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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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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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条叫鸡儿巷的小巷里。”
  小歌表情更加奇怪了。“这份柿饼可是你从一个穿着暗云纹的白色云锦深衣的总角少年手里抢的?”
  御风大奇:“小歌你怎么知道?”
  “那个总角少年是我阿兄。”
  所以小歌就是那少年口中在养伤的小妹?“可你说过你是独女。”哪来的阿兄?
  “他是我父母收养的义子,名唤风霁云。”
  世界真小,御风默然了。
  小歌脸笑得有些抽筋的拍了拍御风的肩膀。“无妨,反正他也无事。柿饼挺好吃的,不过你哪来的钱?”公子浔的儿女每个月都有零用钱,但不包括御风,而听之前风霁云的描述,御风的手里拿着一个鼓鼓的钱袋,可别是去抢劫了。
  “我在渡头做帮人扛货赚了一些钱。”御风拿出了钱袋,因为抢柿饼的关系,这袋铜锱就没花出去。“小歌你还有没有想吃的?我给你买。”
  小歌愣了下,怎么也没想到御风竟然会去做苦力赚钱,而看御风的样子,恐怕是因为看到了柿饼才会专门去赚钱的。心中虽百感交集,小歌面上却仍旧带着笑容,非常简单的回道:“我要吃烧鸡。”养伤简直就是坐牢,一日三餐顿顿药膳,一点荤腥都没有,清淡如水,吃得她直想吐。
  御风大方的道:“你请你吃烧鸡。”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女主都不是好人,由此可见,前者孤僻冷血,后者。。。。。。咳咳,打个预防针,三观有问题

  ☆、云氏一家

  第三章云氏一家
  吃了好几日的清淡药膳,小歌胃口不错的在食肆里点了一大堆的肉食,烧鸡、烧鸭,一碟卤猪肉,御风的钱袋彻底的空了,最可悲的是小歌吃得津津有味,他只能看着,他的肠胃还在调理中,除了粥,什么都不能吃。若小歌不在,他还能偷偷打牙祭,但小歌在此,他是别想了。小歌对于他的健康很在意,一个劲的琢磨着怎么将他的身体完全调理好。
  喝得寡淡无味的野菜粥,御风皱眉道:“不好吃。”
  小歌抬眸道:“粥的味道虽然清淡了些,但很养胃的,你别不知福。”
  “你怎么不吃?”一盆野菜粥,他就没见小歌动过一口。
  小歌苦笑道:“阿母最喜欢吃粥,我从回来就一直陪她吃粥,吃了这么久也腻了。”如今看到粥就倒胃口,小歌无法理解自家阿母是怎么个几十年如一日的吃粥还没吃腻的。当然,不排除自家阿母品味独特,能够嫁给老头那么个奇葩,还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正常人做不到。
  “之前你给我吃的粥就很好吃。”御风道,他不是挑剔粥这种吃食,而是挑剔这家铺子里做的粥,前些日子小歌给他吃的粥虽然味道清淡,却很可口。
  小歌微怔。“之前那粥是我做的,你喜欢吃的话下回我还给你做。”
  “你会烹饪?”御风狐疑的看着小歌,三岁的稚子也会烹饪?
  “你这是瞧不起我?”
  御风忙不迭的摇头。“我是奇怪你一个三岁的稚子怎会去学厨?”
