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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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妖-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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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此刻,面对这个曾因自己惨死,如今又自黄泉归来质问着自己的人,叶修筠心中满满,竟是解脱了的平静感觉。
  “我欠着你一条命,我的性命便是属于你的。无论你如何折磨,甚至是杀了我,我也不会有一丝怨言。”说罢,叶修筠闭上眼,伸直了脖子,等待对方的处置。
  王惟弈伸出手,手指在他的颈间游移,却好似没有再进一步的打算。直至叶修筠因这暧昧的触摸发出战栗,王惟弈猛然掐住他的脖子拉向自己,附在耳边森森道:“你是认准了我舍不得杀你吗?”
  王惟弈下手很重,没有留情,叶修筠的颈子被紧紧扼住,面色变得通红,而他不仅没有为自己辩白,更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抵抗,只是安安静静的等死而已。
  看着这样子的叶修筠,王惟弈又是一声冷笑,吻着他的额角道:“挖走我的心,又要走了我的命,如今做出这番可怜兮兮的样子,又是给谁看的呢……”,他喃喃说着,声音却低得只有自己能够听得见。
  等到对方临界死亡的最后一刻,他终究是将手放开,看着叶修筠跌落至地,面无表情。
  新鲜空气灌进来,叶修筠捂着喉头咳了许久,意识归来,感觉自己身下绵软,却又冰寒入骨。
  他睁开眼睛,望着王惟弈,望着那人乌发白衣,如雕像般孤独伫立着,几乎要与这白茫萧寒的天地融为一体。整个天地间,只有那人的衣角随着寒风猎猎舞动,衣角的血色莲花跳跃着,这才给那人带来些许生气。
  叶修筠痴痴的凝望着,即使雪花落在长睫上面,化作水珠沿着眼角泪痕滴下,也浑然不觉。

☆、雪中血

  落雪了。
  江南的气候温暖宜人,很少下雪,叶修筠来江南多年,见到雪的次数,用手指头都能数过来,不过即使这样,也远比在边城荒漠的落雪次数频繁。
  在他的家乡,只有疾风是一年四季没个头,而雨和雪都是极为少见的。边塞的雪,落地无声,下到最大积在屋檐上,也只是稀稀疏疏的一层,过不上半日便会消融。
  王惟弈生在江北,据他说,那里会下暴雪,特殊情况或许还有电闪雷鸣点缀。他那里下雪也不兴打伞,裹上狐裘就往雪地里冲,滚雪球打雪仗,玩闹上一天衣服也不见脏,因为雪早已埋没了天地,视线所至之处皆是白莽莽的一片,映得人面粲然生光,若是在雪中洒上点点鲜血,殷红映衬着洁白,那更是好看。
  叶修筠连大雪都没见过,更别提王惟弈口中的雪中血,便问你是在哪瞧见的,我也要看。
  王惟弈忽然就不说话了。
  叶修筠便笑他,你分明是在糊弄我,其实你自己也没见过。
  王惟弈眉宇间带着一股不符合年纪的愁郁,他道我没骗你,只是不希望你也沾染上那般的血腥污垢。
  但后来叶修筠还是沾染到了。那日边城落下百年不遇的大雪,他跪在雪地里,手指痉挛地扣着身下的落雪。眼前那一地血迹还是新鲜的,还在氤氲的冒着热气,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人可以流那么多的血,鲜红的血液渗入苍白的雪中,鲜明对比的颜色刺痛了他的双眼,泪水无法控制汹涌而出,落在凌乱的雪地里,他将额头埋在厚实的雪上,整个人都在风雪中战栗。
  其实等到他赶过来的时候,就注定来不及了。围观的人群熙攘,全部无暇去管这个失魂落魄的少年人,人们望着鹅毛般的大雪,有惊叹的,有恐惧的,纷纷说着太诡异了:行刑后一瞬间,在鲜血喷洒出来的同时,少年的尸体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紧接着就是这雪,活了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雪,这少年背后该有多大的冤情,心中该有多大的怨气啊。
