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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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第3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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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贪暴故叛,今我一军三县,官无侵渔,民乐其业,使之归告其党,则谍者反为

我用矣。”遂一无所问。及败,逃入兴国境者数千人,天祥命验口给粮,仍戒土

人勿侵陵。事定,皆得保全而归,莫不服其威信。

居岁余,诏改本军为路,有代天祥为总管者,务变更旧政,治隐匿兵者甚急,

天祥去未久而兴国复变,邻郡寿昌府及大江南北诸城邑,多乘势杀守将以应之。

时方改行省为宣慰司,参政忽都帖木儿、贾居贞,万户郑鼎臣为宣慰使。鼎臣帅

兵讨之,至樊口,兵败死。黄州遂声言攻阳罗堡,鄂州大震。时忽都帖木儿恇

怯不敢出兵,天祥言于居贞曰:“阳罗堡依山为垒,素有严备,彼若来攻,我之

利也。且南人浮躁,轻进易退,官军凭高据险,而区区乌合之众,与之相敌,不

二三日,死伤必多,遁逃者十八九,我出精兵以击之,惟疾走者乃始得脱。乘此

一胜,则大势已定。然后取黄州、寿昌,如摧枯拉朽耳。”居贞深然之,而忽都

帖木儿意犹未决。闻至阳罗堡,居贞力趣之,乃引兵宿于青山,明日,大败其众,

皆如天祥所料。

初,行省闻变,尽执鄂州城中南人将杀之,以防内应,居贞救之不能得,天

祥曰:“是州之人,与彼势本不相接,欲杀之者,利其财耳。”力止之,至是被

执者皆纵去。复遣天祥权知寿昌府事,授兵二百余人。为乱者闻官军至,皆弃城

依险而自保。天祥以众寡不敌,非可以力服,乃遣谕其徒使各归田里,惟生擒其

长毛遇顺、周监斩于鄂州市。得金二百两,询知为鄂州贾人之物,召而还之。其

党王宗一等十三人继亦就擒,以冬至日放令还家,约三日来归狱,皆如期而至,

白宣慰司尽纵之,由是无复叛者,百姓为立生祠。

二十一年三月,拜监察御史。会右丞卢世荣以掊克聚敛骤升执政,权倾一时。

御史中丞崔彧言之,帝怒,欲致之法,世荣势焰益张。左司郎中周戭因议事微有

可否,世荣诬以沮法,奏令杖一百,然后斩之,于是臣僚震慑,无敢言者。二十

二年四月,天祥上疏,极言世荣奸恶,其略曰:

卢世荣素无文艺,亦无武功,惟以商贩所获之赀,趋附权臣,营求入仕,舆

赃辇贿,输送权门,所献不充,又别立欠少文券银一千锭,由白身擢江西榷茶转

运使。于其任,专务贪饕,所犯赃私,动以万计。其隐秘者固难悉举,惟发露者

乃可明言,凡其掊取于人及所盗官物,略计:钞以锭计者二万五千一百一十九,

金以锭计者二十五,银以锭计者一百六十八,茶以引计者一万二千四百五十有八,

马以匹计者十五,玉器七事,其余繁杂物件称是。已经追纳及未纳见追者,人所

共知。今竟不悔前非,狂悖愈甚,以苛刻为自安之策,以诛求为干进之门,既怀

无餍之心,广畜攘掊之计,而又身当要路,手握重权,虽位在丞相之下,朝省大

政,实得专之。是犹以盗跖而掌阿衡之任,不止流殃于当代,亦恐取笑于将来。

朝廷信其虚诳之说,俾居相位,名为试验,实授正权。校其所能,败阙如此;考

其所行,毫发无称。此皆既往之真迹,可谓已试之明验。若谓必须再试,止可叙

以他官,宰相之权,岂宜轻授。夫宰天下,譬犹制锦。初欲验其能否,先当试以

布帛,如无能效,所损或轻。今捐相位以试验贤愚,犹舍美锦以校量工拙,脱致

隳坏,悔将何追!

