澡。
流浪汉包身工生存状况调查(3)
途中,因为天黑,流浪汉不肯走,付海扯住其衣领,打了他一耳光。陈品官从地上捡起竹片抽打流浪汉,翁秀雄踢了他一脚,并将其强行送到了工人曾梦所在地方洗澡。
翁秀雄安排两名流浪汉和曾梦等人一起睡,但两人不停地说话,影响了别人。曾梦便起床用脚踢他们,并拿皮鞭抽打。打完后,又叫王川元继续打,最后将两人锁在砖厂的旧机房内。
5月12日上午,翁秀雄安排这两名流浪汉同四川民工一起拖泥巴,由翁秀清监工。
两名流浪汉依旧很不听话,结果,他们不断遭到翁秀清的抽打。
一名流浪汉终于被激怒,抓起一把锄头反抗。翁秀清立刻命令“傻子”工人罗小平、黑牛、陈世民、余小欧,把其按倒在地殴打。
中午,翁秀清发现,不愿干活的这名流浪汉胃口却很好。晚上6时许,翁秀雄、翁梅龙命令余小欧、徐文强、王川元把他再次拖到新机房里打。众多工人被管理者胁迫参与,木棍加皮带与电击轮番上演。直打到流浪汉完全顺从——“不能动也不能喊了”。
晚上9时许,翁秀雄与翁梅龙、“黑牛”3人将这名流浪汉的尸体丢弃在耒阳市委后山的一块坪里后便回厂休息了。
厂方称,在警察前来调查时,他们已将另外一个抓来的流浪汉放走,后此人下落不明。对此,郑小军等深为怀疑,但苦无证据。“我们曾发协查通报到四川渠县,但曾令全早已不在当地”。
砖厂老板家属称,警方办案干扰了他们的“慈善事业”
令警方意外的是,翁秀清等人亲属在案发后居然到检察院控告警方,理由是:他们的用工得到了政府的许可和表彰。警方的调查办案干扰和破坏了他们的“慈善事业”。
2007年3月28日,在耒阳市看守所里,罗政仍然坚持上述理由。
他说,曾令全收养残疾人做工已经有10年左右。曾以前是养猪户,缺人手,看到街上的残疾人,就带回家给他饭吃,让这些人帮忙养猪。
慢慢收留的残疾人越来越多,曾也尝到甜头,便开始了“向外输出残疾人务工”的业务。他跟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以此对工人们进行管理。
因为曾令全在外面善于交往,又乐于结交社会上的各种人,整合了一些资源后,他顺利组建了“渠县残疾人自强队”,专门将残疾人输送到一些砖场和煤窑里,“基本是那些不要动脑子的工作岗位”。
罗政还称,因为曾和民政部门关系好,民政部门委托其收留街上一些无家可归的残疾人、流浪汉,“他们觉得放在城市里碍眼,允许我们带走”。
曾令全把这些人带到他村子的一个大房子里进行用工培训——要他们干农活,搞搬运。“这些在当地引起了很大反响。”罗政表示,曾令全收留了至少数百名残疾人,这些人在许多地方的工厂干活。
罗的说法得到了曾家人的证实。但他们指出,曾已很长时间没有在当地出现,也无电话联系。
而付海说,他最初在四川渠县靠收废品挣钱。2005年的一天,他被曾令全逮去。
曾说,他经过中残联批准有权收流浪者。“我的身份证和卖废品的1900多元也被他收走了。”
之后,付海被强迫搞了一个多月基建,接着又被送到东莞、深圳搞建筑。在东莞和深圳做了两个多月后,他被曾令全送到了耒阳锡里砖厂,在此工作了一年多。
3月29日,渠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没有渠县乞丐收养所(渠县残疾人自强队)的注册登记,他们只有一个“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是官办性质的。该县目前没有任何民间的乞丐和残疾人救助组织来此登记过,他们也不认识“曾令全”这个人。
部分地区出现以拐带流浪汉为职业的网络多年来,众多流浪者在大小城市中乞讨、谋生时,其特殊的存在方式和人员结构常常让城市居民感到不便,由此引发的安全、卫生和形象问题,或多或少让地方政府头痛。记者在百度网搜集到相关的新闻报道多达3万多字,而类似耒阳尸案的命案在全国范围内已发生多起。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类似于四川省曾令全那样专门以招募、拐带流浪汉为职业的网络。
中央电视台记者暗访发现的郑州市周景涣犯罪团伙,其中一年流转“出售”的流浪汉包身工多达千人。其租用3年的两层住房成了发包流浪人员的中转站。
周景涣承认,每送一个人给她,人贩子都可以从她这里拿到130元劳务提成。但她每送出一个可赚170元,一年收入在17万元以上。由此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络”。
在经她贩卖的流浪汉包身工中,智力有问题的占30%,他们不仅处境悲惨,甚至连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都得不到保障。
