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战 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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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战 北北-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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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打电话回去大发脾气,得到母亲淡淡一句话:“研言,你爸一条腿没了。”

 父亲出了车祸,虽然肇事者有赔偿,但杂七杂八的事务还是把他家彻底掏空了。

 那一刻他像是当头被浇一盆冷水,嚷嚷着要回国。母亲劈头一阵痛骂骂醒了他:“你回来干什么?!能带钱回来吗?能让你爸痊愈吗!你一事无成,回来还不是要我们养着你!我和你爸辛苦一辈子就指望着你能有出息,没想到养出你这么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来。这么多年了,你除了惹事生非,还干出了什么?你知不知道你爸都到这份上了,连止疼药都舍不得用,要我把钱省下来给你寄去……”

 他心乱如麻,哑口无言,耳边是母亲的泣不成声:“我们现在也不求什么了,就希望你能自己照顾好自己,有吃有穿,平平安安过一生。我们也不敢指望你孝敬我们,将来给我们养老,只要知道你过的好就行了,我们死也瞑目……”

 他不是个东西,他是个畜生!

 “妈,你们以后别再给我寄钱,就当没我这个儿子。我不混出个样来,这辈子就不回去见你们!”

 从那天起,他再没去银行拿过钱,而是自己找工作养活自己。尝到了生活的艰辛,才更体会到父母养育自己的不易。为了赚钱,他什么都肯做,可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西班牙文程度弱的可怜,不要说象样的工作,连售货员,餐厅侍者这类工作都应付不了。不得已,他仗着这一年跟朋友去健身练出的强健身体,跑去仓库做搬运工,哪里要搬东西,他就往哪去,到处赚钱。好在他人缘向来好,朋友多,这个帮一点,那个帮一点,他才没落到没饭吃,露宿街头的地步。后来西文好了些,他开始四处打工,白天上班,晚上去读夜校,拼死拼活,贿赂加作弊,拿到高中毕业证书。这时,他20岁了。他打了三年中的第一通电话回家,得知父母都还算好,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他们,又跑银行把他们三年来给他寄过来的钱又全寄回去。这时秘鲁的政况和社会局面越来越复杂,到处是枪械,是炸弹,他知道这里不能再待,就迁到中美洲最安定的,也是教育最先进的哥斯达黎加,到一所私立大学报了名。

 他其实不想再念,可是父母希望他有出息,希望他读大学。于是他去读,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父母,所以他们希望的,他就一定做到。他曾让父母伤透了心,这是他唯一能拿来补偿他们的。

 他不是哥斯达黎加公民,想上明牌公立大学要交3倍的学费。所以他选私立大学,负担的起学费,要求也不很严格,只要晚上上课,有时候为了工作不去上课也没什么人管。他虽然经常旷课,可学习一向上进,因为学费是自己辛苦赚来的,绝不能浪费。就这样,2年多后,他拿到了学士文凭,也攒下一笔小钱,算是风风光光的回了国。

 接下来就简单了。靠着语言他干翻译,干导游,慢慢积累资金。这时候他23岁,再看不到当年那个不知好歹,挥霍成性,到处滋事的小混混的影子。如果说有什么没变,那就是他结交朋友的能力。他一个年轻人孤身在国外还生存的下来,有一半是他自己的努力,另一半是靠朋友的帮助。朋友越多越好,他总结。

 但是他对“朋友”有不同的定义,朋友,是拿来利用的。

 这么多年,他吃了不少苦,看透了人事。人和人之间纯粹就是相互利用的关系,别人觉得你有利可图,就会接近你,你有用,别人才会喜欢你。没有人可以真正明白另一个人,所以也就谈不上真正喜欢另一个人,什么朋友,或爱人,都是狗屁。所谓的友谊和爱情其实和伦理道德是一样的,都是社会和人文对人类思想的催眠。他看的人和事太多,再不信这一套了。在他眼里,人和人之间永不可能相互信任,相互依靠,这世上谁没了谁都是一样活。

 所以,为别人付出什么都是白搭,是浪费。他总结。人活着,永远是孤独的,如果想方设法逃避孤独,那就是自己找罪受。朋友或爱人,永远不可能了解你,永远不可能变成你,硬要往一块儿凑,后果只会让心中的孤独加剧。

