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探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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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 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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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四,发簪我们拿走了,我会告诉孙警长是我们在树墙后发现的。孙警长或许会找你来询问情况,该怎么回答你自已先想清楚,如果说漏了被他看出破绽,吃苦头的只会是你自已。”随口叮嘱了两句,在阿四的千恩万谢中我和李茹男离开了这个房间——我们是协助办案,并非是孙福堂的下属,事情曝光,他并没有指责我们俩的权力,更没有追究我们俩责任的能力,所谓有恃无恐,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又一次上到厨房所在的屋顶——讨论案情又不想被别人听到,在陈家大院,屋顶无疑是最安全的地方之一,不仅视线良好,而且只要你不扯着嗓子大叫,院子里的人绝不可能听到。

    确定不会有人偷听后,李茹男迫不及待的把发簪拿了出来,“一凡,你还记得咱们来雾灵山时半路上碰到的那个小货郎吗?”她兴奋地问道。

    “当然记得,孙二柱嘛,咱们前天上雾灵山时不还碰到过他吗。怎么了?”我答道,不过才去两天时间,我的脑子没那么差。

    “我看过他的货箱,在装首饰的匣子里,也有一支凤头翡翠发簪,无论尺寸,雕功还有翡翠的质地几乎一模一样!”李茹男口中说的是几乎,但她的表情,却是十拿九稳,确定无疑。

    “你能肯定?”来时路上,李茹男翻看孙二柱的货箱时我虽然也在旁边,不过对于一个乡村货郎的货物我并没有多大兴趣,那支发簪在他的货里尽管算得上是最上档次的,但从鉴赏的角度,在大城市的珠宝玉器店,最多勉强排为三流货色,所以粗粗扫过一眼,便没再仔细去看。反之,李茹男当时闲得无聊,用那支发簪为借口开孙二柱的玩笑,看得应该比我仔细得多。

    “嗯!”李茹男用力点了点头。

    应该是错不了了。

    李茹男是大户人家的千金,珠宝首饰多得连自已都搞不清楚,常言道,久病成良医,珠宝首饰见得多了,她的鉴别水平自然也不会低,这支玉簪的用料并非顶级,而且手工制做的东西,总会有些与不同的地方,李茹男既然有把握确定这同一件东西,八成就是真的了。

    莫非孙二柱是杀害胖丫的凶手?

    这还真不好说。

    孙二柱是一位走乡串镇的小货郎,胖丫是陈家大院里的一名普通小丫环,按道理,这两个人之间不应该存在特别的交集,陈家大院也不是市集,由得他一个小货郎随便进,随便出的。他有什么理由深更半深跑时陈家?孙二柱年纪不大,身体也很好,但我可以肯定,他并没有武功底子,陈家大院高门大院,有看家的恶犬,有守夜的家丁,他是怎么通过戒备森严的外院进入内院呢?另外,来时路上李茹男曾拿那支发簪调侃孙玉柱,孙玉柱说发簪不卖,是留着送人的,问是送谁,他又不肯说,但从他当时窘迫的表情上,不难猜到是送给相好的女人。胖丫今年十三岁,孙二柱二十出头,一个是还没有长开的黄毛小丫头,一个是年轻力壮,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如果说这两个人之间有男女私情,那就真的太让人难以想象了。况且,哄胖丫那样的小姑娘开心用得着下这么大本钱,送一支翡翠发簪吗,几个大子儿一包的糖块就能让她开心得又蹦又跳,一支翡翠簪,那得卖多少小百货才换得回来呢?如果说是夜入陈家为的是偷窃财物,他要是真有那样的身手,又何至于当一个小小的货郎呢?还有,胖丫遇害的那天上午,我和李茹男上雾灵山游玩,出发的时候还在路上碰见他出摊卖货,言谈行为没有一点异常的地方,他若是杀人凶手,为什么不想办法赶快离开事非之地?如果是怕太早离开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而在演戏,那他的演技真的只能用‘精湛’两字来形容,都快赶上我了!

