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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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逻辑学-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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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 察,但是此刻,我至少可以把猫作为一个嫌疑对象,一 个重点的嫌疑对象。 
、 对原因的探寻不要半途而废
原因往往是一系列的。例如,4是8发生的原因, 而8的发生又导致了(:,我们用图形来表示他们的 
简单的逻辑学 

让我们假定〔代表了事件中一个急待补救的疑难问 
题。我们发现(:是由8造成的,遵循解决事务的正确方 
法是找到它的原因的原则,我们决定把注意力放在8 
身上。 
逻辑思路走到这里是值得表扬的,但是它走得还不 
够远。8确实是导致(:的直接原因,但它不是根本原 
因。因果链的源头是人,因此4才是造成问题(:的根本 
原因。 
8是导致(:的直接原因,所以如果(:有问题,则8 也必然存在相应的问题。但是8也是一个结果,所以关 于8的问题必然追溯到人。除非根本原因人得到足够的 关注,否则(:的问题就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让我们试着用一个例子来阐述这个原则。萨姆闻到 厨房有一股腐烂物的气味。通过观察,他发现气味来自 于水槽下面的一只桶里,那里盛满了散发着臭味的水。 一旦他倒掉桶里的水,臭味就随之消散。但是,一会儿 工夫,桶里就会再次盛满带臭味的水。现在,如果萨姆 不断地通过倒水来解决问题的话,我们谁都不会夸他聪 明。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找到漏水的管道,并且将它 修好,因为它才是不断积水的根源。 
有时,我们不能发现问题的根源,仅仅是因为我们 懒惰,没有充分地研究;有时则是耐心不够在作怪。对 
第 2章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于要做的事情,我们总想着用最快的、一劳永逸的办法 
来解决,殊不知,问题的根源还在原地嘲笑我们。 
; 5,区分原因
到此为止,我们主要讨论的一直是动力因;如前文 所述,就是它的活动可以决定某个事物存在与否或者改 变其存在状态。除了动力因,还有目的因、质料因和形 式因的存在。不是所有类型的原因都可以根据因果关系 应用到所分析的事物上,但是针对某个事物,可以确认 的原因类型越多,我们对事物理解得就越深刻。 
目的因,对于行动来说,就是行动的目的;对于客 观事物来说,就是它的功用。质料因是组成事物的具体 材料。形式因是决定一个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质。 
让我们以鸟笼为例来分析一下“四因论”。它的动 力因是弗莱德,他制造了它;它的质料因是松木、钉 子、螺丝和油漆;它的形式因是鸟笼特定的外形,以此 来区分文件柜或是窗棂之类的东西;它的目的因是为小 鸟提供一个可以栖身的场所。 
如前文所述,不是所有的事物都可以按照“四因 论”来进行分析。一个数学观念(或其他任何观念)都 是没有质料因的,因为思想观念都是非实质的存在。一 
简单的逻辑学 

个数学家提出了一个新的设想,数学家本身是这个设想 
的动力因;设想的特定性质是它的形式因〈比如,它是 
关于同心圆的〉;它的目的因,让我们假定,是解决长 
期存在的关于同心与圆周的数学难题。 
在动力因中,我们要区别主要原因与工具原因。我 们说雕塑家是一座大理石雕塑的主要原因,因为他的存 在是决定雕塑存在的最终因素。但是,他并不是惟一的 因素,因为他需要工具来实现目标。从某种意义上来 说,是工具成就了雕塑,虽然是以从属的方式。工具是 主要原因要得到某种结果所使用的媒介。 
虽然工具原因从属于主要原因,但在很多情况下, 它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出色的大提琴家想要演奏出美妙 的乐章,优质的大提琴必不可少。但很明显的是,工具 原因绝对依附于主要原因,它是被动的,不能自发地引 起行动,就像一台大提琴不能自动演奏一样。主要原因 和工具原因的性质都将影响到结果的性质。最好的大提 琴,在一个天赋有限的演奏家手中,也不可能演奏出最 美妙的音乐;同理,最出色的大提琴家如果使用品质低 下的乐器,也不可能演奏出他所期望的华美乐章,尽管 以他的音乐才华是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的。 
