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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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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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华公子点头,想了想,又补上一句:“我还答应了他们,若他们能够杀了辰王浔,绝了公子榭登上王位的希望,我便劝说十巫放弃杀戮辰王族之事。”
  三人彻底默了,文华公子太厉害了,几句话就让整个辰王族跳坑,全下了黄泉,比起子奕一个个杀要高明了千百倍。
  小歌微微蹙眉。“你没骗他们?”
  文华公子道:“我是十巫,十巫不会也从不屑说谎,你怎么了?”
  “我突然后悔跟辰王浔做交易了。”小歌神色复杂的回道,公子榭太能忍也太能隐藏,十巫都没他危险,那样的人,不管是从十巫的角度还是个人的利益来看,都应该逮着机会就弄死,绝不给公子榭活下去的机会,与辰王浔的那桩交易怎么看都是她被算计了。
  御风不以为意的道:“无妨,不过十年而已,辰国如今乱成一团,等公子榭收拾好这个烂摊子,十年也过去得差不多了。”
  小歌默然,但愿。默然中,小歌忽然想起一事,问文华公子:“你注意公子榭很久了?”十几年来,世人对公子浔的印象都很简单,一个好读书的好孩子,然后就没下文了,但文华公子知道这么多,显然不是一时半会能够查出来的。但公子榭做为巫罗的继承人,隐藏得那么深,怎会引起文华公子的注意?一个低调的公子王孙,文华公子最多就是觉得他能忍,然后。。。。。。关他什么事?没有必要如此深入的查,巫即记载史书,压根不管你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只会不带半点情绪与看法的照实记载,至于当事人是刻意还是身不由己,那不重要,也因此,巫即很少会特别深入的去查什么人,除非公子榭做了什么引起了巫即的注意。
  文华公子想了想,回道:“差不多八年了。”
  八年?小歌想了想,八年前不就是那件事发生时吗?她倒真是小瞧了公子榭。
  经过了一番准备,也确定了中州那边没人有空理会自己,御风便在自己的新封地上展开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特别将百里清华从墨县那边叫了过来,旧封地暂由风霁云接手,反正风霁云是冀东之地的地头蛇,封地在他手里肯定吃不了亏。
  小歌也相信风霁云的能力,但她不明白喜好闲云野鹤的风霁云好不容易摆脱了西北郡怎又莫名其妙的跑去接手御风的封地?“你对阿兄做了什么?”
  “我什么都没做。”
  “你什么都没做他会接手你的旧封地?”
  “你是我的妻,他自然是我的大舅哥,妹夫找大舅哥帮忙不足为奇。”御风理所当然的道。
  小歌明白了。“御风我想揍你。”风霁云好不容易出了这摊浑水,如今又蹚回来了。
  御风很干脆的道:“我绝不还手。”
  小歌无力的瞪着御风,当她不知道吗?她就是把他给打个半残,他也不可能有一丝一毫的后悔。
  御风的改革是在将小歌在旧封地上的政策照搬过来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是军队方面的,御风在军队原有编织的基础上增加了两个单位,便是旅与军。辰国军队原来是六人为一伍,设伍长;五伍为一什,设什长;十什为一曲,设曲长;十曲为一营,设校尉。御风增加的旅在营之上,五营为一旅,设将军;旅之上为军,一军至少设四旅,最多,无上限,御风让三个军都扩张到六到七旅。
  在这种编制下,御风将自己在冀西的所有军队打散改编成了三个军,以步兵为主力的赑屃军,以骑兵为主力的骁骑军与大风军,骁骑的主将为霍玄,大风军主将为胥三,赑屃军主将为谢清,谢清本在西北郡溜达,顺便帮风霁云,风霁云离开时他也跟着离开了,然后。。。。。。御风想找个人并不难。小歌这回没闹脾气,御风麾下的马上将军很多,但擅长步兵的还真没几个,都留在南境了,在御风如今能找到的人中,谢清是最合适统领赑屃军的,谢家以步兵战闻名天下,谢清做为谢玦的嫡幼子,自然也精于步战。
