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暮雪-禽兽和我的甜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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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暮雪-禽兽和我的甜蜜生活-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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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偏锋的险招。而我循规蹈矩,出错的机率最小。老奔喜欢看我们两个同台竞技,如果我哪次比萧山解得好、解得快,他就会笑逐颜开的夸奖我。要是萧山解得快,他就会负手站在一边,看我奋力疾书解答步骤,仿佛武侠小说里的老怪,唯恐得意的弟子输给了旁人。其实我也喜欢和萧山一起做题,并肩站在黑板前听指端的粉笔吱呀吱呀,眼角的余光瞥见对方一行行换算正飞快的冒出来,胸中萌生一种齐头并进的快感。我一心总是想要赢过他。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平分秋色,偶有胜负也是他赢我更多。
    有次我们做完题后,各自回到座位。老奔非常得意的说:“把他们两个配对,就是最完美的解法。”其实他是口误,但全班哄堂大笑,我面红耳赤,半天抬不起头来。这句话后来在班上流行了很久,连外班都知道老奔说过这句名言。不过很少有同学拿我和萧山开玩笑,大概我们俩看起来太不搭,萧山外向聪明,而我则是太中规中矩的好学生。倒是有人经常拿萧山跟林姿娴开玩笑。女生们总拿林姿娴打趣:“朱丽叶,你的罗密欧呢?”有时候萧山和一帮男生站在走廊里,看到林姿娴从楼下过,一帮男生也会起哄:“哦!朱丽叶,罗密欧在这儿呢!”
    林姿娴很大方,开这样的玩笑她从来不生气,顶多仰起脸来冲楼上的那帮男生嫣然一笑。她性格好,脾气又温和,朋友很多,不仅好多女生跟她关系好,不少男生也跟她是很好的朋友。
    萧山生日的时候请全班同学吃必胜客,因为他拿到了奥赛奖金。班主任大喜过望,觉得他明年保送名校没有问题了,于是也网开一面,欣然前往。那是班上最热闹的一次聚会,比高考结束后吃散伙饭还热闹。因为还在高二,大家即将面临未来高三整年的煎熬,于是所有的人都兴冲冲。从日复一日的学习中短暂的跳出来,难得的洒脱开怀。
    吃完必胜客班主任和几位老师就先走了,于是我们又悄悄转战烧烤店,倒不为吃,是为了喝酒。男生们偷偷摸摸喝啤酒,女生们喝可乐。那天吃了什么我都忘了,就记得一位绰号叫“猴子”的同学侯玉冬喝醉了,一个劲拉着萧山要再敬他一杯。萧山被他灌了好几杯了,哭笑不得不肯再喝,林姿娴替他解围:“别让萧山喝啦,待会儿真喝醉了。”
    侯玉冬一脸痛苦状捂住脸:“ORomeo,Romeo!whereforeartthouRomeo?”
    所有的人都被猴子怪腔怪调的发音给逗乐了,猴子说:“罗密欧不喝,朱丽叶喝吧,要不这杯酒你替他喝了。”男生们都有点酒劲了,不少人在起哄,林姿娴落落大方:“喝就喝。”她刚接过杯子,就被萧山拿过去了:“得了,还是我喝。”
    萧山仰起脖子来,把那一大杯啤酒慢慢喝完,有女生在鼓掌,也有男生在吹口哨。他喝完后,猴子笑嘻嘻搭着他的肩:“行啊,这才叫风度。”
    我坐在角落里吃烤好的鸡翅膀,辣得喝了一杯水又一杯水,渐渐觉得胃里难过起来。
    那天大家散的时候挺晚了,三三两两结伴回家,我跟所有同学几乎都不顺路,匆忙想去赶最后一班地铁,谁知道萧山追上来,说:“我跟你一块儿吧。”
    我问:“你不是住西边?”
    他说:“我爸妈回来了,我今天回自己家去。”又催我:“快走,不然赶不上地铁了!”
