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终将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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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终将远去-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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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鹤,你喜欢那个叫做敦夫的人吧。」
她死命压抑呜咽,一边点头。
「被甩了吗?」
「不是,我想他根本就不知道我喜欢他。」
这番如同高中女生的发言,让我呆若木鸡。
「你没想过去跟他表白吗?」
「我怎么可能做那种事嘛。」
听她如此断言,我的双眼圆睁。
「我是个丑八怪啊。」
啊?我张大嘴巴。这个人,到底在说什么东西啊?
「单眼皮、鼻子又圆,根本就是个丑八怪啊。而且又不是说工作很行或家事很拿手。书也是,从来没有看到最后过。只会盲目跟流行又俗气,唯一的兴趣只有打扮,结果呢,买来的衣服没多久就腻了,然后扔掉。哪像安奈或小惠你们这种有品味的人,你们才不会做这种事吧?像我这种笨女人,怎么可能被男人珍惜嘛。」
我呆呆地张大嘴,我完全不知道小鹤是这么看待自己的。
「小鹤才不是什么笨女人。」
「敦夫就是这么说的。」
「我才不管敦夫怎么说,我可不觉得你是笨女人喔。」
小鹤持续哭个不停,我轻抚她的背部。她直到半夜仍然哭个没完,等到东方天空逐渐露出鱼肚白时,才终于进入梦乡。

隔天,小鹤发高烧,结果根本就去不了什么婚宴。她后来整整发了三天高烧,花了一周的时间,才总算能去上班。
等到烧一退,小鹤简直像脱胎换骨似地变得活力充沛,还说什么想把衣服全卖到二手衣店,要我帮忙整理。
我很明白她是因为失恋而自暴自弃,可是再怎么样也没必要做得这么极端。不过,她就是不听我的劝,向朋友借了辆箱型车,把家里堆积如山的衣服全塞进车里,跑到二手衣店去。
全新的香奈儿套装毕竟有卖到高价,但是其他衣服的价钱就没有想像中那么值钱。和CD那些东西不同,衣服只要穿过一次,不论看起来多新,都算是旧衣服了。
我和小鹤一起去把箱型车还给她朋友,然后转搭地下铁回家。地下铁漆黑的车窗,反射出小鹤苍白的脸庞。是因为瘦多了吗,看来比以前更成熟了。
「小鹤。」
我抓着吊环说。
「嗯?」
「去吃顿饭吧?」
「是啊,现在也有钱了。」
「在那之前,要不要先去伊势丹?」
小鹤缓缓望向我。因为比我高了十公分,只见小鹤以细长秀丽的双眸俯望我,那双眼睛轻柔地眯起。
「……要去吗。」
「去买件新衣服嘛。吃饭的话,吃汉堡就好了。」
「是啊,秋装也已经上柜了。」
我和小鹤于是在新宿三丁目下车。即便强自镇定,小鹤的背影看来总觉得好开心,我莫名地也跟着兴奋起来。管他是笨蛋还是什么,就是有种「活着」的感觉,这样比起乖乖地龟缩不前要好多了。我偶尔也上街去买买最流行的服饰吧,还要请小鹤教我化妆的技巧。







