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lock]灵与肉作者:angel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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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lock]灵与肉作者:angelplus-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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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节日没什麽兴致,懒散的点一点头,表示随他,Mycroft又说:“Sherly长得可真像John啊。”
  
  一提起这个名字,我立即斜著眼睛扫视了他一眼,Mycroft也同样看著我,他皮笑肉不笑的说著:“Sherlock,我觉得你最近不太正常,我原本不想干涉你的私生活,但我最好还是提出来,我担心你,你这一年以来过的很颓废,虽然看上去精神奕奕的,但你的内心从未振作起来,你一直假装John还在,这我是知道的,他的遗物你至今没有处理,并且你总是会不经意的在自言自语中叫出他的名字。你能假装多久?”
  
  我看著雪花在空中打旋,以不可逆转的力量摔落在地砖上悄然融化,“也许一辈子,Mycroft。”
  
  “你怨我吗,弟弟,如果我没有叫你去塞尔维亚,事情就不会这样。”
  
  “你我都清楚那是逃避不了的劫难,我不去塞尔维亚,当地会牺牲很多人,我迟早都得面对的,那是一趟势在必行的旅程,是我在旅程中的疏忽,是我抉择上的失误,不是你的错。”
  
  Mycroft皱皱眉说:“也不是你的错……”
  
  “是我的错,我判断失误了,我做错了决策,我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後果。”
  
  “你又不是万能的!你怎麽能预知所有的结局!你是圣人,你能做到很多常人做不到的事,但你未必是神。”
  
  “我应该预知到的!我应该的!”我站在原地,愤怒的冲他喊著,Sherly在我们两人中间吓的顿时收起了笑容,不知所措的站著,像一只受惊的麻雀。
  
  我在生我自己的气,一年以来,多少个夜晚我都因此愧疚和负罪,“我不配成为英雄,Mycroft,我甚至连天才都不配沾边。”
  
  “可你拯救了塞尔维亚的市民……只要你把最後几只凶险的漏网之鱼捕捞起来,这案子就算了结了,到时候,你的痛苦就会结束了。”
  
  我静默了一会儿,摇头否决他,“我的痛苦不会结束,Mycroft,我救了那麽多人,却救不了我的John,说到底,我还是一个非常没用的男人。我以为以我的才能我能够保护他,但我总是让他身陷险境,总是John反过来保护我,一直都是他在守护我。”
  
  Mycroft欲言又止,他想说些什麽,但他始终没有说出来,他抬起手,抚摸著Sherly遗传自她父亲的头发,Sherly被他如此难得温柔的一碰,立即眨巴著明亮的蓝眸,恢复了活泼的神色。
  
  Mycroft低声的说:“Sherly,我觉得我对不起你,我非常的对不起你。”
  
  Sherly是John女儿的名字,也是我的小名,我不知道Mycroft此刻说的对不起是对她还是对我说的,按照他的性格,因为他从不出错,所以他从不道歉。
  
  但他今天还是说了对不起,我不相信他是对我说的,可他的眼睛一直盯著我,让我不知道怎麽回话。
  
  “Sherly,”Mycroft牵起女孩的手,静静的替她撑著伞,他们两人走在我的身前,把我抛弃在原地,Mycroft的声音穿过他的背影,传递到我耳边,他非常轻柔,非常低沈的说:“可怜的Sherly,日子还那麽长,你要往前走,这是John所期待的,是不是?”
  
  Sherly则歪著脑袋看向他,这话对她而言还太高深了,她一脸茫然:“Holmes叔叔,你在说什麽,我听不懂,我爸爸期待我什麽?”
  
  “他期待你好好的活下去,认真努力的活下去,像他生前一样,在绝境中拼尽全力的寻找幸福和笑容。他原本是个失去了指望的男人,他也经历过黎明前的黑暗,他的坚持让他遇见了Sherlock,我相信活下去就能得到转机。”
  
  Sherly很认真的点头,她父亲去世的事实,这一点谁也没有对她编造过谎言,她纯真善良的父亲与邪恶的势力对抗失去了生命,Sherly小小年纪就被迫接受这一切,不知道幸运还是不幸,她还不懂什麽叫做死亡。她天真烂漫,充满了幻想,她的想象力丰富,心地也善良。
  
