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蒙王朝 作者:小爷不是受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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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蒙王朝 作者:小爷不是受 完结-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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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有什么想法,我也不过才十一岁,谈什么都还太早。”羽歌夜从不相信天下掉馅饼,也从不信自己有起点种马男的主角光环,对于这位居心叵测的鱼玄机,他防范多过惊喜,“歌夜自认没有过人之处,当不起玄机先生厚望。”
鱼玄机眼波流转,摸着手中美人扇,扇面转动,一缕罡风向着羽歌夜袭来。羽歌夜足尖轻点,长袖如云:“鸣蝉!”如同蝉鸣般的风声里,片片风刃向着鱼玄机刮去,鱼玄机指尖轻弹,如同拨弄琴弦般,就将空气里颤动的无形刀刃弹开。洛城白赶上一步,双手间握着一枚铁球,发出淡淡红色。旁边坐着的桃源影子瞬动,单手按在铁球上:“不过是玩笑,可别认真。”
对于桃源的实力多了一分认识,羽歌夜神色晦暗难明,已经准备是否拼死一战。鱼玄机却收手而立:“单就这分法术天赋,你就比那位太子殿下强上不止一筹,唐星眸说你扮猪吃虎,还是小瞧了你,你分明是扮虫吞龙。”
羽歌夜拍拍阿白的肩,让他退下,洛城白握着手中铁球,警惕万分地站在他身边。
“星盘十局,这第一局,自然就是你能否夺得军权。”鱼玄机扬手,扇子平稳飞到羽歌夜手中,“想必四殿下也心知肚明。”
星盘十局,天下做赌,第一局,自然就是羽歌夜能否建立自己势力,获得军权,从这一点而言,他急需鱼玄机这样的智谋人才。
“我是很有诚意为四殿下出谋划策的,我可是连掌心楼楼主都请来了。”鱼玄机耸肩,伸手指着桃源
“歌夜也一直好奇,玄机先生请我见面,为何要请掌心楼楼主也到场呢?”桃源给他的危险感,比鱼玄机还要强烈,羽歌夜谨慎看着桃源倌人。
“我在饱暖中化名桃源,真名叫做沈万山,来见四殿下,自然是为了我那个外孙沈听河。”沈万山看到羽歌夜脸上惊讶表情,“怎么,看不出我已经七十岁了?”
“武圣?”羽歌夜肃容,握紧扇子的手骨节都因为紧握凸起。天佑大陆生长规律奇异,兽人在二十岁后,直到八十岁,都保持在地球人二十岁到三十岁的容貌,但是在这六十年里,容貌还是会缓缓衰老,渐渐露出三十岁才有的皱纹,只有武圣,才能以强大的身体活力一直维持在二十岁的巅峰容貌,沈万山如果没有说谎,必然是武圣境界。
鱼玄机走上前来,指着亭柱上的红色道:“拘束在那个大笼子里,你的见识还是太小啊,天下十大神兵,分属十大武学圣地,掌心楼历代楼主执掌匕首之皇【红痣】,是暗影中的武圣,一面唯我独尊墙,还写不满天下英雄。”
羽歌夜走近亭柱,上面插着的匕首微弯如月牙,殷红如血,柄则幽暗如夜,正是天下第一匕首【红痣】。
“传闻圣师唐金熙的萨尔纳兰是刺客之祖,为暗夜第一高手,他手中的匕首就是红痣。”羽歌夜还是第一次见到十大神兵,只需靠近,就能感觉到深深寒意。
“纳兰因为没有子嗣,所以史记中只留下寥寥几笔,四殿下真是博闻强识。”沈万山虚虚招手,红痣匕首轻颤飞出,落在他手里。没有法力的武者,竟然也能虚空引物,沈万山又一次颠覆了羽歌夜对于武者能力的认识。
羽歌夜看着那把红艳欲滴的匕首:“纳兰曾说愿来生掌心生红痣,作为圣师找到他的记号。这句情话可是远比纳兰这个人更加有名。”
“掌心楼就是当年纳兰建立,为圣师唐金熙监察天下的特务机构。”沈万山玩转匕首,“掌心有红痣,就能执掌黑暗世界所有秘密。”
羽歌夜却哈哈大笑:“我那位天生掌心长着一粒红痣的太子哥哥,岂不是掌心楼的天命楼主?”
