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lock]灵与肉作者:angel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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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lock]灵与肉作者:angelplus-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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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n闲暇无事就坐在这儿,捧著一堆标题花里胡哨的报纸,他什麽都看,社会版娱乐版他都会翻个遍,报纸抖的哗哗作响,他会把寻人启事念给我听,偶尔也会读几则笑话,他会笑出眼泪,然後含著泪水看我无动於衷的表情,他会诧异为何我寻不到笑点,他会觉得我偶尔展露的幽默比宝石还要珍贵,我在听到凶杀案後的笑容总让他感到毛骨悚然。
  
  他会看见对面的皮沙发里正缩著一个陷入沈思的怪胎室友,诡异的和壁炉对视,在沈寂中与悬案进行隔空搏斗,他会看著我对万物都提不起劲的状态,他转过头,发觉他自己的茶杯已经凉透,他会在这个时刻站起来,走进厨房里,给自己弄上一杯不加糖的热咖啡的同时,望著我搁置在橱柜上的茶罐目不转睛,接著他就会忍不住的将手伸过去,拧开茶罐,用眼角余光瞄著我这个不吃不喝的混蛋室友,一边沏上一杯茶,神不知鬼不觉的放在我手边。
  
  我在这时才领悟到,我在221B从来都不缺这个不缺那个,我以前从未察觉这个细节,我在饥肠辘辘的间隙间转过头,从不知书桌上的盘子里刚好就多出来的面包圈是怎麽一回事,我随手一伸,茶杯总是满的,我的资料夹在书架上从来没乱过,可我明明无时无刻都在翻动这些资料,看到不顺利的时候还会暴躁的随手一扔,但第二天,它们总是乖乖的待在我的书架上,还有我的衣服,它们总是乖巧的待在我的衣橱里面,固定的时间总有人把它们送去神秘的地方清洗,再平安无事的接回来。
  
  啊,是John干的好事,全是John的功劳,他在出门时总是会顺手带上我的洗衣袋,而他回来时,总会把我的衣服分门别类的叠好再放进我的衣橱里,因为他无事可干,照顾我就是他生活的全部,他毫无怨言的做著这些琐碎的事情,我竟然从未认真的感激过他。
  
  我盯著干净整洁的书桌,这不是爱偷懒的Hudson做的善事,这是John在我身边时默默做的事情,他的诊所只是他的副业,经营我才是经营他的正经事业,我忙於工作时他就是这麽打发时间的,陪老太太看看电视,无聊到发慌时就在我这个沈迷在思考圣殿的室友身边走来走去的收拾东西,我在这一刻恍然大悟。
  
  John一直绕著我转,他一直……绕著我……从未停歇过。
  
  我原以为位置已经调换过来了,我原以为John洒脱的不得了,可以随时与我分手,但不是的,他这颗行星,从未偏移过Holmes星系的轨迹。
  
  想到这里我就激动不已,我在沙发里握紧拳头搁在嘴边,许久才能平复我的心情,我冲到葬礼现场时,牧师已经将花朵和十字架丢进了墓穴深处,我想要扑过去,用双手扒开那些泥土,把John的骨灰盒从棺材里抱出来狠狠的亲吻,我想告诉他我感激他所做的一切,用亿万的感激来亲吻他的骨灰盒,当做亲吻他曾经动人的双唇,他不知道他的伟大之处在哪里,他从来不知道。
  
  他不自夸,不浮躁,安安静静的跟在一个了不起的天才身後,以他力所能及的力量来扶持著我,纯真的协助著我,他以他的宽仁大度容忍我,以他倾尽所有的关怀来关心我,他对我无微不至,绕著我转动,而我竟然辜负了他,还总是埋怨他二度结婚,薄情寡义偏移了我这个中心,他从未偏移!他从未真心想要离开我!是我不懂得好好珍惜他,不懂我应该给予他更多,才令他不得不在别的替代品身上寻找我的影子。
  
  我在这个世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个John Watson了。
  
  我站在树的後面,看著众人将他的坟墓围绕,我缓慢的转过身去,背对著所有的人,用手背擦拭著脸上的泪水,在他们眼里,Holmes是不会轻易动情的机器,见识过我真实面貌的人不多,John是最清楚我的那个,他见过我懦弱的眼泪,还不止一次,他也接受过我暴虐的脾气,他被我用尽冷嘲热讽对待过,也被我用最温柔的情话打动过。
  
