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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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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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枯井之下的空间很大,大街小巷,与地面之上无异,除了屋舍全是兵器库与粮仓,亦或营房,宛若一座大军营,只是没有什么人。小歌趴在榻上,眼睛四处转着,这里是一座地下王城,一座与地上王城相对应的王城,宛若镜中与镜外,这也是她那个无良老子的杰作,有着这样一座地下王城,辰国只要君王不作死,国祚必定绵延不息。
  “老头,你是个天才。”小歌低语,如此辉煌的作品,难怪老头要将自己给弄得声名狼藉,如此惊才绝艳,君王岂能不猜忌?
  御风很快就从茅房里出来了,皮肤上覆盖着一层黑色的污垢,一身的异味,隔着老远小歌便忍不住捂住了鼻子,她的嗅觉因为某些原因比狗还灵,吃不消御风身上的味。
  “小歌你给我吃得丹药是否有问题?怎么我。。。。。。”御风也有些受不了的看着自己身上的黑色污垢,这些全都是刚才从他的毛孔中渗出来的,很厚的一层。
  小歌捂着鼻子道:“没问题啊,你身上那些黑色污垢都是体内的杂质,洗髓丹把它们都给清出来了,你没觉得很神清气爽吗?”
  “可这味道。”
  “洗掉就没事了。”
  小歌的伤还有得养,这次是偷跑出来的,被发现了的话,还有的抽,很快就离开了,一团风出现在她的脚下带着她离开的,也让御风的重瞳愈发幽深,这个漂亮得不似凡人的孩子真的是人吗?是不是人虽无区别,但一个非人,莫名其妙的出现,又会在何时离开?而他对这一切没有半点控制力,他不喜欢这种感觉,不喜欢她离开的感觉。
  地下王城中引了暗河的水流,虽然小歌走了,御风却不想回去,这座地下王城中似乎还有着小歌的气息。就着暗河的水沐浴,暗河的水极冷,将御风冻得直哆嗦,但还是坚持的将自己给洗干净了。沐浴完了,御风便取出帛书,小歌虽然没什么体温,却从来都不怕冷,不论冷暖,她都是一身单薄,最多披上一件披风,从来都没有着凉过,应该是因为她所说的四时咒,这九天诀既然与四时咒不相上下,那么练好了,他应该也能不惧冷暖。
  九天诀分为九层,分别是变天、幽天、朱天、阳天、苍天、炎天、颢天、玄天、钧天,变天这一层纯粹是打基础的心法,小歌将变天的心法给御风念了一遍,御风的记忆力很好,只听了一遍就记住了。
  变天的心法为吐纳之法,九天诀的呼吸吐纳与正常的内功迥然不同,换了别的人肯定不会轻易去练,但御风与小歌,一个对武功一无所知,另一个虽然知道一些,但一个修炼灵力的术士,你也不能指望她对武功有多深的了解,她能够判断出九天诀是好东西已是自小被人逼着看各种各样的东西,见多识广的结果,而要让她看出九天诀有什么问题,她却是无能为力。
  御风照着心法上的呼吸吐纳,每一次都险些窒息,把自己给憋死,若非出于对小歌的信任,御风肯定第一次就放弃了,但他相信小歌不会耍他,便一次又一次的坚持,而每次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在第不知几次险些窒息而亡后,御风拿起帛书,他不怀疑小歌,但他怀疑自己,怀疑自己是不是哪里理解错了,不然不能每次都是这种结果。
  看着帛书上的字,再比对小歌念的,御风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呼吸吐纳之时应该在体内感觉到一股气,引导那股气在体内流转,但他并没有感觉到那股气。不过丹田处倒是有一丝丝另外的东西,那是小歌给他疏离身体的筋络后遗留在他体内的灵力。
  既然都是力量,那就应该差不多吧,这么想着,御风便将那一丝灵力当成气来引导,沿着变天的心法一边呼吸吐纳,一边引导那一丝灵力在体内流转。继续练功,总算没有再出现窒息的情况,那一丝灵力在体内运转,最终变成了另一种形态,也粗壮了些许,若是小歌在定会惊讶不已,九天诀修炼的是内功真气,但御风体内灰蒙蒙的的东西虽然可以理解为真气,却又有些奇怪,似是灵力。