 看透了这些,他就玩世不恭了。四海结交,朋友越多,可以利用的人就越多,可以走的路子就越多。当然,你用别人,就要有被别人用的觉悟,在这一点上,他有自己的底限,他会帮助人,但是决不会牺牲自己的利益,或违背自己的心志。友谊对他来说屁都不值,如果他和朋友只能有一个人生存,他会毫不犹豫的杀死朋友;如果他和朋友有利益的冲突,别指望他会退步牺牲自己。在他心里,没有人比他自己更重要。

 所以,他没有知己,也没有爱人。所有人在他心中是一样的重量,所有人在他心中都没重量。

 他干了几年翻译和旅游,赚的钱一部分赡养父母,一部分存起来。25岁时,他和一个朋友合伙开酒吧,朋友不久就不做了,把份子全让给了他。他便当起了老板,再加上自己杂七杂八的进帐,两年不到,就为父母挣出了一套房子,为自己挣了辆车。现在他29岁,正准备开第二间酒吧,可又觉得酒吧做的腻了,想寻么点别的事做。

 这就是Darren的历史。下面,我们看闫焱的。

 

 闫焱小时不爱哭。拿他妈常常挂在嘴边炫耀的某事为例:闫焱两岁的时候,他妈带他去公园玩滑梯。他无声无息的坐在滑梯顶,在妈妈登最后一级阶梯时,自己无声无息的溜下滑轨,滚下去。他妈妈吓死了,哭叫着跑下去看,发现他不哭不闹,额头上肿一个包,伸手要抱抱。妈妈事后结论,这孩子勇敢,冷静,有当年关羽谈笑刮骨之风,是个将才。

 闫焱说话晚,快三岁了还死不开口,用一双大眼睛盯的人发毛,弄得家里人忍不住怀疑这是不是个白痴儿。他第一次开口,叫的不是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而是一个字:“不。”

 闫焱家世显赫,爷爷是政坛高官。父亲沾爷爷的光成了成功的商人,身价亿万,送给每位情人的礼物都是一台高档车,前前后后共送出去九辆。至于送没送房子,闫焱他妈没查出来,所以没人知道。

 闫焱一根独苗——他爸曾在外面给他种下几个兄弟姊妹,迫于爷爷和母亲的双重压力都被打掉了——自然百千宠爱集于一身。再加上他小时候不爱吵闹,相貌伶俐可爱,人见人疼,全家人恨不得把金银山搬来堆在他脚下。就这样,他要风的风,要雨得雨,幸福茁壮的成长起来。

 闫焱从小安静,最爱看书,10岁以前就把各国童话翻的滚瓜烂熟。后来开始翻爷爷收藏的大部头,当然翻不懂,觉得无聊就丢开了,开始迷恋漫画,电动,模型一类。他要什么就有什么,这我们已经说过了,于是接下来的2年中他玩的昏天黑地,学业彻底荒废。小学毕业,他父母想送他进一所私立贵族初中,可爷爷坚持让他上普通学校,说不想惯出他的公子哥脾气。家里爷爷说了算,于是12岁的闫焱背起明牌书包,正式入读于本市一所赫赫有名的重点初中。

 初中生活开始很单调,他仍沉迷于自我世界中,玩电动,看漫画,看在爷爷的面子上勉强顾一顾学习,才没落到次次吊榜尾的地步。后来同学发现他口袋阔绰,一掷千金,都上来巴结他,他的“应酬”生活从此开始,吃饭,溜冰,跳舞,电动游艺厅……全部都是他掏钱。那时候他几乎天天和一大群人跑来跑去,可无论同伴怎么high,他都是静静的,冷冷的,到处跟着走,什么都试试,却从来不怎么热衷,仿若置身事外。起初同伴以为他不高兴,后来发现他随叫随到,每次都自觉的掏钱,也就不管他了。

 他不在乎钱,钱他有的是。他只是觉得缺了什么,所以一直找,想把那个“什么”找到,用钱买下来,买好多存起来。可是无论他走到哪里,买下多少东西,那个“什么”却一直没有出现。

