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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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第2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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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至正十六年九月奏准,宣慰使都元帅廷授,佐

贰僚属,命江西行省平章政事道童、火你赤承制署之。

河南宣慰司。至正十九年十月,罢洛阳招讨军民万户府,置宣慰司,以张俊

为宣慰使。

东路都蒙古军都元帅府,至正八年正月置。

分元帅府。至正八年十二月,以福建盗起,诏汀、漳二州立分元帅府,以讨

捕之。十一月,命买列的开分元帅府于沂州,以镇御东海群盗。十一年正月,湖

南宝庆路置分元帅府,又置宝武分元帅府。三月,置山东分元帅府于登州,提调

登、莱、宁海三州三十六处海口事。十二年二月,置安东、安丰二处分元帅府。

水军元帅府。至正二十六年二月,置河淮水军元帅府于孟津县。

绍熙军民宣抚司。至元四年,因监察御史言:“四川在宋时,有绍熙一府,

统六州、二十县、一百五十二镇。近年雍、梁、淮甸人民,见彼中田畴广阔,开

垦成业者,凡二十余万户。”省部议定,遂奏准置绍熙等处军民宣抚司。正官六

员,宣抚使、同知、副使各二员。首领官三员,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

司狱一员,蒙古、儒学教授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吏、知印、怯里马赤各一人,

奏差四人。所隶资、普、昌、隆下州四处,盘石、内江、安岳、昌元、贵平下县

五处,巡检司一十三处,各设官如制。又置都总使司,命御史大夫脱脱兼都总使,

治书侍御史吉当普为副都总使。至元六年十一月,中书又因台臣言裁减冗官事,

遂罢绍熙军民宣抚司。

永顺宣抚司。至正十一年四月,改升永顺安抚司为宣抚司。

平缅宣抚司。至正十五年八月,以云南死可伐等降,令其子莽三入贡方物,

乃置平缅宣抚司以羁縻之。

忠孝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一年七月,革罢四川省所辖大奴管勾等洞长官司,

立忠孝军民府。至十五年四月,诏改为忠孝军民安抚司。

忠义军民安抚司。至正十五年四月,罢四川羊母甲洞、臭南王洞长官司,置

忠义军民安抚司。又罢盘顺府,置盘顺军民安抚司。

宣化镇南五路军民府。至正十五年四月,命于四川置立提调军民镇抚所、蛮

夷军民千户所。

团练安抚劝农使司。至正十八年九月,置奉元延安等处团练安抚劝农使司于

耀州,巩昌等处团练安抚劝农使司于邠州,以行省丞相朵朵、行台大夫完者帖木

儿领之,各设参谋一人。每道置使二人,同知、副使各二人,检督六人,经历、

知事、照磨各一人。

防御使。至正十七年正月,准山东分省咨,团结义兵,每州添设州判一员,

每县添设主簿一员,诏有司正官俱兼防御使事,听宣慰使司节制。

屯田使司。至正十五年十二月,置军民屯田使司于沛县,正三品。

屯田打捕总管府。至元四年五月,升两淮屯田打捕总管府为正三品。

黎兵万户府。元统二年十月,湖广行省咨:“海南僻在极边,南接占城,西

邻交趾,环海四千余里,中盘百洞,黎、獠杂居,宜立万户府以镇之。”中书省

奏准,依广西屯田万户府例,置黎兵万户府。万户三员,正三品。千户所一十三

处,正五品。每所领百户所八处,正七品。

水军万户府。至正十三年十月,置水军都万户府于昆山州,以浙东宣慰使纳

麟哈剌为正万户,宣慰使董抟霄为副万户。十四年二月,立镇江水军万户府,命

江浙行省右丞佛家闾领之。十五年十月,置水军万户府于黄河小清口。

义兵万户府。至正十四年二月,诏河南、淮南两省并立义兵万户府。五月,

置南阳、邓州等处毛胡芦义兵万户府,募土人为军,免其差役,令讨贼自效。先

