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恩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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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恩仇录-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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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是的,他很照顾我,虽然因为年纪的关系,他仍叫我大哥。我天生体质弱,拉车又慢又费力,还常在香港蜘蛛网似的小巷中迷路,常常是吃力不讨好,白费劲。而他则不同,他身壮如牛,小腿跑得像铜锤一般结实,他拼命地跑,什么生意都接,不嫌人多,他能拉起四口之家。他不管晴雨,一概出车,即使暴雨倾盆,他也跑,他想发财简直想疯了。但他却舍得钱来接济我。

  三个月后,我自知不是拉车的料,就离开香港去了上海。我去时,他还在香港街头疯跑,等二十年后,我进入“澳娱”,接触的尽是达官贵人之后,我才从那些人的口中辗转得知了他的消息——他们在提起他时,还常在他的名字前冠以“东南第一毒枭”的名号

  但是那天,他却成了一次香港警方发起的国际性扫毒行动中的头号通辑犯——香港警方悬赏二十万用来奖励那些提供相关线索的人。

  我紧张地看着报纸,过于投入了,竟没察觉何鸿燊早打完电话,在看着我了。于是我赶忙放下报纸,继续与他讨论起来。

  在回去的路上,我念念不忘报纸上的内容,却怎么也没料到,简贵会在二十年后想到要来投奔我。可是这回的情形毕竟特殊,窝藏重犯,是有连累的危险的。一旦败露,则势必弄巧成拙,身败名裂……

  全家老小,人心惶惶。求我不要引火上身,但我最终不顾全家的反对,收留了他。因为我想起我当年投奔何鸿燊时,何鸿燊那种一言九鼎的豪情,况且,在往年落魄街头的岁月中,简贵也确实有恩于我。

  在收留简贵期间,我取消了家里一切的交游与宴会,只与最亲近的一些人相往来。

  我当时正收了两个徒弟——其实在这之前,我已经收过一个,他后来就到广州发展,人们称他为“杨戬”,意思是说他像三只眼杨戬那样眼疾手快,明察秋毫,从而赌技非凡。他每个月都来澳门赌几把,顺便来看看我。一来二往,他跟我新收的两个徒弟也就混熟了,一个是洛雄,另一个是何鸿燊的义女:何佩仪。我让洛雄和何佩仪都去当赌场的荷官,让他们从基层做起,见识各种各样的高手,直接与他们交流。

  除了这几个徒弟,来的就是“澳娱”的高层主管了。除此之外,我不让任何人进宅一步。有事,也都约在一些公共场所面谈。

  一个月后的一天,晚饭后,我照例去看望简贵。楼上传来我大女儿弹钢琴的声音,我的夫人则陪我的两个儿子在客厅里做游戏。

  我进去时,简贵正伏案画画。我笑他在这种时候还有闲情逸志。他解释说,他画的不是一般的画,而是一幅地图。他对我说,假如我当初不收留他的话,他就只好去那里暂避。

  “没有人知道这个裂谷,”他很得意地说。于是我问他是如何知道的。

  “我的手下有一个在内地当过空军。在一次常规性的巡逻时,飞机意外失事。他被迫跳伞,落入茫茫的广州西部森林中。他跟从我后,对我说起此事,还说他在丛林深处发现了一个十分隐秘的裂谷并一个石洞,不瞒你说,我们还在那儿贮藏过大量的可卡因。”

  我们正聊着,一个佣人冒冒失失地闯进来,说程警官来了,有事要见我。我见简贵神色大变,像被大火围困的人那样,他四下寻找逃生的出口。我狠狠地喝退了那个不会做事的佣人,拼命向简贵解释程警官是我的一个旧相识,不过是来看看我,谈谈心罢了。我心急如焚,而他则满腹狐疑,带着失望与愤怒,恐惧与祈求的眼光目送我出门。

  你知道,博彩业是澳门的支柱产业,澳门政府对博彩人才的重视是世界少有的。几乎每年他们都来“澳娱”挑选精英之士。我上任后,曾培养过五十个对博彩业深有研究的荷官,这批人中的男性,百分之七十都被选入澳门政府成了公务员。这个程超就是其中之一,他先被调入博彩稽查司,后又调入警局,据说他有望在下个月被正式任命为警察区长。

  当然,他这次前来还有一个目的,他有一个妹妹,也想进“澳娱”当荷官,看看我是不是能帮一把,他还向从前那样彬彬有礼,喊我叫“师傅”。我便说只要条件合适,我是很愿意卖他一个人情的。

