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志(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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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志(08-7)-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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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生生不见了。   

  王崇泛来到了一个冰冷黑暗的地方。他向上看,池水被冻住了很厚一层,阳光无法透下来。   

  他叹一口气,面前浮出一串咕噜作响的气泡。他向池水的中心走去,动作迟缓却流畅。   

  在黑暗的池水中央,隐隐散发着温软内敛的金色。走近了,那竟是一尾有半人长的硕大锦鲤。它通体黄金色,静静浮在池水里,金箔般透亮的鳍稳稳停驻,它凝神望着头顶的冰面。   

  〃这冰是你做的么?〃王崇泛走近锦鲤身旁,伸手便可摸到那些金灿灿的鳞片,那锦鲤却丝毫不为所动。   

  〃不回答?〃   

  锦鲤缄口不语,只是将墨色的鱼眼斜向他,看不出冷热。   

  王崇泛苦笑:〃真麻烦啊。我不会读心术,瞪着我有什么用?〃   

  锦鲤似乎对他颇为失望,鱼眼放弃地转了方向,仍旧专心盯着上面。   

  〃恕在下冒犯。〃王崇泛手臂伸出,寒光过处,多了一柄细韧的长剑。他一剑刺出,接着又是一剑。锦鲤总算稍微打起精神摆动尾巴,鳞光碎乱,将他的攻击一一轻松地躲过。   

  〃罢,〃王崇泛收住长剑,笑了,〃这是水中,我打不过你也不算丢脸。今天到此为止。〃   

  王崇泛再次出现在沈府众人前已近晌午,他没说什么,只是将湿冷的衣服换了,再睡了一下午。当晚,沈府的主人特地设宴招待了王崇泛,沈思绮也坐在席间。   

  这个清俊青年眼神沉毅,话不多却应答有致。笑起来的时候,唇角带着些孩子气的甜美。   

  沈思绮垂着眼不敢看他,只是低头小口吃菜。   

  〃先生看小女的病……〃沈学士小心翼翼地提起话头。   

  〃如在下猜测没错,令媛种种不寻常的状况是由〃失魂落魄〃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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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冰下鳞(7)         

  〃呃?〃   

  〃人有三魂七魄,〃王崇泛转向沈思绮,〃沈小姐不慎落入冰湖,受惊过度,恐怕已经魂魄不全。〃   

  〃这失散的魂魄可有办法找回?〃沈学士的额角在烛火下渗出密密的汗珠。   

  〃应当还在那个池子里吧。〃   

  〃应、应当?〃   

  王崇泛未回应沈学士的疑虑,而是侧首,缓声问沈思绮:〃在你间或失去意识的时候,可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沈思绮身体微微一震:〃我,我好像在做梦。整个世界都沉在一片很冷的水里,很冷,非常黑……但是我待的地方却是安全温暖的。我没有形体思想,只是静静地仰望着头上……那片冰冷厚重的天空外面……有个声音在呼唤我,我很想去那里……可是我去不了……〃   

  〃如此,〃王崇泛向沈学士笑道,〃我差不多知道魂魄在哪里了。〃   

  当晚沈思绮辗转不能入眠,镇定的符咒、安神的熏香都不能使她平静。   

  只因他说天明时便再去结冰的池中,到时一切都可解决。   

  〃那道士说了,待你魂魄圆满,你便能恢复。〃嬷嬷拭着泪的话犹在耳边,〃武公子和你的事情,你也就能想起来了吧。到时顺顺利利地嫁过去,嬷嬷我这辈子也就安心了。〃   

  浑浑噩噩之中,她陷入芜杂紊乱的梦境。脑海深处有个脆生生的声音,在莲叶田田处唱歌。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忽而一个少年远远唤道:〃阿思……!〃那小小的女孩,便挥舞了粉藕般的手臂,笑着跑过去。   

  那个少年是谁呢?那个女孩是我么?   

  不能想起那个似玩伴似兄长的少年,我,就不算得是我了么?   