“这可说不定。”沈万山靠在亭柱上,神色却并不是玩笑,“只要得到红痣匕首,就是掌心楼的主人,有了掌心楼,就等若获得了一双监听天下的耳朵。若是你那个掌心有红痣的太子哥哥加入掌心楼,还能拿到我手中这把红痣,那掌心楼就是他的。”
羽歌夜打开扇子,扇动微风,他鬓角晃动的一缕头发遮住了他的神情:“那你找听河又是为了什么。”
“红痣匕首是掌心楼楼主凭证。”沈万山将匕首转了一圈,如同一朵滴血红莲,“璧君是我的孩子,他本来是红痣的有力争夺者,却为情所困,失去了机会。我探听到浩淼阁中《花间集》被人取出,这是掌心楼失传秘籍,若是归还掌心楼,就是一件大功,一件有资格争夺红痣匕首,争夺掌心楼主的大功。”
“你是想让沈听河竞争掌心楼主?”羽歌夜听出了他的意思。
沈万山摇摇头,笑意盎然:“虽然沈听河是我的外孙,我却不能给他任何优待,想不想参与这场竞争,还要看沈听河的意思,我只是尽掌心楼主的使命,通知有资格竞争的人罢了。”
“你快死了?”羽歌夜半点分寸不留的说。
沈万山用匕首缓缓在亭柱上划下一条竖线:“没错,掌心楼建立两千年,却已经有了近七十位楼主,我已经是最长寿的楼主之一,不过若我的一生是这条线,我也就还剩下这点时间。”他在这条直线最后不到十分之一的地方划下一道横线,“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我也只是替他们暂时看着红痣而已。”说完他转头看向羽歌夜,“至于是否让沈听河参与争夺,我想你的意见更加主要吧?”
“竞争者都有谁。”羽歌夜思忖着开口。沈万山却晃晃匕首:“掌心楼是情报机构,不是竞赛场地,找出对手,也是争夺战的一部分,动用任何能动用的势力,就是争夺的原则,如果你帮助沈听河赢了,掌心楼还是会认可他。”
“难怪掌心楼楼主更换频繁,这把匕首,简直就是凶器。”羽歌夜终于明白了所谓竞争的规则,不过是胜者为王四个字,“我回去会和听河说这件事,想不想参与,就是他的事。”
“过几天我会去皇宫看你,到时候告诉我答案吧。”沈万山手掌一翻,红痣就隐没在衣服里。掌心楼说是情报机构,其他阴暗勾当也没少做,否则纳兰何必将自己的匕首作为传承的信物。如果真的能把这支势力握在手里,当真是好处无限。
羽歌夜正准备和鱼玄机说话,却听到紫杏推门而入:“桃源倌人,外面来了好多官府的人,说是要搜索逃犯!”


、27红薯老饕

一年二百二十八天,早不来晚不来,偏偏今天来搜查,怎么想也不是巧合。紫杏报了消息之后就悄然退下,显然并不惊慌。
“饱暖这么大的地盘,背后总有些官府势力吧,就这么被人欺上门来?”羽歌夜故意激将。
沈万山哈哈大笑:“你放心,饱暖真想藏个逃犯,这天下还真没几个人能搜出来。再说了,饱暖背后撑腰的靠山,你真猜不出来么?”
羽歌夜转念一想就囧了,饱暖是掌心楼的产业,掌心楼是纳兰所创立,纳兰是为圣师唐金熙服务的,饱暖背后的总boss,其实就是唐族啊。
“今天的事就到这儿吧。”沈万山领着羽歌夜向桃花坞后面走去,“等到我去皇宫看四殿下的时候,有什么事再行商量。”
羽歌夜也想看看沈万山的实力如何,沈万山同样想给羽歌夜一个“深刻”印象,在知晓彼此的实力之前,任何承诺都没有意义,所以羽歌夜并没有答应或拒绝任何事。
桃花坞中满是桃花,周围院前也涂着浅粉深白,颇有乱花迷人眼的效果,沈万山三绕两绕,竟然在一树碧桃之后,又找到一扇小门,出得门来,是条砖石小路,两侧悬着浅浅红灯,别有暧昧气息,怕是晚上也是一处别有用处的欢乐场所。
“能知道来搜查的,是哪边的人吗?”羽歌夜漫不经心的开口,倒是同样跟着他的鱼玄机笑道:“四殿下心中早有答案了吧,何必多问?”