而人贩子周景涣的儿子竟然是郑州市的一名执业律师,该律师不仅知道他母亲的所作所为,而且替他母亲草拟了用来遮人耳目的劳务合同,在这些所谓的合同中,几乎所有条款都对用工方有利。
耒阳市公安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推测,目前,虽然在耒阳的这些流浪汉包身工已获解救,但这只暴露出这个强迫流浪汉用工网络的冰山一角。他认为,“这种事情的暴露具有一定偶然性,如果工厂办在山里,是很难被及时发现的。
”
刊发日期:200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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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一民警被辞退事件调查(1)
文/甘丽华
十年砍柴评点
一个可爱的男人,一个可敬的公民,但在现实中却不是一个合格的警察。这样的冲突究竟是什么造成的?
2007年3月31日,吴幼明剃了个光头,打算闭门读书写作。这距离他被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辞退刚好半个月,面对即将没有固定收入的生活,他打算尝试一下仅靠写作把日子过下去。
虽然吴幼明具有3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但他放弃了这一努力。
“辞退在意料之中,但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3月15日上午,吴幼明静静地坐在黄石市西塞山区公安分局纪委办公室里读着《亚科卡传》,这是他从旧书摊上淘回来的,书页有些卷边。他旁边一直站着两位民警。
这天一大早,西塞派出所指导员开车把吴幼明送到了西塞山区公安分局。在纪委办公室,他被要求就自办刊物《水沫》的相关情况做笔录。
第二天上午,吴幼明又被送到西塞山区公安分局。10时50分,在一个椭圆形的会议桌旁,黄石市公安局政治处的工作人员向他宣读了《辞退通知书》。
这份通知书只有简短的百来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第十、第十二项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五条第五、第十四项的规定,经研究,你自即日起被辞退,可凭本通知书领取辞退费和到劳动就业部门登记申请就业。”
在场的一位领导表示:“虽然你不是警察了,有什么困难可以提出来,我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忙解决。”当场,吴幼明交出了警官证。
吴幼明对这个结果早有所料,但“没想到会这么快”。按他的设想,单位会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给他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然后再辞退或开除,这样的话至少要等到明年。
在被送回西塞派出所的路上,吴幼明给新婚妻子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自己已经被辞退了。当时妻子正在接待几名从外地来的导演,他们准备给吴幼明拍一个反映警察生活的纪录片。没想到拍的第一个镜头就是吴幼明以不再是警察的身份走出西塞派出所,这让吴幼明觉得“很荒诞”。
他开始收拾自己在西塞派出所的东西。几乎没有人和他说话,大家都觉得很正常。自2005年12月21日他从交警岗位调到这里担任片警,至今已有一年多。他在派出所里最多的东西就是书,装了整整4大箱。其中一个细节吴幼明记忆深刻,在派出所的时候,没有人伸出手帮他搬东西,但到了他家的楼下,随行的3位前同事帮他把东西抬上了他在6楼的家。
当天晚上6时多,他在网络上写下了《一个被辞退民警的自白》,妻子说他当时一边写一边流泪。
据吴幼明介绍,在被辞退前他曾有两个另外的选择:一是到当地一家报社工作;二是到黄石市公安局政治部去专门写材料,后者在公安内部可说是比较舒服的位置。当然,前提是吴幼明必须“合作”。
但吴幼明都拒绝了。
“罚款任务会带来执法不规范”
33岁的吴幼明1991年参加工作,从城管到巡警、派出所民警、交警,在2005年那一年,他原本顺畅的从警生涯出现了拐点。
