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与夜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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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与夜歌-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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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为什么啊?虽然大家不希望外人来打扰,但在平时,即使你们来了,大家也不会过于担心。长久以来,这里都受到神力的庇佑,什么国王啦,领主啦,肯定不会对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感兴趣的。前一阵有些江洋大盗跑来避难,也被我们赶出去了,这里也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克琳很大人气地解释说,我猜想她的那套理论一定是从神殿的长辈处学来的,“大家之所以反应那么强烈,其实与你们要去的晨雾之村有关。晨雾之村最近出现了一系列的怪事,不断遭到村子周围的猛兽的袭击,大家怎么也想不通,后来便有传言,说是外来势力引起了村子的反常变化。现在大家都比较信这种说法呢,而你们这些外来人又在这么巧的时候过来。”



到底是晨雾之村发生了什么怪事?我的心被牵动着,很想进一步了解。这时奎林、贝斯他们都嚷着要休息要吃饭喝酒了。万事不可操之过急,姐姐从前常跟我说这句话,我镇定下来,心想克琳年纪还小,知道的也不多吧。



“克琳,麻烦你带我们去旅馆——如果这里有旅馆,那就好了!”我说。



克琳点点头:“旅馆还是有的,就是有点破,如果你们是从大城市来的,尤其是几位小姐,很可能住不惯。”



话还在说着,没几步就到旅馆了。村子太小,没多少分钟就能走一遍。我看到这里连一间杂货铺都没有!



旅馆的作用,自然是为旅行之人提供落脚之处。各个村子之间,时常会有相互来往的人,这些人晚上就要住在旅馆里,尤其是冬天,更要靠着火炉暖暖身子。



这旅馆没名字,因为根本就不需要和其它旅馆区别开来,在这里独此一家。我们走上三层台阶,门前的两边是木地板的走廊,一个小孩正躺在地板上熟睡,大雨之后很凉爽,正可以美美睡上几个小时。进了旅馆,光线从四面的窗户透射进来,屋子里显得很亮堂,桌子不多,每一张都擦得很干净。我们的正前面是柜台,老板闲着无事,在柜台上数米粒玩儿,但是看见了我们,他和一个坐着喝酒的农夫,都吃惊地站起来。农夫匆匆把酒喝干,留下一块挺漂亮的大贝壳,然后向外疾奔而去。



又是被我们吓着的人。我有些担心村民们会对我们采取行动,但克琳说她会去应付村长和大神官那边,我们只要安心住下来就行了。然后她走过去,对着老板耳语几句,老板点点头,神色缓和了许多。我想,克琳是村子里的美女,她的话应该很有影响力才对,不然她就不会那么轻松就向我打了包票。



“老板同意了,但是你们住在这里一样要付钱。”



“钱吗,我身上带着不少呢。每人每天要几个克罗泽(铜币名)?”我问。在克伊尼亚城,中等档次旅馆的行情是每人每天十个克罗泽。



“克罗泽?那是你们那里通行的钱吧!我们这里用的是大贝——喏,就是桌子上的那块——或者金子也可以。”



我摸出一小把,大概五枚金币,克琳说够住四天了。然后老板带我们到二楼去看房间。小旅馆只有六间客房,而且一半已经住了人。我们大家望着不怎么宽敞的房间,心里叫起苦来——我们可是有十个人啊!



“不好意思,小店的规模一直都是这样,只好委屈各位了!”老板陪起笑来,“价钱嘛,我会算得尽量便宜的!”



算了,只一个晚上而已,何必计较太多呢!



怎么分配房间,成为了令我们头疼的问题!我们十个人,其中女孩有六个,剩下四名男性中,有一名矮人。我早就听闻矮人睡觉时有打鼾和乱滚的习惯,而且奎林的身体有两个我那么宽。头疼!



这时,女侍们的坏毛病又一次出现了,马可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恶笑,然后大声说道:“房间的分配问题,暂时就由我们这些侍卫来决定吧,反正从前都是我们来拿主意的!莫兰斯是国王,自然要住得舒服一些,那么就安排他和艾宓尔小姐住一间吧,反正是两口子了!其余的男女各住一间!”



