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岸纯情,右岸媚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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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纯情,右岸媚色-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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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头晕。”维东坐着没动,抚了抚额。
  这句话,如果是李哲说的,我一定认为他故意捣乱,会把他推到一边去,可是出自维东的口中,我却没理由不信。当下,我扶他下了车,一直送他到卧室里躺下。
  刻意忽视这里丝毫没变的一切物品,我想了想,好像记得书上说献血后要补充流质饮料,于是又去厨房倒了杯苹果汁。我回来时,维东仿佛又睡着了。
  在床头柜上放下果汁和车钥匙,给他盖好被子,我大大打了个呵欠,准备撤。
  “这么晚了,一个女孩子回去不安全。
  去客房睡吧,不要再跑来跑去的,让人担心。”维东含含糊糊地说道。
  “不用了,我会照顾好自己。”我快步走出卧室。
  “就连在这里多留一刻,你都不愿意吗?”
  我逃一般出了大门,仿佛听到维东的声音在清冷的夜风中叹息。
  这里,曾经见证了我是怎样一个幸福快乐的小女人,而今,我不想它再见证我和维东间是怎样的无可挽回。回去碰到李哲时,他告诉我,A型Rh阴性血是非常罕有的血型,在人群中寻找到同血型的人的机会不是千分之三,而是不到万分之三。许多日子后,我才知道,仅仅因了这血型,已注定我和维东今生难解的缘分。
  早晨七点,我虽然困得要命,还是依了生物钟,准时睁开眼睛。
  按原定计划,今天是我枪手生活的第三十天,两个十二万字书稿的截稿日。
  可这两天,被周瑾和爸爸的事一耽搁,我的《余秋雨批判》才修改了三遍。
  七点到十二点,有五个小时,我想如果我动作够快,在中午去医院看爸爸前,略略再改一遍还是可以的。睡眼惺忪地晃到书房,打开电脑,我看着word文档里密密麻麻的黑色宋体字,脑子里一阵麻木。“才睡四个小时就起来,太勤奋了,不像你的一贯风格。”不知几时,李哲出现在我身后,仿佛还在笑我素日不到十一点不起床的“劣迹”。“下午五点前一定要把定稿交给宋剑桥的,我不能言而无信。”我用力揉揉眼睛,保持清醒,对着“硬伤累累话秋雨”的大标题,移动光标。李哲敲了敲桌子,“就你这样,改了也白改。”
  “拜托,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我没空招呼你。”我头也不抬,揪出一个错字改了。
  面前的电脑被整个儿端走,李哲推来一碗热腾腾的皮蛋瘦肉粥,“为了避免你胡乱修改、误人子弟,我吃点亏,帮你改一遍。你吃完就去睡吧。”
  “你改?”饥肠辘辘的我,毫不客气地边吃边疑惑地瞪着他。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我可不信这个心脏外科的无赖医生,会对余秋雨的作品了如指掌,还有相当好的文字驾驭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李哲难得一见地一本正经,“我上次看过你的稿子。
  剩下的任务只是字句的调整,再就是理顺一些前后不一致的观点,又不是大架构上的修改,应该不是很难。”“算了,还是我自己来好了。”我迅速喝完粥,冲到他面前想拿回电脑。
  李哲却不理我,只是抽了张餐巾纸,轻轻拭过我的唇边,低低笑起来,“小薇薇,你长了点白胡子,好可爱。”明明隔了层纸,可随着他的动作,我偏偏能感到他指尖的柔软和暖意,温和而固执地逗弄着我的神经。李哲又笑嘻嘻地凑到我面前,眼睛弯弯如新月,“小薇薇不睡觉的话,会越长越难看,长得难看我就不喜欢了。”嘁,谁要他喜欢!我的脸不争气地开始发热。
  不知怎么,我忽而不想面对他,飞快回了自己的房间,急急关上门。
  背靠着门,我听到他在门外说话,“乖乖睡吧。