  “在药王谷时被逼的,每日里拿汤药与丹药当饭吃,我受不了,他们又不肯给我做别的吃食,我便自力更生学了厨艺。不过学会了以后我还是挺喜欢的,各种各样的美食,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小歌回道,山不就她,大不了她去就山。药王谷不给她做吃食,她就自己做。
  御风心疼的看着笑容阳光的小歌,虽然只有三岁,但小歌吃过的苦远比他的多,可小歌却比他更为坚强,她在苦难中保持了本性,而他在苦难中与黑夜融为一色。
  小歌将满案的肉食给解决得很干净,心满意足的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拉着御风在大街上散步,顶着圆滚滚的肚子回家,肯定会引起怀疑,散散步,既可以消食还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小歌是不会这么说的。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御风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纹,被小歌给看见了,眸子不由亮晶晶的。“咦,御风你笑起来真好看,记得多笑笑,原来那样子总感觉有点慎。”之前的御风身上总是带着阴郁的气息,再加上那双充满戾色的眸子,很多时候会让人感觉这垂髫少年更像一头凶猛的猛兽。
  御风摸了摸自己的脸,他看不到自己笑着的样子,但小歌既然如此说,那就应该是好看的吧。
  御风还想继续赚钱,或许赚不到很多,但小歌想要打牙祭的时候他可以请小歌吃东西,只是渡头苦力能够赚到的钱小歌觉得少了,她吃一顿御风得做好几日的苦力,因此建议御风去捕鱼。
  “在王城,一尾普通的鲤鱼可以卖到五六枚铜锱,即使抓不到鱼,你在水中游泳也可以锻炼身体。”
  御风觉得这主意不错,便改行抓鱼。
  云水绵延万里,从断云雪山流泻而出,路过中州、沃州,一路向东,最终注入月照海。洛水是云水上游的一条重要支流,同样发源自断云雪山,蜿蜒向西南,流过千里的群山与平原注入云水上游。
  辰国王城便修建在洛水之阳,洛水支流众多,除去那些支流,王城中也有着许多的明渠,王城的小儿皆喜欢在明渠中游泳抓鱼虾,小歌的原意是让御风也在明渠中抓鱼虾,就算抓不到可以卖钱的也可以自己解决。但御风觉得明渠中的水太软,不够磨砺人,一定要跑到外面的洛水中捞鱼,小歌无奈,只能奉陪,
  洛水下游的水面最少也有两三百丈宽,坐在一边的岸上,眼力不够好根本看不到对岸的情况。除此之外,洛水的水流湍急,在其中游泳所需耗费的气力是明渠中的数倍,御风下水摸鱼,小歌却是怎么都不肯的,她没那个体力,即使有,她的身体也受不了洛水的低温。
  因为发源于雪山的关系,春季时,冰雪消融,雪水流入洛水中,洛水的水温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当然,也是最有好处的时候,雪水流经群山,水中含有很多对人体有益的物质,常在里面游泳,对身体很有好处,可惜小歌的身体消受不起。
  不能下水,小歌便拿着鱼竿在岸边垂钓,只是别人垂钓认真的盯着水面,她却是随手将鱼线往水里一甩,然后将鱼竿踩在脚下,拿出一卷书简慢慢打发时间,至于鱼咬不咬钩,最多她今日不吃鱼便是。
  小歌虽然钓不着几尾鱼,御风却进步很大,刚开始时水下的鱼儿滑不溜秋的,连最小的鱼苗都抓不着,但渐渐的也摸到了诀窍,观察鱼儿游走的痕迹,出其不意的出手,立刻就能抓到一尾鱼。几日之后,御风每次露出水面都会甩上来一尾鱼或王八,让小歌颇为挫败,这差别也太悬殊了,她坐上一日连一尾鱼都钓不着。
  御风摸上来的鱼,太小的小歌都给丢回了水里,但还能够剩余十余尾,有时运气好还能摸上来一尾云鲤。不过云鲤小歌从来都不卖,不是烹了与御风分食便是带回家去孝敬母亲。但即使如此,御风每日捞上来的鱼也能赚到两百多枚铜锱。
  赚到的钱御风也不存着,而是背着小歌在王城的大街小巷中寻找各种各样的食肆酒楼,将每一家的吃食都尝遍,主要是小歌尝,御风只能看,肠胃不好的人伤不起。那么多的吃食,小歌也吃不完,每次都是一样尝上几口,剩下的都进了两只肥鸡的肚子里。
  小歌养着一对雕,是她阿母在她一岁时送给她的。
  当年小歌前脚被送走,小歌的阿母后脚便给她写家书,也不管女儿识不识字。家书写好送到药王谷,女儿不识字没关系,让识字的人念给她听,至于孩子能不能听懂。。。。。。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明白父母是爱她的,没有抛弃她,而是迫于无奈才将她寄养在药王谷那种鬼地方的就行。
