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最后一个处女》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秋天的最后一个处女-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先生往后靠靠。我们经理的狗见不惯生。”白皮细肉的保安冲我咋呼。抬眼望花坛那边,香儿牵着狗慢悠悠向我走来。
  狗伶俐可爱地跑着碎步。主人在它额头上扎块亮晶晶的稠子。幼稚园里小朋友们扎的那样,漂亮极了。它不是孬种,有家晚报用介绍名模两倍的文字赞美过的高血统高情商。西施犬,价值人民币三十又八万。人是美人,狗是名狗。一时间,身无分文的我仿佛给一股巨大的魔力拖回到那个金鞍银槽的魏晋年代。
  春风从香儿两边吹过,软酥酥的。她低着头。除了狗,她什么都没看。我退到一盆巨大的铁树后边。狗迅速地瞟了我一眼就转过它高贵的头颅,牵着香儿跑到一株樱花树下,很绅士地抬腿撒了几滴尿。我无聊地记起一个流浪的朋友说过的那句话:世间只有卑微的人而无卑微的狗。
  白花花的阳光,浴巾下躲躲闪闪的奶子——为什么要提钱啊!我莫名其妙地感到可耻。
  十二
  夜幕已经第二次降临了。俄罗斯仍然还是没有回来。我盘着腿坐在椅子上嚼花生米。晚报上挤满明星们的私生子打架斗酒的花边新闻。波儿披着俄罗斯大红色的睡衣,花言巧语地对我谈论“后悲剧”和亚马逊书屋之类的无聊事。我胡乱地认为,我好像是过上了人们常说的那种蚊子飞到玻璃上有光明没前途的生活。
  月光浸过红砖房的纱窗,浅浅地铺在我的面前,不声不响的,像我那过于苍茫的过去。时候大约是后半夜,虚掩着的门外,长长的马路蛇一样躺着。绛红色的灯亮得认认真真的远。
  我想,人生最苦恼的事莫过于牵着不是初恋的女朋友走在一个和过去毫不相关的街头,口中却要干巴巴说着今生今世的混话。要知道,从我离开二中的那天起,我是多么醉心于明日天涯的生活。恨也在一个城市爱也在一个城市,这哪里是我李望南要过的日子?然而,这种名不正言不正的日子一晃就是三年。在烟头不知疲倦的燃烧中,在老木床咯吱吱的反抗声里,在小时候梦见过的红砖房,在南方,我在月光和波儿的话语里无可奈何地望见,我来到这个城市已经快满三年了。
  在这三年里,我穿旧了两套马狮龙西装,交了五个哭哭啼啼的女孩子,得罪了三个写色情小说的朋友,补考过两次,去上海睡过一个多星期的马路,和波儿翻过一次脸。老实说,我反反复复地下定过逃离学校的决心,完全地彻底地做一个反对一切现象反对一切文明的精神流氓,但是最终都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而搁浅。
  这天傍晚,我的梦想像收了翅膀的天使,光着身站在红砖房外冷得瑟瑟发抖。
  记得刚认识俄罗斯不久的时候,我口出狂言,毕业后带她上敦煌生活两年,她安安心心画她的画,我完成有关蒙古商人的小说,然后去苏州结婚。酒宴摆在沈园。英子她们来回的机票我完全负责。苏州只宜小住不能久居。婚后两年,我北大作家班也毕业了,零岁的棉棉也开始运作起来,我要让他出生在丽江雪光闪闪的山腰人家。他的童年和纳西人一起度过。在英国结束他的初恋——这一长串的写意,俄罗斯基本上没啥异议。她只是世俗地补充,达到这个目的并不困难,只要离开这座软绵绵的城市。至于天涯或者海角,她奉陪。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这种“椅子男人”的生活,我好几次目瞪口呆地站在舞台的边缘望着火辣辣的红男绿女,青春被支离被破碎的恐慌,窜过我满是落寞的双眼;也好几次守候在西西弗书店,等待一边嚼口香糠,一边眯着眼翻齐格蒙?;鲍曼先生所著的《全球化》的俄罗斯,而更多时候,我是抱着被抽了筋的梦,倦倦地坐在窗子边,看月光慢慢浸过纱窗,恹恹地睡在我绛红色的灯光上。