  若我并不想忆起那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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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朝夕(1)         

  朝夕   

  我的名字叫小朝。   

  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   

  我家老爷年轻时曾历牢狱之灾,因此把膝下惟一的女儿柳夕送到他的至交好友……当朝左相沈刍那儿寄养。待十年后老爷从牢里出来时,小姐已经十七岁了。   

  沈柳两家的交情经久弥深,决定要亲上加亲。左相家有两位公子,大公子叫沈诺,二公子叫沈言。左相向皇上讨来亲笔圣旨,为他的长子沈诺与小姐赐婚。三月初七,便是大喜之日。   

  这门亲事传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可算是本年最受关注的大事件之一。   

  然而,未等三月初七花轿抬到,三月初六,一场大火烧毁了小姐所住的彤楼,同时被烧没了的,还有放在楼里的所有聘礼嫁妆,以及……小姐的性命。   

  没错,我的小姐柳夕,在三月初六,出嫁的前一天,用一把火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柳府一夜间,由红妆换了白妆,喜事成了丧事。而我在一片身穿丧服的下人中默默站立,凝望着灵堂中央停放着的棺木,恍如置身梦中。   

  老爷极爱小姐,连棺木亦是选了上好的紫檀雕板,描金纹凤,好不精致。他坐在棺旁,想着白发人送黑发人,哭得痛不欲生。一批批客人走过来,上香、施礼、劝慰,看在我眼中,全是清一色的麻木虚伪。   

  人群里忽然起了一阵窃窃私语声,我抬起头,看见沈二公子从大门外走了进来,一步一步,脸色苍白,失魂落魄。   

  左相家二公子沈言虽然体弱,但容貌之美,堪称京城首秀。而且才情出众,诗画双绝,比之那个号称混世魔王的哥哥,不知强出多少倍。可是、可是……若非是这样的他,又怎会传出那样不堪的流言?   

  他走到堂前,点香,三拜,插于炉上,与旁人并没有两样,却在最后站在棺前不动。四下里议论纷纷,他只全当听不见,霜露明珠般的脸上,有着深深的一种绝望。良久,转身,他跪倒在老爷面前。   

  老爷大惊:〃你这是做甚?〃   

  〃是小侄害死夕儿。情之所至,痛不欲生!〃   

  此言一出,众人一片哗然,脸上纷纷露出〃这二人果然有私情〃的表情。老爷惊、怒、慌交集,颤声道:〃你、你……〃   

  〃世伯,〃他抬起雾蒙蒙的眼睛,眉似远山目如秋波,美至极致,也哀至极致,〃为什么你和我爹,在夕儿的婚事上,都从不曾考虑过我?〃   

  是啊,他和小姐,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青梅竹马。   

  他和他的哥哥完全不一样:沈诺顽劣淘气,沈言乖巧斯文;沈诺吃喝嫖赌样样都会,沈言琴棋诗画件件精通;沈诺仗势欺人是京城有名的浪荡少爷,沈言温文正直是首屈一指的翰林才子……最最重要的是,他对小姐从小关爱倍至呵护有加,而不像他哥哥,跟小姐三天斗嘴两天打架,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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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朝夕(2)         

  他才是小姐的良人啊!但是,老爷,你和左相,却都只想把小姐嫁给沈诺。   

  老爷脸上满是悔不当初的痛苦表情,颤抖着将他扶起来,哽咽道:〃如今再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是啊,如今再说、再求,都晚了。   

  沈二公子从怀中取出一叠诗稿,低声道:〃这些都是昔日我和夕儿一起写的,如今全烧了给她吧。好让她在黄泉路上,不太寂寞。〃他将文稿一张张丢入火盆中点燃,火光跳蹿,映得他的脸亦明明灭灭。   

  当年,寒梅映雪,小小书斋,三人一同上学。沈言文采最好,深得夫子赞许,小姐望向他时,眼里总是充满了崇拜。当他们两个探讨诗文时,沈诺就在一旁伏案呼呼大睡,偶尔翻身碰倒了砚台,手掌沾墨都不自觉,醒来一抹脸,就全涂在了脸上。每到那时,小姐总取笑他:〃言哥哥读书你也读书,言哥哥墨在胸中,而你倒好,墨在脸上,真是另辟新径啊!〃   

  沈诺怒,张开手道:〃新径么?给你也辟一个好了!〃小姐尖叫一声,连忙躲到沈言身后,其结果就是啪啪两声,沈言脸上多出了两个墨掌印……从小,二公子就一直这样保护着小姐。无论闯了多大的祸,只要往他身后一躲,小姐就知道再也不会有事,她信他敬他爱他,如兄如父。偏偏……有缘无分。   

  诗稿燃尽,沈二公子俯身轻泣,老爷也抱棺痛哭:〃夕儿啊,是我害了你啊,是爹对不起你啊……我的夕儿,若你能活回来,爹什么都答应你,什么都由着你啊……爹给你赔罪,爹取消你跟沈诺的婚事,爹……〃   

