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身边的经济学》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们身边的经济学- 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现代最为著名的范例是有关旅鸽的例子。曾几何时这些鸽子曾是北美洲、也许是世界上种群最多的鸟类。它们以巨大的群队一同栖息和迁移,其数量也许超过10亿。当鸽群临空飞过时,天空竟然会被鸽群遮盖得黯然无光,有时简直持续数天。19世纪美国鸟类学家兼画家奥杜邦曾测量到一次约40英里长、3英里宽的栖息鸽群。虽然印第安人曾长期猎杀这些鸟类,只是到了白人到来并将鸽子作为其食物时才导致了它们的最终灭亡。鸟儿被人们用网大量地捕杀,到了19世纪末期,这种曾因其庞大的数量而被人们认为是简直无法灭绝的动物,差不多完全地消失了。最后一只为人所知的旅鸽于1914年死于美国辛辛那提公园。
美洲野牛仅仅是侥幸地逃过了同一命运,其游荡在草原上的庞大的群队是猎杀者们易于攻击的目标。随着铁路的出现以及穿越美洲大陆的铁路线的建设,为满足铁路员工们对食物的需求,猎杀者们杀死了数以千计的野牛。当对野牛的毛皮需求也增加时,野牛成为进一步猎杀的目标。虽然由于它的庞大数量,野牛似乎是无法灭绝的,但其结果几乎与旅鸽的命运相同——野牛逐渐被灭绝。尽管印第安人发现他们的食物来源正在被大批毁灭,而发出强烈抗议,但一直迟至19世纪,才制定了某些保护野牛的措施。
旅鸽与野牛的命运显示了保护濒临灭绝之动物种属最主要的两难因境。在没有对这些动物确定所有权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试图猎杀它们,以便获得私人收益。人类对食品或衣物的需求与某一特定动物种属生存之问的冲突,只会导致一种结果——动物的灭绝。
在当今时代,政府已经以州级或联邦法规的手段,来尝试规定禁猎季节以及猎取数量,其结果至少已经部分地获得成功。也许今天在北美洲有比殖民者扩张时期更多的麋鹿,别的一些动物种属也是如此。其效果是,一种配给制度(而不是价格)被用来限制对“共同财产资源’的利用。但是在当今时代,鲸鱼的许多种属所受到的灭绝威胁说明了这一难题还远未获得解决。
大量捕获鲸鱼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一直是国际间讨论的议题,所有有关方面都十分清楚,由于缺乏某种形式的限制,鲸鱼家族正处于灭绝危险之中。其结果是1948年建立了一个国际性管制组织——国际捕鲸委员会(IWC),试图通过共同努力来管制国际上的捕鲸活动。但是国际捕鲸委员会差不多从一开始就是注定要失败的,它的成员们有权否决他们认为任何过于严厉的管制。假如某一成员决定公然违抗这些管制时,国际捕鲸委员会并无强制实施的权力。由于某些捕鲸国家,例如智利和秘鲁,拒绝加入国际捕鲸委员会,配额对这些国家并无什么影响。并且某些国际捕鲸委员会的成员国已经使用非会员国的旗船来避免使用自己的配额。
对某一动物种属大量捕杀最好的例证是对蓝鲸的围捕,甚至在使用最为现代化的设备时,有时几乎重达100吨的巨大蓝鲸也是难以被捕杀的。但是密集的捕杀方法逐渐将鲸鱼存量从大约30万到100万头减少到目前的600到3000头之间。
在1930年至1931年的冬季,差不多有3万头蓝鲸被捕捉。到了1945年至1946年,有不到10000头蓝鲸被捕捉;50年代末期,年捕获量下降到1500头。到了1964年至1965年,总数仅20头蓝鲸。1965年,国际捕鲸委员会发布了一条有关捕杀蓝鲸的禁令。但是即使在禁令公布之后,捕杀蓝鲸的行动在诸如巴西、智利和秘鲁等非会员国的陆地起锚站仍继续着。