此言一出,菲丝和克丽斯汀立刻拍手赞成,可恶啊,天底下再没有比她们更喜欢恶搞的女人了!艾宓尔红着脸,作势要揍人。



唉!如果我从小就有一些王子的架子,她们就不敢如此放肆了!还有姐姐,她也是最喜欢恶搞的人!



一想到姐姐,我忽然感到一阵伤怀。女侍们看到我的神色黯淡下去,也不敢开玩笑了,后来的分配结果,我一个人住一间,卢、奎林、贝斯住一间,剩下的人住最后一间也是最大的那间。床位不够,大家只能在地板上将就着睡了。



我想着,等会儿要去见村长吧,忽然楼下的克琳喊了起来:“大家请下来吧,村长来了!”



村长是个四十来岁——外表上看是这个年龄——的瘦高个,这天他刚从地里回来,听说来了外人,立刻赶到旅馆来了。外面聚集着不少村人,大家低声议论,传到我的耳朵里,是一阵持续不断的嗡嗡声。



克琳明显地与村子的其她女子不同,令我很怀疑她究竟是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她跟村长说了十来分钟,村长点着头表示明白。任何人——包括我在内——都很自觉地相信克琳说的话,很奇怪,不是吗?



于是村长在我的面前坐下。克琳坐在他的旁边,而我的同伴们则分坐于周围的桌子边上。旅馆的老板端上茶来,是本地产的一种小叶子茶,很清淡。



“阁下打算去晨雾之村吗?可能克琳之前已经跟你们提起了晨雾之村的巨变,在此我更要奉劝大家一句,如果不是非常重要的事,千万别去那里,现在的晨雾之村,对于外人来说,是特别危险的地方。”



“谢谢村长的提醒!”我说,“但是我们仍旧需要到晨雾之村一趟,因为那儿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我们非得去见不可。”



“如果是这样,我也不能阻拦你们。晨雾之村的变故来得十分蹊跷,我们村子需要派人过去调查。本来是想让下了让克琳过去,但村子里缺少护卫,一时也定不下来,如今你们正好结伴而行。这一路上比较危险,你们可以保护克琳,而克琳曾去过两次晨雾之村,可以充当你们的向导。”村长说。



旁边的马可插话道:“从水路过去不行吗?”



“水路不行,最近湖面上风浪很大,水怪出没比从前频繁,所以大家都不敢出去打渔了。”



我还想了解多一些关于晨雾之村的事,但村长知道的并不多。他能告诉我们的,一是晨雾之村周围有很多泥沼地,二是村子本身几乎是建在树上的,三是那里的人和这里一样,对外来者都持十分戒备的态度。



或许是从我们身上感觉不到恶意,而克琳的话也保证了我们不会做出危害村子的行动,所以村长放心地让我们住下来。他走出旅馆,向人群说了几句话,大家都散去各干各的活了。



天色还算早。距离旅馆开饭,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女孩们在简陋的浴室里轮流梳洗,我回到房间里擦干头发又换了一套衣服。楼下,卢和贝斯眯着眼睛养神,奎林则只顾着大口饮酒。“这麦酒的口味不够醇正,想必在地窖里放的时间还不够长。还有,下次记得不要用这种软木塞子,会影响酒的味道”



他只顾大声教导着老板,却没注意到对方的脸色比较难看。



把矮人的身材称为酒桶实不为过,我估计眼前这个矮人,可以连续喝掉相当于他那滚圆肚子容量一般的麦酒。



老板好不容易接受完奎林的教育,刚刚回到柜台前坐下,这时候最先洗完澡的马可来到厅中。



“水不够热!还有,那个大木桶似乎有点脏!老板啊,以后要时常检查一下卫生状况!”马可抱怨道,神情、语气完全和奎林一模一样,“我们那儿有句话——‘顾客就是父母’,不能体贴顾客,生意会越来越差的。”



“对不起,我的伙伴们实在很难伺候,给您添麻烦了!”



马可一走,我立刻向老板陪不是,老板叹了叹,没说什么。而克琳则在这当子推门进来了。



克琳是一副似乎很生气的样子。天知道什么人惹着了她,一看见我,她哼了一声,猛地坐下,隔了十多秒,又是一声“哼!”