国家之与百姓,上下如同一身,民乃国之血气,国乃民之肤体。血气充实则

肤体康强,血气损伤则肤体羸病。未有耗其血气能使肤体丰荣者。是故民富则国

富,民贫则国贫,民安则国安,民困则国困,其理然也。昔鲁哀公欲重敛于民,

问于有若,对曰:“百姓足,君敦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以此推之,

民必须赋轻而后足,国必待民足而后丰。《书》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

历考前代,因百姓富安以致乱,百姓困穷以致治,自有天地以来,未之闻也。夫

财者,土地所生,民力所集,天地之间岁有常数,惟其取之有节,故其用之不乏。

今世荣欲以一岁之期,将致十年之积;危万民之命,易一世之荣;广邀增羡之功,

不恤颠连之患;期锱铢之诛取,诱上下以交征。视民如雠,为国敛怨。果欲不为

国家之远虑,惟取速效于目前,肆意诛求,何所不得。然其生财之本既已不存,

敛财之方复何所赖?将见民间由此凋耗,天下由此空虚,安危利害之机,殆有不

可胜言者。

计其任事以来,百有余日,验其事迹,备有显明。今取其所行与所言而已不

相副者,略举数端:始言能令钞法如旧,钞今愈虚;始言能令百物自贱,物今愈

贵;始言课程增添三百万锭,不取于民而办,今却迫胁诸路官司增数包认;始言

能令民快乐,凡今所为,无非败法扰民者。若不早有更张,须其自败,正犹蠹虽

除去,木病亦深,始嫌曲突徙薪,终见焦头烂额,事至于此,救将何及?臣亦知

阿附权要则荣宠可期,违忤重臣则祸患难测,缄默自固,亦岂不能!正以事在国

家,关系不浅,忧深虑切,不得无言。

世祖闻其语,遣使召天祥与世荣,俱至上都面质之。既至,即日有内官传旨,

缚世荣于宫门外。明日入对,天祥于帝前再举其所言与未及尽言者,帝皆称善,

世荣遂伏诛。五月,朝廷录天祥从军渡江及平兴国、寿昌之功,进秩五品,擢吏

部郎中。二十三年四月,除治书侍御史。六月,命理算湖北湖南行省钱粮。天祥

至鄂州,即上疏劾平章岳束木凶暴不法。时桑哥窃国柄,与岳束木姻党,为其爪

牙羽翼,诬天祥以罪,欲致之死,系狱几四百日。二十五年春正月,遇赦得释。

二十八年,擢行台侍御史。未几,以疾辞归。三十年,授燕南河北道廉访使。

元贞元年,改山东西道廉访使。时盗贼群起,山东居多,诏求弭盗方略。天

祥上奏曰:“古者盗贼之起,各有所因,除岁凶饥馑,诿之天时,宜且勿论。他

如军旅不息,工役荐兴,聚敛无厌,刑法紊乱之类,此皆群盗所起之因。中间保

护存恤长养之者,赦令是也。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岁再赦,善人喑

哑,前人言之备矣。彼强梁之徒,各执兵杖,杀人取货,不顾其生,有司尽力以

擒之,朝廷加恩以释之。旦脱缧囚,暮即行劫,又复督勒有司,结限追捕。贼皆

经惯,习以为常,既不感恩,又不畏法,凶残悖逆,性已顽定。诚非善化能移,

惟以严刑可制。”所拟事条,皆切于时用。于是严督有司,捕得盗贼甚众,皆杖

杀之。其亡入他境者,揣知所向,选捕盗官及弓兵,密授方略,示以赏罚,使追

捕之,南至汉、江,二千余里,悉皆就擒,无得免者。由是东方群盗屏息。平阴

县女子刘金莲,假妖术以惑众,所至官为建立神堂,愚民皆奔走奉事之,天祥谓

同僚曰:“此妇以神怪惑众,声势如此,若复有狡狯之人辅翼之,仿汉张角、晋

孙恩之为,必成大害。”遂命捕系而杖于市,自此神圣屏息。天祥言山东宣慰司

官冗宜罢,因劾奏其使贪暴不法,事格不行,遂以任满辞去。

大德三年六月,迁河北河南廉访使,以疾不起。人有冤抑,往往就天祥家求

直,天祥以不在其位,却去之。六年,升江南行台御史中丞,上章论征西南夷事,

曰:

兵有不得已而不已者,亦有得已而不已者。惟能得已则已,可使兵力永强,

以备不得已而不已之用,是之谓善用兵者也。去岁,行省右丞刘深远征八百媳妇

国,此乃得已而不已之兵也。彼荒裔小邦,远在云南之西南又数千里,其地为僻

陋无用之地,人皆顽愚无知。取之不足以为利,不取不足以为害。深欺上罔下,

帅兵伐之,经过八番,纵横自恣,恃其威力,虐害居民,中途变生,所在皆叛。

深既不能制乱,反为乱众所制,军中乏粮,人自相食,计穷势蹙,仓黄退走,土

兵随击,以致大败。深弃众奔逃,仅以身免,丧兵十八九,弃地千余里。朝廷再

发陕西、河南、江西、湖广四省诸军,使刘二霸都总督,以图收复叛地。湖北、

湖南大起丁夫,运送军粮,至播州交纳,其正夫与担负自己粮食者,通计二十余

万。正当农时,兴此大役,驱愁苦之人,往回数千里中,何事不有!或所负之米

尽到,固为幸矣。然数万之军,止仰今次一运之米,自此以后,又当如何?”

