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向着罗布泊进发了。“沙漠王”自然很舒服,良好的减震性能, 使车内的人感觉不到颠簸,我三姨完全可以放松紧绷的腰身, 可怜她一路都手握车棚顶端的扶手,几乎把上身悬起来,如此, 腰部也时时被颠得疼痛难忍。不久,我们在“沙漠王”中感到新的痛苦,王司机点燃了一根烟,摄影小张和陈总工立刻响应,三人把烟抽得潇潇洒洒,很快, 车内烟气腾腾,我一向对烟极为敏感,视吸烟者为敌人, 便立刻以晕车为由逃开“沙漠王”,与焦工做了交换。后来我得知,小焦和三姨都被熏得苦不堪言。
卡车人员位置做了重新调整,尽管我强烈要求爬到车上去经大风, 见世面,却被拒绝,刘工齐工让离驾驶室,我和段站长坐进去。 面前的视野开阔了,大漠迎面扑来,令我心情舒畅无比。大漠自有它迷人的风光, 如果仅从审美意义上讲,它的蛮荒、雄浑和苍茫完全是一种美,如同草原、 高原、大海一样是造物主在这颗星球上的大写意, 甚至大漠也具有海的滚荡汹涌之势,你凝看着,会忽然感到其实荒漠是大地裸露的胸膛, 大地在这里脱尽了绿色外衣,敞出自己的肌肤筋脉, 你能看清那一道道肋骨的排列走向,看到数十万年前沧海桑田的痕迹和远古地质时期留给大地的创伤,你会感到这面胸膛深藏的痛苦和激情,它荡动不安,它起伏不平, 你觉得茫茫大漠时时会有一处将要隆升成山, 山就是大地不堪疼痛和激情的挤压冲腾而去的。只是,这片大地还没有找到突破口,或者,没有大爆发。
中午,我们竟在大戈壁上再遇人家:一个中等规模的钾销石矿。 大漠人热情好客,留我们吃了一顿意想不到的热饭。饭后, 王弭力向窦矿长询问他们开矿的有关情况,记者先生进行采访, 我跟着水文专家焦工去查看矿点的气象资料,气象员告诉我们:夏季这里地面温度高达70摄氏度, 没有空调房子,人无法生存。小焦问:有无暴雨?答:有时有猛烈的暴雨。 小焦欣喜地记下了这些情况。
我们按窦矿长指示的路线继续上路。
很快又是夕阳西下时分,大漠上,20时左右才进入黄昏, 西斜的太阳下落之快令人惊讶,眼见它向地平线坠去,转瞬间踪影皆无。 夕日一落,天立刻陷入沉沉黑暗,我们必须停止车轮,若乘黑前行, 极有可能迷路。我们选了一块地势低洼处宿营, 富有野外经验的杨工根据风向调度着两辆车,使之停放的位置能够为宿营者遮挡些风寒, 男士们将行李并排铺开,我和三姨则撑开我们小巧的军用尼龙帐篷,这是在北京时, 总后文化部卢部长支援的,漆着军用迷彩图案,令同行者们羡慕不已。 我们把狗皮褥和棉褥垫铺进去,布置出一个可爱的小窝。
杨工又指导小伙子们挖坑,安置好喷灯,点火煮饭,陈总工想下挂面,因为记者们已经表示过,他们对方便面深恶痛绝,我想起陈虎的叮咛, 在大漠上一定要节省水,煮挂面既费水又费油,我们是在用汽油生火哪! 我大声嚷:全部吃方便面,人们没有反对。水开了, 滚沸的开水温暖着寒夜,我首先给司机小胡泡了两包,这一天最辛苦的当属他。
金星第一个出现在黑暗的天幕上,陡然点亮了夜空, 跟着星星们纷纷扬扬地挤出来,银河形成了。我和三姨已坐在帐篷前, 指点着我们熟悉的星星,厚厚的羽绒服抵御了戈壁滩的寒冷。那一边,男士们已经进入梦乡,有人打起了响酣。我全无半点困意, 兴奋和新奇使我想在帐外就这样倚坐一夜,我要独自等待日出。三姨如同吓唬三岁孩童, “会有大灰狼把你叼走。”又威胁:“你若不睡,三姨也只好陪你等日出。”
我只得钻进帐子,星河被阻在帐外,但星河依旧贴近我的睡梦。凌晨,三姨兀自醒来,她来到帐外,被黎明前的大地呈现出的美震憾了, 那真是无可比拟无法形容的美,大地在东方天空红蒙的光蔼笼罩下辽远而又神秘,此时万籁俱寂,真正的寂静呵,没有鸟鸣虫叫,除去我们这些旅行者, 没有一点生命的痕迹,如同原始地球刚刚生成之时, 滚动的熔岩冷却稳固成地台,在那个悠久的年代里,地球所有的大陆都联在一起, 大地是一个整体,它缓慢而坚韧地漂移着,向着地球的黎明漂去。
三姨伏在帐子的小窗前低声唤我:“小天舒,快起来看哪! 这是你最喜欢的景色!”