  我没有让任何外人见到我悲痛的眼泪。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在浑浑噩噩中度过,我没日没夜的窝在221B的床上,我睡不著,多年以来,我在这张床上失眠过无数次,一半是为了案件,另外一半全是为了John。
  
  我抚摸著他躺过的位置,我假象著他还在我身边,我假象他伸过手来抚摸我的头发,双眼里隐瞒不住的崇拜,但是嘴上却用那蛮不在乎的口吻对我说:“你这样真让人伤脑筋啊,Holmes。”
  
  我想听他的声音了,我拿起John的手机,打开他的录音。
  
  这是将近7年前的录音了,John令人怀念的声音出现在我耳边,发音有点含糊,带著重重的鼻音,但我还是能够听得非常清晰。
  
  “这一夜我非常的难忘,虽然我永远不会把它写进博客,但Sherlock替我举办的单身之夜是我人生里渡过的最美好的一个夜晚……我喝醉了……Sherlock也醉了……他後来还吐了……我明天就要结婚了……这是我人生里的一桩大事……我多麽希望在教堂里接受祝福的是我和他,替我戴上戒指的也是他,我多麽希望他可以意识到他对我的重要性,我希望明天和我结婚的人是他,Sherlock Holmes,他永远不会明白John Watson的感情,他永远不会。我爱他。” 
  
  “我也爱你,John。”我对著手机说,声音轻到没有人能够听见,但我想,John在某个地方一定能听见的,他离我很远,但他在我心里时,近得不得了。
  
  我沈重的闭上眼睛,蜷缩在与John温存过的被子里。

  第30章 Sherlock
  
  12个月以来,我在白天勤奋的处理我未完的案件,塞尔维亚的余党还觊觎著我的性命,他们的首脑死去了,但他的手下依然对我念念不忘,他们想要复仇,可又不敢明目张胆,我不会坐以待毙,坐著等死不是我的行事风格,我必须在他们下手解决我之前,先解决掉他们。
  
  消除悲痛最好的方式就是工作,我像个从不歇息的捕鱼者,将这些漏网的小鱼一只一只的从阴沟里抓回来,送上电椅。
  
  我经常忙的忘记进食,一到了夜晚就百般煎熬,夜晚是那麽的漫长,而我对John的想念又是那麽的强烈。
  
  我在穿衣镜前安静的扣上衬衫纽扣,走到外面,倒了一杯水喝完,我站在起居室里,穿上大衣,手臂经过丝绸内衬的袖筒时发出“唰”一声的响动,我的动作在悄然无声的起居室里显得格外突兀,这里是那麽的沈寂,仿佛整个世界的静默都凝聚在我身边。
  
  屋子里几乎维持著原样,墙上的弹孔有增无减,骷髅头的画像蒙上一层细灰,我依然会每天订阅报纸,随手放在书桌的对面,他的笔记本现在换我在用,他的马克杯静静的搁置在桌角,同样布上了灰尘,我走动到桌子边,皱起眉,感到不悦,我将杯子拿回厨房里,在水龙头下冲干净,放置在杯架上,我调整了一下他的小茶匙的位置,接著走回起居室,我伸出手,抚摸著空荡荡的单人沙发,我抚摸著沙发粗糙的靠背,就像在抚摸他原来的主人一样。
  
  “该出门了,John。”我拍了拍沙发後背,然後将我的猎鹿帽在手中转了一圈,戴到头上,走了出去。
  
  我的手上戴著一枚还来不及交换的婚戒,他的戒指通过一条项链挂在我的脖子上,我坐进楼下的餐馆里,点了两杯咖啡,一杯不加糖的,放在我的对面,杯沿上方缠绕著热腾腾的雾气,我望著伦敦的雨季,气温转冷,眼看著离圣诞又不远了。
  
  老板在柜台里抱著菜单沈默了一会儿,过了几分锺,他还是把一盏玻璃杯装著的小蜡烛端过来,放在两杯咖啡的中间,暗黄色的火焰在我桌子中间晃动,我一直在凝视著细细的雨珠刷过广告牌,突然被他的举措吵嚷到,我抬起头扫视了他一眼。
  
  老板尴尬的笑了笑:“快下雪了,Holmes。”
  
  “嗯哼,那又怎样。今年会下雪,明年也照样会下雪,雪从来不曾停止过,一点意义也没有。”
  
  老板瞠目结舌的盯著我的头顶,也难怪他会如此讶异,上一回雪季时,我和John面对面坐在这里,气氛是那麽的温馨和融洽,我们谈笑风生,彼此间的眼光顾盼生辉,今天我坐在这儿,只徒留一个冷清的灰色背影。
  