  修炼了半日,最终只有游丝般粗细的灵力已转变成了发丝大小的奇异真气,让御风颇有成就感,随之而来的是强烈的饥饿感,他已许久未进食,胃疼。
  小歌留了饭食,在一间石屋的灶上热着,御风打开,里面是一锅鸡肉粥。御风盛了一大碗,尝了一口,鸡肉切成了极细的丁,又焖了这么久,烂而入味,很适合他的肠胃,且小歌在粥里加了不少补血益气养胃的药材,用完后,御风发现胃没那么疼了。想要再吃,却想起小歌叮嘱的少进多餐,即使还没吃饱,御风也放下了碗筷。
  不想回去,御风便继续练功,约莫半个时辰停一次用一碗粥,慢慢将肚腹填饱,地下王城无日夜,御风也不知自己在地下王城中呆了多久,有些闷了,便在地下王城中转了起来。大街小巷,除了没有人,和深处地底,这简直就是一座辉煌的城邑。
  御风对于土木工程不是很了解,自然不清楚修建这样一座城邑需要怎样的设计与财力,但他发现了不少出口,而那些出口位于王城各处,极为隐蔽。御风选了一个离闹市不远的出口走了出去,出来后将出口给恢复原样。
  看着人来人往的大街,御风忽然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地方可去,公子浔府他不想回去,而小歌的家他又不知道在哪里,即使知道也不好上门,小歌与她父母之间的关系明显有问题。在大街上转了一会,路过渡头时看到商船在卸货,一包包的东西被人从船上扛了下来,御风注意到,那些人将东西扛下来会将一根或几根的木签交给似是管事的人,然后管事的人会给他们几枚铜锱。
  御风从未出过公子浔府,对于很多东西都不懂,但小歌懂,从药王谷跋涉千里归来,一路上小歌各种各样的事看太多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独自在外,身边没有一个大人,想打主意的人很多,因此小歌一路上的经历非常的充实,回到王城时,虽是三岁稚子,小歌的阅历却远胜一般的孩童。教御风读书时,小歌也给他讲了很多外面的事,结合小歌所说与自己的观察,御风很快就明白这里是渡头,那些扛货的应该是苦力,靠气力挣钱。
  御风看了看自己的稚嫩的手,他除了天生的神力,似乎没有任何可以挣钱的手段。
  想了想,御风向渡头走去,对管事的人道:“阿叔,我想搬东西,我要挣钱。”
  管事低头看着御风瘦小的身形,默了默。“小子你几岁了?”
  “我七岁了,我气力很大的,不信你看。”御风随手提起一包分量不轻的东西给管事看,虽是稚子,但他的气力与生俱来就很大,这也是他在公子浔府邸多年却没死的一大原因,那些孩子欺负他时,都要顾忌他的气力,随手一推就能把人给推个半死。当然,这也彻底坐实了他妖孽的名头。
  管事的还是有些犹豫,御风的年纪太小了,虽说渡头上也有不少的半大小子,但绝没御风这么小的。
  “阿叔,我父母都死了,小妹病重,我很需要钱,你给我一个机会,我只拿一半的工钱可否?”御风一脸诚恳的道。
  管事的看着御风瘦小的样子,满是补丁的衣服,最终将御风留了下来,工钱与旁人无异,虽说御风说了只要一半的工钱,但他不沾这种便宜。
  御风肯吃苦,一包一包的从船上扛货下来,虽然速度没有别人快,但一个垂髫稚子能做到这种程度极为不易,且他坚持得很久,别人扛了一两包都要休息一会,他却是连口气都不喘,继续扛货。
  一支竹签代表一包货,一包货的工钱是一枚铜锱,一日的时间御风只赚到了十枚铜锱,代价是肩膀与手臂一个劲的疼,但结束做工后练了一会功,身体的疲惫很快就化解了。
  入夜后,御风回了地下王城,小歌还是没来。御风想在地下王城过夜,但这地下王城中除了他还有别人,是一支支非常严整的队伍,巡视的人都穿着甲胄,小歌曾经叮嘱过,不能被别人发现,发现就死定了,御风只好回公子浔府中的草屋中过夜,练功到天明,第二日天不亮又跑了出去。
  连着四日的苦工,御风赚到了六十几枚铜锱,让整个码头的人都忍不住侧目,这孩子气力可真大。
  每个阶层都有规则,御风原本是小孩子,也就没人跟他说这些,但如今他的表现比那些大人更好,也就有人来给他“上课”了。
  “小子,把钱交出来。”
  御风看着面前两个膘肥体壮的大汉,隐约猜到了这些是什么人。“交什么钱?”
