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难求by山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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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难求by山掩-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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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勤没空理会陆信风,随手捡起来一根树枝三下两下就在地上画出了个地图:“你们顺着这条路王山下走,下了山就一直朝南走,不到半天功夫就能到官道上了,再一直顺着官道朝东走。路上记得财不露白。”
  “那你呢?”陆信风问。
  “我去引开她们。若是顺利只需两三天便能赶上你们。你们到了隋州城内,可寻个客栈等我七日,若是七日我都还没出现,那你们就雇辆马车自己回京。这家大女婿是隋州城西一户姓王的人家家的,大人你把这信交给她家吧。还有,这一路上都不太平,我们都是沿着河走的,所以不觉得,出了这山,山外旱得厉害,你们要多加小心,时刻要备着水。”卓勤说罢将身上的两个包裹都交付到陆信风的手里,丝毫没有像陆信风她俩解释为什么她一个伙妇却知道这些山外事的意思。
  “还有……”卓勤又想起来一件事情补充道:“这仙霞山里……民、民风彪悍,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可投宿。”
  卓勤交待了这些,只拿起自己的一个小包袱,几下就跑得不见了人影。
  齐义忠还有些惊愕,陆信风咬牙切齿恨声道:“我去,皇上的十项全能。”
  陆信风还当是山里医生医术高明呢,这么一想,齐义忠的饭食医药哪样不是卓勤一手准备的,怪不得这个感冒都要躺上半个月的年代,齐义忠病得那么严重,居然十来天就很有起色了。
  又能游泳又能做饭又能治病又能飞檐走壁又能打探消息又能画地图又能指路还能勾搭别人家的夫郎,撒谎不脸红,暴露不心慌,这不是十项全能是什么!
  齐义忠没听见陆信风说什么,问道:“什么?”
  “没什么。图看明白了么?我们走吧。”
  “她一个人没事么?”
  “没我们拖累再来十倍危险她也没事。”陆信风道。虽然是在说气话,但是陆信风心里也是有些担心的,要不是真的危险,卓勤又怎么会放她们两个野外废柴自己走山路回去呢。还特别叮嘱了一句“民风剽悍”。卓勤口中的“民风剽悍”只怕还是个婉转用词。
  陆信风把齐义忠扶起来,自己又蹲了下去,示意齐义忠上背。
  齐义忠之前看好歹卓勤还有个照应,若是逞强只会更加拖累大家才让陆信风背的。可是现在情况不同了,卓勤不见了,他这样拖累陆信风,陆信风可何年何月才能走出这片大山。于是齐义忠道:“大人,我能自己走。”
  一出了那村子,这人对她的称呼都不一样了,陆信风心里腹诽了一句,道:“走什么走,你是想我陆信风回京了娶个跛脚的夫郎?”
  齐义忠一听陆信风又在一脸正经地说着无赖话,脸登时就红了,别过脸去不理她。
  陆信风明知他是不好意思,又跟着说道:“生气了?好好,就算是跛脚了我也娶好不好?快上来吧,蹲着怪累的。”
  齐义忠这才趴到陆信风的背上,走了两步似是不忍心陆信风辛苦,又说道:“大人,我的脚其实已经不怎么疼了,我可以自己走的。我们之前一路到泉水边,不就是我自己走的么?”
