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青作者:子慕予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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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青作者:子慕予兮-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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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夫人可有什么姐妹不成?”林之卿又问道。
  “姐妹?”家丁露出一丝疑惑,然后悟道:“你是说跟着夫人的陪嫁大丫头?”
  “嗯……大概是吧。”林之卿犹豫道。
  家丁看着林之卿的眼神古怪起来:“少侠,您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何要来打探我家内宅之事?”
  林之卿大窘,他心念急转,支支吾吾编出个由头:“实不瞒兄弟说,我就是你家夫人的陪嫁丫头的远房外甥,家里人最近才得了她的消息,说是在这里,都不放心她,就让我来瞧一瞧。”
  家丁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你是从京城来的?可听口音不是很像。”
  林之卿忙道:“我家上一代才迁到蜀中,我小时候在京城呆过。”
  家丁道:“这么些年也没听说她有什么亲戚来着,既然你找来了,我看少侠您也是个痛快人,不妨对您直说,我家夫人不受宠这件事,明面上大家都不肯讲,实际上心里都明镜儿似的,再加上大少爷夭折,她就一直被冷落着,只有一个陪嫁丫头伺候着,就在不久前,府中传言夫人得了天花,为了避嫌就迁出府了,至于去了哪里,我也说不上。”
  其余人见家丁与林之卿嘀咕久了,也有来喊他回去的。
  家丁便匆忙道:“总之也不会远了,您再打听打听?小的有事先走了。”
  林之卿皱眉谢过,提着来时带的礼物,一路思索一路回客栈。
  听来的消息自然是真假难辨,可卓夫人被冷落这一点是定了的。那沈夫人,难不成就是卓夫人?那“小姨”人在何处?
  若沈夫人是陪嫁丫头,那真正的卓夫人……
  林之卿百思不得其解,只是心里有隐隐不祥的预感。
  此时天色已黑,他回客栈决定歇息一夜再去打探消息。
  月至中天。
  林之卿近来受梦靥困扰,睡眠极浅。
  街上打更人经过后,一片寂静。
  他的房间正好有一扇窗直冲大街,外面动静都听得分明。更声过后,竟有一匹快马疾驰而过。
  要知入夜后城中宵禁,百姓不得随意出入,有马能随意来往,那定是有不平凡的事情发生。
  林之卿惊醒,便起身开了一扇窗往外看。
  夜色茫茫,那匹马早已绝尘而去。
  林之卿重新躺回去,睁着眼瞪了一夜,第二天天未明便起床去楼下。
  才刚到饭堂,就听到众人议论纷纷。
  他好奇地凑过去一听,脸色瞬间惨白,手里的筷子都掉到地上。
  卓家镖局一夜被灭满门,人头都被砍下来拴在大门口,尸体都堆在院子里烧了个干净,惨不忍睹。
  “惨啊……不知造了哪门子孽哟,好端端的就这么没了,四十六口人,连烧火的小厮都没放过。”
  客栈老板拨着算盘唏嘘道:“这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越是大户水越深,保不齐哪里把人得罪了,那就是死路一条。”
  “卓家可一直乐善好施,不明不白这样没了,着实可惜。”
  “呔,话不能乱说,万一他们真是大奸大恶之徒,你要不要把刚才说的那些话再吞下去?”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人啊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林之卿如坐针毡,不等一碗粥喝完,便起身往卓府赶。
  卓家是城中大户,被灭门此等大事早已惊动了官府,官府一听到消息便派了人手把卓家附近围得水泄不通,周围有许多百姓围着看热闹。
  林之卿好容易才挤进去一探究竟。
  还未靠近,已是一股浓浓的夹杂着焦臭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林之卿伸头一看,被眼前的情景惊得全身血液都冷凝了。
  四十六颗人头,个个死不瞑目,满是血污的长发拧在一起,一个一个连着,像糖葫芦一样挂在大门两侧,未流干的血液还在一滴一滴地积成一滩,都已经成了黑红色。
