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话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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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话太宗-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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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辅成王”,周公旦也被誉为上古贤臣。由于和伊尹的故事基本雷同,就不多讲了。周朝分封天下,诸侯各自拥有独立主权,周天子也就管不住他们互相攻打,最终秦国攻灭其余国家,一统华夏,建立秦朝。

第一部分 第二篇 二世而亡,帝国成型—

    一般来说,我们认为秦朝的建立标志着中国的奴隶制终结,建立封建制度。但这种观点在近年受到不少质疑,认为秦朝恰是终结了封建制度,建立起新式的中央集权帝国制度,秦之前的商周才是封建社会。质疑者从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所有制、社会结构、人身依附关系、阶级划分等各个方面论证秦以后的历代王朝都不是“封建社会”。比如,秦以后整个帝国直属于一个皇帝,国土划分为郡县而不分封给各级王公;地方长官都只是中央派出的行政负责人,而非此地的主权拥有者;社会并无明确阶级划分,所谓阶层是自然形成的社会群体而非人为划分的政治集团;各阶层中的人可以相互转化,不同于西方封建社会每个阶级的人及其后代均不能脱离本阶级;更关键的是,中国社会人与人之间没有固定的人身依附关系,人人都是国家公民,而非领主的附庸。这些都严重违背了西方封建社会的本质定义,在许多方面并不符合马克思关于“封建社会”本质的论述,这似乎是对“五阶段论”的一种颠覆。

    然而,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对一个概念进行如此极端的理解,对于秦以后中国社会中诸多不符合“封建”定义的特征,我认为都不构成对“五阶段论”本身的否定,我们不妨将秦朝以后的中国历史称之为“有中国特色的封建社会”。

    由于这个问题涉及到全书的基调,我们有必要在此占用一些秦二世的篇幅专门讲一讲。

    马克思将人类社会的形态分为五个阶段: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后细化为社会主义阶段和共产主义阶段),此即著名的“五阶段论”。马克思主义自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但具体到每个国家或民族总会体现出本民族的特色,如果我们忽视各自特色就犯了教条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错误,无法正确认识本民族的历史特征。事实上从原始社会起,中华民族就走了有中国特色的原始社会道路。

    按照原始部落的一般模式,部落间的战争会产生大量战俘,这些俘虏会被罚作奴隶,分得奴隶的本部落民则成为奴隶主。强大的部落经过持续扩张,奴隶的数量越来越多,以至于比本部人口还多,便形成奴隶阶级,成为社会主要劳动生产力。奴隶主的后代仍是奴隶主,奴隶的后代仍是奴隶,奴隶是属于奴隶主的私财,所以每一代奴隶及其主人的人身隶属关系就会代代相传,保持阶级的稳定性。人类绝大多数民族都走了这条道路,其中古罗马帝国、古希腊共和国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西方民族认同他们为祖先,现代西方文明便出从这个方向一路走来。

    而反观中华民族的始祖——炎黄部落,很早就走出了本民族的特色。轩辕黄帝部落和神农炎帝部落本是不同部落,按惯例应该发展成两个民族,并且不断裂解成更多的民族。而且经过战争,战败方会成为战胜方的奴隶,形成奴隶阶级。然而事实并未照此发展,炎黄部落经过激战,合并成了同一个部落,而且战胜的黄帝部落并未将战败的炎帝部落的人罚作奴隶,而是给予了所有人基本公平的国民待遇。

    或许有人认为此段并无可靠的正史作证,只是一段传说,但这恰恰无关宏旨,问题的关键在于该部族的后人确实认同了这个传说中的模式——部落合并而非征服,所以后来炎黄部落的后人——也就是所谓华夏民族逐渐成为世界上最庞大的民族,正是因为一开始便走了这条有中国特色的原始社会发展道路。华夏社会虽然也有少量奴隶,但并不构成阶级,更没有成为主体生产力,很多人正是据此提出先秦并非奴隶社会。

