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当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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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王爷- 第4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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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返身走开,站到远处,仍然向这边张望着。小聆子走到床边,往食盒里拾掇着杯碟。眼角向外扫了一眼,然后伸手一扳食盒,发出轻微地喀嚓声,食盒底部竟然还有浅浅的一层,里边放着笔墨纸砚。

朱让槿目光一闪,诧异地道:“你带这些东西干什么?”

小聆子满布皱纹的脸依然带着笑,一双浑浊的老眼却变得比刀锋还要凌厉:“二王子,这是王爷让我带来的。”

朱让槿怔道:“父王?这是什么意思?”

小聆子轻轻地道:“陆大人禀告王爷,仵作验尸,发现梦璃小姐已经身怀有孕。王爷拒此认为您和梦璃小姐有了不可告人的私情,所以”

朱让槿的身子猛地一震,立刻意识到了什么。他的眼神又惊又怒,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小聆子脸上的皱纹更深了:“在王爷眼中,蜀王府的声誉才是人人必须维护的,要不惜一切的维护,就是王爷自己,也是可以为此牺牲掉的。”

他轻叹道:“老奴追随王爷二十年,早就明白王爷这份心意。二王子是王爷的亲生儿子,难道看不明白吗?”

朱让槿带着又痛又怒的冷笑,惨然道:“是么?如果换了是大哥是牢中之囚,父王也会如此决断吗?”

他闭上眼睛,两行绝望的眼泪潸潸而下:“虎毒尚且不食子父王要要我怎样?”

小聆子怜惜地看了他一眼,轻声道:“王爷和靖清郡王商议了此事,两位王爷都认为,这案子已不必再查下去了,否则必是一件王室的丑闻,令蜀王府和靖清王府从此沦为天下人的笑柄。”

他叹息一声,悠然道:“所以,这件案子的‘真相’就要落在二王子的身上了。梦璃姑娘没有身孕,也不是被人扼死的,她素有心疾,此事靖清王府的太医可以作证。今日二小姐过府赴宴,因为和二王子起了口角,导致痼疾突发,气绝身亡。二王子不知就里,惊慌之下这才弃尸花丛,入狱之后,二王子深悔不该气死了族妹,令靖清郡王痛失爱女,致使王爷病情加重,又自觉有口难辩,遂于狱中写下绝笔,自缢身亡。”

朱让槿听的呆住了,半响才一下子跳下地来,仰天大笑!他一双拳头握得骨节咔咔直响,像是听到了最好笑的事情,仰着脸大笑不止。

小聆子默默地望着他一言不发,两个狱卒听见狂笑,生怕出了什么事情,急忙赶回来扑到栅栏向里边叫道:“二王子,二王子,您没事吧?”

朱让槿狂笑不止,二人连唤数声,朱让槿忽地厉喝一声:“住口!不要叫我二王子,我算什么王子。”

两个狱卒吓了一跳,里边的人虽是囚犯,可那身份也不是他们能得罪的起的,两人瑟缩了一下,不敢再应声了。

朱让槿双手一分披散的乱发,露出一双凌厉的眼睛,他拖着脚镣向前走了两步,忽然对小聆子直挺挺地跪了下去,一字一顿的道:“朱让槿,不是一件可有可无随便牺牲的东西,我会瞪大双眼看着这件案子查下去,总有一天要被人堂堂正正的从牢里接出去。”

小聆子坦然受了他这一拜,目光中露出嘉勉之色,微微的点了点头。门外两个牢子面面相觑,听见二王子说话,却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朱让槿俯首拜了三拜,大声道:“师傅,一切就拜托你了,请回禀父王,朱让槿不会死,不能死!我会耐心地等着重见天日的时刻,我绝不会死!”

声音在牢房中回荡,传出去好远好远

“我不会死的,我绝不会死!”同样的誓言就在此时,也在李大义的心中回荡。

月光惨淡。前边还有一座山峰,黑沉沉的矗立在**夜色*(禁书请删除)*(禁书请删除)中,翻过这座山,就能见到她了。

“我答应过她,一定要活着回来见她的,”李大义心中想着,已经热泪盈眶。

两天两夜,他不敢停留。只顾着跋山涉水地往回赶。他不是怕有人搜山,群山连绵,无穷无尽,就是发动巴蜀所有的百姓搜山,他找个草坷隐藏起来,也未必就能被发现。

但是他了解自己的伤势,他杀过太多人,其中不乏高手,所以也受过很多伤。他清楚地知道如果不尽快赶回来,那么他将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死在山野间,成为野狗野狼的腹中餐,永远也不能再见到她。