是,乡人自相团结,号毛胡芦,故因以名之。十五年四月,置汴梁等处义兵万户

府。十二月,置忠义、忠勤万户府于宿州及武安州。

招讨军民万户府。至正二十年,以巩县为招讨军民万户府。二十六年三月,

置嵩州军民招讨万户府。

义兵千户所。至正十年七月中书奏准,于广西平乐等古城竹山院、桑江隘、

尊化乡、剌场岭,湖南道州路、武冈路、湖北靖州路等处,置义兵千户所,每所

置千户一员、弹压一员、百户十员。仍于义兵内推选才勇功能,充千户、弹压、

百户之职。首领官、都目各一员,于本省都吏目选内注授,并从本道帅府节制。

湖南道州二处千户所,于帅府分司处设立,本司调遣。湖北靖州一处,从本省摽

拨镇守调遣。总定九十六员,给降宣敕牌面印信。十三年十一月,立义兵千户水

军千户所于江西。

奉使宣抚。至正五年十月,遣官分道奉使宣抚,布宣德意,询民疾苦,疏涤

冤滞,蠲除烦苛,体察官吏贤否,明加黜陟。有罪者,四品以上停职申请,五品

以下就便处决,民间一切兴利除害之事,悉听举行。其余必合上闻者,条具入告。

两浙江东道,以江西行省左丞忽都不丁、吏部尚书何执礼为之,宣政院都事吴密

为首领官。江西福建道,以云南行省右丞散散、将作院使王士弘为之,国子典簿

孟昉为首领官。江南湖广道,以大都路达鲁花赤拔实、江浙参政秦从德为之,留

守司都事月忽难为首领官。海北广东道,以平江路达鲁花赤左答纳失理、都水使

贾惟贞为之,都水照磨杨文在为首领官。燕南山东道,以资正院使蛮子、兵部尚

书李献为之,太医院都事贾鲁为首领官。河东陕西道,以兵部尚书不花、枢密院

判官靳义为之,翰林应奉王继善为首领官。山北辽东道,以宣政院同知伯家奴、

宣徽佥院王也速迭儿为之,工部主事明理不花为首领官。云南省,以荆湖宣慰阿

乞剌、两浙盐运使杜德远为之,通政院都事杨矩为首领官。甘肃永昌道,以上都

留守阿牙赤、陕西行省左丞王绅为之,沁源县尹乔逊为首领官。四川省,以大都

留守答尔麻失里、河南参政王守诚为之,宣政院都事武祺为首领官。京畿道,以

西台中丞定定、集贤侍讲学士苏天爵为之,太史院都事留思诚为首领官。河南江

北道,以吏部尚书定僧、宣政院佥院魏景道为之,中书检校哈尔丹为首领官。至

正十七年九月,诏以中书右丞也先不花、御史中丞成遵奉使宣抚彰德、大名、广

平、东昌、东平、曹、濮等处,奖厉将帅。

经略使。至正十八年九月初六日,命经略使问民疾苦,招谕叛逆,果有怙终

不悛,总督一应大小官吏,治兵裒粟,精练士卒,审用成算,申明纪律。先定江

西、湖广、江浙、福建诸处,并力掎角,务收平复之效,不尚屠戮之威。江南各

省民义,忠君亲上,姓名不能上达者,优加抚存,量才验功,授以官爵。旌表孝

子顺孙、义夫节妇、高年耆德,常令有司存恤鳏寡孤独。选官二员为经略使参谋

官,辟名士一人掌案牍。设行军司马一员,秩正五品,掌军律。

◎选举附录

○科目

元以科目取士,自延祐至元统凡七科,具见前志。既罢复兴之后,至正二年

三月戊寅,廷试举人,赐拜住、陈祖仁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

凡七十有八人。国子生员十有八人:蒙古人六名,从六品出身;色目人六名,正

七品出身;汉人、南人共六名,从七品出身。五年三月辛卯,廷试举人,赐普颜

不花、张士坚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如前科之数。国子生员

亦如之。八年三月癸卯,廷试举人,赐阿鲁辉帖穆而、王宗哲等进士及第、进士

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如前科之数。国子生员亦如之。是年四月,中书省奏准,

监学生员每岁取及分生员四十人,三年应贡会试者,凡一百二十人。除例取十八

人外,今后再取副榜二十人,于内蒙古、色目各四名,前二名充司钥,下二名充

侍仪舍人。汉人取一十二人,前三名充学正、司乐,次四名充学录、典籍管勾,

以下五名充舍人。不愿者,听其还斋。十一年三月丙辰,廷试举人,赐朵列图、

文允中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八十有三人。国子生员如旧

制。

十二年三月,有旨:“省院台不用南人,似有偏负。天下四海之内,莫非吾

民,宜依世祖时用人之法,南人有才学者,皆令用之。”自是累科南方之进士,