  马尔克斯的小说被波儿翻得皱巴巴的,他说他看到上校边走边哭的地方看不下去了。我抱着肚子,坐在苍茫的夜色里。
  蚊子老了,像个逗号那样在台灯边上坐着不动。
  十三
  停美她们走后,若地扶着桌子睡了。略显得脏的头发零乱地堆在肩上。宽阔的前额寂寞如一块无人看管的水田。我摇摇他的肩,轻唤道,若地,起来好生睡。他打着酒嗝,挥手到半空,凝固成先前在学校演讲时习惯用的那种姿势。这会儿我倦在木椅里,眼睁睁看着那种姿势下目瞪口呆的大学生们。他们被背着几十斤米走过塔克拉玛干沙漠,醉在海滩边给海水卷走的若地所震动了。当若地朗诵完《边梦》,久久跪下时,整个学术报告厅唏哩哗啦哭成一片。是的,这是一个没有英雄的时代,这是一个价值模糊的时代。连比较前卫的停美也认同:之所以流泪,是大家都离得太远的缘故。
  我挣扎着站起来,按下若地最后的姿势。他醒了,对我翻着眼睛笑,没事啦,醉得快也醒得快。我给他倒了一杯凉开水,打着精神说,那好,我们抬椅子去院子坐。俄罗斯明早有课。让她早些睡。这时候,风低低吹过院子,灯影摇弋不定。后半夜的月亮也偷懒睡觉去了。夜散落得到处都是。
  几年没这样斗酒了。要过景阳岗似的。若地叹叹气。抱着没有随他潦倒而潦倒的肚子。俄罗斯送茶杯出来,又一个给一件外衣披着。
  你已经写不出诗了,望南。若地说,因为你太享福了。春天,万物复苏,诗人死亡。好像全世界都同意他们这个观点。从爱,经过美,到达完善。海德格尔只是年轻时候承认过这种方式。若地一点醉态都没有,清醒得像金融界的索罗斯。
  我从不这样认为。爱情,应该只是完完整整的纯粹的爱情。就像没有谁会喜欢一个孩子老谋深算。附加值太多。往往流于平庸或残忍。比萨铁塔就是盛名之下倾斜的。这和诗歌没什么关系。“伟大之思者,必是伟大之错者。”若地先生,你的弱点是太聪明了。一个男人太聪明了,是很残忍的事。我以教训的口气说人。一般都比较流利。
  法律一定程度上是保护性爱的,况且你还是诗意地同居。太聪明的男人单身,不聪明的男人结婚。你介于二者之间,放眼整个学校,也难为你了。
  诗意地同居!我忍不住咯咯咯乱笑。这时候,我看见俄罗斯穿着诗意的睡衣诗意地立在门框边。她平生最讨厌海德格尔,我不愿她加进来胡搅蛮缠。只是看了看她而不说话。但是若地啊,亏你想得出。我心底痒痒的。早先他在学校大言不惭——“只有居住在深渊,我们才能仰望,除了去死,谁能把路修到天堂”我就很有意见。年轻人故弄玄虚谈生死,是无聊透顶的事。我暗暗冷笑道,你说得对,这是价值模糊的时代,还不止,这是个价值暧昧的时代。演讲时你向全学校宣称你这次能来我们学校演讲,不是坐台小姐资助,你这个‘我们亲亲的兄弟’无法走到学校来。除了泪水和智慧,你一文不文。够后后现代的。俄罗斯回房去了,我捏着烟头说:“真对不起,若地,你让我想起药和酒的关系。”
  若地这次带着他的难兄难弟来学校演讲,是几个坐台小姐出的钱。据说头一夜有个体户请若地玩夜总会,给他配了一个小姐。他一句“避开性来谈女人”不但占了天大的便宜,还拉了赞助。开场白时我没在,听停美说,他鼓吹妓女是一种深层次的文化现象。他本人的身体语言也是醉花宿柳之态。
  “我看你简直是个狂热的荷尔德林追随者。”若地沙着嗓子说。“酒做出来了,粮食还在远处。荷尔德林一生都这样认为。我在内蒙古乡下放羊的时候也是这样想。你想起药和酒的关系?这有什么后不后现代的。我在《边梦》中反复强调,爱情不在了,女人还活着。而且活得灿烂。”
  我把左腿放在右腿上,尽量让自己坐得舒服些。交往几年,若地的脾气我太了解。没几个小时他是不会收场的。
  十四
  塌鼻子女婿今世作威作福,来世变猪变狗闲谈时,厚嘴唇,矮个子的妇人拢着黑围裙碰门进来,一闪眼,她从腋下摸出两个酒杯。喜洋洋地放在桌上,笑咪咪跟丈夫说,谢天谢地这寿杯总算抢到手。
  我这才知道,邻里过世了一位九十九岁的老太太。
  布依族的风俗,凭祭奠她的酒杯喝酒,是会长寿如斯的。
  不待塌鼻子笑哈哈的脸收拢,因为胃的原因听医生的劝至少得戒半年酒的我舔着嘴唇跃跃欲试。