刺穿肩胛的一剑伤了他的筋脉。即便医好这条臂膀也必然大受影响,不过以他的体魄,如果只是这一处伤害,至少不会送命,要命的是胸口中的一弹。

刀剑伤不会在体内留下什么,可是比药丸还要小一些的一粒枪弹射中了他的胸口,深入肺腑,即便官府没有封锁大小路卡,让他从容就医,他也找不出那么高明的郎中,能从他的胸口取出弹丸。

铅弹带有毒性,他的伤处已腐烂肿胀,现在流出的都是酱黑色的血水,换个人早已毙命荒山了,而他仍在苦苦支撑着,可是李大义此刻已是强弩之末,脚下迟滞如重千钧,前边那座山以他平时的脚力只须一盏茶的功夫就能越过去,现在却不知道还要爬多久。

可是无论如何,他都要爬过去,绯舞在那儿等着他,盼着他回去,如果他想停下歇一歇,可能就要永远睡在这儿了,与他的女人,和他未出生的孩子,隔山隔世,相见无期。

李大义一身泥泞地趴在地上,急促地喘息半响,忽地抓过一把野草,疯狂地塞到嘴里,嚼着,咽着

他并不是因为饥饿,两日不能进食,他还能够忍受,他是因为胸中那种火炙铅坠般的痛苦,苦涩难耐的青草味道,现在嚼着也不能那么难受了,反而令他麻木的神经和身体重又激发出一股活力。

他象野兽一般发出一声骇人的嘶吼,然后摇摇晃晃地爬起身来,拄着手中的木棍,一步步地向前挪去

后边有一头独自觅食的狼,远远的辍了他许久,这个人身上散发的可怕气息令它警惕地一直不敢靠近过来,因为它确定不了如果扑过来,那么将是谁咬死谁。李大义发出的一声骇人的嘶吼,终于使它最后一丝贪念也消失了,这头灰狼夹着尾巴灰溜溜的逃走了。

放弃贪念,有时也是一种获得。

柳绯舞还没有睡,昏暗的油灯下,她坐在炕头,笨拙地缝着一件小孩衣服,布料不大,很小的一块儿,但是给婴儿做件衣服应该够了。

看着完工的小衣裳,柳绯舞欣喜地举起来左看右看,尽管两只袖子一长一短,衣襟也有点怪异,可这毕竟是从未学过女红的柳大小姐头一件成品,欢喜的她对手指上处处针刺的痛楚也感觉不到了。

刚出生的小孩能有多大?这件衣服会合身吗?不管了,如果做大了,就等他长大些再穿,小孩子长的很快的。

柳绯舞宝贝似的叠起衣服,小手伸到背后轻轻捶着腰。

这里是山坳里一处村庄,或者勉强说它可以称之为村庄,因为这里只有三幢房子,两户人家,都是山中的猎户,从这儿出去,到山外的乡村,要走十几里的山路。他现在住的这幢房子,原来的猎户进山打猎时被鬣狗包围,没有来得及爬上树去,结果被活活吃掉了,老婆带着孩子在山里无法生存便搬了出去。

这里几乎与世隔绝,两家猎户也都是淳朴的山里人,待人忠厚热情,李大义找到这个地方,就暂时把她安置下来,给了姓邓的猎户家一些散碎银子,请他们代为照顾。

以前和李大义一路逃命。心中有是怨恨,又是悲苦。现在放弃了过去,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男人,心中牵挂着一个人,喜欢着一个人,憧憬着两个人的未来。不知世事的小女孩已经为人妻,为人母,浪漫的幻想不在了,她竟然也喜欢上了这种踏实的感觉。

“唉!他走了那么久,怎么还没有一点消息?他”一丝阴影掠上心头,马上被她抛开,连连地安慰自己:“不会的,他为人机警,武艺又高,如果没有机会的话,为了我,他也不会蛮干的,他一定会回来的。”

门忽然被挠了两下,柳绯舞吓了一跳,急忙站起来问道:“谁?”

门外没有回答,柳绯舞紧张地抓过一个棍子,凭她三脚猫的功夫,如果闯进歹人来可未必对付得了。可这儿哪有坏人,那两家猎户简直是她一辈子见过的最憨厚朴实的乡下人。只因为收了他们一点点银子,每天都把最好的饭菜盛给她,还怕亏待了她,两家的婶子为人也好的很,会不会是他们家的猎狗?

柳绯舞又打消了念头,这是山坡上筑的石木小房子,得挑块比较平坦的地方筑基才成,三家的房子彼此都隔着十几丈,两家的猎户晚上都是把狗拴起来的。

就在这时,门又响了,声音虽然轻微,可是柳绯舞却听的清清楚楚,她忍不住叫了起来:“谁?是谁?你不说话我要喊了!”