始有为御史,为宪司官,为尚书者矣。十四年三月己巳,廷试举人,赐薛朝晤、

牛继志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六十有二人。国子生员如旧

制。十七年三月,廷试举人,赐侻征、王宗嗣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

出身有差,凡五十有一人。国子生员如旧制。

十九年,中书左丞成遵建言:“宋自景祐以来,百五十年,虽无兵祸,常设

寓试名额,以待四方游士。今淮南、河南、山东、四川、辽阳等处,及江南各省

所属州县,避兵士民,会集京师。如依前代故事,别设流寓乡试之科,令避兵士

民就试,许在京官员及请俸掾译史人等,系其乡里亲戚者,结罪保举,行移大都

路印卷,验其人数,添差试官,别为考校,依各处元额,选合格者充之,则国有

得人之效,野无遗贤之叹矣。”既而监察御史亦建言此事,中书送礼部定拟:

“曾经残破处所,其乡试元额,蒙古、色目、汉人、南人总计一百三十有二人。

如今流寓儒人,应试名数,难同全盛之时,其寓试解额,合照依元额减半量拟,

取合格蒙古、色目各十五名,汉人二十名,南人十五名,通六十有五名。”中书

省奏准,如所拟行之。而是岁福建行中书省初设乡试,定取七人为额,而江西流

寓福建者亦与试焉,通取十有五人,充贡于京师。而陕西行省平章政事察罕帖木

儿又请:“今岁八月乡试,河南举人及避兵儒士,不拘籍贯,依河南省元额数,

就陕州置贡院应试。”诏亦从之。二十年三月,廷试举人,赐买住、魏元礼等进

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三十有五人。国子生员如旧制。二十三

年三月丁未,廷试举人,赐宝宝、杨輗等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

凡六十有二人。国子生员如旧制。是年六月,中书省奏:“江浙、福建举人,涉

海道以赴京,有六人者,已后会试之期,宜授以教授之职;其下第三人,亦以教

授之职授之。非徒慰其跋涉险阻之劳,亦及激劝远方忠义之士。”

二十五年,皇太子抚军河东,适当大比之岁,扩廓帖木儿以江南、四川等处

皆阻于兵,其乡试不废者,唯燕南、河南、山东、陕西、河东数道而已,乃启皇

太子倍增乡贡之额。二十六年三月,廷试举人,赐赫德溥化、张栋等进士及第、

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差,凡七十有三人,优其品秩,第一甲,授承直郎,正

六品,第二甲,授承务郎,从六品;第三甲,授从仕郎,从七品。国子生员:蒙

古七名,正六品;色目六名,从六品;汉人七名,正七品;通二十人。兵兴已后,

科目取士,莫盛于斯;而元之设科,亦止于是岁云。

卷九十三 志第四十二

◎食货一

《洪范》八政,食为首而货次之,盖食货者养生之源也。民非食货则无以为

生,国非食货则无以为用。是以古之善治其国者,不能无取于民,亦未尝过取于

民,其大要在乎量入为出而已。《传》曰:“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

为之者疾,用之者舒。”此先王理财之道也。后世则不然,以汉、唐、宋观之,

当其立国之初,亦颇有成法,及数传之后,骄侈生焉,往往取之无度,用之无节。

于是汉有告缗、算舟车之令,唐有借商、税间架之法,宋有经、总制二钱,皆掊

民以充国,卒之民困而国亡,可叹也已。

元初,取民未有定制。及世祖立法,一本于宽。其用之也,于宗戚则有岁赐,

于凶荒则有赈恤,大率以亲亲爱民为重,而尤惓藐于农桑一事,可谓知理财之本

者矣。世祖尝语中书省臣曰:“凡赐与虽有朕命,中书其斟酌之。”成宗亦尝谓

丞相完泽等曰:“每岁天下金银钞币所入几何?诸王驸马赐与及一切营建所出几

何?其会计以闻。”完泽对曰:“岁入之数,金一万九千两,银六万两,钞三百

六十万锭,然犹不足于用,又于至元钞本中借二十万锭矣。自今敢以节用为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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