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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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错-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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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志的成品高价卖回中国。这种方式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已经非常普遍。那时候,为国外资本家服务的中国人被称作“买办”,如今,被称作“跨国人才”。 
    
尽管不能与TOP巨头们相比,但这家公司的规模亦不算小,占据国贸大厦中的某一层。我的办公桌正好挨着窗户,视野非常好,抬眼便望得到繁化的长安街与高耸的国际大厦。因为国际大厦状如一块长方形的巧克力,我们常常说它是“巧克力大厦”。 
    
我被分派的部门有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国际采购。几乎全世界的公司都在争抢中国低廉的人力资本与自然环境,所以中国也被冠以“世界工厂”的美誉。因此我们的国际采购实际上主要面向中国的采购。说白了,便是帮助外国人“剥削”自己的同胞。作为采购部的采购助理,我算是小小的“帮凶”。每个月,我向资本家们提供同胞信息,为他们的“盘剥”扫清一切障碍。为此,资本家月底付给我四千大洋。 
    
我非常得意这份工作,体面、实惠而且高尚。每天下午三、四点钟,我学着洋鬼子们的样子,端着一杯浓浓的咖啡,站在高大的落地窗前,望着面前鳞次栉比的钢铁森林,陶醉地将鼻子凑在咖啡杯上—— 
    
味道好极了!     
相比之下,加贝的运气就没有这么好了。看我找到工作,他也急不可待地选择了一家自己并不满意的广告公司。这家广告公司刚刚办下营业执照,在西直门附近的居民楼里租了一套三居室,稍作装修,几个来路不明但噱头挺大的人便开始了广告业务。因为是大专生,加贝总是被分派一些低级繁重的设计工作,有时,甚至不得不和业务员一起四处招揽业务。看着他白天在客户面前挂着一脸卑微的笑,夜里又如小学生似的临摹厚厚一沓图样,我都替他难过。但是他自己却颇不以为然。他的上司是个从澳洲回来的“海归”,最大的本事便是嘴巴里面跑火车,经常能让一屋子身处陋室的职员憧憬着置身帝国大厦的荣光,并为这份荣光赴汤蹈火、肝脑涂地。他们的企业文化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为了这个所谓的“大任”,加贝风雨无阻、没日没夜地工作,然而每个月只能拿到一千元,扣除个人所得税与杂项,就只剩下八百多。如果再算上午饭与交通费等固定支出,这薄薄几张大钞能保证他不饿死街头就已经算奇迹。 
    
于是,我常常指责加贝“指鹿为马”。他们的企业文化明明是“奶牛文化”——吃下去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大任”何在?每每听到我这样的调侃,他便一言不发,闷头画图。 
    
随着我俩收入差距的拉大,我的话越来越多,而他则越来越沉默。有时候,意识到这种局面时,我逼着他讲话。可是没等他说上两句,我俩便同时不耐烦了。看来有句话真是至理名言:商品时代,经济决定话语权。 
    
因为工作繁忙,我们只能周末才得空去“心湖”。玫姆真是一个坚强的女子,人前光鲜灿烂,人后独自舔吮伤口。对于以前的事情,绝口不提。她将全部精力倾注到酒吧上,生意越来越红火,车马盈门。更多的阿夏们众星捧月般环绕在这个摩梭公主四周。看着她灵活曼妙的身姿与没心没肺的笑容,有时我真怀疑:那一天,究竟是否梦一场? 
    
但“心湖”还是有所改变了。火塘被拆了,以前那个神秘的位置自然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堆刻着六字真言的玛尼石垒起的玛尼堆,上尖下圆,四周挂着经幡。不知情的汉人看到,常常会惊讶地嚷嚷:这是什么?!玫姆便夸张地大笑:是坟。 
    
用玛尼堆镇住一段回忆,用坟埋葬一个孽缘,或许是她的本意。但她一定埋葬得很痛苦。她的酒量越来越大,酒醉后,光着脚丫在酒吧里疯狂起舞。长发劲甩、腰肢狂扭,迷离的灯光下,如蛇神般恐怖诡丽。有一次,因为幅度太大,头发竟然甩到一个燃烧的蜡烛上,一团火光立刻在她头上腾空而起。幸好周围人多,七手八脚地把火瞬间扑灭。火光中,听得到她哈哈大笑的声音。那笑声,直到现在回想起来,依然毛骨悚然。 
    
