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弹剑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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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弹剑问天-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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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类别:传统武侠
  宋高宗绍兴二十五年。这一年,对于偏安江南的宋室来说,是大大不平凡的一年。
  自绍兴十一年腊月二十九岳飞父子屈死风波亭,宋室更坚与金人议和之心,那岁岁纳供,年年称臣原在预料之中,惟有奉金主亮为叔,自贬为侄一事极尽羞辱,高宗竟也在秦桧怂恿之下应了。自此窥江胡马方未过扬州。 
  到这一年,高宗赵构的侄皇帝已是当了十四年。十余年中,秦桧把持朝政,杀逐忠良,朝廷几无忠直人。半壁江山已是风雨飘摇,朝不保夕,但举国上下,君臣百姓,已是自温水中呆得太久的青蛙,茫不知那水已是快沸了。 
  南渡之初,人人自危,及至今日,承平已久,偷安苟且之心与日俱增,举国靡靡,那临安倒成了个温柔之乡,处处舞楼,夜夜笙歌,一点点的消磨男儿志向,模糊了英雄血性。茫茫天地,悠悠江湖,一时间,多了些蜉蝣偷生之辈,少了些慷慨悲歌之士。 
  不错,这正是个乱世。乱世本出英雄,但众人皆醉,便有一二人不随波逐流,也不过是徒留屈子泽畔之叹。来日胡马度江,家国破灭,哀鸿遍野,谁又真能顾忌这许多?繁华过眼,浮生如梦,抓得住的不过是眼前此刻,谁又去想那来日大难?海角天涯,大江南北,又谁去管那人间正道?不过是家国两忘,苟苟且且,偷得半日闲 
  评《新弹剑问天》
  审稿∶新弹剑问天范围∶楔子至第十四章逍遥游未完稿(作者∶易刀) 
  曾有人问,武侠小说要怎样写,才有味道,才能将它独特的韵味写出来?要白描或是仿古?这里的仿古,并不是说古龙式的写法,而是仿古文写法,事实上,任何笔法都可将武侠小说的韵味呈现,因为讲究的,依旧是基本功的运用,就是文字底子要扎实。 
  在新弹剑问天中,看到作者似乎想运用仿古写法,来写武侠小说,或是,作者认为武侠小说就是需要这麽写,才能表现出它不同於西方奇幻的独特风格,其实不然,写作,首要条件,就是要求文笔的流畅,以自己顺手的方式来书写,方能将自己想要表达的情境,完整的呈现在读者眼前,刻意仿古,反而会成为文章的杀伤力。 
  本书在剧情的铺陈上,某些地方,显得夸张,如以下这段∶ 
  「张屠夫看著那林升丫丫学语到束冠进学,听得人道此人竟是江湖名侠,不由失笑,但到得後来,人云亦云,三人成虎,某日一醉之後,心中生疑:老子当真识得此人?自此心神恍惚,终有一日,神智癫狂,抛家弃妻,远走江湖,自此足迹遍及了大江南北。」 
  武侠小说虽难免天马行空,但是一样要符合逻辑思考,就因为一个自己认识的人,一朝之间变成名侠,从此精神恍惚,变成癫狂? 
  一般来说,只有精神受到绝对的打击,而这种打击是自己无法承受的界限,才会选择以癫狂的姿态来逃避现实,而在我的角度看来,这个屠夫并未受到什麽打击,若是将他的角度解释成崇拜,犹如现今一些年轻?世代崇拜偶像的疯狂现象,倒是可以说得通,他的癫狂之因。 
  因为他作梦也想不到自己无端认识个名侠,这一切,是梦是真?他抛家弃妻,远走江湖的原因,就是要确定事实,自己认识林升的事实与否。 
  本书作者形容词的用法,显得不切情境,例如在第一章中,「在临窗的另一张桌上一白衣少年正襟而坐,一口长剑斜斜地横在膝上,大风吹过,衣袂飘飘,长发散肩,恍如神仙中人。听到这里,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轻声道:“他妈的!仗义每多屠狗辈!如此江山!唉 !如此江山┅┅”语声寂寥,颇有昔年岳鹏举对秋月,轻叹《小重山》之古意」。 
  老实说,不太明白为何要加上後面那句,轻叹小重山之古意?若是作者想形容白衣少年的沈重语气,不该用这样的形容句,因为读者感受不到他的沈重,与面对朝廷乐於偏安江南的情势,所呈现的无奈与欷嘘,要让读者导入故事情境,要用的形容句,是形容感情的字句,而不是诗词名句。 
  「“啊!理论上呢,是说完了,但实际上嘛,还有┅┅”吴飞鸿不紧不慢地说著,“啊,你干什麽?老子还没说名字啊┅┅” 
  剑光如雪,如匹似练,奔他头顶电来。 
  吴飞鸿心头大怒:“老子正夸你涵养了得呢,怎麽招呼也不打,就出手了?”原来易尘封早难以忍耐,又见他絮絮叨叨没完没了,再不顾身份,扬手就是一剑劈来。」 
  这一段文字,剑光如雪,如匹似练,奔他头顶电来,是形容剑法的神速,但是奔他头顶电来,不觉得语句不通顺吗? 
  第四章出现了丐帮与洪漆工(洪七公)的名字,其实很多武侠小说都有丐帮,作者根本不需要在自己的小说中,又出现洪七公之名,毕竟金庸的小说也是杜撰,只是他善於刻画人性,让人不免觉得,是不是历史遗落这号人物?这是金庸的成功之处,後辈可以借镜,但不需要仿效,因为模仿得再好,都不是自己的东西。 
  「当然了,如果口水可以淹死人的话,毫无疑问,谢长风也已经投胎n次了。 」 
  ?次?作者不是写武侠小说吗?怎麽文中会有这样的写法?不觉得很不恰当吗? 
  「 什麽是天网? 
  三千铁甲,八百长弓,一百武学高手铁卫纵横交织围住方圆百丈,是不是天网? 
  还不是。 
  加上天下十大高手中的三位贴身尾随,是不是天网? 
  依然不是。 
  什麽才是天网? 
  一个深居秦府的天人,一张遍布宋金的网。这是。 
  秦相之所以能活到今日,与此人密不可分。 
  今夕何夕问单夕。不错,就是人称“今夕何夕”的单夕。」此段流於自问自答,显得多馀。 
  此文开场薄弱,缺乏抓住读者眼光的震撼因素,以历史背景的小说,不是没有吸引力,就看作者要用什麽方式,重新诠释,是说教,或是以人物的悲欢离合,来诉说动荡的时代,人心的摇摆与不安,进而刻画出动人的侠客情怀。 
  一部成功的小说,文笔是基本功,基本工扎实,才能将剧情做更完美的表达,甚至可以塑造出鲜明的人物,总之,作者的火侯不足,尚须努力。 
  文笔∶15分剧情15分,人物12分总分42分 
 
