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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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奴- 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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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尘翼脸色大变,他房里的侍妾怀孕了也是这样。
  院子外面已经架起了篝火烤羊,亨珠和果儿边拿着青稞面合着羊血做血肠。边听阿奴说李长风的事。
  听说李长风已经又妻子了,亨珠瞄了瞄果儿,见妻子含笑看着他,喜得他心花朵朵开,放开嗓子唱起歌:
  春三月若不播种,
  秋三月难收六谷;
  冬三月若不喂牛,
  春三月难挤牛奶;
  骏马若不常饲养,
  临战逢敌难驰聘。
  虽饿不食烂糠,
  乃是白唇野马本性;
  虽渴不饮沟水,
  乃是凶猛野牛本性;
  虽苦不抛眼泪,
  乃是英雄男儿本性;……
  亨珠的嗓子高亢嘹亮,屋里的陆家兄妹虽然听不懂唱词,却被那豪迈的歌声吸引。
  见堂妹已有身孕,事情不可挽回。既然李长风说阿奴可以安抚好刘仲,陆尘翼沉默半响道:“我本就不赞成你嫁那梁王,可惜叔叔和南阳王不听。我这趟要去高邮叔叔那里,你们的事,我去跟他说,不过只怕以后没了前程,你可甘心?”他问的是李长风。
  李长风原本心心念念挣一场富贵,衣锦还乡,但是他做下这样的事,对此后果早有心里准备。他与阿奴等人相处久了,面上看着中规中矩,内里早被感染上了那种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性情。转头看见秀秀眼巴巴地看着他,心里一热,想她一个千金小姐为了自己不顾一切,这样的可心人哪里去找。难道堂堂男儿还不如一个女子么?他被那歌声激得豪气顿生,握紧秀秀的手,斩钉截铁的回答:“男子汉大丈夫,哪里不能安身立命,你放心,我会带着秀秀回西川老家。”
  陆秀秀求仁得仁,一颗心总算安定下来,顿时泪如泉涌。
  晚上月明如昼,他们边吃着烤羊肉,果儿和亨珠边教阿蕾的苗族侍从侍女跳着锅庄,引得客店里的左邻右舍都来围观。
  见他们热情奔放边跳边唱,陆尘翼低声问堂妹:“以后你就过这样的日子,可想好了。”
  秀秀失笑:“长风不是吐蕃人,五哥,我在西川住过几年。不过是再回去就是。倒是你心里怎么想的?”在码头上,这个五堂哥就盯着阿奴不放。
  陆尘翼心里矛盾,他不是那种情窦初开血气方刚的毛头小子。美人谁不爱,一开始不过是为色所迷,想多看几眼罢了,渐渐地只要看见她的身影就有一种飞蛾扑火,烈焰焚身的感觉,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样下去很危险,可是只要那白衣少女眉心微微一戚,他的心就又疼又酸,把所有的顾忌抛在脑后。
  对于相思之苦,秀秀算是过来人。她那时明知道跟李长风没有结果,但是一听说他带兵追着溃逃的反贼过高邮,还是趁乱拿了一件家丁的衣服,涂黑了脸,朝着他旗帜的方向跑去,她现在仍然记得李长风在乱军之中看见她时,那种不敢置信表情。此刻想起那一幕她觉得心甜如蜜,只愿岁月静好,天下如她一样幸福。连带着阿奴也顺眼了几分。
  她最后决定还是帮自己堂哥一把,当下就把阿奴的婚姻状况告诉了陆尘翼。陆尘翼狂喜:“你是说,她的丈夫出家了?”