  小歌本就早慧,再加上天天有人在耳边念家书,在五六个月大的时候小歌便弄懂了那些人天天在自己耳边念的什么东西,虽然不是很懂,但隐隐能够感觉其中的感情,很喜欢,便让别人一遍遍的念,翻来覆去念上一整天,直到整个药王谷再没人愿意给她读家书。
  别人不给念,小歌也不生气,抱着帛书自己看,一封家书听人在耳边念了百八十遍,小歌早已倒背如流,一边回忆别人念的,一边看帛书上的字,一遍又一遍。慢慢的,寄来的家书,不用别人念,小歌也能看得懂,她认识上面的字,在别的帛书看到过,看了太多遍,便记了下来,知道那是什么字。
  又几个月后,小歌被人落在了书房里,等别人想起来自己落了个孩子时已是一日后,找来的时候发现小歌将书房里所有能够往嘴里塞的东西都吃了后拿着笔在木牍上写起了字,虽然难看,但她写的的确是字。
  小歌的阿母知道后便弄来两只还没睁开眼雏雕送给了小歌,让两只雏雕看到的第一个人是小歌,等两只雏雕能够飞了后便让雕担任信使给他们送家书,小歌得自己写家书。
  养了快两年,两只雕被小歌大鱼大肉的伺候,称霸西域天空、身姿矫健的碧眼雕硬生生的被小歌给养成了肥鸡,活似圆球,让御风有时很怀疑那两只肥鸡还能不能飞起来,太肥了。且都肥成这个样子了,还乱吃东西,小歌尝过后,剩下的吃食都喂它们,它们都会很高兴的吃得很干净,然后越来越肥。
  虽然肥,但御风知道两只雕还是能飞的,碧眼雕原本生活在西域高原之上,猎杀牛羊马,以及各种草原上的猛兽,直接一点就是,只要是动物,都是碧眼雕的食物,但食谱上碧眼雕最喜欢的还是蛇肉。两只雕每日都会去王城周围的山林里猎蛇,蛇肉吃得很干净,蛇胆则留下来给小歌,它们也知道小歌的身体有问题,而蛇胆是好东西,既然是好东西就应该给小歌这个病人,看看有没有用。
  蛇胆有没有用小歌不知道,但小歌用药一向谨慎,药王谷的那些疯子没批准的过药材坚决不会碰,但又架不住两只雕的好心,蛇胆丢了也可惜,每次小歌都会将两只雕带回来的蛇胆蒸熟后给御风吃。每次吃得御风都很无语,蛇胆的味道极苦,也是因此小歌才会将蛇胆给他吃。每日七八只蛇胆,御风每日都要花小半个时辰漱口,不然一整天嘴里都只有苦味。也不知两只雕是哪猎的蛇胆,苦得人黄疸水都想吐出来。
  唯一让御风觉得不错的是,两只雕除了蛇胆,闲暇时会去周围的山林中寻找珍贵的药材。很多珍贵的药材都是生长在悬崖绝壁上,人迹无法抵达,但两只雕却很容易就能上去,每日都会叼回几株灵芝或珍贵药草,年份都是百年以上的,除了少数对小歌的的身体特别有好处的药草小歌会笑纳,其余都泡酒或做成药膳喂他。那么多珍贵的药材吃进腹中,御风觉得自己快成活药材了。
  只是同样是拿珍贵的药材弄养生药膳吃,他越吃越健康,小歌却是老样子,那张精致美丽的脸上,纵然笑眯眯的,却从来都没有过血色,甚至小歌每日服用的丸药也从三丸变成了四丸。
  一个多月的时间,御风背着小歌将整个王城所有角落都给逛了一遍,顺便吃遍了所有的食肆。小歌原以为御风怎么也该不耐烦,毕竟她的体重虽然不算重,但那也只是相对于成人,对于御风而言,她的分量并不算轻。背着她在王城四处转,每日都要磨破好几双草履,脚底的血泡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正常人都会受不了。但御风却是汗流浃背都没吭一声,脚上起了泡,晚上拿针挑破了,第二日换双新的草履继续背着她到处走。若非小歌鼻子敏锐,闻到御风脚底隐隐的血腥味,压根不会想到御风的脚底惨不忍睹,这孩子太能忍了。最后忍无可忍的送了御风一瓶治疗外伤的药膏,在御风的脚长好前都不出去了。然她体贴,御风却不接受,仍每日背着她出门转。
  对于御风的坚韧,小歌只有满心的错愕与心疼,对于疼痛忍耐力超强的人她不是见过,相反,她身边有很多这样的人,甚至她自己就是这样一个人,即使被人给捅了一刀,也能够面色如常的该干嘛就干嘛,令人看不出半分。但每一个人的对于疼痛的强大忍耐力都是在各种极致的折磨后练出来的,说白了就是麻木,而御风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得是怎样的经历才能有这一份麻木?
  趴在御风的背上,小歌有些犯困,虽然她每日只给御风吃粥,但御风的食量很大,每日都要吃十几斤的粥,再加上各种珍贵的药材,吃得多,吃得饱,身体自然长得好,养出了不少的肉,比起最初趴他背上一直被骨头硌得慌舒服多了。太舒服的结果便是小歌会忍不住犯困,打了个呵欠,小歌对御风道:“明日我们就不逛了。”
  御风不解:“为何?”他看得出来小歌很喜欢这样到处逛,看各种各样的风景,似乎是她以前在药王谷天天对着药材与疯子给憋出来的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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