 据说书里什么都有,他便开始疯狂读书,规规矩矩上课,做作业,还让家人给他请家教。初三时他名登榜首,乐坏了他的家人,他却仍是冷冷的。

 他什么都有了,什么都有了……

 回过头说他的感情生活。初中毕业前,他从未交过女朋友,只是和3,4个女生上过床而已。他的第一次是在初二时,一大帮他认都认不全的人拉着他去打电动,从下午打到晚上,然后又直奔酒吧,就在酒吧的洗手间里,一个高中女生和他做了。那个女生经验丰富,对他很照顾,可他事后怎么也想不起她长什么样。有了那一次后,他对女生来者不拒——当然必须是看的顺眼的。女生自封为他的女朋友,他不否认,也不承认,谁叫他他都去,谁跟他干他都干。混来混去,女生们为他打起来好几次,他不表态,让她们闹。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相处方式,像他父母一样。他爸管给钱,他妈管生儿子,两相情愿。他爸钱多,女人就多,他妈靠他爸养,就没权管三管四,睁一眼闭一眼皆大欢喜。广义而言,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相互利用,各取所需,谁有钱谁是爷爷。

 初中毕业,他自己要求上一所贵族高中,这次没人反对。他的成绩给家人挣足了面子,对他的宠溺便翻了几倍。他想去月球上高中,他家人都会造飞船送他上去。他的高中三年啊……怎么说呢,比纸醉金迷负面,比穷奢极侈堕落,说是糜烂颓废,又形容的不够黑暗。如果硬要总结,那就是两个字:朋友。从这两个字引申到四样事物:烟,酒,女人,大麻。

 他烦了,真他妈的烦了。这种生活了了望不到尽头,他什么都有,什么都有,可他已经什么都不想要了。于是他再不在乎吃,穿,玩,乐,什么都不在乎,别人想要什么都尽管拿去,如果有人想要他这条命,他也许也会说“好”。别人说什么他都同意,让他干什么他都干,幸好从没有人管他要过他的命,或对他提出什么过分的请求。倒是有一次有人让他尝海洛因,他差点吸了,千钧一发那一刻他妈打电话过来要他赶快回家,他说“好”,就回家了。

 如果说这三年他做了什么正常意义的好事,一是他又开始读书,中外名著,历史科学人文艺术他都看,看的懂的就往下看,看不懂就丢开;二是他成绩一向极好,这所学校重金聘下名师,只是学生都不争气,好容易碰上一个上进的,自然对他百般照顾。他高考的分数上全国哪所大学都绰绰有余,可他随便选了本市一所二类大本。反正他吃家里用家里,十辈子也饿不死,什么文凭,工作,别人头疼的生计问题永远到不了他头上。他只要活完这辈子就算完成任务了。

 就这样,18岁的闫焱迈进了G大的校门。以上是他这18年的简史。




四,再遇

 闫焱在G大扬名就是从被打成猪头那天开始的。那天上课,他迟到了。

 当他惨兮兮却正经八百的走进教室时,近百人的大课堂顿时鸦雀无声。后面的座位已被占满,他便坐在第一排,导致老师讲课时忘词四五次。他上课上到一半终于撑不住晕了,即刻被早有准备的老师送进医务室,又从医务室被转到医院。他在医院睡了一天,爬起来付钱,跑回学校上课。

 然后小三回到学校,大肆宣扬那晚闫焱的英勇和侠义,又瞎编乱造出闫焱如何打退六个人,如何扛他回去,如何照顾他——他根本不记得有个好心的雷峰叔叔出现过。顿时,闫焱成了英雄,风名远扬,不少人开始和他称兄道弟,叫他出去,找他借钱,让他干这个干那个,生活变的与他初中高中时如出一辄。

 他不住宿舍,在新星小区租一间套房,父母把一切家具给他办齐,还送他一辆跑车,他懒的开,扔在家里。他每节课都规规矩矩的去上,作业认真做完,剩下的时间和朋友们到处乱转。十一月第一次考试他拿下各科榜首,只有英文差点不及格。他的名声在G大越叫越响,甚至还传到邻近的其它三所院校中去,走在路上认识不认识的人都和他打招呼,他点个头,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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