  “你看,就这点鬼事。”我故作轻松地说,尽力使简贵安心,他这人很多疑。但处在他那种情境下的人,是少有神经不过敏的。他的眼神告诉我,他觉得我这个人不可信任。我为了荣华富贵,还是出卖了他。

  没过多久,同一个佣人又冲了进来,气喘吁吁地说,程警官带一队人正强行进入院门,前来抓人。管家誓死把他们拒之门外,她让我赶快想个法子,全家已乱作一团。刹那间,我突然想起当年何家败落时的那一幕……

  简贵的眼睛里已全是怒火,好像我的额头上已经刻上了“卖友求荣”四个大字,并且他想模仿乌江边上的西楚霸王,主动要求献头给出卖他的老战友——他要去自投罗网,以成全我的自保。

  我再也无心去想刚才程警官的来意了,也没时间去推敲究竟是谁告得密。燃眉之急是:我必须插手这件事,以证明我的清白。我知道让警察把简贵抓走,我还罪不至死,可以想见的是:我会蹲几天班房,但很快就会出来,而且司狱长会亲自送我到门外。我虽自知问心无愧,但在简贵心中,我恐怕永远是个小人。他会把牢底坐穿,而我还过我的太平日子,只是我的内心将永无宁日——我非干预此事不可,尽管我是自找苦吃。

  我的妻子儿女都拖着我哭,想让我回头,我当时正护送简贵往后门逃去。我带着枪,他们牵挂我的安危,一个个来抓我的衣角,他们光顾着哭,都吓坏了,都不知道说什么话了。我的眼眶马上湿润了,但还是挣脱了他们,带着简贵奔出后门——背后传来“爸爸、爸爸”的喊声。

  警察冲破了院门,起初还不知道我们往后门去了,因此,大部分人都冲进别墅,上上下下地搜着每一间房。几个留守在院子里的,发现了那道小门,他们一马当先,沿着那条两边种满茉莉花的黄泥路直追我们而来。

  那一带的地形我了如指掌,警察虽精明强干,但真正能咬住我们的只有两个。他们身强体壮,斗志旺盛,我们眼看走投无路了。我边跑边对简贵说:

  “老弟,你是不是以为是大哥出卖了朋友。好吧,让我来证明给你看。”我猛地转身,扣动了扳机,跑在前头的那个警察就应声倒地了,第二个大喊一声那警察的名字——我从他的喊声中听出他就是程超。但我没想到,程超居然看都不看一眼被枪击中的伙伴,就继续追来,那股拼命三郎的劲头着实令我欣慰——那一刻我想起我曾经是他的师傅,也想通了政府之所以会提拔他这种人当警察区长的理由。

  我在简贵的眼中重又看到了那股豪气冲天的火焰。他冲我微微一笑,突然夺走了我的枪,我停下来,正想开口,他却重重地向前推了我一把:

  “带上这张地图,快走。”他把一个揉成一团的东西扔在我怀里,“快走!”他又大吼一声,提枪向程超走去,把双手举过了头……

  我不顾一切地往前跑,一口气跑到了洛雄家里时,人已经快疲乏得倒下了。

  洛雄那天刚好是白班,他们一家三口吃过了晚饭,正围坐在一张方桌前,夫妻俩正听他们上四年级的女儿背诵一篇课文——真不忍心打断这一幕,我想掉头就走。

  洛雄一看就知道我出了事,忙把我拉进里屋,关上门。我把事情粗略地说了一遍,便向他说出了我想去这个裂谷的计划。我倒是不担心我只身一人到不了那里,我忧虑的是,我到了那儿也无非是饿死或喂狼。我很需要一个得力助手,尤其是像洛雄这样的“万事通”。可是事到临头,我却无法说出口,我身负重罪,更何况我有什么权利去为难洛雄,拆散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让其骨肉分离呢?我思量再三,终于决定把这个想叫他一起去的请求憋在肚子里。

  “好了,洛雄,我就是来向你告别的,我要走了。”我艰难地说,“保重。”

  “要走一起走,”他倏地打开门,朝他妻子喊道:“慧珍,把家里的现金全部他妈的取下来,别问了,快去。”