门外静了一会儿,传出微弱的声音,那声音虽幽弱不可闻,听在柳绯舞耳中却象是晴天霹雳:“子豪?子豪!是你!”

柳绯舞“哐啷”一声丢可棍子,扑过去打开了房门。

一声凄厉的惨叫,柳绯舞心胆俱裂,如果不是刚刚听清了他的声音,柳绯舞一定认不出眼前这个人是谁,脸色灰败,惨无人形,他就是那个英俊,神气的二少主,就是我的子豪?

柳绯舞的泪下来了,她慌慌张张地将李大义拖进房来,又匆忙的倒了碗水,可是李大义只喝了两口就呛喷了出来,乌黑的血沿着嘴角往外流,柳绯舞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别哭了,”一口污血喷出,李大义的起色忽然好了许多,说话也有力了。他紧握住柳绯舞的手,说道:“我以前赶过许多路,忙着去造反,去杀人。只有这一趟,我赶的那么急,只只为了见我的妻子。”

李大义颤巍巍地抬起头,抚着柳绯舞的脸颊和嘴唇,眼泪也流了下来:“我想给你好日子过,想让你锦衣玉食,想让你象从前那样的美丽,快乐,可是我带给你的只有不幸”

“子豪,我带你去找郎中,我我带你去找你爹,让他为你报仇,我不怕他迁怒于我,我”

“不要说了,”李大义忽然紧握着她的手,握的紧紧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到:“你听我说,听我说完,不要插嘴”

他张开嘴,像离了水的鱼儿似的急促地吸了几口气,说道:“绯舞,我不行了,能赶回来见你一面,已经是老天的眷顾”

“绯舞,不要去找我爹,我不答应。我不要我的儿子去造反,去杀人,让他娶妻生子,好好地过日子吧,哪怕做一个村夫。如果回到教里,我的儿子将来只能沦为沦为我大哥三弟的杀人工具!你答应我,求求你,不要报仇,不要回教,你答应我!”

柳绯舞流着泪点了点头,李大义松了口气,他放开手,目光发散地盯着屋顶,慢慢地说道:“这里不是久居之地,你再住些日子,风声过去后就离开。你的模样已有改变,又有身孕。官差依据通缉榜文认不出”

“绯舞,我们李家祖先,是白莲教四大长老之一,六十多年前,出来自立门户,成立弥勒教,当时族人中一些老弱妇孺,或者迟钝不堪使用者,都安排到了山西米脂。这些李姓族人自成一村,造反风险太大了,或许是为了一旦事败给李家留一线香火,历代教主传教都绝不踏进李家村一步,也不和他们有任何联系,你去那里吧。我爹早晚要反的,到时天下大乱,你和孩子留在那里,或许将是一块不受战乱波及的净土”

柳绯舞哽咽的点头,眼泪簌簌而下,一滴滴的落在李大义的脸上。

李大义摸索着从怀中掏出一把金叶子,惨笑道:“我李大义一生造反想用这条命博个皇帝当当。可是最后一次买卖,却是做了绑匪。用我的命换了一把金子哈哈!”

笑声戛然而止,他的腰忽然挺了起来,双眼瞪的老大,紧紧抓住柳绯舞的手急声道:“绯舞,把我悄悄的埋掉,莫戴孝,别声张,我,我对不起”

语声戛然而止,李大义的身子僵硬地挺了片刻,就一下子软了下来,五指张开,金叶子叮叮当当的撒了一地,闪耀的金子迷离了一双泪眼

“妈的,吆五喝六的说,谁也不许再接近二王子,否则唯我们是问,这屁刚刚是谁放的?”

一高一矮尽皆粗壮的两个狱卒送走了蜀王府的小聆子公公,刚刚回到牢房门禁室内趴到了床上,典狱官就又送人进来了,二人忍不住心中暗骂。

打开了牢门,典狱官顾彻顾大人还没进来,先顶着门檐儿钻进一个卷发褐面的昂藏巨汉,把俩狱卒吓了一跳。

这人穿了深青色的三幅两襟开摆式乌斯藏人袍服,鼓起的虬结筋肉绷得衣服紧紧的。高高的个头儿,宽厚的肩膀,两道浓硬如戟的粗密眉毛之下,是一双精悍冷酷的大眼。

他一进门儿就靠在边儿站下,除了耳朵上一对巨大的耳环犹在摇动,整个人就象一座屹立不动的高山,两个狱卒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

紧跟着,顾彻举着灯笼,点头哈腰满脸陪笑的走了进来,将灯笼打的高高的,谄媚地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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