  陆信风没答话,心想你也不想想你那一路走了多久。
  “大人,你把包袱给我拿着吧。”
  陆信风把两个包袱交叉着挂在身前,卓勤考虑得周到,那包袱里,居然还有两皮袋子水,这时候挂在身前,确实是重得很。
  但是陆信风对齐义忠的提议也无语得很。反正所有重量最终都是在自己身上,何苦再让齐义忠浪费一份气力。
  两人就这么仙霞山里没头没脑地跑了两天,期间谨遵卓勤的教诲,看见有人烟的地方都不去,只走山间的小道,就这么折腾了两天,陆信风已经是心力交瘁了,可是仙霞山还是茫茫的一片大山,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走出去。卓勤给他们准备的面饼也只有两小块,眼看着又要入夜了,看来又该是一夜露宿了。
  齐义忠断了药之后又开始反复地低烧,陆信风身上是有些碎银子的,也有银票,都是后来回马车那时取的。可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根本是有钱也没处使,如今当务之急的就是要赶紧走到隋州城,给齐义忠找个大夫。
  齐义忠自己声称是脚伤已经全好了,跟着陆信风慢慢地走着。陆信风又如何不知道他是不想增加她的负担这才咬牙挺着的。她取出来同齐义忠分食了一块,自己也没想过竟然流落到这步田地。
  齐义忠的体力消耗大,勉强咬了两口面饼,喝了一口水便不在动口了,只是窝在一旁睡觉。陆信风探了探他的额头,热度又有些上来了。这时是春天,大山的夜里气温还是挺低的。齐义忠再在野外熬一晚上肯定是熬不住的。

  第 34 章

  及至夜深,顺着晚风忽然传来一些人说话的声音,陆信风站起来凝神向那方向望去,隐约还见到了火光。那就在不远的地方,陆信风拍了拍齐义忠,齐义忠只是稍微动了动,并没有醒。陆信风于是背着齐义忠循着声音火光走去。
  才行了片刻,便见一座空剩门楣的庵堂,火光明亮。庵堂里佛像东倒西歪地积了很厚的灰,靠近地面的地方还隐约能见干裂的青苔。几人正架着一口破锅在煮食,肉汤的香味特别的诱人。几人对陆信风二人的出现,都错愕了一下。不过可能是判断她二人没有什么威胁性,于是又都转过头去看向自己面前的铁锅。
  陆信风对那个方向点了点头,走到一处角落,把齐义忠放下来了,齐义忠睡得有些晕晕乎乎地,此时似乎是觉得火光太亮,皱了皱眉。陆信风顺势坐在齐义忠的旁边,用袖子挡住齐义忠的脸,扶他靠在自己身上。
  “有人?”齐义忠问道。
  “也是几个赶路的,夜了,睡吧。明天还要赶路。”陆信风让齐义忠的面向自己,又从包袱里取出一件衣服搭在齐义忠身上。
  “她们在干什么?煮汤么?”齐义忠又问。
  “嗯。”
  “附近有水?”
  陆信风明白齐义忠是想去梳洗一番,两人也需要些喝的水。
  “我们还有一些水,天亮再去。再忍忍,先睡吧。”陆信风回答说。
  陆信风两人的话也引起了那边几人的注意。她们已经准备开始吃那锅肉了。有人转头问陆信风道:“姑娘,赶路呢?要不要来一口?”
  陆信风见那人一身肉横长看着凶神恶煞,想起卓勤的话,不想与她们多结交,便婉拒道:“多谢这位壮士,我二人已经吃过了。只要在此处过一夜便可。打扰各位实不是在下本意。”
  那老大娘听了陆信风说话不感兴趣地转过了头去,想来是对陆信风说话这么不干脆不满意。她旁边一人倒是好脾气的,笑了笑递给陆信风一根燃着的木棍。陆信风连忙起身接了过来,又自己在附近巴拉了几根木柴,利落地把火生了起来。
  这夜陆信风也忘了自己是如何睡着的了,只提醒自己不要睡不要睡,却还是抵不过强烈的睡意。待醒来,只见火堆也已经熄了,齐义忠也醒了,正怔怔地望着自己。
  陆信风的嗓子干哑,动了动嘴唇,只做出了一个“怎么了”的口型。齐义忠摇了摇头,并没有说话。
  陆信风已经僵成了一具僵尸,勉强站了起来活动活动手脚,那几个妇人也都横七竖八地躺在那边,此起彼伏地打着鼾,酒足饭饱了之后倒是睡得熟了。
  东方已然有些泛白,天快亮了。陆信风扶起齐义忠,轻声道:“我们走吧。”
  齐义忠并没有问为什么,只是点了点头,把包袱拿在了自己手里。走出了那间荒庵,陆信风寻了个平整些的地方坐了下来,拿出水袋和齐义忠一人喝了两口水,两人又继续前行。
  走了没多远,齐义忠耳朵尖,听见了水声。两人循着水声走去,找到了一条快要干涸地山涧。清澈甘冽的泉水只有一根手指那么粗。想来这本是条大涧的,今春如此干旱它还依然有水流。
  山泉冷得有些刺骨,陆信风给齐义忠扭伤的脚做了个冷敷,又将两个水袋都接满了水,这才脱下鞋子站在溪流当中,想要清洗一下。
  陆信风两只脚上的血泡都磨破了,又因着多日没透气见水,黑一块白一块红一块的。陆信风自己不觉得有什么,洗完又套上了那双早就漏洞的鞋子,回头看齐义忠正别开脸看着旁边。
  陆信风没多想,觉得她露肉太多,齐义忠不好意思了。陆信风洗得神清气爽,就自己走到一旁,让齐义忠也去拾掇拾掇。
  虽然今年春旱,但是多亏这山涧,旁边地里,都泛着新绿。陆信风本来就认识些野菜,这些天跟着齐义忠,又认识了不少。陆信风竟然在这山涧旁发现了些好东西。
  这里的人们把这种野菜叫做赛鸡腿,草本植物,在土地下长着小指一般粗细的状似萝卜的根茎,虽然不能用它来管饱,但是陆信风知道人是不能光靠着几片干粮饼就过活的。齐义忠连着两日低烧,嘴角都起了泡。
  陆信风兴冲冲地回转身将他们都摆在齐义忠面前,这才发现齐义忠的眼圈是红的。
  陆信风用袖口替他擦了擦:“怎么了?伤口疼?”