按照吴幼明的讲述,他对罚款任务经历了从积极到怀疑再到不合作的一系列转变。为了完成罚款任务,他也曾在深更半夜出来查违章。“人有的时候像蚂蚁一样,会机械地跟着别人做同样的事情。”2001年,吴幼明纠正违章1328起,完成罚款50100元。从2003年开始,吴幼明对罚款任务产生了不同的看法,不愿意随便开出手中的罚单。
黄石一民警被辞退事件调查(2)
他认为,交警有罚款任务带来了执法不规范。比如超载,按照规定,应该是将超载的货车带到特定地点过磅,确定超载的罚款,并强制卸货至核定载货量。
为了省事,就不过磅了,交警完全凭目测,只要装满货的货车一般都超载。超载的司机交钱了事,并不卸货。司机被罚了一次款,就相当于有了一张通行证,再碰到交警,司机把罚款单据“晃一晃”,就可以一路畅通了。违法行为通过罚款变成了合法行为。
由于不认同罚款任务这种做法,当年的第一个月,吴幼明就没有完成任务,而且相差甚远。当时大队里要扣他的钱,由于吴幼明的争取,钱还是没被扣成。之后,这种吴幼明不完成罚款任务、大队不扣款的“和平”日子一直持续到2005年5月。
据吴幼明介绍,那时交警支队考核各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再考核各个中队。他当时所在的黄石港交警大队交警人数最多,管的区域也最大,但罚的款却最少。大队领导为此没少挨批评。
2005年6月~10月,吴幼明被扣考勤奖金803元,理由是他“未按月完成大队规定的罚款任务”。他要求黄石港交警大队提供扣款收据,但被拒绝。
2005年12月18日,吴幼明给黄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写了一封公开信。3天后,他被调往西塞派出所担任民警工作。西塞派出所距离黄石市中心较远,被同事戏称为“发配边疆”。
2006年1月5日,吴幼明在网上发表了名为《交警为什么都爱罚款——民警手记》的帖子,介绍了自己的遭遇,并附上了那封公开信以及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详细的联系方式。
这是首度有交警以真实身份揭开交警有罚款任务内幕的文章,文章发出后,立即在网上引起广泛讨论,众多网友通过网上回帖、转贴、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讨论吴幼明的做法。不少网友表达了对吴幼明的支持,其中包括很多交警同行。这些来自网友的支持让吴幼明感动得数次落泪。
“没有任何人下达或变相给交警下达罚款任务,”黄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主任陆正恩在去年1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否认了吴幼明的说法。
据陆正恩介绍,2004年年底,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了《湖北省道路交通勤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警务区和管段民警应不断提高管事率,做到见违必究、执法必严。大中城市交警每日纠正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得少于15起,其他交警每日不得少于10起。”
为了增强民警的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防止不作为、混日子,黄石市交警部门结合本地的实际,规定了一线交警每月每人纠正交通违法不得低于180起,其他岗位的民警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相对减少一定数量。陆正恩表示,这个工作量化标准低于省里的标准,是“比较科学的”。
这个规定不是针对个人的,80%的交警都能完成,没有完成的都要扣取一定的百分考勤奖金。黄石港交警大队的大队长谢崇明在2005年8月也因为“业务扣分32分”,只拿到了204元百分考勤奖金。“别人都完成了,为什么吴幼明就完不成呢?”
黄石市公安局宣教科张科长表示,吴幼明在网上发布的公开信,表达好像很严密、很精彩,不知情的网友容易被感染,认为吴幼明是个敢说真话的好民警。但知情的人读了后会得出不同的看法,这封信带有“欺骗性”,迎合了目前社会上对警察的猜疑。
黄石一民警被辞退事件调查(3)
张科长认为这封信是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