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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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品官-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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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亮,他很幸运,他那只可爱的鸟安然无恙。罗少尉跪在伤员身旁,向兵营报警呼救。

“来一辆救护车!”他对着无线电话机喊道。“我们有三名伤员!遭穿警服的毒品走私者袭击。走私者死四名。有辆车过哨卡朝K市方向逃窜!是辆苏式吉普,车上有四人。我们急需一辆救护车!快!”

两名战士从那辆被毁的吉普车上回来,带回三只麻包、一只大皮袋和两箱竹竿。罗少尉喜形于色。取得了部分战果,不管怎么总算个成果。损失:三名伤员,但也有所得。

丽云还躺在草里,不做声地注视着拉特诺夫。只有那对杏眼在说话,她的目光默默地抚摩着他。他却没察觉,仍凝视着对面高处那个静静的耕耘着的农民。街上发生过枪战,这个农民却宁静依旧。

拉特诺夫突然开了腔,她一惊。

“我再次肯定,”他说,“头两天就已险情丛生,再这样下去,我们有得折腾呢……”

“十分抱歉,”丽云目光下垂。“我当了三年导游,从没出过事,今天发生的事,简直不可设想。正巧让您碰上了!”

“我像磁铁吸针一样总把惊险吸引过来。最近一次是在阿拉斯加的偏僻的湖旁。我住在农舍里,只有搭水上飞机才能到那儿。出了什么事啦?天刚破晓,一只大熊闯入屋里,摸进厨房,猛地打开冰箱,把主人家的一整块鹿肉吃得精光!离去时,厨房内一片狼藉。‘我在这湖旁住了12年!’主人对我说,‘这种事从未遇见过。这是闯进我家的第一只熊。’按逻辑——因为我在那儿。”

“这是偶妖……”

“不,别的旅游者来到外国平平安安的,最多因吃了些不习惯的东西拉次肚子。要是我同样去这些国家,准会发生一些异乎寻常的事。丽云……”拉特诺夫把一只手放到她大腿上。她一动不动,但内心感到一阵冲动。她只得闭上眼。“看来那三个星期将是很不平静的……”

罗华清少尉离开伤员向他俩走来。拉特诺夫和丽云从满是尘土的草丛里站起身来。

罗来到拉特诺夫跟前,手伸进军装口袋里取出护照,交还给他。拉特诺夫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他。

“马上收下!”丽云说。“别犹豫!”

他收下护照,把它放进上装口袋里。罗把头转向丽云。这起枪击事件后,他变得心平气和了。

“请您翻译,同志,”他说。“但要详尽。”

“是的。”

罗看了拉特诺夫一眼。“您瞧,”他语气郑重,“为什么我们不得不疑虑重重。您今天亲身经历了。我们在被击毁的吉普车里发现二百磅海洛因,它们的市场价是数百万美元。”

“这些还是警察呢!”丽云刚译完,拉特诺夫紧接着说。

“这些毒品走私者施尽各种诡计。最近他们穿起了警服。”罗华清清了清嗓子继续说。“你们欧洲人也该想想,要是第一辆车上也装满了海洛因,那帮家伙把它转往农村,毒品就进入那儿的自由市场,会毁掉成千上万的人。”丽云翻译时,他朝拉特诺夫点了点头。“我放你们走。您可以继续旅行。”

“我们谢谢您,少尉同志。”丽云说。她赶紧拉着拉特诺夫的手朝车子走去。丽云和拉特诺夫没在车内坐稳,文英已开足马力。随着发动机的隆隆声车子疾驰而去。

夜晚,天色已黑,明月当空,他们终于到了D市,神奇的白族人的城市。数千年的悠久文化在这儿相碰融成一体。来自四川穿越荒漠的商队,来自西藏的牦牛迁徙队,来自缅甸和湄公河的畜力车,来自越南、泰国的游牧人,元世祖忽必烈的大军和来自中国内地穿越荒漠的丝绸商队都汇集于此。从印度来的商人,勇敢、不畏艰险,带来了织锦缎和铜制器具,玉、盐、茶、纸和珍奇的鸟。这些东西又随着漫长的迁徙队列被送往四面八方。古道穿越高山丛林、原始森林和沼泽地,数百年来道上奋力车拥塞,因此人们都得在这儿歇脚,稍事休整,再消失在茫茫的荒野中。

文英停下车。他们的前面耸立着雄伟的城门,即“南门”。残存的古城墙绵延于城门左右,这厚厚的岩石墙乃是一座永恒的建筑。出南门,大街直通北门。缅甸街在此拐弯,绕过大山直通边境城市,接着消失在缅甸的丛林中。

“这是南门,”丽云讲解。他路上十分劳累,但不见有丝毫倦意。拉特诺夫倒很想喝上一杯啤酒,吃上一顿美餐。“您瞧见门左右两侧的两尊大狮子了?”

