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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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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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之默一屁股坐进秃顶男人对面的沙发里,腿直接翘上茶几,才懒洋洋问道:“你就是本城区的户籍官维克多先生?”西蒙站在身后哭笑不得:“你真是来求人办事的?”



“是,是我?那你又是谁?”维克多忍着气反问道。这两人貌不惊人,衣服破旧,又从未见过,料想不是什么要紧的人,准备让那没用的仆人把他们赶出去。



沈之默看看左右,低声道:“维克多先生,我是首相大人派来的。”



“你?那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维克多疑心大起。要知道他官小人微,至今也没见过首相几次,大多数情况都是直接找内务部沟通,这人一开口便把首相搬出来,一定是个骗子。



“我刚从丹莫罗调过来,你当然不知道了,公爵让我叫你帮忙办一件事。”



维克多见他口气大,倒有些惊疑,试探道:“请问尊姓大名?所来何事?”



“我叫撒加,是丹莫罗的城防指挥官,专门来找你,其实也不是什么秘密。你知道最近招募荆棘鸟城区治安官的事情了吗?要说起来,这事可非常棘手,大元帅想染指这个地区,可是公爵不会让他得逞,于是把我调回来与他们竞争,当然,我的身份不便让大元帅那方面的人知道,不过你直属内务部,也算得上是公爵的派系,我就跟你说了。”



维克多隐隐觉得像那么回事,忙让仆人奉茶,接着问道:“首相大人到底有什么事要交代?”



“由于治安官是面对全社会招募,我需要取得一个合理合法的身份,那就是伊利达城的居民身份,笔和卷宗都在你手里,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是吗?”维克多只凭一言片语,还是不能完全相信:“我……我想到内务部确认一下……”



“我知道,我穿成这样你还有疑心,刚从丹莫罗过来,为了防止大元帅方面的刺探,我才刻意乔装的。”沈之默挥挥手,一大钱袋直砸下来,落到桌面哗啦一声,方才笑道:“事情很紧急,明天就要报名,拖延不得,首相说这些钱是给你的。事成之后你就是首相的亲信。”



钱袋口子没扎紧,足够晃花人眼的银币从里面流了出来,铺满整个桌面,尽是悦耳的哐啷哐啷金属碰撞声。户籍管理历来是没什么油水的部门,这户籍官能买到一套大宅子已经是天方夜谭,不知省吃俭用了多少年,见了那么多银币,顿时呼吸为之一窒,心道:“首相果然好大手笔,伪造户籍的小事竟也如此大方。”西蒙可就肉痛不已,心里不知操翻了沈之默多少代祖宗:“兔崽子的,我们十几个人的生活费全在里面,你居然眼睛不眨就扔给别人,老子辛苦一个月也未必能收得上这么多市集管理费呢。”



沈之默眼睛注视着户籍官,淡淡地说:“你要做的很简单,只需要找一本看起来很陈旧的空白户籍本填上我的名字、个人资料,然后存入档案。事成之后,以你出色的工作能力,获得公爵的赏识也不是什么大事,日后条件好了升到内务部去吃香的喝辣的,还不是公爵一句话的事?”



第50章 治安官之梦



维克多一介小小的户籍官难以理解上位者的勾心斗角,个人又缺乏宦海历练,自是容易糊弄,在沈之默三言两语之下,怦然心动,艰难地咽下唾沫,说:“您不是骗我吧?要伪造户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当然,您知道的,因为事关公爵与大元帅的一些恩怨,一切都要保密,我不能给您任何证明,不过……”沈之默朝西蒙使个眼色,西蒙会意,撩开衣服露出内襟左胸的一个战锤图案,没等维克多看清,随即收起掩住,说:“我是公爵守护骑士,已经跟他身边一十五年了。”



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专属徽章,首相艾伦公爵祖上曾手持战锤在战场上英雄牺牲,当时的皇帝便特许艾伦家族使用战锤图案做为徽章,及至后来,艾伦势力越发扩大,已经坐上了首相的位子。



一般来说,只有家族的成员、骑士才有资格佩带徽章,西蒙胸口这个乃是伪造,只不过式样神似而已,其实还是有差别的,但手拉得太快,维克多看不清楚。他心想在伊利达城还不至于有人胆敢冒充首相的亲信,加上桌面的一堆银币,便信了九成,攀附上首相一系,日后飞黄腾达,那是多少人一辈子修不来的福气,一时改换脸色,笑道:“撒加先生,请你稍候片刻。”