羽歌夜最烦这种谋士自以为智商高人一等,就处处说半句留半句的样子,但偏偏鱼玄机还猜对了,他和楚家兄弟出宫,只有清梧院的人能知道他不见了,而能接到消息,又派人来搜查的,只有那位温和待人的太子哥哥。
即使同样是嫡出,只要羽良夜头顶上还有着太子二字,只要他还能穿着那身明黄色的太子礼服,羽歌夜就要输他一头。星盘十局的第二局,也就是赌羽歌夜能不能成功把这位好哥哥拉下马,为自己的衣服换一身颜色。
“听说岳麓书院远在锦官城,玄机先生远来云京,绝不是只为了看看歌夜吧。”羽歌夜看着饱暖内雅致风景,这饱暖就像是重重楼阁组成的小千世界,明明知道官府士兵已经到了门口,在里面却察觉不到一点骚乱。
鱼玄机抱着幽篁琴笑道:“自然是想来会会京城太学三千国子,为自己挣点名头。”
羽歌夜兴致盎然:“哦,那到时候羽歌夜一定要去太学围观盛况,说不定还能和玄机先生讨教一二。”
“若是能收四殿下为门下桃李,也算不虚此行。”鱼玄机看着羽歌夜左右乱看的眼睛道,“起码能把饱暖楼内奇门布局,为四殿下解说一二。”
羽歌夜试图记住饱暖布局的行为被人看穿,也并不着恼,青楼从来争斗最多,兴衰只在一夜之间,饱暖能屹立几十年不倒,自然有过人之处。这独栋小院不仅景色风雅,而且暗藏玄机,布局如同迷宫,竟然就从饱暖中,走到了街外一条小巷。
这小巷里有好多小吃摊子,夏季正热,还有卖炒冰酸汤的,羽歌夜看了一眼,绝对不会产生“生在皇宫的皇子见到街边小吃觉得是人间美味”这种愚蠢想法,且不说宫中御厨千挑百选,各色美食如同流水,单说以他的身份,街边随便吃份食物,在这个医药毒达到奇高境界的世界,说不定就死得不明不白。
“就此一别,来日再见。”送到后半程,沈万山已经隐去行迹,鱼玄机也拱手道别。
和沈万山约见紫禁城,自然看的是掌心楼的实力。和鱼玄机约见太学,看的就是鱼玄机的实力。从目前局势,羽歌夜最好的选择,就是先去神庙,暂避京城政治漩涡,发展自己。岳麓书院说是靠近锦官城,其实更靠近艾露尼神庙。如果鱼玄机能在太学辩论中赢得景帝钟爱,羽歌夜就能以求学为名跟他一起前往锦官城,算是当前最好选择。
鱼玄机一身素衣,背上青布琴囊,真是颇有高人风范。羽歌夜摘了额角发辫饰品,摘去身上众多装饰,石青衣服并不起眼,就在人群中穿梭而行,却听到一声颇为耳熟的声音。
“你能不能管好那张嘴!再有十袋金子也不够你花销!”这气急败坏的嗓音,这熟悉的破旧羊皮袄,这熟悉的非主流抽象发型,不正是曾在城门口遇到的兽人和羊皮袄老头。
“这位公子,他吃的这烧红薯可还值三文钱,您到底是给还是不给?”像是问话,语气可是鄙夷的很。羽歌夜回头一看,就见一个小摊,用铁皮围着一炉热炭,燃着烈火,正在烤红薯。这所谓红薯和前世所知并不一样,表皮极硬,要以大火烤到表皮焦黑如炭,摔破之后再吃里面金黄的红薯肉。看着面红耳赤,显然囊中羞涩的兽人少年,羽歌夜笑着从衣袋里拿出了三文钱递给了店家。受过众多宫廷剧轰炸的羽歌夜,可不会傻到拿宫中府库银子逛大街,从金锞子到碎银铜钱,羽歌夜都准备下了。
“是,是,是”银雨霏拿手指着羽歌夜,头像只小鸡一样往前探着,像是要跪,又像是有点反应不过来。“是我。”羽歌夜无奈地接下他的话。那羊皮袄老头却伸腿踢踢阿白:“嘿,小子,给我买个淋漓楼烤蹄髈去。”
“这,四爷。”洛城白露出有些囧迫的表情。“老人家若是想吃,何必买来,直接去淋漓楼岂不是更好?”羽歌夜温声说道。
羊皮袄老头三口两口吞下热乎乎的红薯,烫得脖子直梗,张大嘴自己扇扇,一股口臭扑鼻,阿白
忍不住皱起眉头:“还是你小子上道啊,不像这小子,抠得要死。”
银雨霏却气得七窍生烟:“你把四殿送的金豆子全给花了,现在还好意思吃白食?”
“无妨。”羽歌夜挥挥扇子,羊皮袄老头已经在前面趾高气昂地带路,还用不知何处抽来的扫帚枝子剔牙,“还没问过公子姓名。”
“草民姓银,名雨霏。”银雨霏也看出羽歌夜是便服出行,略微有些紧张。
“银族?”羽歌夜略感惊讶,只有他自己知道,听到这个姓氏的瞬间,心里已经起了警惕之心。
羊皮袄老头却哈哈大笑:“他算什么银族,你见过兽型是熊猫的银族么?”被老人一口道破兽型的银雨霏真恨不得一脚踢死这个馋死鬼。虽说有百族姓氏,但是经过漫长通婚,除了那些血统纯粹的贵族,很少有人兽型和自己的姓氏还相符合。熊猫是竹族兽型,银却以狮子为兽型,银雨霏显然只是刚好具有这个人数极多的姓氏罢了。
银雨霏此时真是不知手足该往哪里放,他比羽歌夜还要大上三岁,却觉得这少年真是气度惊人,他唯一佩服那个馋死鬼老头的一点,估计就是他万事不怕的神一样心态了。
淋漓楼自然就是经常出现的著名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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