比问西征败卒及其将校,颇知西南远夷之地,重山复岭,陡涧深林,竹木丛

茂,皆有长刺。军行径路在于其间,窄处仅容一人一骑,上如登天,下如入井,

贼若乘险邀击,我军虽众,亦难施为也。又其毒雾烟瘴之气,皆能伤人,群蛮既

知大军将至,若皆清野远遁,阻其要害,以老我师,或进不得前,旁无所掠,士

卒饥馁,疫病死亡,将有不战自困之势,不可不为深虑也。且自征伐倭国、占城、

交趾、爪哇、缅国以来,近三十年,未尝见有尺土一民内属之益,计其所费钱财,

死损军数,可胜言哉!去岁西征,及今此举,亦复何异。前鉴不远,非难见也。

军劳民扰,未见休期,只深一人,是其祸本。又闻八番罗国之人,向为征西之军

扰害,捐弃生业,相继逃叛,怨深入于骨髓,皆欲得其肉而分食之。人心皆恶,

天意亦憎,惟须上承天意,下顺人心,早正深之罪,续下明诏,示彼一方以圣朝

数十年抚养之恩,仍谕今再无远征之役。以此招之,自有相续归顺之日,使其官

民上下,皆知未须远劳王师,与区区小丑争一旦之胜负也。昔大舜退师而苗氏格,

充国缓战而羌众安,事载经传,为万世法。

为今之计,宜且驻兵近境,使其水路远近得通,或用盐引茶引,或用实钞,

多增米价,和市军粮。但法令严明,官不失信,可使米船蔽江而上,军自足食,

民亦不扰,内安根本,外固边陲。以我之镇静,御彼之猖狂,布恩以柔其心,畜

威以制其力,期之以久,渐次服之。此王者之师,万全之利也。若谓业已如此,

欲罢不能,亦当虑其关系之大,审详成败,算定而行。彼溪洞诸蛮,各有种类,

今之相聚者,皆乌合之徒,必无久能同心敌我之理。但急之则相救,缓之则相疑,

以计使之互相雠怨,待彼有可乘之隙,我有可动之时,徐命诸军数道俱进。服从

者恩之以仁,拒敌者威之以武,恩威相济,功乃易成。若舍恩任威,以蹈深之覆

辙,恐他日之患,有甚于今日也。

不报,遂谢病去。七年,召拜集贤大学士,商议中书省事。八月,地震,河

东尤甚,诏问弭灾之道。天祥上章,极言阴阳不和,天地不位,皆人事失宜所致。

执政者以其言切直,抑不以闻。

天祥自被召还京,至是且一岁,未尝得见言事,输忠无地,常郁郁不自释,

又不欲苟糜禀禄,八年正月,移疾谢去。至通州,中书遣使追留,不还。帝闻之,

赐钞五千贯,仍命给传,专官护送至其家。天祥望阙拜谢,辞所赐钞而行。九年

五月,拜中书右丞,议枢密院事,提调诸卫屯田,使者五致诏,以年老不能辞。

十一年,仁宗在怀州,遣使赐币帛、上尊酒。至大四年,仁宗即位,复遣使召之,

辞以老疾不起。延祐三年四月,卒于家,年八十。累赠推忠正义全德佐理功臣、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追封赵国公,谥文忠。

○刘宣

刘宣,字伯宣,其先潞人也。因出戍,留居忻,金末避地于陕,后徙太原。

宣沉毅清介,居家孝友,自幼喜读书,有经世之志。宣抚张德辉至河东,见而器

重之,还朝,荐为中书省掾。宣暇则往从国子祭酒许衡讲明理学。初命为河北河

南道巡行劝农副使。至元十二年,入为中书户部郎中,改行省郎中。从丞相伯颜、

平章阿术统军平江南,赞画居多。伯颜尝命宣诣阙上捷书,世祖召见,亲问以南

征事,应对称旨,赐器服宠嘉之。江南平,命宣沙汰江淮冗官,其所存革,悉合

公论。除知松江府,未几同知浙西宣慰司事。在官五年,威惠并著。升江淮行省

参议,擢江西湖东道提刑按察使。

二十三年,入为礼部尚书,遂迁吏部。时将伐交趾,宣上言曰:“连年日本

之役,百姓愁戚,官府扰攘,今春停罢,江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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