  那人心中的怨,叶修筠比世上任何人都要清楚。他默默道,你恨我吧,尽情地去恨。诅咒我、毁掉我,杀了我,你的痛你的苦,我也要承受一遍,唯有这样,我的心或许就能好受一些了。
  往事如雾般消散,世间空茫,唯剩他们二人。叶修筠缓缓被王惟弈压倒在血泊中,墨发青衣沾染着鲜血,腥涩粘腻的感觉令他直想呕吐,他一动不动的平躺着,平静的像砧板上一尾待宰的鱼。
  王惟弈的动作十足优雅,一点一点挑开叶修筠的衣物,直至两人□相对。叶修筠被紧紧拥住,却并没有感受到一丝温暖,寒气从骨子里透出来,一如对方那冰冷无情的眼。没有前戏,王惟弈攻城略地长驱直入,疯狂不带一丝留情。
  痛……
  冰寒的雪地里,痛感只会更加刻骨铭心。王惟弈沿着他的颈项胸口一路吻啃,留下一路血痕,疯狂得几近噬咬。但即使这样王惟弈仍觉得不够,勾起指尖狠力抓挠叶修筠的身体,直至对方整个背部鲜血淋漓。血自密麻交错的伤口涌出,与王惟弈的血一起在雪地中交融流淌。
  痛到极点,身体反倒是麻木了。冷汗一层层的渗出,又在下一瞬被凌冽的寒风吹干,叶修筠感觉自己即使不会失血过多而死,也会在这雪地中被活活冻死。这场交欢犹如酷刑般,或者说本身就是一场酷刑,叶修筠想起他们的第一次,虽说是年少懵懂毫无技巧,却也无这般剧痛欲死。意识逐渐模糊,他努力回想着他们之间曾经甜美的回忆,仿佛只有这样,他才能继续支撑下去。
  多年来王惟弈的外貌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而叶修筠作为凡人,身上依旧留下了时间的刻痕。他的身量长了些,但仍比不过身材高硕的王惟弈。乔惟弈曾经笑过他,说你般秀雅精致的模样,哪像是生在大漠黄沙中的,分明是江南水乡细雨蒙蒙里的画中人。
  其实王惟弈初来叶府的时候,十分单薄羸弱,一看便知受过不少苦。分明与叶修筠相同年纪,比较起来却矮小不少,就像是生生少了他两岁似的。叶修筠牵着他去见母亲,感觉自己抓着的那只手腕几乎皮包骨头,硌得掌心生疼。即便这样,王惟弈仍是瓷娃娃般的好看,颇有天生丽质难自弃的感觉。事后叶修筠提起,王惟弈便沾沾自喜道他娘亲是天下第一美人,他作为她的儿子,自然也不会差。
  俗话说儿不嫌母丑,小孩子总会认为自己的母亲是这世上最美的女人。叶修筠当然不可免俗,听到有人敢与娘亲争天下第一,嘴上虽不说,心里还是默默将对方鄙视了一遍。但一见到王惟弈那张漂亮得没有死角,怎么样都看不腻的脸,便觉得那人的娘即便不是天下第一,也定是极美极美的。乔惟弈说他娘是江南人,所以看到富有江南气质的叶修筠,总觉得格外亲切。叶修筠听后很不爽,当然,哪个正常男孩被别人说身上散发着母性光辉,没在对方鼻子上揍一拳,已经算是很有素养,很客气的了。不过叫叶修筠郁闷的,却是另一层原因:王惟弈那话分明是在透露出,他所亲近的是江南,而并非叶修筠这个人。不过那时候叶修筠还小,没有想得再深入,郁闷着郁闷着,也就过去了。
  叶修筠的相貌心性随母亲,尤其是一副菩萨心肠简直是一模一样。叶夫人初见王惟弈时也是心疼得不得了,得知他孤苦无依,便当即收留了他。这下不止叶修筠高兴,连在房门外围观的丫鬟家丁跟着也雀跃了起来。要知道叶家十代单传,支庶不盛,偌大的将军府只有叶修筠这一个孩子,而叶将军十日有九日住在军营中,叶夫人不喜热闹,身边一向只许她的几个陪嫁丫鬟贴身伺候,仆人们的心思精力便都放在了叶修筠的身上,如今又多出一个孩子,这叶府也终于能够热闹热闹了。
  叶修筠喜静,王惟弈好动。二人性格南辕北辙,在一起却是出人意料的和谐。其实王惟弈刚来叶府的那段日子很闷,许是还没从被灭门的打击中走出来,叶修筠便日日来缠他,走哪里都带着他。丫鬟见着他们,总是指着他们调笑,道好一对金童玉女。
  听到这话,叶修筠就不服气了:那时候的他比王惟弈高,比王惟弈壮,凭什么人家是金童,而他却是玉女。可是一低头看到自己穿着的粉嫩嫩的裙子,气就又一下子泄了。后来叶修筠长了几岁,确定不会夭折后,终于被允许褪下女服换上男装,但那时王惟弈也已经长大了,个头窜得老高,令叶修筠只有仰视的份,最后他只能认命自己是一辈子翻不得身了。
  王惟弈太瘦弱,于是叶修筠便总惦记着要把他养胖一些,拿到什么好吃的都要塞给他。而王惟弈似是从前养尊处优惯了,再好的吃食也只是浅尝辄止。叶修筠忍着口水递来的糕点,他象征性的咬几口,便不再动了。然后在叶修筠正心疼的时候,皱着脸很欠扁的来了句:不好吃……
