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过怎无痕作者:九月雪六月霜(完结_番外_综武侠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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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怎无痕作者:九月雪六月霜(完结_番外_综武侠同人)-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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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方才露出凶相,便被一道青芒收去了性命。
  一剑六人,用最少的体力取得最大的成果,这是张佩璧的作风。
  认识了这么久,这是李寻欢第一次看到张佩璧杀人,他也是第一次知道这个进退有度关心朋友的女孩子是真的出手狠辣、毫不留情。
  那个叫阿飞的少年瞪大了眼睛,“你骗我。”
  “我骗你什么了?”
  “有你在他身边,哪里有我还债的机会?”他说道。
  “也有这种情况,对方来了十多个人,他们有六个人和我缠斗,剩下的去围攻李寻欢,这时候你不就有机会出剑了?”张佩璧解释道,“我说过,有必要有兴趣抢金丝甲的一定是一些下三滥的人,我刚才说的这种不要脸的人海战术是很有可能出现的对不对?”
  阿飞直觉上觉得哪里不对,但又说不出什么话来,他瞪了张佩璧一眼,离李寻欢又近了些,显然是等着下一次机会。
  李寻欢无奈地苦笑了一声,“我记得再往前走走就有一家不错的酒馆,也许我们可以再买些酒暖暖身子。”
  “别买太多,不然我的酒瘾也会上来。”张佩璧虽然不喜欢酒,但她的酒量很大,动作也很快,一定喝得比李寻欢快。
  李寻欢只能苦笑。                    
  作者有话要说:  


☆、小李飞刀

  李寻欢的记性很好,那件小酒馆也很幸运的没有倒闭,酒店虽然破旧但也足够挡风遮雪,唯一美中不足的是……
  “酒里有毒。”张佩璧笑道,轻轻一推,酒坛狠狠地砸在了卖酒老者的身上,巨大的力道让他向后倒飞数米,撞上了墙后才借助反作用力停了下来。张佩璧走到了他身边,“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和上了年纪的人动手的,但你既然身怀武功又居心不良……这便怪不得我心狠手辣了。”
  “他死了吗?”阿飞问道。
  “没呢。”张佩璧道,“我留了他一口气,因为我想看看他的同伙会不会来救他。我们有那么多人,他怎么能保证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喝酒?所以他肯定有一两个帮手,要么帮他对付落网之鱼、要么带他逃跑。只可惜……他的帮手不一定可靠。”
  卖酒老者肺腔中的最后一口气已经吐尽了,他的同伙还没有出现,张佩璧知道这个人永远不可能出现了。至少,他/她不可能主动出现。
  她叹了口气,挥手劈出一道掌风,震碎了一道不起眼的帘幕,露出了后面瑟瑟发抖的胖女人,女人的身子还在颤抖着,从额上流下了一道血痕,显然是掌风余劲造成的。
  张佩璧看也没有看她一眼,她低头看着脚下的地面,“还有一位朋友不出来吗?”
  一个肉球从门外滚着爬了进来,只能从他的外貌上依稀看出这是个男人,阿飞瞪大了眼睛,他虽然胆大艺高,但涉世未深,还未见过如此凄惨如此奇怪的人。
  张佩璧“啧”了一声,“看你的样子,就知道和这间酒馆的主人的关系并不好。”
  男人惨笑了一声,“想不到居然有人能看出这酒里的毒。”
  “我没看出来……”张佩璧说道,“我只是觉得这个老头在刻意隐藏武功,存心试他一试,他在我话音刚落时便要出手攻击我,我自然是要反击的。既然动手了……斩草除根的道理我还是懂的。你的毒确实不错,交在这两个蠢货手里实在可惜。我猜这里面一定有一段故事。我喜欢听故事,你如果说得好听,我可以不杀你们。”她笑了起来,“而且我还希望能够邀请屋外的人进来一起听……如果他胆子够大的话。”
  屋外的人胆子不够大,没有进来显露真容,但肉球一样的男人却真的开口说起了自己的故事:“李探花既然见多识广,就该知道很久以前江湖上的七妙人吧。那么几位又是否知道这其中最为狠毒的是哪一个呢?”