“看见了。”

“这是用最精美的大理石雕凿成的。没人知道凿于哪年。十年前,它们才被发现。人们在盖房挖地窖时,掘出了这对狮子。市政当局就把它们放到城门旁。城门边新近开了一座茶馆。”

“就是那个有漂亮的雕刻屋顶的?”

“是的,屋顶按照白族风格漆了红色。我们明天去那儿领略一下白族人喝茶的礼仪。”

“跟日本人相似吗?”

“不,完全不一样。您等着瞧吧,拉特诺夫先生。”

文英正要穿过城门上大街。这时,从右边那个大理石狮子旁的石堆里走出一个年轻姑娘,迎车而来,文英赶紧刹车。她身穿长裤和印花蓝的上装。

第04节

“哈!这是华!”丽云喊了一声,使劲把门打开。又兴高采烈地喊了声。“华!”

“华是谁?”

“D市旅行社的导游。太好了。她已在等我们了。”

丽云跳下车,两位姑娘拥抱起来。华带着责备的语气说:

“你们迟到了将近四小时。在哪儿逛啦?我担心你们出了什么事呢。所以我才从办公室来这儿等你们。我正为旅馆的事犯愁呢,他们又要把你们订的房间转租出去。这下全妥了。”

“谢谢,华。”丽云朝已下车的拉特诺夫转过身去。他感到两腿挺累的,所以在原地踏步松松腿。“在D市,华接待我们,一切全由她安排。一切都妥了,在旅行社总是这样的!”

“包括挨枪击!”拉特诺夫挖苦地说了一句,朝华走去,跟她握了握手,望了望她略微有些宽大的脸和那对细长的眼睛。丽云更美,他认为。

“我呆会儿跟她说我们遇到的事。”丽云说。

“认识您很高兴,华。”拉特诺夫对华微笑。她也客气地报之一笑。

“她姓潘,叫潘女士,”丽云更正他。“华是她的名字。”她的声音里略带责备。

“噢!潘女士。我羡慕您,潘女士,您可以拥抱丽云……”

“她不懂您的话,”丽云打断他的话。“谢天谢地!她只会说英语。”

“我可以用英语重复一下。”

“算了吧,拉特诺夫先生。”丽云的语气生硬,而且反感。“我们上车吧。华——潘女士——送我们去饭店。”

他们又上了车。这次华坐在前面,就在文英的旁边。文英朝她咧嘴笑了笑表示欢迎,并仔细地看了看她那件敞开的蓝上装和里面的丝绸衬衣。

“我的善歌的小鸟,你的胸罩都送去洗了吗?”他出言不逊,还放肆地笑了笑。

“开车,你这个傻瓜!”

“桃花,看来你好久没跟男人在一起了。”

“住嘴,开车!”丽云对他厉声大喊,接着转身对拉特诺夫说,“夜里有恶魔,但文英还是在黑暗中开了车,我可没想到。三年来他从没这么干过。”

“我跟您说,丽云:同我在一起您总能遇到出乎意料的事。”

“不,我倒认为,是文英老远就闻到了饭菜和酒的缘故,就像雕从高处发现了耗子一样。”

“对,饭菜!我们这时候到,有什么吃的?”

“已给我们定了。厨师正等着我们呢,即使我们深夜到,也会等。在中国,客人就是受到尊敬,人们高高兴兴地等着他,不等就是对客人的不恭。”

文英驱车横穿“南门”,不一会儿遇到了熙熙攘攘的人群,他只能慢驶,按了几下喇叭,但街上的行人毫无反应。尤其是那些骑自行车的,同中国其他地方一样,他们黑夜中不打灯,不让道,还抢在汽车前。文英骂了起来,但也无济于事。再说,他对这些已习以为常。他一按喇叭,骑自行车的人就按铃铛,这下刺耳的铃声四起,盖住了周围其他的喧闹声,在中国,骑车人就爱按铃铛。

“您累吗?”丽云问,因为拉特诺夫一声不吭。

“稍微有些。您呢?”

“不。”

“我们已在途中12个小时了。再说,我已58岁了。您呢?您芳龄多大,丽云?”

“25岁……”

“不可能。您骗人,您最多19岁!”

“那我就不可能学过八个学期的德国语言文学,您算算看。再则,我从不撒谎。”

“从不?”