    我们简直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赶到地铁站,还在下台阶就听见地铁进站的轰隆声,两个人都是拼命狂奔,脚尖刚落到站台上就听见车门嘀嘀响,眼看着车门就要关了,萧山一个箭步已经冲进车厢,回过身来抓着我的胳膊就把我拽了进去。我估计车门就是在我身后堪堪合上,差点没夹着我的头发。萧山还紧紧抓着我的手,因为惯性我向前一扑,他已经把我抱住了。
    我的耳朵正贴在他的胸前,柔软的T恤下是他又快又急的心跳声,怦咚怦咚怦咚……比我自己的心跳得还要快。刚才跑得太急,我们两个都还在拼命喘气,他身上还有淡淡的酒气,又比我高很多,呼吸仿佛就拂在我的头顶,一下一下,微微吹动我的额发,拂在脸上痒痒的。我几乎觉得从耳朵到脖子都是滚烫滚烫的,在那短短的几秒钟内,我几乎丧失了一切反应的能力,只本能抬起头来。他也正看着我,他的眼珠那样黑,那样深,那样亮,就像是满天的星星都碎了,哗啦啦倒我铺天盖地的倾下来。我被这些星星砸得头晕眼花,连该怎么呼吸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萧山的手终于放开了,可是却滑落下来,就势抓着了我的手。我根本就不敢抬头,挣了一挣,但他握得更紧了,对我说:“那边有座位。”
    我们两个并排坐下来,最后一班地铁,人并不多,车厢里空荡荡的。没有人注意到我们,但我想自己的脸一定还很红,只是觉得不安。他没有说话,但他也没有放开我的手,我又尝试着把自己的手指往外抽,他终于问:“为什么?”
    我嗫嚅:“这样是不对的。”
    “是啊,”他突然冲我一笑,对我说:“我们坐反方向了。”
    我瞠目结舌,听到列车广播里报站名,果然是坐反方向了。我就顾着跟在他后头一路狂奔,匆匆忙忙拿月票往里面冲,哪知道他会进错站台坐反方向,连我也稀里糊涂的跟着他一块儿搭错车。
    他似乎很开心,哈哈大笑起来。我不知道他到底为什么那样高兴,但我永远也记得那天他笑的样子,眉目舒展,容颜灿烂。在车厢莹白的灯光下,他的脸庞就像是带着朦胧恍惚的光与影,这么多年来,一直出现在我的梦里。
    下午的时候莫绍谦的司机给我打了一个电话,照例问要不要到学校来接我。这是莫绍谦的作派,他用的人永远像他一样,表面上总是维持了最大的礼貌与客气。我也客气的答说不用了,我会自己回去。莫绍谦虽然很少在这个城市停留,但身为资本家,哪怕他十天半月也用不了一回,他仍旧有车有司机在这里,就好比他有房子有狗有我在这里……我的名字,排在可爱的后面。
    傍晚时分我穿过人声嘈杂的校园,同学们行色匆匆,去食堂或者水房。抱着书拎着开水瓶奔忙在路上,常常一个寝室结伴同行说说笑笑,总是校园的一景。如果莫绍谦不来,我通常是住在宿舍里,这个时候也应该打水吃饭,耳朵里塞着MP3,写明天要交的实验报告。
    在过马路的时候差点被车撞了,因为站在街心的斑马线上,我好像看到了萧山。我说好像是因为我没有看真切,只是对面人行道上有个相似的背影,从眼前一晃就不见了。但我再也迈不开步子,隔着滔滔的车流,熙攘的长街,我不知道是眼睛在骗自己,还是理智在骗自己,只是失魂落魄。也许我今天就不应该想起他,不应该想起过去的那些事。两所大学挨得这样近,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他,一次也没有。三年来他就像个水泡,成功的消失在一望无际的人海,然后我就安然的,自以为是的,觉得自己再也不会遇见他。
    我朝着人影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追出很远很远一段距离,明明知道他不会在哪里,最后终究徒劳的停下来,即使是他又能怎么样呢?