  李寻欢露出了讶异的神情,道:“阁下莫非是……”
  “不错!”男人的眼中露出了悲伤又怀念的表情,“我就是当年的‘黑心花郎君’花蜂。”此言一出,连张佩璧也露出了诧异的神色。
  这样一个人有这样一种名号实在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
  花蜂仿佛读懂了众人眼中的不可思议,冷冷道:“任何一个人被砍断了双腿锁在地窖中,每天只有一碗不加盐的猪油拌饭都会变成这样的。”
  而砍断他双腿的人只有可能是被杀的酒馆老板和这个胖女人了。
  花蜂当年诱骗了蔷薇夫人,和她卷走了她丈夫的钱财,被她的丈夫追杀,他情急之下让蔷薇夫人去勾引‘紫面二郎’孙奎,也就是酒馆老板,结果没想到这两人勾结起来袭击他,将他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岁月荏苒,蔷薇夫人美艳不再,成了今日的胖女人也算是报应。
  张佩璧深吸了口气,问道:“你一定很想报复这个女人。”
  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是“是”。
  张佩璧忽然拔剑出鞘,斩断了胖女人的两条腿,没有听她的鬼哭狼嚎,对花蜂说道:“现在你没了腿,她也没了;你变成了个肉球,她也不算灵巧削瘦。你可以公平地报仇了。”说完,她便走出了酒馆,李寻欢叹息一声后,也跟了出去。
  “是不是觉得我出手太狠?”张佩璧向李寻欢问道,“又或者是觉得我会太过自以为是,把自己当成执法者恃强凌弱?”
  李寻欢道,“我若说是,你难道会改了吗?”
  “对于一个脾气不大好,武功又高的人而言这可有点难了。”张佩璧笑道,“也许等我七老八十了就会改了吧。”
  “一个人只要有原则有良知,无论她的手有多狠,都可以做我李寻欢的朋友。”李寻欢温和地笑道。
  张佩璧松了口气,心里庆幸李寻欢没有楚留香那样绝不杀戮的理念,毕竟她很少碰上一个和眼缘的朋友……虽然这个朋友在对待爱情的态度上很有问题。
  他们一路上又遇上千手罗刹、施耀先、潘大少等等袭击者……而他们无一例外地丧命在张佩璧的手下,直到他们看见繁荣的小镇时阿飞也没有找到还那一剑的机会,这让这个心高气傲的少年多少有些郁闷。
  当张佩璧在塞外充当保镖工作的时候,厉颂风也刚刚结束一场杀戮。
  他在牛家庄的一家酒馆里擦着枪,郭嵩阳也在他的身旁,他本来在牛家庄办事,听说厉颂风也在这里,便来蹭这个有钱大方的好友酒喝。
  “你已经擦了近半个时辰了,你究竟杀了谁啊?”
  “大欢喜女菩萨。”厉颂风露出了嫌恶的表情,“幸好我在碰见她之前还没有来得及吃饭。”
  郭嵩阳过去也曾听闻过关于这个女人的一些传言,同情道,“据说她虽然臃肿难看,但极好男色,时常依仗武功高强胁迫江湖上的好儿郎做她的男宠……”
  “所以我一碰到她,她就让我留在她身边服侍她。”厉颂风道,“我转身想走,她就让她手下的胖女人把我围起来。”
  “所以你把她们都杀了?”
  “没有,我只杀了她一个。”厉颂风叹气道,“女孩子不因为体型而丧失自尊是好事,但有尊严到了强收男宠的程度就有些让人无法接受了。”
  “听说她的一身肥肉几乎可以夹住任何兵器。”
  “我以力破之,当然代价……”厉颂风苦笑道,“就是墨枪上擦到现在也没有擦尽的油脂。”
  “幸好这个可怕的女人被你杀了,不然不知道会有多少儿郎被她祸害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郭嵩阳感慨道,“这世道的女人可是越来越可怕了,如果不是一天到晚惦记着从男人那里拿好处,就是像女菩萨这样视男人为猪狗。那种小家碧玉知书达礼而且的女孩子我这辈子不知道遇不遇得到。”
  “小家碧玉知书达礼?”厉颂风笑道,“这莫非就是郭兄你想要娶的女孩子类型吧?”
  “我想娶的?”郭嵩阳摇头道,“如果你要我说我想娶什么样的,我一时还真难以告诉你,她不一定要美得倾国倾城,但一定要看得舒服。她最好满腹诗书又不会拿酸词来烦你……她最好还有点武学能够保护自己,性格也要坚毅……但绝对不泼辣。还有……”
  厉颂风:“呵呵……”活该单身。
  他等着郭嵩阳的“还有”,却发现他又呆住了。上一次他呆住是因为一个叫林仙儿的美女,这一次不知道又是因为什么……他顺着郭嵩阳的目光看去,看见了一个正在扶别人下马车的女人。
  这个女人小家碧玉,看着十分舒服,从她的谈吐举止来看也是知书达礼又颇为洒脱,背上有剑显然也会武……郭嵩阳的要求她几乎已经达成了一半了。
  “这样的女人即使有……却已嫁为□□了。”郭嵩阳叹气道。
  “他们不是夫妻,哪有妻子扶丈夫的道理,他们应该是朋友。”厉颂风说道。
  “哦?”