  我保证不会让你失望的。”又像个老头子一样在唠叨,“将来你肯定是个工作狂,不过幸好,有我照看你……”懒洋洋地爬回床上,我迷迷糊糊地想:奇怪呀,他刚才那样轻薄我,我怎么没骂他,也没想把他推到一边去呢?中午,我准备出发去医院时,看到书房的门紧闭着。
  想来李哲大约还在里面跟余秋雨奋战,今天应该不会去医院了。
  说实话,我一想到维东吃醋的样子,心里就有点发毛。
  虽然我和李哲什么都没做过,我还是希望他们两个永远也不碰面,这是最安全的。到了医院,爸爸已经醒了,难得的是精神还不错。
  医生说,最危险的一关已经过了,目前爸爸左腿骨折处做了钢板手术,需要住院治疗几个月,再好好调理一番。大家都精神大振,放心了不少。
  哥哥也不知从哪儿带了个女孩子过来,说是他的女朋友。
  那女孩虽然不是很漂亮,但是看着一派恬静温柔,谈吐也算大方有礼,我感觉还可以。“婷婷最擅长厨艺,爸爸想吃什么只管说,这进补的事全交给她好了。”哥哥不无得意地揽过婷婷,婷婷小鸟依人般靠着哥哥,俨然是甜蜜的小两口。老妈满意地和爸爸对望了一眼,口中只说:“这怎么行?太麻烦婷婷了。”
  “怎么不行?我们就快是一家人了。
  再说,妈你身体又不大好,要多休息,不能太操劳,难道我们还指望妹妹天天煲汤来?”哥哥实话实说。婷婷也乖巧地抿着嘴笑,“不麻烦的,我只怕伯母你嫌我厨艺不行呢。”一句话,说得老妈脸上乐开了花。这边,看爸爸疲乏地又睡了过去,我们安静地退出了病房。
  老妈拉了婷婷问长问短,哥哥冲我使了个眼色,我跟着哥哥出了病房大楼。
  “不容易啊,哥总算找到对象准备结婚,爸妈要高兴死了。”我记得哥哥自从上次失恋后,已经四年没谈女朋友了。哥哥无所谓地笑起来,“年纪到了,差不多该结婚就结呗。”
  我知道我不该说,可还是忍不住,“什么叫年纪到了‘该’结婚?哥难道不是真心喜欢人家的?”“谁说我不喜欢她?不喜欢就不会打算娶她了。”哥哥点了支烟,朝空中吐了个大大的烟圈。“那你又说什么该不该的……害我乱想。”我咕哝着。
  哥哥扫了我一眼,“妹妹,婚姻是现实的,不要用你小女孩的一套来衡量现实。
  什么爱情,都是欺骗小孩的把戏,你该醒醒了。”
  “胡说。
  我可记得哥为了以前那个和别人打架,头都打破了,缝了七针。
  如果不是因为有真正的爱情,干吗那么做?”我有条有理地反驳。
  哥哥狠狠吸了口烟,“没有什么爱情,不过是欺骗。
  四年前,我像个傻瓜一样一心对她好,结果她说什么,说我没有房子没有车,凭什么和她在一起?”停了停,又嘲讽地笑起来,“前几天,我在停车场,看到她和她嫁的那个开了辆赛欧,从我旁边过去。她看到我的君越,眼睛都直了,可笑吧。”
  多年兄妹,我知道哥哥喜欢把感情的事憋在心里。
  想他现在对我说出这些,人释放一下,该舒服多了。
  “那个女的根本配不上你,我看现在这个婷婷人挺好的。”我胡乱安慰着哥哥。
  哥哥耸了耸肩,“是啊,是不错。
  就是喜欢撒娇,每天要我说几句甜言蜜语给她听——还好,人好哄,那三个字多说几遍也就顺口多了。”我爱你,三个字的谎言说了无数遍,就能毫不犹豫地像顺口溜一样说了,这就是男人哄女人的绝招!“我相信婷婷是很在乎你的,哥,否则她不会喜欢听你说什么甜言蜜语,也不会跑来答应天天煲汤给爸爸调理什么的。”我看着哥哥,不想指责他。“谁知道呢?”哥哥看了看刚过去的一个漂亮护士,“我只知道,我是婷婷的第一个,而且她的性格、相貌、家境收入各方面也都很符合我的要求,做妻子很合适。”我听得非常不舒服,忍不住说:“哥,结婚的话,她就是陪你度过下半生的那个人,比爸妈和我都来得更亲近,你不要这么满不在乎的样子。”“我符合她嫁人的条件,她也符合我娶妻的条件,大家平时又还算合得来,所以谈谈恋爱准备结婚,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了。”哥哥收回目光,认真瞧着我,“小薇,你在象牙塔里太久了,不是人人都指望结婚对象会是杨过或小龙女,生死相许、忠贞不渝是书上才有的。”“假设一下,如果我现在和四年前一样,没房子没车,你猜婷婷还愿不愿意嫁给我?”我不甘心地反驳了,“如果是我,只要是我喜欢的,我一定会嫁。”
  “你会嫁,大多数男的还不敢娶呢。”哥哥半开玩笑,“又懒又不会做饭,也不喜欢料理家务,熨件衬衫也笨手笨脚的。平时任性,眼光挑剔,对别人做事要求又特别高。
  娶你回家,比养个女儿还麻烦。”
  “绝大多数人像我,需要的是持家有道、温良贤淑的妻子,而不是一个聪明博学、才艺出众的小女孩。所以婷婷适合我,你明白吗?”