真正的忘记应该是淡漠。八年,已经像铬铁一样,铬进玫姆骨血中。忘记是根本不可能的,暂时麻痹或许才是唯一出路。     
思嘉与江帆依旧不温不火地煲着他们的感情汤。只是那汤一定少了太多调料,煲得再久,依然有些淡而无味。     
公平得讲,江帆的确无懈可击,但一个真正无懈可击的人反倒令人恐惧。他的态度永远温文尔雅,笑容永远像用标尺丈量过似的标准。他经常带她出席各种高尚活动,不会忘记任何一个送礼物的日子。当她去商场购物时,也主动遵守“舍命陪君子”的法则。对于思嘉的母亲,他更加关怀备至。他每周两次为杜妈妈量血压、检查身体;周末时,开车带全家人去公园里散步;碰到有关老年健康的最新知识,亦会打印下来,装订得整整齐齐,亲手交到准岳母大人的手中。所以,在杜妈妈眼中,他简直就是个无可挑剔的乘龙快婿。或许,思嘉本人也这样认为。但不知为何,每每提起这段完美无缺的感情,思嘉总是无喜无悲,平淡得似乎与自己无关。 
    
有时,我笑话她,怎么感觉你们的爱情像金杯玉盏中的白开水?     
她反问我,生活不就是白开水吗?平平淡淡难道不是真吗?     
我哑口无言。是我太幼稚还是她太成熟?但我总觉得,即便是金杯玉盏,如果天天喝白开水的话,会不会令人厌倦?     
2     
凤凰择良木而栖,这话实在千真万确。     
如今我终于深切体会到住在CBD的价值了。公司里的很多员工都有私家车,没有私车的那一族便打车或坐地铁。因为离得近,我每天走路上下班。走路既可以保持苗条身段,又可以避免挤公共汽车的尴尬。 
    
每天清晨,当我嗅着醇厚浓郁的星巴克咖啡香,随着从容优雅的白领粉领金领们一起走进国贸大厦的自动门时,脊背会不由自主地往后挺,眼神也不自觉地往下方溜。以前我格外痛恨北京那些眼神冷淡、目中无人的都市白领们,现在我也这样了,因为我终于也站在他们队列中了。 
    
我们公司在全球有六个子公司,北京办事处有一百多名员工,光采购部就有二十多个采购工程师,两个采购助理,我是其中之一。另外一个采购助理有一个美丽的名字——海伦。 
        
  
第35节:杰蕊(2)       
初次见到海伦时,她正往手上涂润手乳。那双手实在精美,肤若凝脂,纤纤葱指,十个指甲被修成时髦的方形,亮晶晶的玫红色蔻丹,张扬着魅惑。     
能如此修饰手的女人自然也不会放过面孔。五官可谓精雕细琢,衣着品位不俗,一条细细的白金钻链吊在脖颈上,闪闪熠熠。     
这样的女人,一望便知为什么自称“海伦”了。只是她恐怕忘了一件事:物极必反。太过于雕琢只会令人生厌。这样的“海伦”,永远无法令男人为她引起十年战争。但是,我还是主动地投其所好,故作傻傻地问:“是不是特洛伊战争中的那个‘海伦’?” 
    
她矜持地笑:“NoNoNo,我怎么可以与那个绝世美人比?我是随口叫的。”     
我也笑了,奉承说:“差不多啦!”     
她非常高兴。兴致勃勃地问我:“那你为什么叫杰蕊呢?”     
“因为我最爱樱桃。”     
“为什么最爱樱桃呢?”她奇怪。     
“因为它最贵。”我坦白。     
她哈哈大笑:“Poor Girl!”     
短短两三句话后,我们俩便成为几乎无话不谈的孪生姐妹。女性一般会选择各方面都不如自己的女人做密友,海伦估计也是这种心态。不仅无需处心积虑地提防我,而且还可以利用我的“Poor”映衬出她的“Rich”。 
    
海伦毕业于外国语学院,早我两年进公司,年龄与个人生活全部都是“隐私”。天天开着一辆崭新的银色富康,工位上贴满与外国人的合影,桌上摞着外国铜版纸杂志,所有的用品全是外国货。一张嘴说话,一半中文,一半英文,显然一个香蕉人。 
    
其实公司里像她这样的香蕉人非常多,估计为了适应洋鬼子们的企业文化,恨不得把自己的DNA也改选成美国人的。被香蕉人们包围尽管光荣,但实际上却是一件非常有压力的事情。 
    