我翻个身,沉沉睡去。
于是王教授只有独享这份奇异的感受。
新的大洋形成了,奔涌的海水撞开了联合古陆, 冈瓦纳古陆停留在南半球,劳亚古陆静静地伸展在北方的大洋岸边,王教授迈开脚步, 仿佛自古海登陆,第一次呼吸到飘逸蓝湛的空气,大地响彻她清晰的步音, 她是这片土壤上的第一个生灵。红蒙蒙的光霭向天空扩展, 旭日悠扬地升出地平线,地球的东方转瞬间迸射出鲜润的玫瑰色光团, 地球科学家听到她自己的心在胸腔里咚咚跳动,感到眼中正在上涌的热泪,大地快速游动起来,像一艘船,轰然一声撞裂开来,冈瓦纳古陆解体了, 劳亚古陆碎成几块,陆块们进行重新的碰撞拼合,印度和中国越过古地中海联结在一起, 澳大利亚离别南极大陆独自北去,南北美洲相连接,青藏高原隆升, 喜马拉雅磅礴地站立起来,几乎是同一时刻,欧洲升起了阿尔卑斯山, 美州升起了落基山……
旭日的光团把地球科学家的脸孔打染得嫣红,她许久地立于大地之上,立于地球的黎明之中……
卡车在早晨被发现出了故障,小胡和王司机立刻投入抢修, 在这段时间里,三姨指示我与焦工将这一行人留下的一些生活垃圾掩埋掉, 她说:“这是文明的标志。”做完此活儿,我兴犹未尽, 忽然发现戈壁滩上铺满了水晶一般的洁白透明的小石子,它不是天然水晶,而是石英,嘿! 莫不是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石英矿?并且多容易开采呀!只消开进来卡车, 人们弯腰拾捡便是了。三姨笑说:内地有许多大型石英矿,对我国来说, 它并不像钾盐这样紧缺,人们犯不上跑到这戈壁深处捡石英, 让这些石英先在这里沉睡,把他们留给我们的后人。我于是打开GPS;记下此地的坐标, 又捡了一包留做纪念,我可以用这些纯净的白色石英做一串项链, 虽然它远不如水晶值钱,却是我亲手在罗布荒漠上拾到的。
我直起腰身,望着坦荡的向地平线伸展而去的戈壁, 真想骑上一匹快马痛快淋漓地飞腾,踏进戈壁、草原、大漠这一类开阔的地貌里, 似乎骑马才格外对劲儿,你站在这里,如果身边拥有一匹枣红色战马, 便觉着迎面扑来的风亦是深沉浓郁的历史之风。人类有汽车不过是上个世纪的事情,而马却在无数个世纪之前就已成为人类的乘骑。 马与人类的关系正是体现了地球生物互利共生,相依相存的链环。当人类的先民从蒙昧中醒来时, 身旁的这块遍布森林、水草地的良好生态环境同时也是可怕的凶险之地, 剑齿虎在林叶间晃动它那硕大的头颅, 腮边的两把锋利的剑齿指向猎物;庞大的猛犸迈动沉重的脚步,恶狠狠地逼近人类; 猎豹和狮在草丛里布下埋伏……这时,人类的相貌已渐渐与现代相似,脑容量也接近现代人, 他们已经当之无愧为地球最具智慧的生物,他们发现并会使用火, 用火烤熟食物和取暖,学会利用兽骨和石头制造工具, 还能研磨精细的骨针缝制兽皮衣物,遮羞御寒,女性已懂得把兽牙、骨管、贝壳、 石珠穿孔做成美丽的颈饰,原始氏族已经产生,原始宗教形成。然而,人类是孤独柔弱的, 他们清楚自己永远不会进化出食肉兽的长牙厉齿, 永远不能梦想以自身的部位同猛兽较量,他们只可能变得更聪明,以智力成为地球的统治者。 他们走向丘陵草原上栖息的草食类群落,那些大角鹿、赤鹿、斑鹿、 野马、野驴、野牛、犀牛等等,它们一向是人类的食物, 人类已会有组织地围捕它们。有一天,人类忽然改变了想法, 他们在这些善跑的动物中一一相看着,掠过面无表情的野驴、大角鹿和野牛,人类的眼睛停留在野马身上, 而野马也在凝看着人类, 双方在彼此的眼里看到了一种可以信赖的血亲一般的神色,人与马在刹那间相认了。马儿的眼睛多情而美丽, 最暴躁的公马双目也是脉脉含情,人类领着野马走出了荒原,走到人类的篝火旁, 人与马成为伴侣,人保证了马的食物, 使它在草原凋零的季节不会陷入饥荒的境地,人类替它修筑遮风挡雪的马厩, 马儿载着人类去开拓遥远的疆域,去征服未知的世界。人类因为有了马儿的好脚力, 迅速占据了这个星球的所有大陆,人类的一支支铁骑像狂飙一样让世界发抖,亚历山大的铁骑、 西班牙征服者的铁骑、 成吉思汗的铁骑……人类的不同种族均是骑乘着马儿走过了自己的历史。在人类的诸般情感中,唯有亲情和爱情最珍贵, 其实都不如人类与马的情感,父子可以反目,兄弟可以背叛,情人可以离弃,马儿却不会,不论你高贵还是低贱,是贫穷还是富有,它都与你永生相伴,载着你去疆场冲杀,去天涯浪迹,马是人类可以真正托付命运的高尚朋友。
