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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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禁果-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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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有个姐姐,容貌我现在都还记得,失恋的她带我回家,还经家长同意和我同床共寝。她搂着我絮絮叨叨倾诉心中悲痛,都还可以承受,等到说到没话了;哭到微笑了;开始玩弄我的生殖器了;问题就来了。我都十一岁了,虽然一片荒芜,啥都不懂,但正常反应还是有,被她摸摸搞搞,不好说舒服还是难受。她牵我的手摸她。她那儿草茂沟深,跟豆姐姐的光滑洁净显然不同,仿佛两种生物。我心狂跳,几乎要跳出腔子,感觉象进入原始森林探险。她抱紧我,柔声喊另一个人的名字。我的脸被她摁在胸前,呼吸困难,血脉贲张,难过得要死,又还不好呕;因为照传统观念,我是占了便宜。事后她再三叮嘱,“别跟人说,有机会我们又来”。

哼!她以为她那里好安逸,其实好丑,哪有豆姐姐的白净。

但说实在的,她的功劳不小,没几天,我夜半惊醒,裤裆冰冰凉,以为是尿床,拉灯脱裤看,一看吓一跳——鸡鸡上悬挂的液体酽浓浓的。我尖声喊:“爸——”。

老爸赤膊冲到我床前,一看笑欢了,抱我下床洗,连说没事儿。问他“咋回事儿?”——光笑不说,叫人担心死了。

第二天,我悄悄问豆姐姐。她坏笑着跟我解释那叫遗精。不过她也不大懂,只是从书上看过,所以建议我脱了让她检查。

豆姐姐脸羞红,一点也不象医生,摸得我痒稣稣的怪舒服。我想还像以前那样趴在她身上玩。她不许,说我都长大了,再玩就要出事了。我不相信能够出好大的事,但又拗不过豆姐姐。只好算了。

我初中三年,学习成绩糟糕之极,调皮事到干了不少——缠老爸买《红楼梦》,不买不上学;飞腿踢竹笋,惹农民伯伯上门;看武侠小说,削竹剑练惊鸿三式;跟大哥哥学抽烟,每天逃学钻竹湖;写性幻想给女生看,笑看她一脸羞红……班上 同学至少大我三岁,各个方面都比我优秀,老爸所谓年龄优势我根本没感觉到。

孩子是慢慢慢慢长大的,自信是一点一点培养起来的。教育是教会做、教会生活;不是考大学,也非出人头地。人能不能取得所谓成功,人力仅占十分之三。大多数人都平凡,所以才有芸芸众生。老爸是不管客观条件,急功近利;所处环境,书香仅占一角,麻将声声入耳,往来三教九流。迎送贩夫走卒。一般情况下,要培养一个什么家,需要的是几代人的努力。环境一点点改变,素质一点点提高,待到各方面的条件都成熟了,人才就像花儿一样开放了。

乡镇上可悲的不止我老爸,“知识改变命运”在这里被理解成“考大学改变命运”。那时侯高考是根独木桥,挤的人成群结队。每年都有落榜自杀的新闻,不由人不想起范进中举。

初中毕业,豆姐姐考上桃花乡职业中学,我以差3分拿毕业证的可喜成绩,彻底粉碎了老爸试制少年大学生的阴谋。在老妈的埋怨声中,老爸纠正了错误路线,决定让我从初一重读。该决策相当正确,但我厌学。孩子一旦入学,所处环境只是大人想象中的单纯。“人比人,气死人”是从接触外界就开始的。孩子被老师批评,同学欺负,所受的伤害跟大人被老板骂同事欺是一样的。而且孩子要比大人脆弱得多,不及时正确的引导,就会逃避现实以进行自我保护,进而失去自信;一生失败。我既然被目为神童,那么抬得越高,摔得越痛,而且没有人在意一个孩子的痛。老爸虽是教师,但不懂教育。孩子是祖国的花朵,需要细心耐心和关心。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梦想才是力量的源泉。

多年后,我在狱中,想用知识改变命运时,常想起可怜的老爸。他望子成龙耗尽心血,却因不懂教育一败涂地。教育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帮孩子树立一个目标,鼓励他去追逐一个梦想,并告诉他——只有用汗水去浇灌,耐心去等待,毅力去拼搏,目标才能实现,梦想才能开花。

碎片青春
我一直没想通,老爸当年为什么会把我弄到桃花职中重读初中?是怕我级降凶了,不好意思?还是他试制少年大学生失败,觉得丢脸?