第一部分 第二篇 二世而亡,帝国成型—

    而大致到夏商,华夏民族又转进到有中国特色的奴隶社会。夏商虽名为奴隶社会,但奴隶却不在社会中充当主要劳动力,其后的周天子作为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将国土和人口分封为诸侯国,自己也保留了一块直辖领土。这些诸侯国拥有完全独立的主权,有自己的国家组织和军队,人民是属于领主的私财而非国家公民。领主们还可以将国土和人口再继续封赐给下属,而这种财产一旦送出,就成为对方的私财,和原来的主人脱离干系。周武王建立周朝后,便将天下的国土分成许多块,一块直辖,作为嫡长子一系的财产,其余分封给其余诸子和功臣,这些诸侯国就成为名义上隶属于周朝但又实际独立的国家。

    周朝的分封制是基于当时落后的通讯技术和管理水平,过于庞大的国土无法直接有效管理,不得不块状分割,而当时强大的世袭制社会基础决定了这些诸侯国必须成为诸侯领主的私财并代代相传。每个人处于自己的阶级,不但终身而且永世相传。周王世代是周王,诸侯世代是诸侯,农民世代是农民,人与人之间相互隶属,但各个阶级永不相交。这套社会体系和政治模式像极了欧洲的封建社会,所以有些学者提出商周才是中国的封建时代。

    不过时至东周,周天子的威望已经不足以维持这个庞大的分封体系,尤其是田氏取代吕氏成为齐国国君、赵魏韩三家分晋获得天下的认同,标志着这个在中国存在了上千年的社会体系开始出现松动。接下来便是著名的战国时代,各诸侯国已经基本解除了与周王室的隶属关系,相互攻伐,侵占了别国的土地也不再归还。于是经过长期的战争和兼并,最后主要只剩下七个较大的国家:燕赵魏齐韩秦楚,即所谓“战国七雄”。战国末期七国还进行过一次正式会盟,相互承认王位,名义上脱离周王藩属。有中国特色的奴隶社会道路已经走到了尽头,七个王国都纷纷变法图强,寻求走向有中国特色的封建社会道路,以更先进的国家组织结构配合更高级的文明形态,迎接前所未有的挑战。所幸的是中国没有宗教羁绊,这种社会形态的转变并无思想障碍,各国都自由的走出了这一步。

    千古一帝,死了吃鲍鱼

    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

    明断自天启,大略驾群才。收兵铸金人,函谷正东开。

    铭功会稽岭,骋望琅邪台。刑徒七十万,起土骊山隈。

    但见三泉下,金棺葬寒灰。

    这是唐代伟大诗人李白赞颂大秦始皇帝雄图霸业的一首《古风》。

    秦始皇,赢姓,赵氏,名政。顺便说一下,先秦汉族人名中的姓、氏是分开的,一般来说贵族才有姓,一般人只有氏。秦汉以来贵族逐渐式微,便从了众,只以原来的“氏”为姓氏,不再保留“姓”,称呼时将氏和名联用,比如秦始皇就应该称“赵政”而非“嬴政”。现代人将秦王宗室都称为“嬴×”,对此,秦王宗室尤其是秦武王赵荡对人们长期以来将其称呼为“赢荡”的愚蠢行为表示极度愤慨!而与汉族相反,古代西方包括日本都只有贵族才有姓氏,比如什么爱德华兹?冈萨雷斯,再比如克里斯蒂安?格里内罗斯,一听就非常有气质,就知道是贵族,而一般人直接叫阿猫阿狗,一听就是屁民。后来民主人权了,西方大众才学了贵族,都有了姓氏。姓氏的演化正是东西方社会发展方式的一个绝佳注脚——中国是贵族服从大众潮流,西方却是大众追随贵族引领。

第一部分 第二篇 二世而亡,帝国成型—

    秦始皇第一次从形式上完成统一,一个统一的中华帝国初具轮廓。当然,秦国能横扫六国,一统华夏,并非秦始皇一个人的大爆发,而是此前历代君臣积累的结果。秦国本是周朝诸侯国中相对较弱的一个,但经受住了春秋战国数百年血与火的锤炼,并通过商鞅变法、远交近攻等一系列战略措施,终于脱颖而出,攻灭二周诸侯,废除分封建国,代之以郡县制,确立单一式中央集权,这无疑是人类历史的一个重要节点。

