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园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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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园檀青-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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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告诉你。”
就这么一句话,顾行止想来想去也没想明白,告诉自己什么?但是还不容他细想,外面就想起了脚步声,顾行止不动声色的把衣服放回去,又把纸条压在衣服下,非常淡定的坐回了椅子上,门帘被一下子掀开,外面的风灌进来,一阵凉意,大水大步踱进,还喘着粗气说:“五爷,咱们要先回去了,东南岛来人了。”顾行止有点头疼的想到真是一事未平一事又起,这边目珠还没个结果,那边周家又来了。
顾行止从那篮子衣服里又拿出那张纸条收好,刚刚只听到脚步声,也不知道来人到底是赵秃头还是大水,再加上他今天穿了一件大袖子衣袍,很不好藏东西,就干脆先把纸条丢到篮子还安全些,但现在要走了,这种东西自然不能忘。他收好之后就去找了赵秃头,表明了自己是“军务在身”就带上大水走了,估计是赵秃子也知道这个消息,没怎么阻拦他,就让他走了,他知道,这种时候他是不可能去临安以外的其他地方的。
顾莫余从玲珑醉出来之后,又拐去小巷买了瓶上好的桃花酿,一个人霸占了一条乌篷船,任性的要船家把乌篷给掀开,美其名曰“赏星”。
大研地势特殊,背靠大陆第一大山南山,一条丽江从南山后的盐雪高原千折百回,最后在这巴喀山口切出一条河道穿城而过,犹如一条从天而降的蜿蜒的白练。由于大研,城落山口,颇受山风影响,空气很清新,在加上地势较高,夏日赏星,确是一绝。
顾莫余躺在船上,一只手枕着头一只手搭在酒坛子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桃花酒,觉得甚是糟心!这大研自己来过很多次,但是有几次是真心准备与来人一同在这丽水之上饮茶对酒,乘兴而归的,可惜每次都他娘的有不长眼的来搅局,这一次,还搭上了自己的肩胛后背,虽然是自己弄的。
就这么喝着想着,想着喝着恍恍惚惚间,倒像是回到了之前那个夜晚,自己也是躺在湖边的小路上在那里伤春悲秋,还不小心被顾行止捅了个窟窿……那个淡定脸,现在应该急急的赶往临安吧,啧,真是想看看他着急的样子是个什么表情……
顾莫余觉得自己的文人风骨绝对是极其有限的,肯定没有继承到母亲的才气,因为自己每次感时伤怀的时间绝对不超过半个小时,就会想到其他的事情上去,比方说现在——他眯着眼像是要睡着的样子,其实心里九转玲珑,脑子飞快的想着一些别的事。
这大陆一个圆,南山就那么南北随意一划,就把整个大陆分成了两半,北方被杉沙在五十多年前打败的夫余的残部寇漫占据,那是个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族,自败给杉沙之后,一直是杉沙的属地,每年要向杉沙献贡,东边杉沙占了将近一半,西边以青藤口上游的赤水河为界,由西自东把剩下那半边大陆分成南北两块。很多年前,整个大陆还是一个国家,那时是大雍帝国的统治,一直到三百多年前,帝国三大贵族因与皇家意见不合,各自领兵叛国,最后三家分国,原来虎踞大陆的帝国贵族也不得不退居东南小岛,以求得苟活。只是这三国贵族都是军人出身,圣哲书没读多少,最后都是以自己盘踞之地的特产命名的,杉沙因为东部海岸线漫长,长满的红杉树,且沙产量高,因此就直接叫杉沙了,无独有偶,垄水因为地处山地,鲜有平原,大诗人吴祁年就曾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可虽然多山,气候还是宜人的,都城滇彝更是“春城”所以多梯田垄,又因山多雨水多,因此叫垄水,着实是个没有任何美感和圣哲指代意义的一个名字。盐雪就更不用说了,地处高原,最大的一个盆地柴旦盆地生产盐,高原常年积雪,得名盐雪。后世与很多太学子都对现下这三国国名表示强烈的鄙视和批判感,常常说着“莽夫之智,不足谋一国之名。”
莽夫之智,确是不足以谋一国之名,但是却足以谋一国!