  “对,吐蕃人喜欢出家。所以你要是喜欢阿奴就趁早。她是仲哥哥的师妹。”陆秀秀顿了一下,她对他可毫无歉意,可是心中仍然有些怅然,“你知道的,他们感情极好,还有他的义兄。长风说阿奴的身份尊贵,他们自幼把她当宝贝似的供着。据说她是族长,按他们族里的规矩是一夫一妻。”自个堂哥不算风流,屋里也就两房侍妾,是打小服侍他的,外面可能还有一两红粉知己。虽然人不风流枉少年,但是这一条对于阿奴行不通。
  陆尘翼灰了大半的心又重新熊熊燃烧起来,自己世家子弟,前途无量,兼年少英俊,红粉场中无往不利,对于一个涉世不深的少女应该可以手到擒来。
  李长风写好了给陆炎和刘仲的信,没用阿奴的馊主意写血书,陆秀秀一闻见血腥味就作呕。
  他把信拿出来,陆尘翼与阿奴都伸手去接,李长风怔了一下,最后把信交到阿奴手里。她朝陆尘翼挑衅的扬扬眉走了。
  李长风狡猾一笑:“少将军,阿奴小性,要是我把信给你,她非跟我翻脸不可。”
  难道就不怕我翻脸么?陆尘翼郁闷,想来这;李长风吃定了自己不会跟阿奴计较。
  陆尘翼赶时间,当晚就出发了。因为往后的航程要通过两军交战之地,阿奴和赵惜装成了陆尘翼的亲兵,阿错和果儿等人则直接往钱塘而去。范文澜唯恐阿奴有失,以刘畅下了死命令为由,带着二十名大兵死缠烂打也上了陆尘翼的兵船。
  一路上将军大人想献殷勤都被赵惜挡着,一直到扬州,他连个面也没见着。
  此时传来消息,刘仲和陆炎的主力已经攻下了扬州,到此为止,张甾的最后防线已经崩溃,路上陆尘翼还撞见了小股反贼溃退的水军,趁机捡了个便宜。
  据说扬州城打了五天,战况激烈。阿奴等人上岸时,淮左名都扬州城已经变成一个破败肮脏,尸横遍野的城池,刚刚下了两天雨,天气炎热,尸体很快散发出一股恶臭。到处是疲惫的士兵和百姓在清理街道,掩埋尸体。
  他们忍着那个恶臭找到蜀冈上的牙城,刘仲就住在扬州的州衙里。陆尘翼也跟着一起前来报道。
  跟着引路的小兵,阿奴刚刚走进州衙后面的郡圃,就听见鼾声一片,走廊下,亭子里,花堂内,大树底,只要可以遮住一线阳光的地方都躺满了衣衫褴褛的士兵,一股酸臭味扑面而来。
  阿奴忍住掩鼻的冲动,眼角直抽搐,那味道比隔夜的垃圾还过分。陆尘翼递过一方白手帕,阿奴摇摇头,此君衣冠楚楚,一路上都用白手帕掩鼻,人人侧目。
  小兵走到芍药堂前就停下来:“王爷躺满就在里面,估计还没醒,大家都几天没睡了。”
  他想去通报,阿奴不想吵刘仲,摇头制止。那小兵原是梁王侍卫,认识阿奴,知道这姑娘跟自家王爷关系匪浅,也就不多说。
  芍药堂里因为人少,味道比外面好一点,十二等人也这样摊手摊脚大刺刺的席地而睡。阿奴见院子里尚有几朵晚开的芍药,芳香四溢,干脆摘了放在他们的鼻子前面。
  刘仲的房门打开,他一身泥水脏兮兮地躺在卧榻上,打着小鼾,因为个子太大,卧榻容不下,两脚垂在地上。
  阿奴看了好笑:“傻子,这样睡不难受么?还不如躺地上呢。”
  这人身上的味道一样臭,阿奴拿起花深深地嗅了一下,最后还是放在他脸旁,和赵惜一起帮他收拾散落一地的甲胄。
  陆尘翼在外面看得满心不是滋味,跟自己堂妹一样直冒酸水。
  刘仲是被十二的惨叫声惊醒的,他一个激灵,伸手就去摸刀,却摸了个空,吓得满头大汗猛的做起来,却见一个穿着杏红纱衣的女郎急急往外跑去,那是他买给阿奴的衣服。
  随后他听见一串银铃般的笑声,然后是毫无诚意地道歉:“十二哥哥,我不知道里面有蜜蜂。”
  外面惊醒的沈家护卫们忽略那位鼻子被盯了个大包的倒霉鬼,纷纷跟阿奴打招呼,听见他们爽朗的笑声,刘仲也微笑起来,还以为她要迟几天,怎么这么早就到了。
  眼前一片黑影挡住了他的视线,他一抬头,一个温文尔雅的青年将军站在眼前,而后高声道:“游击将军陆尘翼前来报到。”
  陆家的?现在只要一听见性陆的,刘仲就头疼。据说此人是路星海的嫡子,陆家少家主,该不会是来算账的吧。
  看见陆尘翼眼底隐隐的敌意,他摆摆手:“不用行礼了,我现在一身狼狈,陆郎中将应该在城墙上,你去找他报到吧。”

第一百四十七章
  刘仲赶人,陆尘翼也想急着找到叔叔。刚走到院子里,恰好回转,似笑非笑地拦住他:“少将军,事情说完了吗?”
  陆尘翼脸一黑,这是要他去跟刘仲说秀秀的事?
  没说?哼!兄妹两都是敢说不敢做的主。阿奴扁扁嘴,一脸的为难:“大师兄做了这样的事,我做是师妹怎么好开口?”
  陆尘翼一顿。的确,听秀秀的意思,她十二岁成亲,之后夫婿就出了家,还是个黄花大闺女。自己两家的事其实跟阿奴没关系,她肯管已经很仗义了。不想被她看扁,陆尘翼一咬牙转身回头。
  阿奴一路跟着他,拿着那朵已经没了蜜蜂的芍药花在手上轻轻拍着,眉眼一片深沉。这人来见阿仲连礼也没行,陆家真这么嚣张么?