  朝哥哥吐了吐舌头,我不以为然地笑。
  如同我打死也不会嫁给像哥哥这样的男人一般,哥哥这样的男人也绝对不会娶像我这样的女人。还好,我们只是兄妹,两个血脉相连的自私鬼。
  哥哥指着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看看他们。
  小薇,你比这里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要幸福。
  从小到大,学业、爱情、亲情、友情、健康,你得到的太多太容易。
  得到得太容易,你就不懂得珍惜了。”
  敏感地意识到什么,我摆摆手,“哥,不要再来为他当说客。”
  “维东给爸爸献了那么多血,为的是谁,你心里有数。
  不是说我们欠了他什么,就一定要你去做些什么作为报答,可至少你应该再好好想想。”“以前维东说过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
  他说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最高赞美,就是向她求婚,让他可以给她最好的一切,让她可以分享他拥有的一切,做他孩子的母亲。”“你本科毕业的那天,他买了那辆宝马,原本是用来做什么的,你真的不知道?”宝马——BMW——be my wife?一个可爱的文字游戏。
  我猛地醒悟,满心惊讶。
  哥哥笑了笑,“我就知道你猜得到。
  可惜当时,他还没开口,你就说自己绝对不要像周瑾那样,一毕业就做个已婚妇女。结果,他只能把车和戒指先收起来。”
  “哥,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爱他,也许会嫁给他。”舌根涩涩的,我偏过头,不想再看哥哥惋惜的脸。不爱他,就不会为他心痛,不会计较他的任何行为,不会难以忍受别的女人在他身边!
  “如果你真相信爱情是存在的,是伟大的,就应该相信他会为你收敛。”哥哥拿出个保温壶,用力塞给我,“这是婷婷熬好的参枣猪肝汤,益气养血的。你给维东送去吧。”
  接过汤,我坐在中心花坛边的长椅上,一时思绪万千。
  当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我曾幻想,我的意中人是个王子,有一天他会骑着一匹白马来娶我,一路上铺满了阳光和鲜花,所有人都为我们祝福……而维东,也曾想给我这一切吗?“小薇薇,你在这里啊。”李哲神出鬼没地闪了出来,把我吓了一跳。
  大约是我的表情太震惊,李哲很快解释了,“你手机忘了拿,在家响了好几次,我没敢帮你接。后来看到宋剑桥给你的短信,才知道他急着问你要稿子,我就给他回了条短信,叫他下午两点到医院来拿。喏,稿子我改好了,希望你满意。”说着,把我的手机和U盘递给我。
  李哲逆了光,正午的明媚太阳给他镀了一层耀眼的金边,让他整个人熠熠生辉,恍如幻觉中人。我怔怔看着他,有点茫然。
  是吗?我得到的太多太容易了?所以总是不懂得珍惜?就像眼前的李哲,他凭什么对我这么好?我又凭什么安然享受他的付出呢?“小薇薇看我看呆了,我有点受宠若惊呀。”李哲笑眯眯地拿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李哲,不要对我这么好。”我不知道自己怎会突然说这个。
  李哲眨眨眼,半晌慢腾腾地说:“我以为你是没有心的呢。”
  我看到李哲脸上依然挂着漫不经心的笑意,就像我第一次在酒吧里看到他时一样。只是,他的眼睛明亮得惊人,专注的目光,轻柔地落在我身上。
  空气中依稀飘过一丝清冷的气息,幽幽擦过我的肌肤。
  我下意识转头,看到维东,正从不远处大步走过来。
  略一回头,我猛地发现李哲洁白的医生袍下,穿的赫然是那件Ascot Chang定制的白衬衫——我原打算送给维东,却最终送给他的那件。当命运的车轮缓缓向前进,我如同一只小小的蚂蚁,费尽气力,也只能稍稍改变它原先的行进方向,却无法改变它既定的终极轨迹。维东走近,目光如电般打量着李哲,脸上微微地笑,“这位是?”
  “这是心脏外科的李医生,我在问他爸爸的病情。”我不知道维东到底看到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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