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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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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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举荐的人才还是有能力游历列国的士子皆是贵族出身,黔首基本不识字,即使识字也很难挤进庙堂。谢琳曾经想要打破贵族垄断官职的旧规,因而设立官学令寒门子弟读书识字,一度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她死后没多久官学便被废除了。由这些方面可以看出贵族垄断官职的势力之大,也因此列国君王即使变法,也少有动这方面主意的,唯一一个动了这方面主意没死还成功的是云胤,但他是通过军功来提拔下层黔首,还是有其不小的弊端,其余人都死了,谢琳没死,但也没成功。
  御风胆子很大,压根不管那些顾虑,当然,也没谁拦得了他,在龙昂原,他就是王,戎狄原有的贵族全都成了他的阶下囚,不存在贵族垄断官职的问题。因此御风肆无忌惮的推行了军民选拔十二策,是他在辰国通过军功选拔人才的基础上琢磨出来的,完完全全的从能力选拔人才,各方面的能力,然后根据能力的强弱决定官职,不论贵族亦或贱民,哪怕牛鬼蛇神,非人族皆可参加。
  “九州大地上垄断官职的贵族们会恨死你的。”小歌非常笃定的评价道,做为垄断者,那些贵族最恨的便是破坏他们垄断利益的人。
  御风无所谓的道:“我不在乎,我只知道,这项变革会为我带来源源不断的人才,而我很缺人。”
  小歌点头。“看得出来,你已经缺人缺得饥不择食了。”不然也不会特别声明,无论贵贱,无论人与非人皆可参加,只要有能力,他都用。

  ☆、焉山结盟

  
  龙昂原一共有四支军队,赑屃、大风、骁骑与迦楼罗四支,最后一支较为奇特,御风给了小歌组建一支军队的权利,并且这支军队的数目不像另外三支那样有限制,也就是说,小歌哪怕是组建一支百万的军队都可以。并且御风声明了,他绝不会干涉这支军队的任何事宜,即,除公库要负责迦楼罗的军费,他与迦楼罗不会有任何权利上的交集。
  对于御风的这个决定,大部分人都忍不住皱眉,但所有人都清楚御风是个怎样的人,平时只要别人的建议是好的,他都会认真考虑,并且八成会采纳,但他一旦做出了决定,便不会再有更改,谁纳谏都没用。而涉及他与小歌之间的事,不巧,是另外的两成,乾刚独断,完全不听别人的意见。
  因为清楚,所以没人想过去劝御风,而是去找小歌,小歌本来没将这当回事,但见了那些人急切的反应后忽然改了主意,笑眯眯道:“本来我都忘了这事,但你们跑来提醒我,嗯,我不能辜负你们,雪晴,从明日开始,组建一支新军,名字,嗯,就叫迦楼罗好了,人数,先定个五万,以后看情况再增加。”
  一大群人顿时被活活气吐血了。
  令人稍微放心的是小歌虽然开始着手组建迦楼罗,但特别著名了一点:只招女兵。
  女流之辈能做什么?这是大部分人的看法,加上敢于跳出闺阁参军的女子不多,迦楼罗的人数就一直没超过一万,众人也就很快忘了这事,然后成功的被打击到了。
  御风在商於郡时因为云梦泽异兽猛兽横行,冬季食物减少,野兽经常扰民的关系,明年冬季都会举行大规模的冬猎,为百姓除害之余可以获取大量肉食、皮毛自己用或换钱补贴军费,更可以起到练兵的作用。冀州虽非云梦泽,但地广人稀,是典型的猛兽比人多的“好地方”,兽害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每年都要头疼的事,因此御风重启了冬猎的习惯。
  御风让四支军队各出一万精锐跟着他进行冬猎,顺便比赛,冬季结束时看谁的猎物最多,胜出的那支军队在一天三顿之余可以增加一顿宵夜,并且奖励五百金,即五万金铢。除此之外,猎到的野兽,肉用来补贴军队伙食,皮毛则拿去卖钱,赚的钱一半充入公库,另一半补贴军费。
  对于御风举行冬猎,还亲自参加,小歌非常鄙视的道:“你就是想偷懒吧?”冀西百废待兴,需要忙得事情非常多,最开始的两个月,御风每日休息的时间不足一个时辰。后来建立了一个冀西小朝廷,并且将主要的结构给架起来了,忙得每日休息时间不足一个时辰的人换成了御风的下属,这才让御风的作息时间恢复正常。可最后送到御风面前要他处理的事情还是很多,每日还是要抽出三个时辰办公,并且这还是有她帮忙分担了一半事情,不然御风更头疼。
  御风不以为耻的道:“对啊,每日里对着那些公文,很累的,比起办公,我更喜欢冬猎。”
  “百里清华一定会有杀了你的冲动。”小歌道,因为御风与其说信任倒不如说偷懒的放权,百里清华是整个龙昂原最忙碌的人,小歌觉得,哪天别人跟自己说,百里清华累死了,她相信自己一点都不会怀疑。
  “他打不过我。”御风自信的道。
  小歌被御风的无耻彻底打败了。
  “怎么样,你去不去冬猎?”御风问。
  “去。”小歌毫不犹豫的道,御风走了,她若是留下来,那么御风的那些工作全都会落她身上,她傻了才会留下来。
  明白小歌心理想法的御风笑道:“夫人,咱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小歌回以一对白眼。
  对于冬猎,赑屃、大风、骁骑三支军队都很慎重,非常认真的挑选了一万人,迦楼罗的态度最令人侧目,冬猎出发时才随便点了一营人马就出发了,赑屃、大风与骁骑三军都对迦楼罗佩服不已。
  “这般轻慢,她们是根本没想过赢吧?”