    在地铁车厢里,我靠在扶手柱子上,想起很多年前那个晚上和萧山追赶最后一班地铁,那时候的心跳声似乎还咚咚的响在耳畔。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原来命运曾如此清晰的预知,从一开始我就和萧山错了方向,从此后再也去不了想去的地方。
    回到别墅,莫绍谦让我换衣服出去吃饭,也好,今天我的情绪糟透了,如果单独跟他呆在家里,真怕自己会露出什么破绽来。到了那间会所制的餐厅,才知道他为什么要带我来。因为今晚这顿饭,简直是二奶展览会。一张桌子上统共才四个男人,倒带着五个女伴,其中一位还带了两位如花似玉的姑娘。我跟着莫绍谦刚进包厢,就听到旁人打趣那人:“王总今天好兴致,一炮双响啊。”
    这位王总我认识,前天还在新闻里头跟市长一块儿剪彩呢。
    不能怨我大惊小怪,因为莫绍谦以前没带我出来见识过这种场面。正式的应酬当然没我的份,我又不是原配。像这类不正式的应酬,估计他也嫌我长得不够艳压群芳,又是学生,上不了台面拿不出手。所以我也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头一回。
    今天请客的就是王总,因为他坐在主人位,我那点礼仪培训知识没忘光,还知道哪是主位哪是客位。鲍参翅肚这帮人估计早吃腻了,所以点的菜都还挺清爽,做法也挺独到,口味自然没得说。这几个人似乎也没什么正事要谈,不外乎吃吃喝喝。我怕说错话让莫绍谦不高兴,所以多吃菜少吭声。没想到王总带来的那两个女孩子,不过和我差不多年纪,长得是美若天仙,喝起酒来那叫深不可测。左一杯右一杯,轮番替那位王总向诸人敬酒,尤其对莫绍谦是左右夹击舌灿莲花,也不知道王总是上哪儿找来的这两个尤物,比所谓红楼二尤有过之而无不及。看了这酒席上诸人的阵势,我才后知后觉的明白今天主客是莫绍谦,其它人都是来作陪的。但那二尤八面玲珑处处周全,也没冷落了任何一位客人,几个男人都被她们哄得心花怒放,连带几位女伴都眉开眼笑,除了莫绍谦。那倒也不是她们没本事,而是莫绍谦一惯这个德性。大概是莫绍谦那不冷不热的样子让二尤生了挫败感,不知怎么话锋一转,二尤就关心起我来。其中一个捧着杯子,细语腻声的十分亲热:“这位妹妹以前没见过,今天初次相见,我就先干为敬好了。”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咕咚咕咚把一整杯酒都喝下去了,这下子我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另一个却已经笑盈盈的说道:“难得大家这么高兴,要不莫先生和童小姐喝个双杯吧,我们两个自然是陪一杯。”
    这两个女人,怎么喝酒都跟喝水似的?
    我可进退两难了,百忙中还记得偷瞥一眼莫绍谦的脸色,我不敢指望,但我知道只要他肯眉目间稍有暗示,这些人就不会为难我了。但他却还是那幅不动声色的模样,那二尤已经左一句右一句哄起我来,可怜我哪是她们的对手,稀里糊涂就已经被灌下去了好几杯。虽然是红酒,但双颊发烧,晕晕乎乎。再这么下去我真要醉了,我身子发软,胃里更难受,连手都开始发抖,终于借着酒劲,大着胆子在桌子底下轻轻拉了拉莫绍谦的衣角。
    莫绍谦也没有看我,也不知道是替我解围呢还是替我添乱,只闲闲的说:“你们别灌她了,她不会喝酒。”
    “哟,莫先生心疼了。”一个似嗔非嗔,另一个就更是眉目传情,眼似秋波:“莫先生要是心疼,那这杯莫先生替童小姐喝了吧。”
    莫绍谦却是似笑非笑:“听听你们俩这口气,我哪还敢替她喝。”
    席间的人都哄然大笑,好像他说得跟真的似的。
    我酒劲往上冲,心里却不知道为什么发冷,手也不听使唤,拿过杯子就说:“没事,我自己喝!”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那两个尤物彻底针对我了,我喝了这杯后她们拍手叫好,马上服务生又给我斟上一杯,走马灯似的轮流灌我,连别的人也来起哄,这个说那个敬,我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彻底高了,还敢跟二尤叫板,端着杯子去灌她们,最后意识模糊,什么也不知道了。
    稍微清醒点我已经在车上,莫绍谦的迈巴赫,这车还是我让他买的呢。当年他在宾利和迈巴赫里头拿不定主意,我说选宾利吧,其实我挺喜欢迈巴赫的,我就知道他瞧不上我的品味,所以我撺掇他买宾利。结果他还真买了迈巴赫,多好啊,多小言的车啊。悦莹一天跟我念叨三回,说小说里的男主都用这车,就她那暴发户的爹不懂得欣赏,不肯买。
    这车贵就贵在几乎全是订制,光这座椅上的真皮据说都来头不小,是从小没挨过一鞭子的小牛,剥下来后手工硝制,挑出纹路与颜色最无差异的,然后再精心一针一线缝制。光这个座椅就用了好几头小牛——我真对不起这些牛,我吐在了座椅上。
    莫绍谦让司机把车停下来,我蹲在路边吐啊吐啊,车也停在那里,四门大开着,司机拿着纸巾盒收拾了半天,又不知道喷了多少香水,最后我重新上车的时候,那车里全是Tiffany男用香水的味道。莫绍谦喜欢这个牌子,连车上都有一瓶,可是我闻到这个味道,只觉得又要作呕。
    终于忍到家里,我跌跌撞撞爬上楼,摸到自己房间,居然还能挣扎着洗澡,而且还没有被淹死在浴缸里,我连头发都没有吹,出来看到床我就倒了下去,像头猪一样沉沉睡去。
    我睡的不好,做噩梦。梦到漆黑一片,要哭又哭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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