  老板无奈的走开了,我再次望向那杯逐渐冷却的咖啡杯,回想起数年前在巴斯克维尔的某个清晨,我可爱的John受宠若惊的喝下我放了药剂的甜咖啡,他在晨光雾色中冲我嘟囔埋怨他其实不爱加糖,但他还是在我面前把杯子喝到见底了。
  
  我的John愿意为我付出一切,他也从来无法真正的拒绝我,为何那时我不能彻底明白他的这份心意,那会儿,我觉得他一直不敢爱我,但事实不是这样的,John勇敢的不得了,他敢於追求他想要的,只是我却迟迟不懂得我也多少应该主动的朝他走前一步,我冷淡的态度和高傲的心性让他没有安全感。
  
  John教会了我真情流露,等到我真情流露时,我已经失去他了。
  
  我冒著雨走入街道,前往苏格兰场查找我所需要的资料,我浑身湿漉漉的站在金属的档案架前面,用最原始的方式认真仔细的翻阅著那些通缉犯的照片,我不想去Lestrade的办公室用他的电脑,我觉得Lestrade同情的目光会让我感到我很可怜。
  
  我在档案室里自言自语,我的口袋里并没有揣上我的老夥计头盖骨,但我始终沈浸在自言自语当中,就如John在我身後时一样。
  
  我可以随时登报纸招揽一个助手,付钱给他,让他与我一起冒险,我知道总有人会乐衷和我同行,在探案中寻找生活的热血与刺激,不知怎地,越是想到我要和John以外的人分享我发掘谜底的喜悦,我越是沮丧,我孤独,却又不想要结识新的朋友,我的心已经缺了一块,可我不愿意将它补上。
  
  雪说下就下,没过几天,我刚走出去221B,迎面扑来一片绒毛般的雪花,坠落在我额间,冰冷的触觉令我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你我分头行动……John……你穿过建筑物的後面,绕到树林的边缘去……记得,不要惊动任何一个人,我实在放心不下……John,我很舍不得你……记住了,John,放轻你的脚步……我知道你能办到的……我知道你能避开一切的危险……
  
  脑海里犹如抽过一记电击,我感到非常的不适,我重新睁开眼,瞳孔被明亮的光线刺的生疼,我努力的稳定自己的情绪,我差点因头痛而摔倒在地上,接著失控的用指甲缝抠那人行道上的地砖,我强忍住了。
  
  我深吸一口痛苦刺人的空气,将双手放入口袋,顶著一头茫茫初雪,前往附近的小学校,我站在那人来人往的校道上等著。
  
  Sherly背著书包冲了出来,用力的抱住我的大腿,抬起头冲我笑著,今天照顾她的岳父母有事外出,托我来接她放学,我守约而来,她伸长手臂,拽住我的大衣衣角,和我慢慢的走在鸽子纷飞的小路上,伦敦的鸽子什麽也不怕,冬季里也能看见它们蹒跚踱步在雪地里寻找面包屑的身影。
  
  “Holmes叔叔,今晚吃什麽?”
  
  “回我的公寓,我们点外卖。”
  
  “可我不想吃外卖,我想去儿童餐厅。”
  
  哼,儿童餐厅,灾难和奶油遍布的儿童餐厅,我从不轻易退步,但今天下雪了,我的心情恐怕不容许我在那充满了回忆的公寓里如坐针毡,我说:“那就儿童餐厅吧,接上你弟弟。”
  
  我差点回头对著空气询问,John你觉得需要接Johnny一起过来吗。
  
  我满怀惆怅的走在路上,鸽子咕咕直叫,在我脚下打转。
  
  “棒极了,弟弟也要来!我要点上次那个套餐!”Sherly欢呼雀跃起来。
  
  我抬起头,望著伦敦的远景,身边忽然展开一把黑色的雨伞,替小巧的Sherly挡住了雪花,Mycroft出现在一旁,脸上依旧没有表情,他不冷不热的说:“Sherlock,换作是我在雪中接孩子,我会带上一把伞。”
  
  Sherly高兴的拽著她另外一个Holmes叔叔的衣角跳个不停,Mycroft的出现就表示她这个周末有得玩了。
  
  我懒得回话,背著手安静的走在雪中,Mycroft在一旁如影随形,与其说他跟著我走,不如说他是被Sherly拽著走的,他对我说:“今年圣诞,把孩子们带到家里去,爸妈都想见一见。”
  
  我对节日没什麽兴致,懒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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