“是的,从不!”

“我给您的印象怎样?”

“您是个名人,但不像我原先所害怕的那样。”

“谢谢。这使我很高兴。还有呢?”

“就这些。”丽云瞪大眼望着他。她这么说似乎不太友好,但她那对迷人的眼睛里却另有所言。“我认识您才两天。您两天内就能对一个人作评论?”

“能。认识可以像一次闪电,一旦被闪电击中,那现存的一切全毁了。”

丽云望着自己怀里的双手,耸了耸肩。“我伯闪电和雷鸣,”她喃喃自语,拉特诺夫没听懂。“我这人喜欢太阳,周围最好永远是春天,永远是鲜花的芳香。闪电太可伯,是一种摧毁。”

“言之有理,丽云。”拉特诺夫把手放在她的手臂上,丽云立即把手臂缩了回去。“请原谅,我是个蠢人……”

“早安!睡得好吗?”

这句话说了上百次,像舞步般的熟练。丽云今天还用这种客套话问候拉特诺夫,但她随即又很生气,难道只有这陈词滥调,就不能想些别的说说。

他们在D市饭店大厅碰头,房间是华给他们订的。大厅不讲究外观,是一实用建筑,有一大的前院,院外是大街。大厅的入口处有门卫,昼夜值班。门卫室的底层曾是个旅游纪念品商店,出售穿白族服饰的玩具娃娃、手工制的银首饰和印刷很差劲的彩色明信片,还有甜食、糖果,甚至鞋袜。此外,还可买到稻草编织的挎包、玉雕,当然少不了水墨画卷,这些如工厂流水线般制作的书画均出自名不见经传的书法家和画家之手。西方来的旅游者几乎无一不将这些所谓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品”带回国内。

这家饭店是当地的一座豪华建筑。大餐厅,尤其是正厅旁的酒吧更是不同寻常。这儿价格昂贵,一般的中国人不敢来此问津。每月仅挣250元,谁会花上100元吃顿晚餐?“我睡得不错!”拉特诺夫回答。他在暗自赞叹丽云的俊美。她穿一件宽松的彩色绣花衬衫,浅蓝色紧身牛仔裤,使她的苗条、娇嫩显得尤为撩人。她脚上穿着蓝白条纹亚麻鞋,底厚有深纹。她活像个小丫头,拉特诺夫想。真的,是个讨喜的小丫头。她的目光令他心醉,唤起他的渴望。丽云,倘若我年轻20岁……我可58岁了,我只能在旁凝视,这一切只能成为隐藏在我心头的愿望。

“我还做梦了,”他接着说,“我难得做梦。”

“一个好梦?”

“我梦见您了……”

丽云没说什么,神情显得较为严肃。

“我们去早餐室吧,”她说。“今天早上我们排得满满的。一小时后,华来接我们。”

“我梦见您有个男朋友。我俩坐在不知哪儿的一张长木椅上,忽然看见您的男朋友,我们愣住了——我在胡扯些什么!他像奥赛罗那样嫉妒,想在我身上露露他的功夫。我往上一跃——就醒来了。还真有那么回事呢,我醒后浑身感到骨头疼。您有个男朋友吗,丽云?”

“是的,在D市这儿。”

“还真有巧事!”

“他是个记者。”

“您会嫁给他?”一个使他突然感到痛苦的问题。

“我也说不上来。我们去进早餐吧!”

“您爱他吗?”

“我……也许是……”

“真正的爱情就不存在什么也许。”

“华就要来了。”

丽云转身朝餐厅方向走去,拉特诺夫抿住嘴唇跟在后面。你到底在打什么主意?他问自己。她当然有个男朋友!她25岁了,这个年龄大多数中国女人都已结婚,有了自己的孩子。丽云还没成家,这倒挺奇怪的。她在等什么,还是在等谁呢?拉特诺夫,你真是个老糊涂!

他没心思进早餐。丽云用匙喝着面汤,他只吃了个馒头,上面涂了黄油和一种令人作呕的甜果酱,还喝了两杯绿茶。他的目光偶尔望着丽云。她那乌黑的长发往后梳,夹了个冠状塑料头饰。他才发现,她的发型变了。

“您去过理发师那儿了?”他问。

“是的,昨晚。”

“晚餐后?这么迟?”

“我有个女友在理发店工作。”

她又用匙喝着面汤,目光躲着他。他已察觉到了,她想。他在仔细观察我。他的目光简直侵入肌肤,能使每个女人不能控制自己,但丽云,你不能这样!你可不能!她一再对自己这么说。他是贵宾,一个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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