  “当然是保护费,每日两枚铜锱,你不知道吗?”
  “原来不知道,如今知道了。”
  “既然知道了,还不快将钱拿来,之前的也补上。”
  御风沉默的将钱袋取了出来,却没有交给领头大汉,而是在领头大汉伸出手时猛得一拍,咔!不用看也可以知道大汉的手骨断了,御风趁胜追击,跳起一脚补在了大汉的腿上,这下骨头也断了。解决了一个,御风在另一个还没反应过来时重重一脚踩在已经解决了的大汉的背脊上,伴随着骨裂声借力腾跃而起,一脚踢在另一个大汉的肚子上,骨头没断,但黄疸水都吐了出来,御风见了,赶紧补上一脚,将对方的腿骨给踢断了。
  列国之中,辰国重法治,严刑峻法,即使你是王子公孙,杀了人,即使不死也得赔上一条或两条手,也可能是腿,具体视情况而定,但不管怎么个情况,最后都是非死即残。因此在辰国除非有血海深仇,否则最好不要弄出人命来,而在别的国家,只要你有足够的钱或权势,莫说杀几个人,便是杀百十人都不算麻烦。
  御风记得小歌说过的话,因此没有弄出人命来,废了这两人,应该没有能力再来找他的麻烦了吧。
  打完了人,御风就走了,这些收保护费的并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大群为非作歹的市井无赖,打了这两个,还会有别的人,这些是渡头上其余的苦力临时给他补的课,让御风有些迟疑要不要赶尽杀绝了,明显不杀了那两个人,他仍会有麻烦。但最后还是觉得杀了人的麻烦更大,便没有在那两人的心窝上补上一脚。
  离开了渡头,御风拿着钱袋跑到了一条小巷中,卖柿饼的铺子还没关门。“阿公,我要一份柿饼。”
  卖柿饼的老人看了眼御风,认出是这几日经常往这跑的孩子,笑道:“是你小子啊,你来晚了,今日最后一份柿饼已被这位小哥给买了。”老人一边说一边要将柿饼交给另一位客人。
  御风终于留意到还有一个客人,是一个十岁左右的总角少年,一袭暗云纹的白色丝绸深衣,虽是少年,眉眼未完全长开,却甚是精致,透着温雅的味道。除了小歌与王孙榭,御风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精致的孩子,可惜御风对于美素来缺乏欣赏之心,他的注意力更多的在那份柿饼上。“小哥可否将柿饼让予御风?小妹嘴馋,一直想吃这柿饼,御风好不容易攒够了钱,却不曾。。。。。。”
  “话语很可怜,可惜眼神不够生动。”少年从老人手中接过柿饼笑吟吟道,眼前这个小男孩让他有种见着自家小妹的感觉,为了一口吃的能够不择手段,只是自家小妹从来都不会说谎,而是眼巴巴的瞅着你,瞅的你抓心挠肝,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却硬生生的生出了罪恶感,然后任她予取予求。
  御风脸上的表情僵了一僵。
  御风是一个很固执的人,他要的就一定要得到,比如王孙庄的命,他可以花上一年的时间去谋划,而如今为了一份柿饼,装可怜没用,御风便换了一招。“我出双倍的价钱。”
  少年略有些苦恼的道:“小兄弟,我买这柿饼也不是要自己吃,而是买给在下养伤的小妹吃。”所以他不可能让,让了他今日回家,家里肯定没完。
  文的不行,御风半点不知死心为何物的选择了动武,少年虽比他年长两三岁,但武艺却一般,与身经百战的御风截然不同,御风一把抢了柿饼便逃之夭夭,少年想追都追不上。
  晚上伤好了许多,已可以下床的小歌来看御风的时候看到了一份柿饼,御风献宝似的将柿饼送给小歌。“小歌你来了,我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柿饼,尝尝看。”之前在厨房偷吃时,他便注意到了,小歌很喜欢吃柿饼,可惜这个时节,即使是公子浔府中也没几个柿饼,很快就被吃完了,但他还是把小歌的这个喜好给记了下来。
  “柿饼?”小歌的表情有些古怪,这个时节,王城中似乎只有一个地方还有柿饼卖。接过柿饼,小歌尝了一口,忽问:“你哪买的?”
  “在一条叫鸡儿巷的小巷里。”
  小歌表情更加奇怪了。“这份柿饼可是你从一个穿着暗云纹的白色云锦深衣的总角少年手里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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