  刘仲却不见了,两人找了一圈,在后院的水井边上看见小王爷正光着身子在冲澡。
  几年不见,身材发育的不错,阿奴吹了声口哨,迅速的转走。
  刘仲听见那戏谑的哨音,转身只看见陆尘翼,窘得手忙脚乱地穿上湿裤子,皱着眉头瓮声瓮气:“你怎么还在这?”
  陆尘翼被他意有所指的口吻差点气成内伤,他又不是故意看的,口哨也不是自己吹的。但是要他直言相告,小王爷,你被你家小师妹看光了,他又不情愿。最后忍气吞声开口道:“有关于秀秀的事。”
  刘仲顿时头大如牛:“我知道对不住她,只是派了几路人马去找,一点消息也没有。”
  “找到她了。”陆尘翼仔细的看着刘仲的脸色。
  刘仲欣喜若狂:“真的,她在哪?没事吧?”
  见他关切的表情不像是作假,陆尘翼更难说出口。
  刘仲心一沉:“出了什么事?”
  “她怀孕了。”陆尘翼先说结果。
  刘仲顿时脸色铁青,他可没碰过路秀秀。可是,他叹口气:“算了,我不怪她,你带她回来吧。我养着她就是。”要不是她嫁了自己,也摊不上这倒霉事。
  陆尘翼没想到是这个结果,张着嘴愣了半响。再想说什么,却见刘仲心急火燎的跑了。
  转到医院,只看见刚才还一脸不耐烦的刘仲像只乖乖的大猫一样坐在椅子上让阿奴摆布。
  阿奴姑娘抓住小王爷的大爪子,看看那里面黑乎乎的泥垢,嫌恶道:“脏成这样还敢用手抓东西吃,也不怕肚子里长虫。”
  自从发现赵惜那样外表光鲜的美女都是寄生虫携带者,阿奴几乎草木皆兵。这次携带的行李就有一大包是肥珠子,每次下船采购,肥珠子都是必需品。所有人都被她勒令勤洗手,特别是吃东西前。还有碗筷自带。连普普都准备了一份小碗筷和汤匙。关于个人卫生,行礼里还有一个大包是阿奴专用的煮沸晒干消毒过的白布,都叠成了长条,嘿嘿,女人每个月要用的,女人一有钱就败家,她都是用完就扔。
  至于赵惜,早就被她整的里里外外干净无比。话说纳达岩走后的一段时间里,她还坚持让赵惜服用那种打虫药,搞得赵大美人几乎虚脱,很怀疑阿奴是在拿她试药。
  阿奴一边叽叽咕咕的跟刘仲说秀秀和李长风的事,一边帮他檫头发,剪指甲,洗手。旁边那群兵痞羡慕的眼珠子发绿,还是人家王爷好啊,有美人服侍。
  刘仲却受不了了:“阿奴,那个,我的手洗过四遍了,再洗就脱皮了。”
  新上任的防疫站站长敲了一下他的脑袋:“听重点,你都被戴绿帽子了。”随后命人再打一盆水来。
  小王爷不干了:“绿帽子那是贱民戴的,跟我什么关系。”戴碧绿青诸色巾帽的是最低贱的人。
  “咳。意思就是你老婆跟人家跑了,傻子。”
  他叹口气,他早发现李长风对秀秀感兴趣,只是没想到:“算了,当初是我害了她,那时候我坚持不娶,皇上也没法子。”
  他瞟了阿奴一眼,谁叫那时候你不声不响地跑了。“既然她喜欢那头驴子,就当作补偿了。”看着自己又被漂洗一道的手,刘仲嘴角抽了一下:“现在行了吧。”
  “那以后怎么办?”阿奴勉强同意过关。
  “什么怎么办?”刘仲习惯的准备伸手挠挠头,却被阿奴姑娘一声尖叫吓得手停在半空中:“你的头发脏死了。”
  刘仲克制住想逃跑的冲动,认命的放下手:“好吧,今天我有空,随你怎么弄。”
  “你准备昭告天下,自己老婆跟人跑了?”
  刘仲哽了一下:“这倒是麻烦,我不介意,不代表皇上没意见。”他见陆尘翼眼神不善,脸黑的可以搾出墨汁来,疑惑地道:“我得罪他了么?”貌似现在反应过来了,是他们应该低声下气才对,被陆炎挤兑了好几个月的小王爷这点还没糊涂。
  他仰着头问:“你们要怎么做?”
  陆尘翼低声道:“让李长风辞官回乡,将秀秀带回去。”
  “不行。”刘仲一口否决。李长风是皇帝看中的人,没那么容易可以脱身。
  陆尘翼以为他要秋后算账,心想那是你师兄,斩了他我也没意见。
  阿奴将刘仲的头按在水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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