桃花职中位于随时可能发生打架斗殴的桃花乡河坝,左邻化地(化工地质队简称),背靠官渠,门对混混们爱泡的老茶馆,周边环境脏乱差。

锈迹斑斑的校门,朽朽垮垮的围墙,路面坑坑洼洼,教室风调雨顺。唯一占的好处就操场大,有环行跑道、沙坑双杠、水泥乒乓桌、几块杂草坪;围墙边芭茅从,是初中学生的吸烟区;溪边榕树林,常有几个女生抱本书装神,她们绝对不漂亮,而且没男友。

刚来的时候我还郁闷了一阵,但很快就发现到了天堂——管得松,美女多,崇拜金钱和暴力。

管得松,松到一天上一节课,就不算逃学。主要原因是教师工资低、胆子小、不想管也不敢管。曾经发生过好几起,学生请混混打老师的事件。

美女多,多到闭着眼睛都能撞到美女。因为成绩差的才读职高,而美女一般成绩都差,十几所中学一筛选,这儿想不成为美女集中营都难。尤其是从彭州市来的美女,皮肤白嫩,面相聪明,打扮洋气,在桃花乡人的眼里;等同贵族。

崇拜金钱和暴力,体现在学生比吃比穿比花钱,和拜把子、认大哥、收小弟等各个方面。其原因可能跟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知识分子失去尊严,胆子大的都富了,法制不健全,治安差,充斥暴力美学的港片流行……

如果只是学生自己胡闹,再跟港片学程度也有限.但桃花乡混混多,他们说好听点叫待业青年;说难听点叫地痞流氓。这些人说恶霸谈不上,大不了赊商店馆子的账不还,外加偷鸡摸鸭、东诈西骗、打打群架、吓吓老实农民。他们通常外表人模狗样,哪怕中午没钱吃饭,衬衣口袋里也要别包“红塔山”。他们特别爱找职中的学生,因为单纯好骗,但不少同学却引以为荣。

多年来,我一直在想:混混们究竟是靠什么吸引学生的?是有力量?还是真的很潇洒?那时侯有混混朋友,在学校很有面子,找女友都要容易得多。那些天真纯良的少女们,为什么会喜欢坏男孩,甚至混混?少女的天性肯定是爱美的。逃学打架泡妞的男孩美吗?美丑是肯定需要辨别的,那些少女的家长是怎样教孩子审美的?是父母本身就不三不四美丑不分,还是只晓得关心成绩?不三不四美丑不分的父母不用多说,只晓得关心成绩的父母大错特错。成绩只是教育的一小部分,其它诸如兴趣爱好、生活琐事、为人处世、眼光品位等等,都是教育。父母的审美观、人生观、言谈举止、道德修养、生活习惯、待人接物,对孩子的影响不可估量。家教不是空话,更不是唱高调。父母都俗不可耐,还望女成凤,简直痴人说梦。

二十年前的桃花职中,不爱学习爱鬼混的女生太多了,乡村恶势力和校园美色一拍即合,常有同学因为得罪某某的女友挨打。

客观的说,大多数老师还是想教好学生,但因衣服都没穿整齐,而显得中气不足。在失去信仰的时代,人们只有信金钱。有钱就是老大。坏男孩偷家头或外头,坏女孩靠父母或男友,统统花钱如流水。校方对这类学生,要么不闻不问,要么停学开除。

校方也是迫于无奈,但任何简单粗暴的方法都不应该用于教育。教师是园丁,但坏孩子不是杂草。让好孩子上天堂,坏孩子下地狱,要学校何用?坏孩子污染了空气,好孩子就不呼吸了吗?何况孩子的坏,大多因为无知,并非教不好。轻易给谁贴上“坏孩子”的标签,他就会真的变坏,在众人疏离的目光中越走越远;直至走向监狱或刑场。以一个犯人的眼光来看:那时侯啊,我们都是好孩子。

我在桃花乡职业中学读了半年书,就被开除,记忆中只有一点碎片。

碎片一:结拜了一群兄弟姐妹,他们是柳波儿、燕林林、谢宏、刘小辉、廖秋莲等十三人。我们像江湖儿女一样,各自起了绰号。我叫云中花,廖秋莲叫雾中花,柳波儿叫雪中花。其它的记不清了,连容颜都模糊了。那时我们无非就坐草地上聊天,躲官渠边抽烟,偶尔凑钱喝顿酒,但在众人眼里却是无法无天的一群人。没有人知道,我们聚在一起是因为孤独和冷。世界那么大,成长那么慢,不懂的东西那么多,未来怎样不晓得。用结拜这种带着传奇色彩的形式,组成一个群体,对抗孤独和寒冷。有了烦恼,有人听你。有了困难,那么多人帮你。虽然未必能解决什么实际问题,但是温暖呀!就像大雪天捧杯热茶,虽然抵挡不了寒冬,但是暖心。