座头鲸也遭受了类似的命运。从起初估计约为30万头的规模减少到如今的1500到5000头左右。如同蓝鲸一样,座头鲸目前也在捕杀禁令保护之下,但是由于缺乏监视的能力,使得禁令仅仅成为一纸空文。对1973年通过的几项保护措施的反应中可以看出国际捕鲸委员会的难题。美国推出了一系列措施,禁止在南极洲猎杀长须鲸,将小须鲸的配额定为5000头,而不是日本所要求的12000头,并以地区配额制定出一块抹香鲸区域,以便整个鲸鱼家族能够得到保护。一年之后,这一协定的成员国日本和当时的苏联人,竞宣布他们将设定符合日本利益的更为现实的配额。
再者,甚至在政府管制试图保护动物时,偷猎都是一种有利可图的收入来源,在贫穷的国家尤其如此。对一位非洲的当地猎手来说,一对象牙的收人也许是忍饥挨饿与相对富裕之间的差别。
没有什么比蜗牛飞鱼和北美土狼更为适合作为描述动物灭绝困境的例子了。1969年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案规定,任何可能影响环境的项目都必须做出环境影响说明,由此一种面对环境毁灭的保护面临灭绝之动物的机制也得以创立。
最为著名的范例是蜗牛飞鱼这种小鱼,其生存受到田纳西州峡谷当局抗议中的大坝建设的威胁,该项环境影响声明将蜗牛飞鱼的灭绝列为大坝建设可能出现的恶果。1973年的濒临灭绝动物种属法案由此而引发,条款要求采取紧急措施来保护任何受到灭绝威胁的种属。其结果是一场全国性的狂怒,并在由大坝所提供的新增电力所涉及的人类利益与一种名不见经传的小鱼可能出现的灭绝之间作了相对权衡,这种小鱼的存在仅仅为极少数人所了解。事实上,这一问题是在田纳西州峡谷当局重新估价了大坝的利益成本,并得出不值得的结论之后才得到解决的。不过,很多人从蜗牛飞鱼与水力发电的利益成本出发,将此冲突看作是一种荒谬的冲突。
然而,如果说蜗牛飞鱼的故事描述了一种拯救动物、避免其灭绝之努力的荒谬,那么相对于绵羊的北美土狼的例子显示了一种更为困难的两难境地。土狼并未得到保护,但是猎杀它的方式已经被严厉地限制了,尤其是某些毒死土狼的方式已经被限制或制止,结果狼群得以大量地繁衍增加。
羊羔是土狼所喜爱的食物,它们被大群的土狼所掠食,因而很多地区牧羊人发观养羊的成本高得简直难以承受。随着羊群的减少,在美国羊毛和羊羔的相对价格已经显著上升。结果会是什么?土狼是否应当像许多环境保护群体所坚持的那样被保护起来?我们是否愿意因此而为羊毛和羊羔支付大幅度上涨成本的代价?如同这两个例子所描述的,人与动物种属之间的冲突并不容易解决。
如果人们要列出两类不同的动物清单,一类是濒临灭绝的动物,另一类则不是。要想总结体质特征来区别双方将会遇到很大的困难。在实际中,在濒临灭绝和未遭此威胁的动物之间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公共财产。对单独的个人来说,没有制约捕杀公共财产动物的激励,因为该行为对最终生存的动物总数没有影响。政府对猎杀动物的所有限制都是企图克服公共财产这一难题。不幸的是,在动物不断运动的情况下,例如说鲸鱼,甚至政府的限制也难以实施。
第二十二章:石油泄漏经济学
 1978年3月1日,注册油轮“阿莫科?卡迪兹”号在离法国布里塔尼海岸不远处遭遇巨浪。显然它的船长等得过久,再寻求救助时已经来不及了。油轮被撞裂,5460万加仑的石油注入大海。由此对法国渔民、土地所有者、旅游者、商业老板和其他人所造成的损失估计累计高达数十亿美元。
这一灾难是随着10年之前的较小但仍是重大的石油泄漏事件而来的。1967年3月,“托雷峡谷”号油轮在英国南部海岸搁浅,并且泄漏出119000吨原油。在当时,这样的数量被认为是非同小可的问题。尽管英国政府花费了800万英镑用于清除所造成的污染,油膜在英国和法国的水域中还是保持了相当一段时间。
于是,正如“阿莫科?卡迪兹”号所碰到的一样,人们由此认识到由容量超过百万吨的现代油轮所造成的威胁。这些船只的体积是令人惊叹的,它们所承载的石油容量是令人恐惧的。鉴于大部分船只都以油为燃料,那么泄漏的威胁就不仅局限于油轮和驳船。除了事故以外,泄漏还会来自转输油料时的泄漏、特意用泵排掉舱底的污水、以及海上油井的喷泄,如同圣塔?巴巴拉案例中的情况。
