   

  她看了看牌子,不认识。又看了看价格,皮衣1500元,马裤789元。   

  “你每月赚多少?陆老师?你疯了吗?”她仰头问他。   

  “我卖了五颗民国的纽扣,就是上次给你看的。”   

  可你非常非常喜欢那几颗纽扣!算了,你活该!谁让你把我关在这里的!你活该浪费钱!   

  “你卖了它们就是为了买这些破衣服?我不会穿的。”她气势汹汹地对他说。   

  他又笑了。   

  “我觉得这套衣服很适合你。”   

  每次看见他这么笑,她都有种想给他一个耳光的冲动,但是她知道得控制自己。因为每次她打完他,他就会显得特别兴奋。他会像只蝙蝠一样直冲过来,张开双翅,把她整个人包裹起来,让她动弹不得,然后拼命亲她的脸,还会把头埋在她身上蹭来蹭去,发出猪一样的咕噜声。她不喜欢这样,因为每次那么靠近他,她就会觉得很紧张,脑子好像一下子就不听使唤了,有时候,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会一时想不起来,她只知道有一个雄性动物跟她依偎在一起,而她,是雌性的。当你强烈意识到自己的性别时,往往没什么好事。所以,要克制,她对自己说。   

  “我不觉得我适合,衣服太漂亮,我太丑。拿走。”她说。   

  “元元,你不丑。”他说话的语气像在讲一个毋庸置疑的数学定理。   

  “我就是很丑,我连朋友都没有,我长得太老气了,别哄我。我知道自己!”她愤恨地说。这个话题勾起了她的伤心事。也不知道是因为基因突变,还是因为营养太好,她从十三岁开始就疯狂成长,到十六岁的时候,她看上去已经像个少妇了。她的外形在同学中显得很特别,她知道不少小身材小脸的同学在背后讥笑她,她知道这是自己的缺陷,有时候她都不敢照镜子。镜子太爱说实话了。   

  听了她的话,他说:   

  “对,你长得是成熟了一些,但是你知道吗,再过十年,你一定会比你那些同学漂亮。”他坐到她边上,语重心长地说,“这种例子我见得多了,有些人,在年轻的时候显得老气,但是再过几十年,等其他人老掉牙的时候,他还是老样子。上帝是公平的。再说,我觉得你的可塑性很强,你的五官不难看,骨架子也不错,只要略微打扮一下就行了。”他轻轻撩了一下她的头发。         

◇BOOK。◇欢◇迎访◇问◇  

第29节:迷宫蛛(29)         

  “得了吧。”她不想听他说废话,丑就是丑。   

  “元元,每个人都在成长。我把你雪藏几年,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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