枕 友

恋爱和结婚是两码子事。延伸而言,两者的差异犹如儿童泳圈和救生艇,我在蛮年轻时就已经了解这个道理。
不过,我直到最近才了解,原来恋爱和性也一样是两码子事。这种事书上通常不会写,也从来没有人教过我。
其他人到底有多少「炮友」,我没试着去问,所以也不知道。
不过我觉得,应该不只我一个人。大家对此绝口不提,都是因为有不能提的理由。毕竟这种事也不能拿出来炫耀。正是因为不能曝光、不能公开介绍,才叫做「炮友」的吧。
和真正喜欢的人,根本就不可能做爱。
我被激烈震动的按摩棒旋进身躯,淌着口水,发出几近惨叫的喘息声,一边这么想。身体那个所谓「小穴」的洞口被异物插入,极乐之网因此紧绷到疯狂边缘,即便如此我仍然恳求着「再来、再来」。
和相爱的人,哪可能做出这种事啊。不论谈的是多正经的话题,彼此只要一想起那时候的蠢样,什么都谈不下去了。
廉价宾馆的镜子里反射出丑陋的我和丑陋的男人。越是写实的、越是丑恶的姿态,越让人眷恋。我们毫不厌倦地持续重复犹如低级无码影片中的行为,换方式、换道具、换体位。
好爽、好痛、好恶、好臭、融化了、好苦涩、好想吐、让人轻蔑、爽到要死、不断高潮、攀越颠峰、愉悦至极。
我勉强撑起筋疲力竭的身躯,到浴室冲洗身上黏答答的汗水和精液。然后,当我穿上衣服、整理头发时,总会感觉那股虚脱无力感莫名其妙地消逝。随之袭来的,是健康的空腹感。
「肚子饿了。」男人笑说。「去吃点东西吧!」我也笑了。我们手挽着手步出宾馆,走进一家映入眼帘的居酒屋。那是一家绝不可能和丈夫走进去的便宜连锁酒馆。
就算是以称不上干净的酒杯所灌下的啤酒,和冷冻食品的炸物,我还是感觉很幸福。男人聊着公司某人搞外遇,低俗的八卦,不过我仍微笑倾听。
啊,我直到刚才都在和这个男人做呢,我感慨万千地想。仿佛卯足全力冲刺四百公尺,好痛苦、好痛苦的性爱。仿佛身处两千公尺深海,好黑暗、好沉重的性爱。不论是那条诡异花纹的领带,或是据说是忘年会抽奖抽到的廉价手表,都让那甜美的回忆变得苦涩。
帐单当然是由我买单。男人笑着说声:「被你请饱了。」
这是关于结婚和恋爱是两码子事的故事。
我第一个男友是高中时期同学,从十八岁起持续交往五年。有时像个孩子工倔强又顽固,却也是个开朗的开心果。和他一起玩很快乐,我们嬉闹、大笑,在一起好几个小时都不腻。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没想像过和他结婚、组织家庭。
从小就喜欢阅读外国童话或世界文学全集的我,满二十岁时便下定决心要成为一位译者。虽然不知道当不当得成,但是我总觉得这和想当个必须拥有与生俱来闪耀才华的小说家不同,翻译的话,只要够用功、努力磨练技巧,似乎就能够当成。我就是这种人,明确订出前进的方向,然后根据这样的目标一天一天地过。相对而言,交往五年的那个男友不论任何事都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也可以说,我就是喜欢他这一点。神经质的我,就是喜欢天真烂漫、不会挖苦的善良心肠等,总之就是和我沾不上边的人格特质。但是,我觉得实在无法和他一起生活。
我拒绝了他的求婚,我觉得他似乎也很清楚自己会被拒绝。彼此当时都才刚踏入社会,在拼命适应新生活的情况下,从此没再见面。我们这一辈子大概都不会再碰面了吧。但是对我而言,和他之间的许多快乐回忆都是宝物,他是教会我恋爱美好的重要的人。
我拒绝了求婚。不过,这也让我对于至今仅止于模糊思考的「结婚」,拥有了明确的愿景。
如果要结婚,我想和结婚会有好处的人结婚。虽然这话一说出口,立刻就会引发反感,但是我就是这么想的。说「好处」可能有语病吧,我希望藉由结婚,让目前的问题多少能朝解决的方向发展,或是目前的不方便变成方便、有难时能够互相帮助。我不要那种把老婆视为所有物的男人,我希望找个价值观相近、能让我尊敬、还具备身而为人的可爱之处,这样的男人比较好。
我后来也找到这样的男人。那个人是我晚上就读的翻译学校讲师,是翻译界的中流砥柱。我本来以为年近四十的他一定是已婚,结果某天却听他亲口说出自己单身,心跳顿时剧烈鼓动。
我之前虽然有被公司男性约出去吃饭过,可是这一辈子的正式恋爱经验就那么一次,也不知道该拿自己的倾慕之心怎么办。不对,那是说假的。我不是美女,也不可爱,不论多么冷静思考,都不属于万人迷,但是我是属于那种一旦确立目标,就会思考对策,然后埋头努力的那种人。我当时也不知道是否有胜算,总之就是开始接近那个人。我听说他喜欢看戏,就拜托从事娱乐票券服务业的朋友,帮我弄到很难买到的门票,然后去约他,或是假借课程有疑问去请教他。
我们没多久就熟稔起来。我怀抱着多少有些讶异的心情,仿佛旁观者一般望着事情持续发展。成年人的恋爱进展很快,只要清楚彼此都有好感,就能进展神速。转眼间我们已经成为情侣,由于没理由不结婚,后来也就结了婚。
我向原本工作的公司请辞,白天也去翻译学校上课。大概是因为全心投入学习,自己逐渐拥有连本身都感到惊讶的能力,经由丈夫介绍,终于盼到生平第一本译作出版。即便那是一本毫无文学价值的爱情罗曼史,我却打从心底开心。因为,我的梦想实现了。而且,今后只要持续努力,工作领域应该也能随之拓展。
丈夫是个公私分明的人,除非必要不会过问我的工作。但是,当他指出我的误译时,总会露出非常认真严肃的表情。他曾说,如果我想要,也可以生个孩子,可是我从来没考虑过要生小孩。我真的是深深热爱我和丈夫的两人生活。我在家里工作,丈夫在离家有段距离的地方,租了间办公室工作。晚上,比较不忙的人负责做饭,只要没什么大事情,我们在睡前都会喝点酒聊一聊。我们也不会聊什么太复杂的话题,像这种时候单纯就是轻松闲聊说笑。
我们能够理解彼此的工作,共通的朋友也就自然而然地慢慢增加。我们的婚姻生活非常顺利,如果是和那个初恋的同学结婚,不可能会这样子吧。
恋爱和结婚就像这样,根本就是两码子事。不过,还是有些事情是我不明白的。我没想到竟然还有这种陷阱等着我。
我有一天,对于和丈夫做爱而痛苦的自己感到愕然。