  齐义忠把陆信风的手捧住,那双手已经不像从前在京里那样白皙干净了,指甲缝里甚至有泥渍污垢,指头上也有裂开的细小伤口,完全不匹配主人贵小姐的身份。可是就是这双手,扶着自己走在这大西北连绵的荒芜里,一直给他支撑。
  陆信风身份高贵,何曾受过这种委屈?
  陆信风忽然眼眶也有些湿了,一路上齐义忠都没喊过苦没喊过疼,唯一的这一次流泪,居然是因为她。陆信风以前是不相信这些的,但是现在胸中的这股满足感,真是让她立时死了也甘愿。
  “都是些小伤。如今非常时期么?你瞧你又受伤又生病的,那我岂不是也得为你哭上一番,那大家就都别行路了。陆信风故意语气夸张地说道,齐义忠听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陆信风又替他擦了擦眼泪,道:“是啦,这才对了。”
  两人距离极近,呼吸打在彼此的脸上。陆信风的心跳得飞快,齐义忠似乎也发觉气氛微妙垂下眼看向了他处。陆信风是想有所行动的,可是又怕太过唐突,只能用强大的意志力也迫使自己看向他处,随后干笑了几声道:“呵,呵呵……我们上路吧。”
  真是矬死了!
  这种窝窝囊囊的感觉,真心让人挫败非常哪。
  齐义忠也错愕了片刻,他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在军中待了这么多年,他也算是男人中了解女人的了。
  他也以为陆信风会有所行动的。这一路上陆信风都在说喜欢他,而且两人也一直有肢体上的接触。陆信风的态度很奇怪,并不觉得碰了他的肌肤有什么不妥,可是也不是色急,似乎还是没有把他当男人。就连上回,陆信风也只是用嘴唇碰了一下齐义忠的额头,仿佛只是想要确定关系,获得某种勇气一样。
  其实这就是陆信风的不对了。她本身为人就规矩,到了这个世界之后,更是把这些从前没有的规矩遵守了个彻底,生怕自己有什么不合时宜的行为。可是到底还是不一样的。这里的女人见男人的十指就能写两首诗出来歌颂,露出来半个手臂就能自己嗨起来,这对于陆信风多少是有些困难的。在她身边放上十个八个裸哦男,她可能会脸红害羞赶快跑掉,但如果只是普通正常的身体接触,对于内里的她来说真是没什么的。
  今天这个情况,要是给一个本时空土著,气氛这么好,肯定也就顺水推舟了。不见得要来个全套,那啃一啃总是会的吧。其实经典的那些风流故事,哪个是按部就班来的?张生不就翻了莺莺的墙么?司马不就和文君夜奔了么?柳公子不就是从这个花娘家里住到了那个花娘家里么?穷酸秀才不都是来个狐狸精就睡一睡么?
  陆信风退开的一瞬间,忽然想到了这个。可是退都退开了,难道再粘上去?齐义忠正手忙脚乱地收拾着地上的东西,脸红到了脖子根。陆信风也蹲下去帮忙收拾,其实卓勤给她们的包袱里消耗品居多,经过这么几天,也都没多少了,又能收拾多久呢?
  两人又是一阵尴尬无话。陆信风干笑着抬头看天,又道:“我们走吧。”
  齐义忠点点头,跟着陆信风站了起来,陆信风还要背他,他也没让。陆信风的脚也都磨破了,山里的路不好走,想来这一路还要背着他,哪里是她表现的那么轻松的。齐义忠觉得,自己就算是残了,也不能再这么拖累陆信风了。
  齐义忠的脚伤虽然没好全,但也没往坏里发展,从受伤到现在这么些天,他都有些习惯了,别说是他了,就连陆信风也都习惯了,所以他坚持自己走,陆信风也没再拦着,只是把东西都自己拿着,遇到难走的地段帮扶着一把。就这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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