  军队的编制改变,御风也同样修改了军队的待遇,士卒每月粮饷折合成钱币约为三百铜锱,伍长为五百铜锱,什长为一千铜锱,曲长为五千铜锱,即一枚银毫,校尉为五枚银毫,将军为五十枚银毫,一军主将为一百银毫。除了粮饷增加,御风还改善了军队伙食,一日三餐有鱼有肉有蛋,贵族的饮食也不过如此了,让不少人都有异议,这哪是养军队,分明是养大爷。对此,御风将所有异议的丢进了军营跟着一起训练半个月,但饮食都是遵照列国军队的正常饮食,出来时再多的异议都消失了,军队的训练强度很大,且每日十二个时辰,至少要训练六个时辰,还有一个时辰的文化课,若是军官的话,还有一个时辰的军事课。半个月下来,所有进去的人都减肥成功,不管原来是胖是瘦,出来时都只剩一把骨头了。
  除了伙食与粮饷,御风还为安置因伤残而退伍的军卒定了一套章程,人族有史以来第一遭,古往今来列国对于伤残退伍的军卒都是任其自生自灭,会想办法安置他们,让他们自食其力的,御风怕是头一个。御风让军队的后勤建立各种附属的养殖场,让伤残军卒进入其中工作,即可让他们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又可为军队提供大量肉食,有多的话亦可拿出去卖,开源。
  军队改革的各项政策中最重要的还是御风新设立的军侯制度,他不是君王,所以无法赏赐部下爵位,但他可以给予他们荣耀与财富。
  御风在知道小歌成立的医舍后,为军队开了后门,军人的家属在医舍看病时可减免七成的医药费,退伍军人减免五成,因伤残而退伍的话,除了家眷减免五成药费,自己则完全不需要花钱。而拥有军侯称号的军人,其有生之年,其及其家眷在医舍看病都不需要花半个铜锱,医药费全免,军侯爵位高的,医舍每年都能免费上门为其全家进行体检。
  除了医疗方面的保障,御风又将军侯分为十二个等级,每一个等级都有相对于的粮饷,也就是说,他麾下的将士可以领双份粮饷,并且第二份是领到爵位拥有者死为止。这也罢了,但御风将军侯的粮饷定的特别高,当然,成为军侯的门槛也不低。
  斩敌一人为羊军侯,每月粮饷折合铜锱一百;斩敌两人为獒军侯,每月粮饷五百铜锱;斩敌五人为狼军侯,每月粮饷一千铜锱;斩敌十人为豹军侯,每月粮饷两千铜锱;斩敌二十人为虎军侯,每月粮饷三千铜锱;斩敌五十人为睚眦军侯,每月粮饷六千铜锱;斩敌百人为饕鬄军侯,每月粮饷一万五千铜锱,即三枚银毫;斩敌五百人为龙军侯,每月粮十枚银毫;斩敌千人为犼军侯,每月粮饷为五十枚银毫;斩敌五千人为迦楼罗军侯,每月粮饷为两百银毫;斩敌万人为鲲鹏军侯,每月粮饷五百银毫。
  小歌看了御风的这一套军事改革后就一感觉:御风要不破产,太阳能从西边出来。这些政策每一项都要花钱,且花钱如流水,也不知过段日子公羊宁过来看到御风的这政策,会不会有烹了御风的冲动,御风将龙昂原的税赋降得极低,与小歌在旧封地的税赋一般,加上龙昂原的贫瘠环境,根本收不到多少税赋,这些钱最后必定从明月楼调集。
  第二,也是最出格的,御风决定重新修订律法,原本的辰律是用于华族的,华族诸国对于异族都是排斥的。但如今,他封地里的黔首就是一锅大杂烩,戎族、狄族、羌族。。。。。。什么民族都有,并且华族只占了不到一成,这种环境下,原来的辰律已经不是合用不合用的问题,而是非常不合用的问题。
  修订律法的事御风去找了刚在华歆城安居下来的文华公子,巫即是历史的见证者,自然了解古往今来所有国家与民族的律法,让他编纂新的律法非常合适,在御风看来,是如此。文华公子则深深无语,若他没记错的话,编纂律法是巫朗的职司,巫即吃的从来都不是刑律这碗饭,让他编纂律法,靠谱吗?而且,他凭什么帮御风?文华公子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律法你可以按着巫宗的风格来编纂,只要利于封地的发展,我全部赞同。”
  文华公子非常痛快的答应道:“好。”
  虽然是业余的,但十巫的含金量真的很高,文华公子埋头苦干了一个月后将几大车堆竹简送到了御风的面前,让御风愣了下好一会,好快!