于是,马在人类的世界中便有了黄金一般的价值, 人类随之有了相马的一整套体系。 草原的马背民族将良马宝驹的特征作成形象生动的比喻:野牛的额头、青蛙的眼圈、花蛇的眼珠、白狮的鼻孔、红虎的嘴唇、 大鹿的下颌、鹫鸟的羽毛。养马人相马一要先看脸面,凤凰面型为上等; 二看腿型,黄牛腿型为上等;三看马齿,马齿渠深居为上等;四看毛色,鹿毛、虎毛为上等;五看马蹄,耸起、内缩为上等。世上的马有很多种类, 仅中国就有五种:蒙古马、伊犁马、南番马、川马、野马, 马有着漫长的进化历史,这种古老的奇蹄目哺乳动物可以追溯到5500万年的早始新世, 始祖马最初生长在北美,短小的身材与狗差不多大,它没有多少气力, 不善攀登和奔跑,但是在北美的山地之上,始祖马渐渐拔高长壮了自己, 发展成中始新世强有力的山马,以后又有后马、中马、 细马……马类走出了北美故乡,向其它大陆迁徙,在这些新大陆里,由于不同的气候、土壤、 水草,马儿也开始了各自不同变化,蒙古马的身材变得短小, 却是将士最优秀的战马,速度如同闪电一般;伊犁马高大而漂亮, 是王侯将相们最尊贵的乘骑,王侯的马像它们的主人一样被精心披挂妆扮,一身的行头价值千金, 一匹浑身披金挂银的马走来时,其富贵体面的模样简直如王侯本人。然而,当张骞来到大宛贰师城看到汗血马时,他这半生所见的马儿统统失了颜色,天下还有这般的牲畜吗? 张骞觉着它们那天生高贵的外表中蕴含某种灵性和神性,仿佛是上苍之神降于人间的生物,拥有马的面貌体形, 却远远高于马,若不,它出的汗怎可能是血一般的红色? 当它尽情尽兴奔驰之后蓦然回首,当它愤怒地暴跳、咆哮或因伤心绝望而仰天长嘶, 皮肤浸出血红色的液体,似乎它每次驰骋,每声吼,每阵鸣都倾其情感沥其心血。 汗血马的性格是孤独的,因孤独使它跟定了自己的主人, 假如主人是忠勇的战士,那么人与马在沙场上便演绎出这个世界最动人的故事。 张骞也许会思忖:那马会不会是那些战死疆场的勇士托生? 这块大陆遍布人类浴血厮杀的疆场,一代代战死者的灵魂挤满了空间,它们必定不安心做漂泊的孤魂,一准努力要回到世间来,于是它们将灵魂依附在这种体态矫健的马儿身上,终使之具有了别具一格的飘逸气质和与众不同的流血汗特征。
张骞结束了他长达十三年的漫游,回到长安向武帝复命, 在他的西域见闻录中有长长的一段是关于汗血马的,汉武帝立即给此马以准确的命名:天马。
天马在武帝的心中印下了深刻的印记, 在随后的丝绸之路上的商贸往来中,武帝派使臣车令等人携千金及一匹纯金打造的金马前往大宛换取。 大宛国位于帕米尔高原西麓,锡尔河中、上游,费尔干纳盆地一带, 北接康居,南临大月氏,东北至乌孙。与西域诸国相比, 大宛算得上是大国,户六万,口三十万,胜兵六万人,大小属邑七十多个。 大宛盛产葡萄酒,富人藏酒达万余石, 还有久藏数十载的佳酿。 汉使经长途跋涉来到大宛国都贵山城,大宛虽与汉朝建立外交、商贸联系,但因距汉路途遥远, 两国实际往来甚少,大宛真正与之修好的还是西域的强邦匈奴, 大宛甚至畏惧匈奴,国君心甘情愿地接受匈奴单于的控制。 匈奴使者持单于书信到来后,便以丰盛的宴席相待,而汉使却遭冷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