  叶修筠道他一不落魄了就开始挑三拣四不知足,还问他是不是自小鲍参翅肚喂大的。
  王惟弈道没这么夸张,鲍参翅肚吃多了也会腻的。
  随后他讲起他家的日常小吃食:桃花盛开时制桃花酥,桂花飘香时做桂花糕,小荷露尖时弄荷花饼等等,随着季节变化应时而走,光制作工序就有十几道,都是他娘亲手给他做的。还有他吃燕窝,白燕算是低等的,要吃就讲究吃金丝燕吐血筑成的血燕,那个最滋补,不过他不怎么爱吃,每次非要爹端着碗追着他,他才肯吃上几口……
  叶修筠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这些吃食叶修筠不仅没尝过,有的甚至连听都没听过。不过光是听名字就觉得很好吃。心说这年头怎么经商的过得比将军府还要滋润呢,再看着眼前碟子里的枣泥烧饼,忽然感觉自己过得如此悲催,尤其是还没自知之明。
  王惟弈那段时日的精神一直比较抑郁,难得口若悬河一把,叶修筠也不忍心打断他,坐旁老老实实听他讲。王惟弈一开始说得还挺兴奋,后来声音却渐渐低弱,直到最后闷头沉默了下来。
  叶修筠问怎么了。
  王惟弈笑了笑,喃喃道,都已经过去了,现今再也吃不到了……
  然后他强打起精神抓起之前被嫌弃的糕点,努力吃个精光,连渣都没剩下。吃完微笑道:我刚才说错了,其实挺好吃的。
  叶修筠一边咬着烧饼一边看他,心想你分明是在哄我,还说好吃呢,笑得和哭似的。
  在叶修筠的记忆中,王惟弈一向是爱笑的,他本身长得就好,一笑更是俊美得锋芒毕露。说话时尾音微扬,连声调也带着股神采飞扬的感觉,仿佛有着魔力,使人一听就觉得愉悦。
  开朗的孩子自然是讨人喜欢,而叶修筠却宁愿他笑得少些,至少,别再叫自己见到他这般强颜欢笑的模样就行。
  王惟弈是完美的,他本身就是块金子,虽然落魄过,但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是永远不会变的。叶修筠看他,觉得处处都是好的,任何溢美之词落在他身上都不过分,但看得久了,完美的表象后面,却总是浮现出那人幼时的模样,瘦瘦小小的,唇角不自然的勾起,想要笑,而眼却乌洞洞的睁着,似是只要稍一松懈,泪珠便会在下一瞬崩溃划落出来。


☆、注定

  叶修筠自小就不是练武的料子。他爹从他三岁开始教,到了六岁,仍是连个马步都扎不好。舞棍弄枪,棍子十有j□j会敲到自己头上,而银枪则是有几次差点将自己身上戳出个窟窿。叶将军每次看他练武都会犯头痛,最后只好放弃,叫他好好念书就行了。
  不过即便是念书,叶修筠也无法专心,他酷爱话本杂谈,四书五经则是一读就会打瞌睡。一开始被逮到,夫子没留情,戒尺打得噼里啪啦响,弄得叶修筠的小手肿得好几天都握不住毛笔。他娘极其溺爱他,一向连一根寒毛都不许人碰的,见到他包子似的小手,眼泪断了线的直往下掉。连锁反应,叶将军看心爱的夫人落泪,二话不说就将夫子扫地出门。闹上这么几回,方圆百里的夫子们都不敢再入他家的门,最后好不容易请了个,年纪老迈走路还是颤颤巍巍的,叶修筠那时也学聪明了,若看闲书就把书衣撕了,换成经史子集的封面,夫子老眼昏花也瞧不出,于是也就这么浑浑噩噩下去了。过上两三年诗书还是读不通顺,但肚子里的民间故事反而多得甚至能当说书匠了。
  王惟弈一开始是以陪伴叶修筠读书的名义出入书房的,别看他平时活泼总动来动去,但一到念书却变得认真严肃了起来,坐在书案前脊背挺得笔直,叶修筠好奇,便凑到他跟前看。见王惟弈正在抄写孟子,一手端正隽秀的小楷令叶修筠小小惊艳了一下。王惟弈想要礼尚往来的去看叶修筠的字,叶修筠便忙张开手掌把自己的字迹掩住了。
  王惟弈笑,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给我瞧瞧。
  叶修筠不听,王惟弈费好大力气才掰开他的手。下面宣纸上的字歪七扭八,尤其是和王惟弈的字迹一比,就如同鬼画符一般。
  叶修筠小时候脸皮其实挺厚的,但与王惟弈这个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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