顾莫余坐起来揉了揉枕酸了的手臂,江面上的风吹来,大而不凛冽,反而让人有一种微醺的感觉。虽说这四个国家在面对教会和公会的时候是一致对外的,但其实他们内部之间矛盾还是很激烈的,大陆三国与东南岛有夺国之仇,杉沙占据整个大陆最富饶的一块土地,自然也是受其他两国的红眼的,每年为了粮食,茶叶,盐,淡水等问题,总有裹头少年白骨青骸无人收,也总有及笄少女远走他乡登高望远云横秦岭家何在。这千百年来,仅是为了这些生存资源的战争就已是如此的不近人情,对长生的执着更那堪人说。
顾莫余买了一把好伞,出城往西南去了,路上只有他一人,散着一头长发,身上一身白素再无他物,牵着匹看上去就营养不良的马,没有酒没有剑,只绑了一个救命的香炉,萧萧索索的走在官道上,模样虽不落魄,但也不会被当成值得打劫的对象。若是这时风再一吹过,就更有那种世外高人身怀绝技,一匹劣马游天下的仙人感,可惜总是天不遂人愿的。世外高人闲游江湖的时候,绝对不会被一堆不明物体给挡住去路!



、古道西风半死人

此时顾莫余的前方的路上依稀躺了一匹马,他好奇的向前走去,走到一看才发现横在马前面的被马庞大的身躯挡住的还有一个少年,他浑身都是伤,已经奄奄一息了,看到顾莫余来,艰难的挪动身子,像是求一口水,又像是在求救,可是顾莫余哪里有水,他连个盛水的葫芦都没有带。
只是看了那个少年一眼,顾莫余就淡漠的从旁边走了过去,丝毫没有救他的意思,看了太多死亡,他是真心觉得,有的时候死了比活着要好。这个少年,看他身上的衣物也是破烂不堪,那种破不是被人厮打之后撕裂而破,而是破旧,是衣衫褴褛,说明这个少年之前过的生活其实并不好,那匹马也不是他的,因为那个少年的手都没有伸向缰绳那边,若真是情况紧急,他一定会选择骑马逃走,可是看他磨破的鞋子和摸出血泡的脚,明显就是跑了很久之后才有的痕迹,种种迹象都表明这个少年只是个普通的贫苦人家的孩子罢了,像这种一辈子上不了私塾太学的乡下孩子,永远只能过这种苦日子,遇上战争说不定还会战死他乡,比现在这种死法只差不好,真的还不如就在这里自生自灭,听天由命。
顾莫余不是东学派的圣哲,他更倾向于西学派的观点——人是理性的动物,所以他相信,要是这个少年真的想活下去,他一定会通过他的理性抓住自己这根救命稻草,做出能让他去救他行为,顾莫余走的很慢,他在等。
就在他走过那个少年的一瞬间,他心里一阵失望,果然还是不能抱什么期望啊,这世界上哪儿来这么多能让自己刮目相看的人,这么想着,突然感觉走在后面的右腿突然被一扯,顾莫余差点没摔下去,往后一看,那个少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爬到他脚边,双手抱着他右腿,眼神已经涣散了,嘴上学不停的像是喃喃自语样的说着“救我……”
顾莫余突然就对这个少年来了兴趣,是什么事情然他有这么强的求生欲?
他一把把少年驼到马背上,自己也骑上去,向最近的一个小县城赶去。
少年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看起来很普通的房子里,他花了点时间回想了一下之前的事情,嗯,家里没水了……也没钱了,他们都已经渴了两天了,自己背着叔叔想去河边碰碰运气,这里虽然离青藤口很近,理论上过了青藤口就可以免费喝到撑死,但是所谓“远近”都是很主观的东西,你说很近,骑个马小半天就可以到,但要自己说,那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仅走过去要一整天,青藤口还有士兵把守,因为过了青藤口就不是杉沙了,自己永远都过不去。事实证明,人在困顿的时候是没有任何运气可言的,自己偷了水被发现,被教会的人从丽江边上,一直追到官道,那群神棍也是类似小混混样的存在,因为家里有点背景就被家里人送去教会了,最后自己是在是跑不动,被追上来的白袍逮住,结果就变成这样了,这么说来,自己还隐隐约约的记得,好像有个人路过过那儿,是他救了自己吗……
顾莫余不知道他醒了,就直接推门进来了,看到那个少年坐起来了,心里倒是惊异于他的恢复能力,才两天就醒了,果然还是年轻啊。
“请问……是你救了我么?”
顾莫余放下手里的汤药,站在床边睥睨着他,脸上没有表情。
“是你自己救了自己,女神只救自救的人。”这话虽然听着像是传道士说的话,但眼前这个少年,的确是让人觉得有救他的价值。
“你叫什么?”