  女婿慷慨地让我和俄罗斯先饮。他潜意识在说,男才女貌的一对,短命的确可惜。端着酒杯,结结实实吞下大半杯,心中虽然往长命百岁方面驰骋,眼泪还是给烧酒逼了出来,辣乎乎的在眼眶里打转。
  俄罗斯则不然,左右翻飞,一口气干完两个满杯。还用一种期期艾艾的眼风飘我。
  第二杯酒,我捏着鼻子也吞不下。苦着脸,请房东的外孙代劳。
  你们量大,饮两杯有百岁之寿。我量浅,少活一二十岁,写《南方的无奈》,有三十年,够了。
  妇人一鼓作气灌下四杯。咂咂嘴,扭脸向我,得意洋洋。
  女人天生半斤酒量果然不假。据说人间大寿是一百二十岁,无论尝尽百草的药王,还是那个自称为“十全老人”的帝子,他们都没达到至臻之境界。这女人,也许是走一条终南捷径。
  好长时间没喝性烈的酒了。头重脚轻飘出小卖部,一个劲想吐。直言不讳告诉俄罗斯若不想多活几年,打死我也不会跟我可怜的胃过不去。
  一直闷闷不语的俄罗斯这会子冷笑着说,寿酒是要喝双杯才对,你的那半杯冷酒在寿杯里晃来荡去的,寿都给挤跑了。若主认得真,还有折寿之惩呢!我这才恍然,怪不得先前俄罗斯拿眼睛剜我。房东的女儿之所以冲我恍如隔世般笑。
  “你先前说一声会死?”
  “在主的面前人人都有罪。我说也是白说。”
  “没有别的法子?我是说,没有别的法子可弥补?”我惴惴不安问俄罗斯。
  “这不是什么弥补不弥补的事,这是你命该如此。”她放下画笔,回答得挺干脆。
  我悉眉苦脸坐在窗子边。初冬的风把黑夜吹来吹去,往前想往后想都一样可怕。我索性躺到床上,蒙头盖脸大睡。
  十五
  “又在胡思些什么?”我拉开灯,“俄罗斯,你累不?”
  “没,我总觉得你有好多事瞒着我。”
  “跟你说过,我是宁愿做真小人也不去做伪君子的先生。悄悄睡,明天我们班搞公关答辩。”
  “吹,你跟本不是那号人。口口声声骗我初吻初吻,好意思。哎,我问你,沁儿来学校,你没带她红茶馆玩?”
  “没有。”侧身吻她,心里被搅得乱七八糟。
  去年冬天,沁儿穿皮茄克。红色的,有毛领,第二天下午她跟我说完对不起的话便走了。晚上,我一个人去红茶馆,醉酒。
  “她靓?”
  “成天只晓得靓不靓,你俗不俗。”我颓然,有虚脱的感觉。素面朝天的美,这辈子无缘了。还剩下什么呢?半书包揉得皱巴巴的小说——就是我所有的回忆所有的终结?
  “以前,以前呢?”
  “以前,以前我爱梦见她。晓得不?那年我十九岁。十九岁,你们花季,我雪季。就这样,我三天两头梦见她,恍兮惚兮——”
  “肯定遗精了。”
  “少胡扯。”我有些不高兴,“不说了。”
  “讲呀,南哥,是柏拉图,没遗。”
  “——那时我成天只想睡觉。有晚吐露给一个朋友,他教我祖传秘方:再梦见她,翻过枕头来睡,她就会梦见你——有点像寻呼机。”
  “我兴奋极了,挨到放学,匆匆上床,等着翻枕头。可惜一夜不曾入眠。有次真的从梦中惊醒,仿佛还握着她的小手。我迅速地翻过枕头死死压着,眼睁睁守到天明。”
  “早上坐在教室里,肿着眼,望阿望,她来了,鲜嫩嫩的。丁点儿梦见我的神色都没有。我抱怨朋友,他说那是她做着,不信,写纸条约她看看。”
  “我写了。我去了。一个人坐在秋天的山坡上望了一下午的秋天。”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秋。”
  俄罗斯说着,啪地关了灯,翻身去睡。留我一人在夜里,像第一次学写诗的那个晚上。
  十六
  远在呼和浩特的朋友好几次来信问,水乡莲的模样,果真和画上面的一样不。方便的话寄几枝给她。
  每次胡乱应付过后,免不了颓丧。长在南国边缘,没有和莲相亲,实在是件憾事。不得已,只好拼命观摹莲画,搜寻有关莲的文章,说起来,半是为了应付友人稀奇古怪的问,半是满足自已骨子里的虚荣。
  万花丛中,最清高的,大约只有莲了。每次写信,我几乎都是这样翻来覆去跟朋友讲。
  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