  “那是自然,一群女子能做什么,肯定垫底。”
  在三军的士卒嘲笑迦楼罗军时,御风看迦楼罗军人马的眼神却是惊讶,因为他感觉得出来,那些女兵的身体素质与精气神极好,三军的士卒大部分都不如她们,但他也知道,那些女兵虽然因为大部分出身男女老少都能征战的戎狄之族,身体素质比华族女子要好很多,但三军的军卒可有九成是戎狄男儿。“你怎么做到的?”
  小歌顺着御风望过去,非常平淡的道:“哦,也没什么,就是从巫真殿训练巫卫的心法中挑了一篇给她们,再从巫谢殿买了一些强健筋骨的药用在她们身上,最后玩命训练,然后就成这样了。”
  御风忽然有种预感,这次的冬猎,三军一定会输得一败涂地。
  冬猎以华歆古城周围的平原与密林为起点,然后一路向北至断云雪山附近,再向东至龙昂原东边的群山,再向南至焉山一带,再折向西,至天山,过了玉城后进入西域,最后从西域回到华歆古城。从九月初到明年的暮春三月,耗时半年。
  出发后小歌才发现冬猎真不是一般的折腾人,既然是冬猎,有一个冬字,自然会有雪,刚开始一个月还好,虽然经常下雪,但雪并不是特别大,好吧,相对冀州的冬季来说,鹅毛大雪真不算什么,一点小雪花而已。但到了后来,巴掌大的雪花平均每日下一两个时辰,道路难行。这只是其一,另一个是冀州因为地广人稀的关系,不仅猛兽比人多,森林更是多,七成的地域被森林覆盖,并且大部分森林都是针叶林。原始的针叶森林中,也不知几百年没有人迹了,小歌佩服御风,他是怎么找出这么一条路线来的?
  虽然有一大堆的麻烦,但小歌觉得别的都不算麻烦,唯一的麻烦就是太冷了,滴水成冰。虽然御风为她准备了几箱子的皮草,仍觉得冷,十巫不怕冷,但小歌先天不足,哪怕最严重的心疾好了,她的身体也还有其它的问题,只是因为灵力而不太明显,可即使不明显那也存在的。小歌估计,自己恐怕会是历史上第一个怕冷怕得要命的十巫,灵力是施展法术的基础,因此十巫在灵力上都很下功夫,每个十巫都拥有着极为雄厚的力量,而灵力的顺带改造也令十巫的身体素质非常好,除非是冰灵法术,否则冻不死十巫,可她似乎有打破这个记录的趋势,没办法,先天不足是天生的问题,后天只能养而无法根治。
  御风在发现皮草没用后,改成了给小歌渡内力取暖,每晚拥着小歌睡觉时都会给小歌渡一晚上内力,渡着渡着,到了最后哪怕睡着了也会下意识的给小歌渡内力,小歌这才觉得身体好受了一些。
  冬猎跑到焉山附近时,小歌与御风看大雪纷飞,不太适合继续赶路,便暂时在焉山西边的山林里安营扎寨,让四军狩猎,自己却换了普通的葛衣跑去了焉山东边玩。经过大半年的发展,昔日用来做中转站的粮仓已经发展成了一个集镇,冀中之地最大的集镇,冀中之地的狄人部族很多都是跑到这里来交换食盐与粮食。
  虽然是冀中之地的最大集镇,但也不是特别大,因为龙昂原的政策好,税赋又低,对华族与狄人一视同仁,冀中之地的不少狄人部族都迁徙去了冀西,自然影响到了集镇的人流量,而更影响市容的是从中州不断涌来的难民。辰国内乱,公子榭与太子章打得热闹,却苦了百姓。云胤当年变法,移风易俗,使辰人崇尚公斗,与其它国家发生战事时一个个兴奋得恨不得赤膊上阵。但公子榭与太子章之间的战事绝对不算公斗,而云胤的变法很成功,对于这种内战,辰人都很排斥,不少人为了躲避这场战争从中州迁徙到了冀州。
  小歌逛了一条街,便看到了半条街的难民,面黄肌瘦,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究竟有多少难民涌到了冀州?”