“桃木枝。”
这叫个什么人名儿……顾莫余嘴角抽了一下,对穷苦乡下人的起名又有了新的认识。
“可到舞勺之年了?”
“到了,年十四。”
顾莫余点点头,嘱咐他趁热把药喝了,就准备出去。桃木枝见他要走,急急忙忙的大喊一声“恩公!”顾莫余一个趔趄没站稳,眼皮儿都跟着跳了跳。
呵,恩公,有朝一日居然有人这么叫他,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众多姓名外号称呼中,这恩公二字居然还有一席之地,当真是世态变幻莫测啊,自己从不是好人,也从没有存下救人不图利的好心。商人商人,经商图利之人,重点不是“商”而是“利”,是时时刻刻都在算计自己的利益得失的人,像“恩公”这样东学派假仁义的词,自己既担不起也不想担。心里虽然感慨了半天,脸上却还是依然不动声色。
“有事?”
“呃,也…。也没什么,我……我还不知道恩公的名字呢。”
看那桃木枝一脸虔诚的看着自己,俨然把自己当成救世主的样子,顾莫余有点头疼,这编个什么名字好呢……。入乡随俗吧。
“你就叫我……余……鱼八斤吧。”乡下人不是总喜欢起一些什么几斤几两的名字么。
桃木枝马上噗通一声就往床上跪,情深意重的喊了一声“八斤先生!”
顾莫余嘴角抽抽了,这正常人,不都应该叫鱼先生么,果然乡下人的思维你别猜啊……
“行了,别跪了,赶紧的把药喝了,去洗个澡再来找我,脏的像个抹布样的。”
桃木枝马上应下,就去喝药了。他们现在在距离青藤口最近的一个小镇,这乡下人起名儿真是又懒又不靠谱,看见离着青藤口近,直接就叫了青藤镇,这穷乡僻壤的,连个像样医生没有一个,最后还是顾莫余这个久病虽没成良医,但好歹也算个医的半吊子,买了药物绷带给他理的伤口。再往西南就是垄水了,一想到垄水那个永远不定时不定量的雨,顾莫余就是一阵头疼,阴雨绵绵的天气总是让自己的肩膀酸的像挂了两个秤砣似的。
漫天黄土尘飞扬,这小小青藤镇虽然在川滇山区,可惜被背风而建,西边海潮湿的风完全吹不到这个干燥的小山坳里,就算有风,也是干燥烧人的焚风,反倒是相距甚远的东边海的风有时能渗一点水汽进来。
顾莫余借了个桶出驿站,往东一眼就能望到小镇的出口,东南角是一口井,一个瘦骨嶙峋的老人穿着军装倚在旁边的凉棚里小憩,要不是口渴的厉害,顾莫余也许好心一回就不去叨扰守井的老人了,走到井边,顾莫余自己放了桶下去提了一桶水上来,陈旧的转轴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正好吵醒了老兵,顾莫余一边掏钱,一边往打上来的桶里看了一眼,全是赤黄泥的颜色,这哪里是人喝的水啊!
“老伯,这水能喝么,不会坏肚子?”
“嗨!娃娃呀,女神只赏赐俺们这里这种水啊,能有什么办法,再说俺们一辈子都喝过来了,你说能喝不能喝!”
顾莫余撇撇嘴,这几年没有先前那些年那么多事情了,总是窝在檀青园养尊处优惯了,这在外餐风露宿的苦都快给忘了。他把水换到自己桶里给了钱就往驿站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发现左边的马厩里多了一匹马,还是一匹他认识的马。
那是徐错的马。
徐错这个人很有点意思,他是公会里的内务领,所谓内务领,其实就是个高级打杂的,哪里有需要,他就去哪里。他本身是彝族人,生的一副阳光少年邻家大哥的外表,平时都挺活泼开朗,为人也热情好客,生意场上却是个鬼才,行事风格诡异狡猾,只是一上谈判桌,不知道要让人家折多少银子才罢休。
顾莫余走到大堂就看到徐错正在柜台边跟别人不知道聊些什么,热闹着呢,他这人还有一大特点就是,无论对方是谁,他总能在一分钟内混熟,然后跟人胡天海地的闲扯,天生的自来熟。
“哎,阿粽,你已经来了啊,怎么这么早?”
“有点急事。”
“急事?哦,不好意思啊,我朋友来了,下回再聊啊小李!”徐错转过头就跟柜台里的那个人告了别,帮他拎了手上的水桶,一起上楼去了。一推门就看到正在穿衣服的桃木枝,徐错转头看看顾莫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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