    事实上秦国的制度改革并非走在最前,著名的“商鞅变法”其实借鉴了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先例。但秦国的变法图强贵在长期坚持,做到了“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终于使原本落后的秦国率先走入新的社会形态,从根本上甩开了落后一个时代的山东六国,最终才能以雷霆之势,完成华夏九州的首次统一。

    秦国变法的核心思想便在于废除分封,构筑统一的中央集权帝国体制。这首先要设计一套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和国家组织结构,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社会背景,这在贵族门阀占主导地位的当时其实是很困难的。因为所谓中央集权,就要将贵族官僚的权力收归国有。以往贵族受封于一块土地,这片国土和国土上的人民便是这个贵族的私财,商鞅变法却要求全国土地和人口都成为国有,甚至要废除贵族世袭特权,这当然是旧贵族极力反对的。为此,商鞅采取了三个重要措施。

    第一、通过“废井田,开阡陌”,重新规划国土。商鞅宣布土地可以私有,鼓励开垦荒地。这极大的激发了新兴地主的热情,大量的土地被开垦出来,占用了很多劳动力。而旧贵族的劳动力因此显得不足,不得不将世袭的土地租售,这样旧贵族的土地资源比例下降,其在经济上的影响力也大大下降,这是建立新社会的经济基础。

    第二、通过“什伍法”重新组织社会人际关系。新兴地主需要雇佣劳动力,被雇佣者不得不解除原先隶属于某贵族的人身依附关系。商鞅设“什伍法”统一管理这些脱离了人身依附关系的零散人口,也就是政府管理国家公民。按西方的社会学理论,这就是封建时代的终结,所以很多人会认为秦朝结束了封建时代。

    第三、最重要的是取消卿大夫的世袭官爵。这是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一步。商鞅的策略是先在军队中实施军功二十等爵制,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凭军功晋升而非凭世袭身份继承军权,这在战火纷飞的战国时代可以被广大贵族接受。而随着这些凭军功新晋的平民军官日益增多,原来的旧贵族势力被排挤,逐渐失去了军权。

    商鞅变法的核心实质上是废黜贵族制度,如果贸然实施,容易激化矛盾,这也就是很多人明知要改革,但改不下去的原因。商鞅的做法则相当巧妙,先在贵族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培植平民势力,到新势力在某个领域逐渐压倒贵族势力时,便在该领域取消贵族,最终全面取缔贵族社会,形成公民社会,建成了中央集权汉式帝国体系。

    商鞅能完成这些步骤,和秦国平民的配合是分不开的。平民本来是贵族的附庸,商鞅突然来请他们脱离原来的主人,即使口头承诺的前景再美好,也很难取得广泛信任。商鞅巧妙的通过“城门立木”这次表演博取了民众信任,跟随他脱离贵族社会,走进公民社会。当然,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在于中国社会缺乏宗教法权的约束,也没有形成契约社会。试想类似改革若发生在欧洲,毫无疑问,教廷会把商鞅先生绑在柱子上,像一千年前——对不起是一千年后——对待布鲁诺那样烧掉他。而全体人民也一定会谨遵教廷神谕并恪守人身契约,而不会去理会谁在城门口表演立木。这才是中国能率先走进有中国特色封建社会而欧洲始终被禁锢于“黑暗中世纪”的内在因素。

第一部分 第二篇 二世而亡,帝国成型—

    商鞅变法对秦国社会的改变到底有多大,其实最佳注脚恰是他本人。商鞅在改革过程中严重触犯了旧贵族利益,秦孝公太子驷的两位老师太子傅公子虔、太子师公孙贾曾公开反对商鞅变法,被商鞅处以酷刑,把鼻子割掉,也就是所谓的没脸见人。后来太子驷继位,即为秦惠王。这两位老师趁机诬告商鞅谋反,判处他死刑。这时商鞅跑到自己的封地商,准备组织自己的下属负隅顽抗。若在商鞅变法之前或者欧洲封建社会,这是可行的。因为按照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封地上的人不是国家公民,也不是最高领主的财产,而是这块封地领主的私财,领主若要反对自己的上一级领主,他们应该跟随。然而经过商鞅变法,秦国人的思想已经转变,商地的人并不认同自己是商鞅的私财,而是按国家法律把罪犯商鞅抓起来,最后商鞅被车裂而死。

    可见,秦国已经建成了公民社会,整个国家是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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