  〃岳父大人,您在说什么呢?〃清悠飞扬的语音,仿佛来自天边,又仿佛来自地狱。我的心陡然一跳……时已近黄昏,终于教我等到了主角。   

  大开的门口出现了一道人影,满身的火红红得几乎要灼伤人眼。却是沈诺,穿着全套新郎的吉服,一步步,走了进来。大红锦缎上用金线绣着龙凤呈祥,宽大的广袖与下摆如水一般地滑过地面。他走过来,长发飞扬,带着三分的癫、七分的狂。   

  是了,这个穿着吉服闯灵堂的男子,就是沈诺。   

  小姐的未婚夫沈诺。   

  小姐的命中克星沈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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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朝夕(3)         

  小姐生前……最讨厌的沈诺。   

  府内三百余人,无一不是面色凝重神带悲伤,更有老爷、左相和沈言哭得肝肠寸断。然而,只有他,依旧唇角上扬,竟是在笑着的。   

  他,沈诺,竟敢穿着吉服笑着进灵堂!   

  左相先自色变,惊起道:〃诺儿,你在做什么?〃   

  〃做什么?〃沈诺微微地笑,懒懒地答,每一步,都走得好轻佻,〃当然是来拜祭我那未过门就死了的媳妇啊。〃   

  老爷沉下脸:〃这里不欢迎你,你走吧。〃   

  沈诺挑眉:〃奇了,同是沈家人,爹爹来得,弟弟来得,为何独独我来不得?〃   

  〃你还有脸说!〃老爷气得跳脚,〃若非你素行不良恶习累累,更与红袖楼的小月亮纠缠不清,夕儿怎会不肯嫁你?若非不想嫁你,她又怎么会以死拒婚……〃   

  沈诺的目光胶凝在牌位上,然后眉毛一挑嘴角一翘,又笑了:〃这话说得更是有趣,我素行不良恶习累累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你们先前不说,现在倒反来怪我。岳父大人,当初执意要把女儿嫁给我的,可是您哪。〃   

  〃你你你……〃眼看老爷就要发火,左相轻轻拦住他道:〃子先,你先别生气,看在我这张老脸上,就让诺儿拜拜夕儿吧。不管怎么说,他们也是有婚约在身啊……〃   

  老爷看了左相一眼,颓然而叹。   

  有下人将香送到沈诺面前,却被他一把推开:〃要这劳什子玩意做什么?!来人,给我拿酒来。〃随着这一句话,十二名青衣人列队直入,每人手上都捧着一坛酒。这些人我认识,都是沈诺的跟班。   

  老爷震惊道:〃你要干吗?〃   

  沈诺没有理他,径自取过第一人手里的酒,掀去盖子,仰头喝了一大口,再挥袖抹嘴道:〃好酒!不愧是十七年的女儿红!〃   

  〃你你你究竟要干吗?〃老爷气得哆嗦   

  沈诺还是不理他,望着牌位道:〃丑丫头,我知道,你一向最讨厌我喝酒。小时候我偷偷在酒窖里喝酒,你就去我爹那告状,害我挨我爹打。我喝一次你告一次我爹就打我一次,加起来大概不下于一百次吧。从那时起我就跟自己说,没关系,总有一天,我所挨的板子我都会讨回来的,也总有一天,你再也管不着我喝酒。这一天可总算是来了啊,我这就喝给你看。这可是你陪嫁的十二坛酒,是你出生时就埋在地下的佳酿。哈哈,柳夕啊柳夕,你有本事继续告我的状啊!〃说完,他举起坛子开始豪饮,直把周遭人众全都看得瞠目结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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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朝夕(4)         

  沈大公子的酒量,是京城出了名的千杯不醉。他日日喝夜夜喝,病得咳嗽了也照喝不误,每每被小姐看见了就会咒他:〃你干脆喝死得了!〃结果,他还没喝死,小姐却先死了。   

  还有一次,沈诺从红袖楼喝得醉醺醺地回来,在花园里遇见小姐,呆呆地盯着她看。小姐恼了,说:〃你看什么?〃沈诺喃喃道:〃真美……你是这么这么的美,美得遥不可及,美得让我心痛……〃   

  小姐和他一起长大,朝夕相处近十年,他从没夸过小姐一句好话,还一直叫她丑丫头丑丫头,这还是头一回夸她美丽。小姐整张脸都红了,正在害羞的时候,却听沈诺又道:〃小月亮,你果然是我的小月亮啊!〃小姐这才知道他将自己当成了名妓小月亮,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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