这是关于恋爱和性是两码子事的故事。
在街头发送的面纸,我至今没想过要去细看里头写什么。光看0990(注8)的号码,以及胸部、瞳孔被特别强调的萝莉塔漫画风格插画,我就判断根本没必要细看,用来擤完鼻涕后就干脆扔掉。
某天,我试着去细看,上头写了一大堆什么「手淫专线」、「SM专线」、「能选对象的一对一」等。我拿起话筒,拨了据说是留言专线的那种听听看,很多感觉年轻的女性声音说「我想要援助交际」。
我毫不犹豫,这绝对是必要的。我在所谓「人妻专线」的留言服务中,录下留言。我已经对丈夫感到厌倦,请给我刺激的性爱。这种系统是只要有人听,就能在我的留言信箱留下讯息。
我放了一整天不管,隔天的相同时间试着进去听听看有没有留言。我本想大概会有一点点吧,结果大吃一惊。总共六十四件,我这辈子有这么受欢迎过吗?
「那不叫『受欢迎』啦。只要有空着的洞,大家都会想放进去试试的。」
男人笑着说。那种事情我当然明白,但是我还是很高兴。在那六十四件留言中,最先留下声音的男人,正裸体在我眼前喝啤酒。
「留美,现在还有在用Q2特殊拨号系统吗?」

注8:类似台湾0204的色情电话号码开头。

「那以后就没用过了。现在都有阿真你了,老公也在家里,工作又很忙,实在没什么时间。」
「你和你老公一个礼拜几次?」
「大概三次吧。」
「毕竟留美很喜欢这档事嘛。」
无数的谎言。我靠到男人的肩膀上,缓缓闭起双眼。「留美」其实是我朋友的名字,我现在也还在拨打留言专线,和新的男生见面,玩玩电话性交。但是,最棒的还是这个男人。而且,最后一次和丈夫做爱,已经是好几个月以前的事了。
「阿真和老婆一个礼拜几次?」
「已经两年没做了。」
「咦?真的吗?」
「大概从比较小的孩子好不容易学会走路以后吧。我老婆白天很累,也提不起劲,家里又窄,根本就没情境做嘛。」
男人拨拨残留着些许孩子气的头发,微笑说道。他和我不同,非常坦白。刚开始的时候,我趁他淋浴时翻找他的包包,结果发现整叠印有他说的名字以及公司名称的名片。他的毫无防备以及天真无邪让人吃惊。
男人今年二十九岁,是纤维公司的职员,要养身为家庭主妇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他刚买了一间从都心搭电车,要花两小时以上的郊外公寓,每月零用钱三万圆。而每月零用钱二万圆,代表每天仅有一千圆。即便六、日不用上班,他也只能用那些钱吃午餐,有时还得和同事去唱卡拉OK或上烧肉店。身穿一看即知是廉价的西装及领带,身材有些发福,还有那约略看得出前兆,即将转为稀疏的头发。照这样下去,再过十年整个人就会彻底走样吧。
我现在化身为结婚三年的三十二岁粉领族。但是,实际上却是和男人同龄的二十九岁,拥有三本译作的新锐译者。
我们藉由留言专线认识,意气相投后多次幽会,躯体交缠。我们不谈情说爱,也不觉得羞愧,从约定碰面的车站验票口直奔饭店,脱去内衣裤,饥渴地享用彼此身躯。
接下来大战三回合后,我们终于稍微回复人性,像这样赤身裸体,慵懒地谈着聊天。
「如果和老婆没办法,怎么不去找特种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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