  大门洞开,能看得出里面小山一样黑乎乎的东西冒着烟的,发出刺鼻的恶臭。
  宛如人间地狱。
  擦肩
  看清那堆小山是何物后,围观人群中响起一片呕吐声。
  林之卿瞪着那堆焦臭的尸骸,强忍下胃里要翻滚出来的粥,缓缓蹲下身,掩面。
  如果没有看错,大门左边倒数第二个人头就是昨天收了自己银子,与自己搭话的家丁。
  家丁看起来跟自己一般大,就落得个死无全尸,双目圆睁,脸上被血污糊得看不清表情,极度狰狞恐惧。
  林之卿年少时也曾目睹血腥如炼狱的场面,可武林中人厮杀,很少涉及无辜,像这样不会武功的普通人被人像杀鸡屠狗一般杀戮,实在令他难以接受。
  林之卿失魂落魄地蹲在卓家附近的一块石板上,心中苦涩万分。
  定是那白衣教所为。
  那日听秦之平所言,白衣教屠戮了黄河大刀门,也是如今天这般把人头栓到门前示众,一个活口未留。
  他再也想不出,还会有谁如此凶残,置人命如粪土。
  只是可怜卓琅,即不受家中宠爱,母亲也不见踪影,如今全家都遭杀害,自己却与仇人纠缠不清。
  命途多舛,时运不济。
  真不知他上一世是做了多少业障才换来今生的灾难。
  林之卿唏嘘感叹许久,浑然不觉眼前人群散去,只留下重重兵士把守,直到他们赶人了,才回过神来,回客栈把没有送出去的礼品摆在桌上,薄酒祭奠了祭奠。
  心里却是酌定了要找到卓琅告知真相,再伺机铲除白衣教的主意。
  北上换船骑马之后,林之卿甚是不习惯,偶有一次行侠仗义,倒是结识了四个老江湖,自称鸡鸣狗盗之徒,为人甚是讲义气。
  林之卿性子直爽,与他们一见如故,问清他们是要去京城做一桩大买卖后,便一路结伴同行。
  这一路奔波匆忙,见识了一番生死离合,林之卿一夜之间成熟坚忍许多,与这四个人结交后,还学了一些不怎么入流的诀窍,自觉收获颇大。
  林之卿心知自己与白衣教相比是以卵击石,倒是也不着急,多方打听白衣教的消息。鸡鸣狗盗四人消息灵通,帮了他不少忙。
  林之卿心里闷闷不乐,也叫他们看了出来,三两句把他的话套了个干净,都连连感叹卓家之事。此时江湖上多半人都指责白衣教太过残暴,接连犯下人命大案,不容于天地间。
  但白衣教一向不屑于与正道接触,正道人的指责对他们来说狗屁不是,仍是土皇帝做得逍遥快活,把甘肃整得跟铁桶一般,大有要对峙到底的意思。
  饶是鸡鸣狗盗动了所有人脉,也拿他们没辙,只打听出些个最寻常的消息,几个人很是失望。
  林之卿反过来安慰他们,道:“车到山前必有路,等到了甘肃亲自看一看也就清楚了。”
  四人佩服他有胆色,又把各自看家的本事都教给他,不日到了京城,几个人就此分道扬镳。
  林之卿继续往西北赶,沿途已经是白衣教势力范围,对南方人查得甚严。
  即便是跟鸡鸣狗盗学了一点点北方官话,他仍是不敢轻易开口,只好装成哑巴,靠着随机应变才糊弄到了兰州。
  时近五月,关内已经是青草蔓蔓的夏初时节,关外却还是风沙漫天古道瘦马。
  林之卿身上盘缠不多,只牵着临别时四人送的一匹老马,衣衫褴褛蓬头垢面,饶是师尊在眼前恐怕也看不出这个面黄肌瘦的青年就是林之卿。
  进了兰州城,林之卿不敢再住宿,只能在客栈打尖,睡在废弃的城隍庙中。
  兰州城实际上已经是在白衣教的控制之中,甘肃巡抚被白年制服,变成个傀儡官儿,对白衣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气焰更加嚣张,肆无忌惮。
  城中百姓畏惧他们,有门路的听到风声前就早早地投奔了外地亲戚,没有门路的苦守在老家,虽然无性命之忧,可原本还算繁华的一座城,已经死寂一样,日夜有白衣教众把守,无人敢轻易出入。
  林之卿使出要把无缝的鸡蛋也要叮出缝儿的劲头,削尖了脑袋也要混进巡抚府邸中。
  可恨重兵把守,林之卿轻功也不行,连夜要翻墙进入的念头也被打消了。
  林之卿苦思不得,也没有其他法子,只能在附近溜达。
  他穿的破旧,竟有人把他当成了乞丐,往他常坐的墙角丢几枚铜钱。
  林之卿哭笑不得,把铜钱小心拾起来收在怀里。
  若是放到从前,他肯定是对这施舍嗤之以鼻,乃至于要揍人家一顿。
  可经历过这么多,再由鸡鸣狗盗一点拨,才顿悟,大丈夫能屈能伸,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死都不怕还怕别人的可怜吗?何况他当真是手头紧。
  这样一来,倒是让林之卿灵光一闪,索性假扮成个乞丐,厮混到了乞丐窝里。
  这日,兰州难得下雨,加上尘土飞扬,雨水不多时就化作了泥巴汤子,把整个城都弄得脏兮兮。
  林之卿肚饿,外出觅食,看到街边一个小面馆正煮着热腾腾的牛肉面,不由地食指大动。
  林之卿在人家铺子前面徘徊不走,把老板惹恼了,骂道:“哪里来的臭乞丐,滚,别在这碍事!”