    看来,这个问题只有孙二柱才能回答了。

    “接下来怎么办?去找孙二柱吗?”见我沉默不语,李茹男问道,她是行动派,此时已是跃跃欲试了。

    “呵,有别的选择吗?”我笑笑答道。

    不管孙二柱是不是和凶杀案真的有关,既然发簪出现在凶案现场,他就必须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好,咱们马上去找。”李茹男这就要行动。

    “不,我是咱们,而是孙福堂。”我笑着制止道。

    “呃为什么?”李茹男一愣,一解地问道——如果事实证明这支发簪真是孙二柱的那一支,那么孙二柱便是此案的最大嫌疑人,那么抓到他的自已,岂不是破解此案的最大功臣?

    “强龙不压地头蛇,这里是农村,有些事还是交给警方出面比较好。”我答道。

    凡事都有个度,发现了这么重要的线索而不同警方沟通,就真的太目中无人了。



………【第二百六十三章 矛盾】………

    当李茹男把发簪交在孙福堂手中的时候,孙福堂的表情显得非常古怪,他没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的女人还真有两下子,不仅先于自已找到了案发第一现场,而且还找到了关键性的证据,都说女人的容貌和智商成反比,长得越漂亮,头脑也就越简单,怎么这个女人长得不赖,脑子却比自已还好?

    李茹男很得意,一个小小的县城警察,还敢看不起自已!现在怎么了?不说话了?事实面前,不服不行了吧!

    “,你是说,这根发簪是一个叫孙二柱的小货郎的?”沉默半晌,孙福堂问道——不管他对李茹男个人有什么看法,线索就是线索,他不能因为自已的个人感觉而影响到案件调查。

    “对。”李茹男答道。

    “你怎么肯定这不是陈家人遗失在那里的?”孙福堂问道。

    “什么?”李茹男一愣——她看过这支发簪,先入为主,所以根本就没考虑这个问题。

    “,这明明就是孙二柱的!你看,发簪的颈上有一个芝麻粒儿大的浅棕色斑点儿,这是玉石里边混入的杂质,每块玉都不会完全一样,我可以肯定!”李茹男答道。

    “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这支发簪很普通,造型也很一般,类似的发簪,我以前也曾经见过。”孙福堂说道。

    的确,玉是普通的翡翠,造型是民间常见的丹凤朝阳,以此为题材的发簪首饰何止百千万。有相似的并不奇怪,问题是在现在这种语境中孙福堂提出这个问题,这不是在鸡蛋里挑骨头吗?就算真可能有两支翡翠相似到连材料中的杂质也一样(真正的造假高手连千多年前的皇帝玉玺都能仿造出来,何况只是一支普通发簪,北平城硫璃厂这样的高手不敢说多,至少不会低于两位数),难道你就不去找孙二柱了吗?既然总得要去,说这些不咸不淡的话是什么意思?

    我冷眼旁观,这些道理孙福堂不会不知道,之所以这样,大概是因为自已一个专门查案办案的警察居然比不过一个私家侦探(还是个女的),他心理上还转不过这个弯儿。

    “喂,你什么意思你?!”李茹男可没有我那么好的脾气,不平则鸣,觉出孙福堂是故意找碴,她的脸立时阴了下来。

    “李小姐,我只是在就事论事,你不要想太多。”孙福堂只是在发牢骚,并没打算和李茹男发生正面冲突,但他也是一个要脸的人,李茹男这样的态度,如果他不有所反应,以后怎么去管手底下那班兄弟?

    “什么叫不要想太多?!我都说了,这支发簪就是孙二柱的那枝,你信就信,不信就不信,说什么这只是我的一面之词?!你当我在干嘛?捣乱吗?!”李茹男真的火了,能力不足被人瞧不起,她虽不开心但也勉强可以接受,所谓技压奴婢手,艺盖当行人,实力不行,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儿,但这次不是能力的问题,摆明了就是歧视,是可忍,孰不可忍,这要也能忍下来,她也就不是李茹男了。

    话说到这个地步,脸也就等于撕破了,怎么说孙福堂也是一位警长,当着手下人的面,他也不可能服软。

    “捣不捣乱,自已心里知道。私下勘察却不向警方报告,破坏了现场算是谁的?!”孙福堂阴阳怪气的说道,声音不高,却足以让屋里的每一个人都听到。

    “你!哼,动不动就拿警察的身份唬人,吓谁呢!连案发现场和藏尸现场都搞不清楚,还有脸在这儿说东说西,真当自已是个人物了!”撕破了脸,李茹男哪儿会管孙福堂是什么身份,先自已说痛快了再说。

    “喂,怎么说话呢你!告诉你,警察有警察的查案方式,用不着别人来教。”被说到了痛处,孙福堂也火了。

    合作办案,合作成这样也真难得,这样吵下去很有意思吗?