第一次看到我用大宝抹脸,海伦惊讶得瞪大眼睛:“亲爱的,你就用这个护肤?!”     
“对啊,怎么啦?”     
她无限同情地望着我:“女人底版再好也得用心呵护。大宝——”她扑哧一声笑了,“别骂我,我有时候用它按摩按摩脚。”     
我怎么可能骂她呢?公司里的女员工们用的都是兰蔻、伊丽莎白雅顿或者资生堂之类的,别说大宝了,就连玉兰油都拿不上台面。每当工程师们去美国出差,女同事们总会罗列出一大堆顶级化妆品和香水,请他们给捎回来。用她们的话便是:国内的品种不齐全。 
    
化妆品如果是顶级的,服装鞋子当然更不能示弱。国贸下面是商贸区,那里的世界顶级品牌都被她们翻遍了。周末逛街,普通的华联、华堂根本无法吸引她们,怎么也得是中粮广场、东方新天地、赛特购物中心等,更有甚者,直接去香港购物。 
    
所以每当听到女同事们议论化妆品与服装品牌时,我便只能装哑巴。化妆品我撑死也只能用玉兰油,而且还是最便宜那款。衣服则是加贝陪我在小店中淘来的。事实上,加贝非常有眼光,淘来的衣服别致又得体。但,一件五十元的衣服怎么与五百元甚至上千元的国际名牌比? 
    
偶尔下班早,加贝会骑着破自行车到国贸大厦接我。因为怕寒碜,我已经多次提醒他推着车子站到大厦后门等。可尽管这样,我这个男朋友还是被海伦看到了。她是一个非常精明的女人,对于加贝,没作过多评价,只是给我丢下这么一句模棱两可的话:“婚姻是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生意。做生意,即便不一定赚得盆满钵满,但最起码也不能吃亏了。” 
    
在海伦甚至在许多人眼中,我是吃亏了。的确,我无法与他们炫耀马尔代夫、巴厘岛度假经验,无法探讨国际品牌,更无法交流公寓装修、汽车经验。尽管削尖脑袋挤入了香蕉人的队伍,我可悲地发现,自己依然是“板凳队员”。 
    
3     
因为总是待在四季如春的玻璃大厦里,时光开始变得匆匆。几乎一夜间,全城女子都穿上了夏裙短衫,一向沉重暗淡的北京,色彩突然鲜亮跳动起来,情致也多了几分闲适浪漫。 
    
第36节:杰蕊(3)       
一天下班后,还没走进“远园”,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站在小区门口四处张望:黧黑的面孔、精瘦的身材、英挺的眉眼,手里提着两个古老的旅行袋,其中一个是色彩斑斓的土布编织而成——“小武”!我惊喜地大叫。 
    
果然是小武!     
不到半年,小武又精壮了许多。面孔更加黧黑了,牙齿更白了,眼神依然那么纯净,发自内心的笑容极富有感染力。     
“樱桃!”他呵呵笑着,用力把我拥抱。     
“你终于来了!”     
“是!两个月前我就打算过来了,可父亲生病了,我回家照顾两个月。”小武解释,略有些奇怪地问,“我都在信中告诉思嘉了,怎么,她没对你说吗?”     
我苦笑,淡淡地应“唔”,生怕门口撞到思嘉,赶紧把他拉进地下室。     
加贝已经回来,正就着塑料案板切菜。一看到跟在我后面的小武,如同见到外星人般瞪大眼睛,反应过来后,拎着菜刀扑上去:“兄弟,你怎么才来?”     
小武笑着夺过他的菜刀:“你就用这样的方式欢迎弟兄?”     
“是是是。”加贝兴奋极了,“你再不来,我真用刀砍你了。”     
进入房间,屁股还没有沾到凳子,小武张嘴便问:“思嘉呢?”     
我为他拿脸盆、毛巾、香皂,装作没听见的样子,说:“赶紧先洗洗吧。”他看看我,听话地洗洗脸。洗完脸,我又忙不迭地为他倒水、找吃的东西。     
“樱桃,你别忙了,我又不是外人。”他坐在沙发上对我说。     
我不是忙,是根本没法静下来与他对坐。我的心一直在扑通扑通直跳,加贝也不敢进屋,站在过道里闷头切黄瓜。     
“思嘉呢?”果然,小武又一次发问了。     
我不吭声,低头给他削苹果,顾左右而言他:“北方的苹果比我们南边的好吃多了。”     
“嗯。思嘉怎么样了?”小武第三次发问。     
“思嘉、思嘉,她——”我不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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