1974年有26起主要的石油泄漏事件(有11起发生在美国海域),其中最为严重的是在南美洲南端的“麦塔拉”超级油轮的2600万加仑的石油泄漏。由于石油并非是生化可分解物(井非迅速变质的),世界的海洋正在累积不断地增加“不可消化的”石油污染层,油膜及其油状珠球在全世界的公海中都可见到。其生物性后果仍然是不可判定的——我们并不知道它对海洋生物的长期影响是什么,但是任何赤脚在海滨散步的人都会发现海岸线上石油造成的污染后果。
再者,这一难题被来自石油输出国成功的卡特尔活动所引起的石油供给危机(1973年10月6日的第四次中东战争)搞得更加复杂了。石油价格从1973年赎罪日战争以前的3美元一桶上升到1976年的11美元一柄。1982年,每桶价格为32。42美元。
可以预见的是,这一价格上升的结果是鼓励新的供给来源,尤其是海上钻井,完成穿越阿拉斯加钻取北坡(美国阿拉斯加州北部一地区,在布鲁克斯山脉和北冰洋之间)石油的输油管线建设,并且鼓励更多的巨型油轮来载运石油。北坡的石油运输到市场的方法问题已经引发了一场重要争论。它是否应当用油轮运送,穿过胡安?德富卡海峡而进入皮吉特海峡?在此狭窄的水域中一次巨型油轮的泄漏将对此区域造成重大灾难。
某些技术方法已经用于清除所造成的石油污染,更好的技术方法也许会在未来被发明出来,也许有效地预防将来的泄漏会使社会付出少得多的成本,并且有若干种选择方案可以予以考虑。
一种建议方案就是禁止海上石油钻探以及从水路运挖石油产品,这当然会减少石油泄漏,但是这有可能导致对整个社会的各个部门带来副作用。短期效果将会是原油供给的减少,和随之而来的所有石油产品价格的上升。富人和穷人都一样要使用汽油,但是它占据穷人支出的更大比重。所以,更沉重的负担将会落在低收人群体身上。石油产品价格的上升将提高新的国内发现的赢利性,并且由此导致更为集中的勘探。这是否会足够的增加供给,以使价格下降到先前的水平,仍是颇有疑问的。
再者,即使美国采取了这样一个极端的措施,仍然不会完全解决这一难题。因为其他国家的油轮还将运载石油井且继续污染海洋。鉴于我们的法律权威只能管辖海洋中的较短距离,我们的海岸将仍然不能免遭到处飘移的油膜的污染。
简单地使用取消任何经济活动的方式,有可能消除很多使“无辜旁观者”付出代价的生态难题。但是这通常是昂贵得令人止步的解决方案,具有外部非经济效应的经济活动数量在不断上升,全面禁止这样的活动将会导致生活水平的大幅度下降。那么人们能否消除这些副作用中的大部分,而不取消产生它们的经济活动呢?这些有害的效果的存在出于一个原因:即导致这些成本的个人或群体甚至并不承担这些成本的—小部分。如果污染者们不得不承担其全部社会成本,那么出于他们自己的利益考虑,他们就会以经济的方式消除尽可能多的影响。
简而言之,对大多数污染问题的一种安慰性的回答是让污染者付出代价。但是要这样做,我们就不得不改变产权——也就是说,改变有关所有权的现有法律。对财产的权利就不得不进行修订,以便包括任何所参与的经济活动之成本和收益。以两类污染者为例,这就会使得驾驶汽车的人和纸浆厂的操作者们对他们所引起的空气和水域污染负支付责任。
在这样一种过程中隐含着如何判定特定活动副作用的真实经济成本的难题。比方说,如何对一家钢铁厂的大烟囱污染所造成的破坏贴上一个价格标签?从原则上说,价格可以被估测出来。但是在实践中,这一任务绝非简单,并且这一困难因有效地评估实际污染者所引致的成本这一难题,而更加复杂了。
在石油泄漏的情况下,成本评估因海洋(海滩)并非是私有财产这一事实而变得复杂化了。它们是“公共财产资源”,也意味着没有人拥有它们,而人人都可以使用它们。如果某人拥有它们,那么此人就会像任何其他财产所有者在遭受损失时所做的那样,对污染者就所受的全部损失提出起诉。
第二十三章:地狱峡谷洪水经济学
 地狱峡谷,位于将俄勒冈州与爱达荷州分开的斯内克河(在美国西北部,是哥伦比亚河的支流)两岸,是北美大陆最深的峡谷,甚至超过了大峡谷(指科罗拉多河的大峡谷,位于美国亚利桑那州西北部)的深度。它有着美国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