    旁边做事的警察都放下手里的工作,看着事情的发展,屋外一些经过临时办公室的陈府家人也停住脚步,向屋里观望。

    看来,还是得让我来调解了。

    “茹男。”我轻轻拉了一下李茹男的胳膊,让她先压压火——不管她是不是有理,我肯定是站在她这一边的。

    “孙警长,警方办案有警方的规矩,我们只是在尽我们的能力协助,据物已经交给你了,该怎么做您自已拿主意,我们不会干涉。不过有件事必须说清楚,我们的职业是私家侦探,我们是接受陈老先生的邀请调查案件,我们也有我们私家侦探的办案方式,如果有什么地方有冲突,希望您能够见谅。好了,该说的已经说完了,现在我们要去见陈老先生,向他报告我们的调查进度,这应该不会影响到您的调查吧?”我微笑问道。

    说到底,警察也只是一种职业,私家侦探虽谈不上多高尚,多了不起,却也不比警察卑微,跟我们阴阳怪气没有用,陈万仁那边满不满意才是关键,与其浪费唾沫在这种无谓的口舌之争上,倒不如直奔关键,看到时候谁更快。这里是雾灵山庄,是陈家的地盘,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真做起事来,陈家在地方上的实力哪儿是你区区几个警察所能比较的。

    “这,那是你们的事,请便。”事情扯到了陈万仁,孙福堂有些发热的头脑冷静了一些,他不知道我和李茹男的背景,火一时上来也就顾不得别的,但陈万仁是谁他清楚得很,服不服气是一回事儿,这位前县长的虎威绝不是他一个小小的警长敢去触动的。



………【第二百六十四章 告状】………

    对这件案子,陈万仁很上心。死一个小丫环在他而言算不上什么大事,无非是花几个钱抚恤家属的问题,在农村,或许连一买一头牛的钱都用不了,以他的家产,九牛一毛都算不上——问题在于这是凶杀案,而且还发生在内宅,案子一日不破,凶手一日不被抓住,陈家就一日不得安宁,今天死的是一个小丫环,谁知明天噩运会不会落在自已头上?

    所以,一听我们有最新的案情进展要谈,马上便在书房和我们见面。

    汇报当然还是由李茹男来进行,作为一名侦探文学的爱好者,她在叙事描述还有气氛渲染上非常有自已的特点,所谓文似看山喜不平,在她的描绘中,原本平淡的故事变得扑朔迷离,听得陈万仁是眉头频锁,而当李茹男讲到她把找到的证物交给孙福堂,孙福堂的态度却是非常消极时,陈万仁的表情明显变得很不愉快。

    “胡闹,我的家人怎么可能会做杀人害命这种事!来人,把孙警长请来。”如果那个发簪真是陈家的,也就等于说他的家人和这起命案有关,他是豪绅地主,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可以接受这样的猜疑,有凭有据也就罢了,但人家已经讲明发簪是一个货郎的,还这样无端猜测算什么道理?

    话吩咐下去,不大会儿功夫,孙福堂便来到书房,见到我和李茹男马在屋里,马上便明白了怎么回事,单看李茹男带着讥讽的冷笑,也知道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

    “陈老先生,找我有什么事?”

    “哦,听茹男讲,她找到了凶案第一现场,而且发现了一件非常关键的证物,现在证物在你那里,不知道能否让老朽看看?”陈万仁终究是一个有身份、有涵养的老人,心中虽然不快,但表面上还保持着应有的分寸。

    “噢,当然可以了。我本就想把这件证物拿给陈老先生鉴别,看是否是府上的东西。”陈万仁当面提出的要求,孙福堂没办法拒绝,既然不能拒绝,那就索性表现得主动一些好了。

    取出凤头发簪,孙福堂双手递在陈万仁面前,看到这一幕,李茹男的嘴角撇了撇,鄙夷之色一览无余——牛,这时候怎么不牛了?看人下菜碟,还不是一个欺软怕硬的小人!

    接过发簪,取出老花眼镜,陈万仁仔仔细细的查看,他出身世家,家学渊源,又曾经是兴隆县的父母官,对珠宝玉器的鉴定自然有一定水平,这件发簪又是这件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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