起身去后面的档案柜翻出一本陈旧的空白户籍,拿回来说:“为了保证情况真实,我需要问您几个问题,你的种族、年龄、住址、家庭情况。”



“嗯,我叫撒加,今年二十五岁,种族当然是人类了,住在镶金蔷薇酒馆,目前孤身一人,其他的你随便填写就是。”



维克多写好两份,一份交给沈之默,一份自己收起来,说:“我就写您自小在伊利达城长大,这本户籍破得不成样子,相信有人查到了也看不出来,您满意吗?”



“当然,等我选上了治安官,你会有更多好处的。”



维克多自是笑容满面,态度十分谦卑,连声道:“这是份内之事,撒加先生不必挂怀。”手下却丝毫不停,把银币收入囊中。



两人告辞出门,维克多兀自远远挥手,西蒙埋怨道:“你怎么把钱全都给他了?我们明天、后天吃什么?我看最多给他一小半就足够得很,那种小小的官员值得笼络么?”



沈之默一脸的轻松:“哼,钱对我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你懂什么?等下你和我去服装店拿套衣服,我们再去弄一笔大的。”



“拿?我们钱都给户籍官了,你当服装店是你家开的,想拿就拿吗?”



“我警告你别怀疑我的智商,说,城里有什么好的服装店?”



西蒙说:“你莫不成又想去抢劫?有名的服装店一般只供货给贵族,店里都有雇佣的保镖,肯定做不成那事。”



“别说抢劫那么难听好不好?这次我们换新的花样。”



他们仔细商议,西蒙拗不过沈之默,选择了离蔷薇街较远的一家普通服装店面,名字叫做“金线团”,有几个专职裁缝,专门选择时下流行式样缝制衣服,赢得不少顾客喜爱。伊利达城歌舞升平,浮华如梦,到处都是奢靡之风,人们大都喜欢表面好看的东西,对于实用性却不在乎,所以服装店越来越多。



两人鬼头鬼脑地躲在墙角下,西蒙咬牙切齿道:“就是这家‘金线团’,价格奇贵,以前我在这里买过一件衬衣,店主非要收我二十银币,可根本值不了那么多钱。撒加先生,你要抢劫就抢这家吧。”



沈之默哑然失笑,没想到西蒙嘴上说得好听,其实也是个道貌岸然的君子而已,“你等下进去,故意挑选衣服,拖延时间,跟店主闲聊几句,然后我蒙面冲进去大喊抢劫,嗯,他们纵使有保镖也防不住我,这时你就站出来奋勇同我搏斗,三下两下把我打跑。按照常理推测,店主不送你几件衣服说不过去,我们就有新衣服穿了,这样的话事情不会闹得太大。要是他小气不肯送么……嘿嘿,你自己想想办法,拿不到衣服就赖着不走,反正我们是流氓,怕过谁来着?”



西蒙犹豫道:“店主认识我,有点麻烦,不如还是我来当坏人吧,蒙上脸他分不出是谁。”



“万一有保镖,你打得过?”



“我至少曾经是骑兵队的成员,对付几个三流身手的保镖还不放在眼里。”



“那就这么说定了。”



沈之默拉起衣领,仰着头大摇大摆走进“金线团”服装店,气势做得十足,可是身上穿的旧衣服却暴露了他囊中羞涩的事实,一名裁缝想要迎上来推销自己的作品,见了他这副样子,便停住脚步,不冷不热地说:“先生想要什么服装请随便看看。”



服装店面积不大,正东面一个柜台,站着两名学徒,左右两列衣架挂了几件时下流行的长袍短褂、内衣外裙,花样繁多,令人眼花缭乱,还有几个中年妇女正在选购内衣,叽叽喳喳吵做一团,这个说有蕾丝边的衬衣好看,那个强调黑色主色调才最时髦性感。店主则在旁边为她们展示一件灯笼袖的新款式裙子,没发现有什么保镖,一般服装店请不起的。



沈之默见没人理会自己,敲敲桌面,指着架子上一件圆领罩衫说道:“老板,把那件衣服拿下来给我看看。”



老板不耐烦地吩咐学徒:“喂,你拿下来给他看。”



“老板,我在叫你,听到了没有?”沈之默抬高声音,语气显得很不高兴。



老板无奈,怕给其他客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跟中年妇女告罪一声,走过来拿起钩子取下罩衫抓在手里,说:“看看,这是用棉布缝的,十分结实柔软,手肘部位特别做了加固处理,起码够你穿十年都不会坏,二十银币,要不要?”