  她觉得死亡不过是一场短暂的告别,她觉得死亡是她父亲忙於其他事而无法前来给她晚安之吻,她觉得死亡是一个名曰遥远的国度,她父亲因某种原因前往那个边境之国,总有一天会带著礼物回来找她。
  
  死亡并非失去,并非告别,死亡是一种漫长的刀割,让人在遍体鳞伤的回忆中想起自己曾经幸福过。
  
  夜晚时,我孤独的站在221B的窗前望著泰晤士河畔垂落的星光,那些星星的光是80亿年前发出来的,当我抬头看著宇宙时,我其实是在看它的过去,就如我在221B的公寓里看见的景象一样,我对著这堆蒙上灰尘的家具,守著的不是未来,而是我和John的过去。
  
  我只是恰巧从科学书籍上记得关於星光和时间的这一段描述而已,我惨淡的扬起一抹嘲弄的笑意,John要是还活著,他一定会对我的天文学知识大吃一惊,他会把他赐给我的零分老老实实的修改一下。
  
  也许来年的圣诞节我会好过一点,我会成为一个坚强的男人,我的脆弱也不会再对谁展示,我的眼泪也不会再为John以外的人流淌。
  
  我在肩膀边架起我的小提琴,将上了松香的弓弦搭在琴肚子上,我记得John最喜欢的是我演绎的门德尔松,我望向他空荡荡的沙发,上面只有一个揉皱的靠枕,但我始终觉得他就坐在那上面,手捧一本愚蠢的小书,对我投以赞赏的笑意。
  
  我闭上眼睛,缠绕著甜美和痛苦交织的回忆通过音符流淌出来,我的手指轻轻的在琴弦上流畅的挪动,这深沈的乐章是演奏给John听的,我能假装他一直都在,我能假装一辈子。

  第31章 John

  我百无聊赖的坐在出租车里,看著伦敦街道的风光,城里的变化比我想象中的要大,我回国已有一段时间,我怀念这个地方,我的大学时光就是在伦敦医学院渡过的,记得那会儿我才17岁,算不上沾花惹草,但也颇有女人缘,女孩们喜欢和我相处,而我却总觉得她们身上少了点什麽,令我索然无味。
  
  无牵无挂的缘故,导致我一毕业就跑去了前线,我的肩上因此多了一处枪伤,也引发了我的伤残性心理障碍。
  
  进入交通繁忙的贝克街,出租车停下了,我伸出腿,将我的拐杖探出外面,那个叫做SherlockHolmes的怪人早就在221B的门口候著我了。
  
  我付了车钱,走过去,他主动的伸出手来,戴著皮手套,放置在我面前,“早上好。”
  
  “早。”我与他寒暄了一番,和他简短的握了一下手,这一握让我发觉他的指骨关节非常的强劲,他的手劲很大,让我暗自吃了一惊,这位贵族公子哥气质的男人居然有这麽强大的力气。
  
  昨天约好在这个时间跟他一起来看房子,我觉得这房子的外观挺不错的,窗户够大,附近的交通也非常的便利,我不得不说,SherlockHolmes推荐的这个地方实在是令我满意,然而我还没有走进去呢,我在心里就已经打了80分。
  
  和房东太太打过照面之後,他领著我走上楼,途中频频的停下来,等著我拖著我的伤腿,一瘸一拐的拄著拐杖跟上去。
  
  一进屋子,铺天盖地全是他的东西,纸箱堆得到处都是,凌乱的书籍散落了一地,看来他已经决意要搬进来了,可我还是有些犹豫,这地方很好,可以说棒极了,我想,但凭著我的救济金和我打零工的微薄工资未必能负担的起,如果我能住在这里,实在不能更好。
  
  我并没有直接对他提起房租的事,价钱还是有些太贵了,我想我待会要婉转的找个无关紧要的借口拒绝他,我不太乐意对不熟悉的人暴露我捉襟见肘的经济状况,我入不敷出,这是真的,但我未必得把真话说出来。
  
  我刚回国,又找不到落脚地,由於战争後遗症,心里一直没有安全感,我又做噩梦,又抑郁,我穷困潦倒,对生活已经绝望,倒霉事都找上我了,好不容易让我遇见这麽好的房子,可我却负担不起。
  
  Holmes似乎一眼就看穿了我在想什麽,他避开房东太太,把我堵在厨房角落里悄悄的对我说:“我没什麽别的意思,Watson医生,也许让我叫你John更自然一点,你才比我大两岁,没必要把你当成大叔看,我占用的地方比你多,你也看见了,我数不清的书籍和纸箱,整个起居室都是我的东西,我以後的工作也需要常常用到这个起居室,也许……我应该承担三分之二的房费。”
  
  “三分之二的房费……等等,你怎麽知道我大你两岁的?”我完全无法顺著房费的话题聊下去。
  
  “显而易见。”
  
  我仰头瞪著他,“显而易见?”
  