  御风摇头。“不知道,不过截止半个月前,已有五万难民涌入华歆城。”对于从别处逃难而来的百姓,他非常欢迎,龙昂原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人,本身就地广人稀,而他最近在扩建华歆城与修路,更是需要人手,因此对于难民,他让人给他们分地还安排住处,农闲时节更安排工作。也因此,对于涌入龙昂原的难民数目他非常清楚,都能说出具体的数字。
  小歌讶异的挑眉,涌入龙昂原的虽不多,但龙昂原离中州有数千里之遥,能跑那么远的难民只能是非常小的一部分,而这一小部分却有五万,只能说明一件事,辰国本土打得不是一般的激烈,使得难民数量特别庞大。
  “太子章控制了整个南境,与辰王浔划江而治。”御风道,能够弄出这种局面足以说明战况激烈,但他也有些疑惑。“太子章几时如此有本事了?”
  小歌道:“恐怕不是他有本事,而是子朱有能耐。”太子章的本事她知道,与公子榭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却能打成平局,子朱应该功不可没。不过子朱也太狠了,从中州传来的一些消息表表明,内战中,为了威慑各方势力,子朱竟然建议太子章屠城,而太子章竟然还同意了,这也使得大量难民西迁。只是太子章与辰王浔之间是内战,又不是外战,屠城固然能威慑一时,但后遗症。。。。。。小歌很怀疑子朱是不是跟太子章有仇。
  御风奇道:“子朱究竟是什么人?”
  “谁知道呢,他如今的身份容貌全都不是他本来的,鬼知道他原来的身份。”小歌叹道,她的眼睛能够让她一眼看出子朱的身体与灵魂不怎么配套,却看不出子朱原来什么模样,灵魂本就是无形的,只是因为自身的意识而有形,但那有形,除非将灵魂从躯体里剥离出来,不然即使是连山氏的先知之眸也看不出来。
  “文华公子不是认识他吗?”
  “我问过,但文华告诉我,他认识子朱快两千年了,子朱不知换了多少躯体与身份,而他最初见到的应该不是子朱真正的模样。”
  御风愣住。“两千。。。。。。年?”文华公子成精了?
  “没成精,他是羽人,寿命很长,嗯,活个几千年只是小菜一碟。”大荒之上有着无数种族,但论起寿命的漫长,传说中的羽人与龙族当属佼佼者,这两个种族是真正不拿时间当时间,千年弹指过。
  “人族的十巫之位上坐了一个羽人?”御风更奇了。
  小歌反问:“很稀奇?”
  御风坦诚道:“不稀奇?我读大荒纪年时,巫宗给我的感觉,嗯,只认人族利益,非人族全不在意,排外性很强。”
  “如今与时俱进了。”
  御风觉得,不是巫宗与时俱进,而是小歌这个人太奇葩,在那双琥珀色的眸子里,人族与非人族都是“人”。
  在大街上转了没一会,小歌的兴趣便全消了,那些乞丐的存在太破坏画面了,以至于小歌最后忍不住揪着御风的耳朵道:“夫君,你以后若是做了王,我不求你王图霸业彪炳青史,但有一点你一定要做到。”
  “什么?”
  “你的国家没有一个乞丐,老有所养,幼有所依,人人都能吃饱穿暖。”小歌看着大街上的乞丐叹道:“这场景太影响心情了。”
  御风诧异的看了小歌一眼,这要求倒是别致,古往今来恐怕就没谁对君王有过这种要求。当然,君王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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