  慧珍是一个很开朗活泼的女人。脸上有几粒可爱的雀斑,五官秀挺,有点俄罗斯人的气质。常跟他的丈夫打打闹闹,但同时又对她百依百顺。有时候爱耍点小心眼,结婚前天天赌气、撒娇,是一对欢喜冤家。她的个性中有男子汉的刚强,做起事来雷厉风行,快人快语,极为爽直,她不像其他女子那样动不动就方寸大乱,慌作一团,她遇事比许多没出息的男人要来得坚忍和沉着。此刻,她似乎早已明白他丈夫命令似的话语中意味着什么,她坚定地看了我们一眼,就匆匆上楼去了。不一会儿,就把一叠钞票放在我的手中。一边转过头对她的丈夫说:

  “你跟师傅一块去吧,缺钱了想办法让我知道。”

  我们正要出门,洛雄十二岁的女儿禹珠(我取的名字)却拉住了他的手:“爸爸,你跟刁伯伯去干嘛啊?”

  洛雄像被什么重物当头一击,他公牛般的身躯不禁抖了一下。

  我的心一阵酸楚,于心不忍了,便再次劝洛雄留下。洛雄把禹珠一把抱在臂弯里,用他那满下巴的胡碴刺了刺小女孩柔嫩的脸蛋,父女俩开心地笑着。这时,慧珍走过来,将禹珠抱了过去,她用眼神向他的丈夫示意,不要再迟疑了。

  我们这就飞身赶往广州。

  
  洛雄把兔肉炖好了。一大块一大块地盛在一个铝锅里,端到桌上。一个藤条编成的篓子里是不计其数的野莓,那是洛雄在打猎的间歇时顺手采的,他出去打猎只要见到好吃的,总不会放过。并且他也知道哪儿有这种好吃的。因此,他们几个月间,除了吃到足可满足口腹之欲的野味外,还尝了不少蘑菇、蕨菜和野莓。

  “简贵后来怎么样了?”方孝祥尝着酸甜可口的野莓,加上全身心地沉浸在故事中,不觉有出谷之意了。

  “他怕是一辈子都出不了牢门了。那天,他为了报答我的情义,甘愿提枪为我去顶罪,想把袭击警察的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好放我自由。谁知在证据面前,他的理论不攻自破,首先程超就出来指认,说开枪的人是我刁荣,而不是他;其次,他被法医检查出是个近视眼——以当时的距离,加上惨淡的夜色,他恐怕连一头大象都看不见,更别提还要举枪射击一个行进中的人了。哈哈哈,你看,命运多像是水性杨花的女人,你休想掌控。当初,我为了保全他,后来,他为了保全我,可结果呢,一个在班房里蹲到死,另一个亡命天涯,生不如死,哈哈哈……”

  在空旷的石洞里,绵绵无尽的回音,加上他的笑声本来就令人战栗,那既阴冷,又高亢的声调听起来能让人后背直冒冷气。

  刁荣吃东西时,无论多饿都很有节制,在节奏上细嚼慢咽,不紧不慢,闲适而不免做作。洛雄呢,一到开饭的时节,就很少说一句话,只管埋头吃喝,不管吃什么,总是大把大把地往嘴里塞,没嚼几下就囫囵吞掉。他的饭量大得惊人,不过话说回来,他的块头也绝不含糊——在饭桌上,刁荣看起来就像是他即将开涮的主食。

  “程超是怎么知道简贵藏在你家里的,”方孝祥接着问,“还有,他带人来抓简贵之前,以故人的身份来你那儿坐了一会儿,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是另有小人向警方举报。洛雄费了一个多月时间才查清楚这件事的原委——红眼脱不了干系。”

  “红眼?”

  “狗娘养的东西。”洛雄在桌上敲了一拳。

  “我记得有一天,家里高朋满座,我的几个徒弟还有‘澳娱’的几个老总也都在,聚会散场后已经很晚了。我去看简贵时,他神色慌张地跟我说,院子里有个鬼鬼祟祟的年轻人看到了他——他当时正倚在窗口,想透透气。然后他又把那个年轻人如何如何地跟我说了一通,我说没关系,那是在杨戬门下学艺的红眼,是自己人。但简贵还是不放心,他是个能谨慎就绝不马虎的人。于是我又当着他的面打电话给杨戬,让他叮嘱他那貌似老实谦逊的手下。半个月风平浪静,我早就没把那件事放在心上了,谁知毒蛇的狠毒之处,就在于它能冬眠,然后在一个你已经将它忽略的时刻发动攻击。哈哈哈,好笑吧,我们两个老江湖,竟栽在一只见利忘义的臭虫手上。现在,你能明白一切了吧?”

  “我们虽然没有共同的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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