“哈,我们的大小姐发脾气了!”老板轻轻笑了起来,“不用说一定又是和祭司吵架了!年轻人,你和她的年纪相仿,你过去解劝,或者是件很容易的事。”我点点头,在克琳的身边坐下。女神官战士看着我,嘴里蹦出一句:“死老头子!”



当时令我十分惊讶的这个“死老头子”,正是村子里唯一神殿里的唯一祭司。一直到现在,他都未曾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克琳说,他是因为年纪大了,懒得走动,所以让她来招呼我们。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这还用说吗?死老头子不肯放我走!这几天他老是唠唠叨叨,尤其刚才我回去的时候,一会说晨雾之村那边太危险,一会说他这么老了需要一个人在身边照顾他,一会又说神殿里事务繁杂,他一个人应付不来。借口!分明都是借口嘛!摆明了不希望我出这个村子!去年我跟着村长去晨雾之村,老头子也是这么婆婆妈妈,我算是看透他的用意了!”



哦,小鹰的翅膀硬了,所以振翅欲飞。



我没有笑出来,说:“你不该这样说一个老人家的坏话。我估计是他一手把你带大的,怎么说他也有抚育之恩,你应该尽力照顾他。”



“你不知道,神殿那里还有几个打杂的呢,做事比我细心一百倍,为什么他还是要留着我呢?实话跟你说好了,那个老头子有点好色!听说你们当中有几个姐姐都很漂亮,他兴冲冲想过来看看呢,只是一急之下跌了一跤,把脚给扭到了——他那身子骨,你应该估计得出来,是不那么好的——因此没法子过来。”



“那你为什么非得出去不可呢?就算你跟着我们去晨雾之村,事情办完之后,你还是要回到这里来呀!”



“你凑过来,我跟你说大实话吧!”克琳向我招招手,我意识到这是高度机密,所以陪着十万个小心,靠近了她,“老实说我实在忍受不了那个老头子了!小时侯还没什么感觉,越长大越觉得他的眼神很不对劲,每天都要对他有所提防,忍到现在我已经没法子再忍下去了!而且,就算老头子不好色,我也不愿意长久待在这里,你知道么,我们这个村子,几百年都没有任何变化,人口不减少也不增加,大家几百年来都在干着同样的事——白天外出打渔或耕作,晚上回到家里睡大觉,生活日日重复,一点意思也没有!我简直闷死了,所以我要出去,到热闹的地方去,到每天都不断变化的地方去!”



原来是这样!我又有些怀疑,她到底是不是在这里出生的人了。的确,像这样一个处于索兰尼斯森林边缘的小村子,不免受到森林的影响。而大自然的变化步伐总是非常缓慢。森林和圣湖在给予这些村子神力庇佑的同时,也无情地剥夺了它们自由发展的权利,于是,除了被迫逃难的家伙们,外界社会大概没有任何人愿意到这里来了。



 第三十章 晨雾之村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七)



克琳·布莱恩斯是很出色的向导。



她告诉我,在去晨雾之村的路上,哪一段可以骑马代步,哪一段则非得步行不可。三天后我们来到一个叫“热泉村”的更小的村子里。克琳和村长老伯很谈得来,来往几次,早已经成为好朋友了。前一次从陆路去晨雾之村,她就是把马匹放在这里。



如今我们也要像克琳一样,把马匹放在热泉村养着,我们则步行去晨雾之村。



热泉之村得名于村子的几眼温泉,其中两眼的水温高得可以直接煮鸡蛋。村民们习惯每天都去泡温泉,所以个个都很健康,五十多岁的村长,看上去像三十来岁的壮汉。



当天晚上我们舒舒服服洗了热水澡,浑身疲倦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翌日我们弃马而行,刚出村子不久,道路就变得窄小、泥泞,常常是七弯八折,难怪克琳说这里必须步行,确实很不适合马匹行走。我们一行十一人,与道路斗争了一整天,傍晚时人人困得倒地就能睡着。



“只走了一点点路程呢!”菲丝说。



我点点头。没想到去晨雾之村会如此困难,照这样的速度,恐怕还得走六七天!



“大家就寝吧,按照原来的轮值方案,先由我和菲丝负责警戒。艾宓尔,你不准调皮,给我乖乖睡觉去,明天晚上才轮到你和克丽斯汀。”



所谓警戒,可以说是双重保险了。事实上,在大家就寝之前,懂得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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