  他勉强的扯出一个笑容,不太乐意解释,“任何一个会思考的人都能轻而易举的看穿一个人的年龄。”
  
  “啊……”他这是拐著弯讽刺我不会思考?我摊开手说:“我就看不穿你的,你看上去很年轻,但你的性格很古怪,我说不清楚你是大人还是小孩。你看上去挺成熟了,不说话的时候像个能担大事的人,可你的个性不会超过8岁。”
  
  “8岁小孩?为什麽你会认为我是个8岁小孩?”Holmes不甘心的揣起裤子口袋,同样瞪著我,“我倒是可以把你看的一清二楚,你的脸已经暴露了你不能直视的智商。”
  
  “你这是找架吵吗?在我们认识不到……一天的时间内?”
  
  “不,我原本是想减免你的负担,让你可怜的存折不再变得更加没有魅力,让你不至於开始贷款买早餐,让你还能继续去你那毫无乐趣可言的心理医生面前谈心事,我认为我是在发挥善心。”
  
  我看了这位发挥善心的慈善家很久,这孩子说起实话来确实伤人,让我可怜的存折不再变得更加没有魅力?我张著嘴,几乎可以用目瞪口呆来形容我的傻样子,“你他妈又是怎麽知道我的存款状况的?”
  
  他笑了一下,“问点有新意的问题,不如问我今天中午去哪里吃饭,我要带上你,你同意吗?我们得商量如何分配房间,但我已经看上二楼这一间了,恐怕你也没有多余的选项,中餐?喜欢吗?”
  
  他的问话等於没问,我知道就算我抵抗他也会坚持把我拎去中餐馆好好坐著的。
  
  他的举手投足间透露著一种独特的控制欲,这点在我和他交谈不到30分锺内就看出来了,他不许别人凌驾在他头上,他喜欢掌控一切,他以自己为中心,觉得所有人都得绕著他打转。
  
  只见他迅速的走到起居室中央收拾著他的书籍,他抓起几本书,毫无技巧的胡乱的往他书架上塞,一看这手势就知道他是个不懂照顾自己的单身汉,我严重怀疑他是个刚从家里出来的有钱大少爷,从来没有独居过。
  
  但SherlockHolmes永远都能推翻我的想法,他在午饭时说,“我16岁起便一个人住,我19岁大学毕业,然後投入到我的工作当中,我今年27岁,算一算,我出来独居也有不短时间了。”
  
  “我回国後才一个人住的,我22岁从军的。”
  
  “我知道,步枪团,你擅长用枪,虽然我不清楚你在哪个部队服役,但我知道你经历过什麽,”他忽然用那种全神贯注的目光在我脸上停顿,我的心脏不由得慢了下来,他轻声的说:“你的肩膀,你的腿,你额角的伤痕,那是粗糙的牛角刀划过去的痕迹,我知道这些都是在什麽样的情况下造成的。”他说的就像在我身边亲眼目睹过似的。
  
  “Holmes……”
  
  “既然我都已经叫你John了,就不必要这样对我客气,我心想你也肯定不服气要称呼一个8岁小鬼先生长先生短的。”他不忘记讥讽我一番。
  
  “Sher……”我结巴了一下,噢,老天,我结巴个什麽劲,我努力的清了清嗓子,他是我在伦敦结识的第一个新朋友,一个怪胎,我未必会和他成为室友,我还没有做好决心,可我到底在紧张些什麽,我也搞不懂,我说:“Sherlock。”
  
  “恩?”他用刀叉扫走盘子里最後一块食物,他进食的速度起码是我的两倍,不,三倍,他吃起东西来简直在和时间赛跑。
  
  “你是个神奇的人,你通过细节就能分析出完整的事件脉络出来。”
  
  Sherlock愣了一下,我意识到他愣了好大一拍,接著他不自在的咳嗽了几声,端起水喝了一下,他原本咄咄逼人的眼光在这一刻竟然躲开了我,“是吗,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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