 
 
 
  
楔子
 
  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五年。这一年,对于偏安江南的宋室来说,是大大不平凡的一年。 
  自绍兴十一年腊月二十九岳飞父子屈死风波亭,宋室更坚与金人议和之心,那岁岁纳供,年年称臣原在预料之中,惟有奉金主亮为叔,自贬为侄一事极尽羞辱,高宗竟也在秦桧怂恿之下应了。自此窥江胡马方未过扬州。 
  到这一年,高宗赵构的侄皇帝已是当了十四年。十余年中,秦桧把持朝政,杀逐忠良,朝廷几无忠直人。半壁江山已是风雨飘摇,朝不保夕,但举国上下,君臣百姓,已是自温水中呆得太久的青蛙,茫不知那水已是快沸了。 
  南渡之初,人人自危,及至今日,承平已久,偷安苟且之心与日俱增,举国靡靡,那临安倒成了个温柔之乡,处处舞楼,夜夜笙歌,一点点的消磨男儿志向,模糊了英雄血性。茫茫天地,悠悠江湖,一时间,多了些蜉蝣偷生之辈,少了些慷慨悲歌之士。 
  不错,这正是个乱世。乱世本出英雄,但众人皆醉,便有一二人不随波逐流,也不过是徒留屈子泽畔之叹。来日胡马度江,家国破灭,哀鸿遍野,谁又真能顾忌这许多?繁华过眼,浮生如梦,抓得住的不过是眼前此刻,谁又去想那来日大难?海角天涯,大江南北,又谁去管那人间正道?不过是家国两忘,苟苟且且,偷得半日闲暇,了此残生而已。 
  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江湖莽莽,世间儿女又岂能尽是寒号?无须倩红巾翠袖,也可常见那英雄泪…… 
  ※※※这一日,春风又绿江南。临安月满楼中,一个青衣长衫的年轻书生,叫道:“小二,拿纸笔来。”店小二小黄识得此人姓林名升,乃是临安名士,看他酒意颇浓,似要题诗照壁,忙送上笔墨。月满楼中,原有照壁,供南来北往的文人墨客题诗留字。若得名士留字,楼因字名,至后字因楼显,不知成就了多少风流佳话。林升原本胸怀郁郁,酒后悲慨中原未复,举国靡靡,当下将满腔热血,化成一首绝句来: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 
  暖风吹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他题毕也不管围观人惊呼连连,只举酒欲饮,忽闻楼下临街喧哗之声大作。细听之下,似是金国使臣又至临安。他探头出窗口,果见数十骑金人浩荡的队伍。为首一人,意气风发,顾盼之间,得色张扬,正是此次入京金人首领完颜封。 
  林升只看得怒发冲冠,抓起邻桌张屠夫的杀猪刀,竟从窗口跳下楼去,一刀正中金使脖颈。完颜封一颗斗大头颅,顺势跌落长街,咕噜噜滚了老远。马上那无头身躯,竟随着那惊马狂奔了数丈,才跌落马去。林升猪刀屠金使,原不过一时血性,浑无半点周密计划,到见那金使人头落地,只道从如此高的地方跳下来,自己也要摔死长街,把眼闭时,忽觉身旁香风掠过,自己身子一轻,竟自飘了起来。 
  人群只闻一声巨吼,接着见一青衣书生自楼头跃出,寒光一闪,金使便人头落地。那青衣书生将要落地之时,身旁似有青影一闪,那书生竟飘了起来,一息之间,便消逝于人群之中。 