沈之默惊道:“二十银币,你怎么不去抢?”



老板冷冷地说:“既然没钱,那就请走,我这里只为高档客人服务。”



那几名中年妇女果然抿嘴笑道:“呵呵,没钱也敢来买东西,丢死人了,看他穿的那样。”



沈之默当场便有把她们抓起来浸猪笼的冲动,终于还是忍住了。



第51章 借机讹诈



学徒正要赶人,蓦然平地里一声暴喝:“抢劫!”脸上包着黑布的西蒙从天而降,气势汹汹站在服装店门口把住去路,手里拎着匕首,那把“徘徊者之剑”怕被认出,不敢拿出来,喊道:“老子就是丹莫罗通缉了三年没抓到的杀人在逃犯,曾经杀过十个人,现在手上没钱花了,你们赶快把钱拿出来,不然别怪我的纪录上又多一人,喂,你看什么看?不准动听到了吗?”



老板吓得不知所措,几个女客尖叫起来,店里乱成一团,有个裁缝见义勇为抄起衣服架子想打,没跑几步,啪嗒摔倒了,三分慌乱,倒有七分故意,想是做出这番举动,老板日后对自己还不得另眼看待?



西蒙同样也很紧张,但谁也看不出他的神色,嘴里念叨着“镇静、镇静”,看在沈之默在场,稍稍平复心情,反手把店门关了,逼近老板,挥舞着匕首,喝道:“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拿钱?”这么一来,任他们怎么吵闹,街外是一概不知。



老板马上反应过来,结结巴巴地说道:“小、小店本小利薄,今天到现在还没开张,上哪找钱给你?”



西蒙拿出以前在港口横行霸道的勇气,直接就是一巴掌扇了过去:“没钱?你是不是不想活了?谁不知道我大盗西……西伯莱特杀人不眨眼?小心我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管教你活不过今晚!”



他是骑士,手劲奇大,老板被抽得昏头转向,脸颊高高肿起,耳朵一片轰鸣,差点失聪,这才哭丧着脸道:“先生,钱都在柜台里面,你想拿就自己拿好了。”柜台里面不过是一些铜角零钱,就是全部拿走也没什么损失。



西蒙识破诡计,抓起他的头发,锋利的匕首在他脖子上晃来晃去,粗着嗓子说:“你侮辱了一位尊贵的强盗的智慧,我现在不想要钱了,来吧,用你的血来清洗我的愤怒。”



老板吓得面如土色,求饶道:“先生,等等……”吩咐另一名学徒:“你马上去后面拿钱,越多越好,直到这位先生满意为止。”



西蒙的凶神恶煞在这里得到了最大体现,“别走,谁也别想离开这里!”



学徒立即止住脚步,看看西蒙又看看老板。



沈之默见时机已到,气势凛然站出来,义正词严地说:“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你竟敢当街行凶抢劫,天理何在?我命令你马上放下武器去向宪兵自首,否则我决不饶你!”



老板大惊失色:“这是打哪冒出来的傻子啊!万一惹怒什么西伯莱特大盗,给我脖子来上一刀,或者把你砍了,对我的服装店来说也是大大的晦气。”对西蒙赔笑道:“先生,不关我的事,那个人我不认识,他是个神经病。”



西蒙大怒,把老板踢翻。



沈之默扑了过去,口中不停叫道:“其实我是皇廷近卫军的精英剑士,今天特别化装来追捕一个犯罪分子的,强盗,碰上我算你倒霉!”



两人默契十足,你一刀削来,我侧身避开,再一脚踢过去,你再纵跃而起,配合得非常巧妙。沈之默原本的身手比这时表现要强十倍,刻意做作,自然好比三个手指捏田螺——十拿九稳,老板、裁缝、女客都看不出来。西蒙第二次与沈之默对战,第一次被打成猪头,什么都体会不到,这次对方的动作放缓了许多,便感受出来,心道:“乖乖,这个拳头要是以平时的速度,非打在我腋窝处不可。哎呀,幸好躲得快,不然他这一脚非抽断我的半边肋骨,好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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