碎片二:豆姐姐在这里读高中,花季少女,长得又美,话语眼波又温柔,给人感觉又清爽,是非少得了吗?我跟她不过就是天天在一起吃饭。她有钱又爱干净,凭我们俩的关系,肯定要带着我一起吃饭才放心。她最讨厌我进苍蝇馆子和不洗手就吃饭,更恨我跟坏娃娃学抽烟。她也爱逃课,一般是躲寝室里看小说。我有时会去陪她;结果闹出关于姐弟恋的绯闻。那时侯的姐弟恋是绑在耻辱柱上的玩意儿。豆姐姐都气哭了。我经过调查;了解到是睡豆姐姐上铺的胖姑娘散布的谣言,就在周末带了几个兄弟;在半路上拦住正要回家的胖姑娘,把生理盐水泼她脸上,吓她说毁容。胖姑娘哭得惊天动地。豆姐姐闻讯赶来,把我臭骂一顿,救下胖姑娘。我夹着尾巴溜了。胖姑娘倒跟豆姐姐成了好朋友。

碎片三:逗女生笑,是我选择的终身职业。斑上我最爱逗的女生是王静和萧红。

王静小小巧巧,梳排齐眉穗,水汪汪的大眼睛,笑时用手背掩着嘴儿,跟花朵儿似的。她还有个孪生妹妹叫王君,两姐妹不说不笑站在一起简直分不清姐姐妹妹。

萧红瓜子脸,柳叶眉,菱形唇,梳两根马尾,眼皮一只单一只双,但眼睛清莹透明仿佛出山泉,而且会说话,是一个从童话里走出来的姑娘。她身上有一种清洁魔力,有她在的地方,垃圾场也能在瞬间变成天堂。

开学第二天,班主任宣布萧红任英语课代表,,我站起来竞争,其实是想吸引她会说话的眼睛。遗憾的是,任我说得天花乱坠,班主任只当毛病不正。同学们笑惨了,萧红脸绯红。班主任一消失,立马就有同学拿我俩的开玩笑。俏皮话说得有盐有味,还略带油荤。我喜翻天了,因为我和她因为这一事件产生了联系。萧红捂耳不听。

萧红对此事耿耿于怀,每次收英语作业都找我麻烦。我求之不得,快乐无穷,深怕麻烦不多,每次都故意等她收作业才开始现赶。她站一旁讽刺打击,如同天籁。课间十分,我基本上在她面前晃,尽情发挥喜剧天才,逗她笑。她快乐,所以我快乐。

有一次,我站在萧红旁边绕口令。两个调皮鬼从后面推我。我虽然敏捷地撑住课桌,深怕碰到萧红;萧红也惊呼,把身体朝后仰;我们的脸颊还是轻轻触碰了一下。就在那一刹那,时间膨胀,我清晰感觉到她的柔软和娇嫩、芬芳和心跳。她楞了一秒,眼神是幸福来得太突然的茫然,脸“刷”的就红透了,飞快地瞟了我一眼,像埋怨又像欢喜,别过头,跺跺脚,抓起书本追打那两个推我的调皮鬼。而我却傻瓜一样站着,沉浸在这幸福的瞬间。这一瞬啊!回味了一生。

暗恋就是悄悄喜欢,就是把黄连扔蜂蜜里,再兑点儿粗醋。

萧红在教室的时候,每一秒钟掺了蜜。她一离开,我就像拔掉电源的收音机。

我花三块二毛钱,买了本日记,抄了句似懂非懂的诗在扉页上,偷偷塞进萧红的书包。

我忐忑不安地等待——她终于发现了,边看边笑,没批评也没表扬。

那时侯,收了对方礼物就表示同意恋爱了。

萧红跟王静两姐妹坐在草地上,点缀无花草坪。我忐忐忑忑跑过去侍侯——口渴买水,无聊唱歌,皱眉搞笑。她开心,所以我开心;她烦心,所以我焦心。女孩子天生就会骗人,草叶也划得破手吗?我没脑子,着急得差点摔交。王静两姐妹大笑。我傻笑。她抿笑。

我们合影,在小溪前,榕树下。王静姐妹手挽手,我挨萧红站,只隔一步远。照相的钱我给,照片只许我看一眼,不许保留。看一眼也满足,时光定格,有些东西自然而然留就下来了。

我们散步在秋日黄昏,彩霞满天,牧歌唱晚,渠边小路,安静得发不出来声音。萧红走路左边,我走路右边,她不时侧脸看我,鸟似的轻笑。

在一个翻来覆去也睡不着的夜晚,我写下了有生以来的第一封情书。

萧红总爱穿一身肥大的运动服,她有一头飘逸柔美的黑发,她说话快得像鸟儿在吵架……那时的她,是我从童年时就向往但却从未实现过的憧憬。那时的她,是一个从童话里走出来的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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