  金人副使伯颜,领得残队入宫,天子震惊。伯颜语含要挟,朝中虽有人刚阻,但此事终以宋室赔款增加五万,天下通缉林升为结。 
  当日围观人众,识得林升者不知凡几,万不料此人竟似深藏不露,那晴天一刀,寒光森森,有如要将苍穹破裂一般,其后似是乘风飞去,恍如黄鹤。其时有人张口惊呼:莫不是破穹刀?众人以讹传讹,最后竟成:破穹刀龙羿以林升之名息隐临安十年,于某月日,酒后慷慨,月楼题诗,青衫溅血,孤刀屠狗,后乘风北上,不日将血溅中都,刀劈金主云云。 
  张屠夫看着那林升丫丫学语到束冠进学,听得人道此人竟是江湖名侠,不由失笑,但到得后来,人云亦云,三人成虎,某日一醉之后,心中生疑:老子当真识得此人?自此心神恍惚,终有一日,神智癫狂,抛家弃妻,远走江湖,自此足迹遍及了大江南北。 
  那首绝句当下传遍天下,一时间惊起涛声阵阵。无数山野高人,江湖隐士,青衣少年,草莽豪杰,巾帼英雌揽诗自鉴,只觉热血炙面,进而怒发冲冠。苍茫天地,南北江湖,人心蠢动,一场悲歌热血,一出击剑任侠,一幕家国天下,即将破穹而来。至于,来日大江东去,是不是将淘尽世间儿女英雄,又谁去管他? 
 
 
 
  
第一卷 京华烟雨 第一章 月满楼中
 
  二月初七,风满月楼。 
  早春时分,江南原不该起这样大的风。那风自清晨起,已整整刮了一个上午。临安大街上人影稀疏,多是漫天的纸屑随着那大风飘飘悠悠,无所依靠,象极了在这个乱世中挣命的人。 
  月满楼中却热闹异常。这样的天气,不在家中高枕而眠,就该在酒楼烂醉吧。这是吴飞泓的想法,当然也是临安大多数人的想法,所以月满楼的生意就非常的好。 
  二楼临街窗口那张桌前,人头攒动。当中围着一人,正自口沫横飞,说得天花乱坠。 
  “……话说那龙羿见金使张扬过街,只气得虎目血涨,怒发冲冠,当下抓起张屠夫桌上那把杀猪刀……”说话的乃是小黄。当日林升猪刀屠金使那一幕,他亲眼目睹,自后逢人便说。初时,掌柜老秦还很不以为然,见到小黄与客人讲当日情形,多是训斥。但到得后来,酒楼生意越来越好,而来者大半都是来听小黄说当日如何如何的,老秦心中一动,这未尝不是一条生财之路,便让那小黄专职讲林升杀金使来。数日下来,这故事已说了不知几十回,小黄已知何处顿挫,何处激昂,何处婉转,火候把握极佳,倒象个老说书先生一样! 
  “各位,要知这把猪刀,不是普通的猪刀。”小黄继续口沫飞溅,手舞足蹈地卖着关子。 
  “他妈的!这刀到底有什么特别的?”人群中有人很是配合的吼了一嗓子。 
  “呵呵!说起这把猪刀啊,当真是大大的有来历。”小黄微微一笑,对观众的反应很是满意,“各位,可知当年龙大侠纵横大江南北,赢得那天下第一高手,手中使的是什么兵刃?” 
  “据小生所知,该是破穹刀吧!”一个书生模样的中年人应道。亏他年已不惑,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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