  将竹简都给看完后御风立时理解了文华公子为何如此快,文华公子编的律令就是一部大纲,文华公子在新律法中将法律分成了十几个大部,每一个大部又分为若干小部,比如税赋,税赋是一个大部,但又细分为若干小部,每个行业的税赋都不同,而税赋中的商税又根据货物的种类不同而不同,非常细致,完全不像各国那般只是将货物简单的分为粗细两种。
  文华公子道:“律法毕竟不是我的职司,这还不够完善,建议你去找巫朗或搜索这方面的人才慢慢修补。”
  御风无语,若这样的律法还不够完善的话,那怎样的律法才叫完善?“你这律法挺有特色的。”御风由衷道,列国律法都是贵族与庶民同法不同罪,文华公子也一样,不同的是,别的律法是贵族减罪甚至免罪,而文华公子却是贵族与官吏犯法罪加一等,因为作为贵族与官吏,他们必须了解律法,知法犯法自然要罪加一等,巫宗色彩极为浓厚。
  “你是指?”
  “贵族与官员犯法,罪加一等。”
  “巫宗的规矩,不相干的人触犯了可以适当减刑,但巫触犯了,最轻也是罪加三等。”文华公子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编订的新法有什么问题,巫宗的那些规矩才叫变态。
  御风立时明白了文华公子的意思,换了一个问题:“这句人与非人皆为人,同法同罪同利也是巫宗的意思?”据他所知,巫宗说狭隘却很博大,说博大却很狭隘,在巫宗的眼里没有民族之分,不管是狄族还是华族都是人族,但他们却对人与非人的界限认知特别明显,人族以外的族群都不是人,这句话不像是一名十巫能够说出来的。
  “那不是我的意思,是小歌的意思。”文华公子回道,不由想起了小歌让自己加这句话时与小歌的对话。
  “人与非人皆为人,这不合巫宗的理念。”
  “我不认可公子榭重合神权与王权的想法,但我觉得他有一点说得很对,十巫的确有些迂腐,需要与时俱进,且邪灵与羽人都能担任十巫之职?人与非人为何不能皆为人?”小歌一副理所当然的的模样道。
  文华公子错愕的抬头,看到了小歌的眸子,那双眸子变得极为奇异,眼白整个消失了,只有瞳孔一般的黑色。文华公子愣了下,了然道:“我倒是忘了,你有着一对神之眸,所有生灵在你眼中呈现的都是真正的模样。”但他与无忧是不一样的,无忧本来是人,生前便是十巫,且是巫宗的英雄,因此十巫能够接受她,但文华公子不能肯定十巫也能接受从里到外都是非人的自己,也因此一直都隐瞒着这一点,却不想杞人忧天了。
  御风并不知文华公子的走神是因为什么,继续道:“婚姻卷中规定人族女子十七岁方可嫁人,男子二十方可嫁娶,在此之前成婚生子皆为犯法,需流放五百至两千里也是她的意思?”他还记得小歌曾提过,人族男女最适合生育子嗣的年龄是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
  “那是夏枯草提的,她原来的意思规定女子二十五岁、男子三十岁方可嫁娶。”文华公子道。“但我考虑了下,那不太现实,这个时代,人族男女普遍十二三岁嫁娶,贵族更早,一下子推迟十余年,反弹会很大。”
  “你这部律法很完善了。”
  文华公子摇头。“这世上不存在至善至美的法律,每一部法律都需要不断完善。”
  御风想了想,觉得也是,便道:“那我下令,举凡能为这部法律增添一条有益百姓的律法,赏百金。”
  文华公子虽然觉得御风破产是迟早的事,但嘴上却是道:“如此甚好,人多力量大,亦可吸引列国人才前来。”功名利禄,人最喜欢的还是名,若能在这样一部近乎鸿篇巨制的律法上留下自己的痕迹,绝对是最大的名,胜过一切权利。
  第三个改革不是最出格的,却是最得罪人的。列国选拔人才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世卿世禄,也是列国选拔人才的主流形式,云府的宰辅之位便是世卿世禄,官位在一个家族中爷传子,子传孙,代代相传,严格来说,这真不算选拔人才;第二种是察举制,辰国的宰辅云湛所创,令各郡县的长官向君王举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第三种不是主流,但很流行,策士游历列国向君王献策,然后得到君王的任用。本质上,不管是哪一种方式,贵族都垄断了官职,因为不管是地方官举荐的人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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