  “不过就算他们不是夫妻,你也最好别对这个女人动心,因为她远远比你能想象到的还要可怕。”厉颂风毫不留情地泼冷水道。
  “难道她比大欢喜女菩萨还要可怕?”郭嵩阳笑道。
  “可怕的多。”厉颂风认真道。
  “你这么了解她……莫非你认识她?”
  厉颂风还没有来得及回答,便听见了讶异的声音,“小风?”
  厉颂风站起来、转过身,“姐。”                    
  作者有话要说:  


☆、小李飞刀

  会在这里遇到张佩璧实在是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厉颂风让小二换了张大桌子,邀这四个人坐下,点了些酒菜。
  桌子是长条形的,张佩璧坐在厉颂风和李寻欢中间,她对面就是郭嵩阳,双方已经做过了自我介绍,郭嵩阳虽然对张佩璧有意,但还是对小李飞刀李寻欢这位高出自己一名的传奇高手的兴趣更浓厚一点。
  “如今兵器谱上排名二、三、四的高手居然在同一张桌子上喝酒吃饭,这若是说出去旁人只会好奇我们什么时候交手。”郭嵩阳感慨道。
  “排名第二?”李寻欢就不问江湖事,当然不知上官金虹被厉颂风击败一事,故而有些疑问,他看向厉颂风恍然大悟道:“莫非厉小兄弟已经击败了上官金虹?”
  厉颂风点了点头,“很久以前的事了,江湖上已经没人在说了。”
  张佩璧有些好奇,问道:“那人武功如何?”
  “……”厉颂风迟疑了一下说道:“若他再练十年,我就要用无枪势。”
  “哦……”那就是比不上石观音的意思,张佩璧一下子兴趣缺缺,“那第一是谁?”
  “天机老人……不管怎么说和老人动手有点过分了,而且我觉得第二的名声传得就够远了,没成想姐姐在塞外没听到。”
  张佩璧点了点头,“我也没仔细打听……反正你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只要你没对谁谁谁动心、做出冲冠一怒为红颜的荒唐事就行。毕竟,江湖上投怀送抱的美人不少,不是说最近有个美人说要嫁给抓梅花盗的英雄吗?”
  这个消息自然是从那个偷包裹的镖师那里知道的,事实上很多人就是为了对付梅花盗才对这件衣服那么狂热。
  “不是很有兴趣……不管怎么想一个七十多岁的男人还能做这种事我是怎么也不信的。除非他的武功很高很高,高到能让他在这么老的时候还保持着最佳状态,如果真的有这种品德败坏的高人以我的武功是对付不了的。”厉颂风冷笑了一声。
  “看来就算是个恶贼也有人效仿。”李寻欢叹了口气。
  “不是说那个恶贼心眼很小吗?那位美人如此高调,大概很快就会倒霉了吧。”张佩璧道。
  郭嵩阳道:“你说的是林仙儿?那个女人可不需要担心。”他眼中浮现出一丝嫌恶感,这引起了张佩璧的好奇心,她问道:“你这么笃定,莫非见过了这个女人,发现她不如你想象中那么美。”
  “美则美矣,可惜……”
  如果一个美人让一个男人觉得恶心,那原因只可能是那么几种,张佩璧没有兴趣细究下去,她感兴趣的是另一件事,“无所谓啦,反正我只是想去见识一下天下第一的美貌是怎样的。”
  “那么,恐怕你要去兴云庄了。”郭嵩阳说这句话的时候看了一眼李寻欢。
  张佩璧当然听铁传甲叨叨过他家少爷那令人无力吐槽的圣父般的作为,兴云庄就是当年的李园,重回故地对于李寻欢和林诗音龙啸云而言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感觉有点远,我倒不如先去五岳转一圈呢。”张佩璧说道,打算把刚才的提议轻轻揭过。林诗音和龙啸云的心情她不关心,但李寻欢是她的朋友,她不会用朋友的痛苦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正说着,酒店内忽然有了别的动静,一个衣衫褴褛的穷酸秀才摇摇晃晃地走了进来,掏出五十两银子,扔在小二怀里,“去,给大爷拿最好的酒来。”
  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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