  林之卿脸皮已经厚得很,他眼巴巴地看着老板手里雪白的面条拉成细长的一缕,下到汤锅里一滚就捞出来,浇上香喷喷的牛肉老汤,上头再堆一些切得极薄的烧牛肉和香菜,香味能勾得人口水都留下来。
  老板拿着擀面杖把林之卿哄到一边,林之卿也不过来讨人嫌,蹲在一旁看他盛面,闻着香气仿佛就能吃饱一样。
  雨越下越大,没一会儿林之卿就淋成了落汤鸡,在雨中形容狼狈。
  老板偶尔抬头一看,见那个乞丐也不找地方避雨,还是可怜巴巴地往自己这里瞧,心里也就动了恻隐之心,用面杖敲敲面板,道:“你过来。”
  林之卿赶忙跳起来,但是到了屋檐下,低头一看身上泥水,又不敢进去污了他的店面,于是只站在屋檐下。
  老板倒是觉得这个乞丐挺通情理,筷子一捞,把才下好的面盛在一只海碗中,加上老汤,端过去给林之卿:“吃吧。”
  林之卿连连局够表示道谢,接过碗筷站在那儿就稀里哗啦地喝起面条。
  他吃得极香,仿佛手里端着的不是一碗面,而是什么珍馐美味一般。老板看他吃的开心,又多给他添了一勺汤。
  林之卿把汤都喝完,舔了舔碗边上的汁水,打着嗝把碗筷送回去。
  老板一直没见他说话,于是奇怪问道:“你是哑巴?”
  林之卿肃然,指着嘴巴摇头。
  老板轻叹:“大家都不容易,都有自己的难处。”
  林之卿揉揉肚子,看到外面雨正大,也不好出去,就脱了鞋子坐在屋檐下避雨。
  饱了就容易犯困,林之卿抱着腿,不一会儿就睡熟了。
  他是被一阵杂乱给吵醒的。
  面馆对面是一家酒楼,门脸十分精致。林之卿来了这些天,也知道了这座酒楼是兰州城数一数二的四方楼,只款待达官贵人。
  据说白衣教主时常光顾,因此林之卿也经常在这一带徘徊。
  这杂乱,正是白衣教主到来所致。
  林之卿狂喜,却不动声色,仍是烂泥瘫在原地。
  虽是下雨,但仍无碍白衣教主的兴致。
  十几名白衣教众雁阵于前,把四方楼都围了起来。先后来了两乘步辇,四个壮汉抬着,朴实不见奢华,上面坐着两个人,两人均是青衣。
  林之卿一见,瞳仁忍不住一缩。
  来了。
  来人正是殷承煜与白年。
  殷承煜养伤养的烦闷,执意要外出走走。白年不乐意,可执拗不过殷承煜,只好各退一步,两人一同出游。
  不想挑了个下雨的日子,殷承煜更加不高兴,白年为哄他,便安排到四方楼享受美食。
  其实殷承煜更希望能找个不仅能有美食还有美人的地方,可白年怎会同意?两人各怀鬼胎,一顿饭吃得味同嚼蜡。
  殷承煜坐在二楼,窗户大开,飞檐下系着的铜铃在风雨中叮当脆响,倒有情趣。
  “我不喜欢西北。”殷承煜看着窗外即便是雨天也有些蒙蒙的天空。
  “西北天高云淡,有它的好处,江南矫揉造作,哪里比得上西北爽朗粗犷。”白年把陈年高粱酒斟在两人面前的瓷碗中。
  “西北的酒,也得是大碗喝,大块吃肉。”
  桌上是新烤的全羊,各色野味或红烧或烧烤,油亮诱人。
  白衣教源自西域,西北风俗其实并不陌生。可殷承煜天生就厌恶那儿,想方设法要走,让白年十分不快。
  “不吃了。”殷承煜垂眼,把那碗散发着呛人香气的酒往一边推了推,一低头,就看到对面一家小面馆。
  老板还在抻拉面条,但这并不稀奇,稀奇的是在面馆外的角落,一个乞丐光着脚,两腿伸在屋檐下面,借着雨水洗脚。
  那人的身形……还真像……
  殷承煜闭着眼也能把林之卿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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