虽然主要原因和工具原因都是必要的,但主要原因 仍然在两者中占主导地位。如果我们太多关注工具原因 
第 2章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并且夸大它的重要性,有些事情就很容易被忽略。无 疑,我们应该提供最好的工具,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 提供最好的工具使用者。重复一遍,最好的工具握在不 合格的人手中,也不会出现最好的结果。请注意:一个 合格的主要原因,即使配上一个劣质的工具,也可以有 所成效;但是一个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即便是配上一个 最好的工具,却也永远都达不到目的。 
〔〕 定义术语 
逻辑论述中,避免语义不清和模棱两可最有效的方 法就是定义术语。我们说定义术语,其实定义的是术语 所代表的客观事物。定义的过程,是我们根据特定事物 (要定义的事物)与其他事物相联系的方式,给它一个 精确的“位置”的过程。在定义一个术语或是词语的过 程中,我们要尽可能严格地划定它所代表的事物的边 界。严格定义术语会带来两个立竿见影的应用上的便利 之处,首先是理清我们自己的思路,思路清晰后,我们 便可以更有效地和别人进行沟通。诸如“公正”、“美 丽”、“智慧”之类本身就含义模糊的词语,尤其需要清 晰界定。 
逻辑上定义术语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将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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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的术语放入最相近的类别当中;第二步,确定其与同 
类中其他事物不同的特性。 
我们所要定义的事物所属的最相近的类,是众多在 某方面有共同点的事物的集合体。亚里士多德关于人的 经典定义是“理性的动物”。在这个定义中,“动物” 是最相近的类,与人之归属最贴近的类别。为什么?因 为人与这个类别中的其他成员一样,具有动物的属性。 亚里士多德没有选择如“有机物”、“自然物”、“事物” 等类别,因为这些类别所包括的范围太广了。那样,他 所要定义的人将和不具有相同性质的其他事物混为 —谈。 
让我们来考察一批玩具,它们被放置在艾奥瓦州一 所大房子中一个房间的巨大玩具箱里。我们可以说这批 玩具是在玩具箱里,或是在房间里,或是在房子里,或 是在艾奥瓦州。所有这些表述都是正确的。但是相比而 言,玩具箱才是最相近的类。虽然玩具是各式各样的, 但它们都是玩具,都在玩具箱中,因此在玩具箱中是它 们最合适的“类”。 
特殊的不同点是用来将我们所要定义的事物从同类 的其他事物中区分出来的特性。在亚里士多德关于人的 定义中,“理性”这个特性,是将人从动物当中区分开 来的不同点。特殊的不同点叫做特性,它确定了特定的 
第 2章逻辑学的基本原理类别,并把它同其他的类别区分开来。当定义某个事物 的时候,我们所要做的仅仅是更精确地鉴别它:首先把 它放入相似的类别中,然后指出其区别于其他同类事物 的独一无二的特性〈特殊的不同点〉。 
按照上面所说的方法,让我们来定义下面两个相当 困难的术语: 
正义 第一步:“正义是一种社会美德……” 第二步:“……通过正义每个社会成员得到其所应得 
的一切。” 
分析:“社会美德”是我们所要定义的术语所归属的 类(最相近的类〉,因为它给了 “正义”准确的一般性描述。对于这个术语来说,诸如“矿藏”、“协会”、“活动” 等类显而易见是错误的。而类似于“概念”、“现象”、 “事件”等类又太过于宽泛,它们都缺乏近似性。但是, 当“正义”被列为社会美德时,它就不是惟一的了。那 么,什么可以把它同别的社会美德,例如“礼貌”、“慷 慨”、“宽容”等区分开来呢?于是在定义中,我们又指 出了它作为社会美德的独一无二性,非常精确。 
害怕 第一步:“害怕是一种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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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促使我们逃避所感知的危险。” 
分析:“感觉偏好”是另一个可以用来定义最相近 
类别的术语。特殊的不同点恰好可以告诉我们所面临的 
是何种情绪。 
亚里士多德用简练的两个词语定义的人一一理性的 动物一已经成为永恒的经典。“动物”是最相近的类 别,“理性的”是特殊的不同点。但是,能这么简练定 义的时候非常少,尤其是涉及特性的时候。如果我们要 定义“移动电话”,第一步可以足够的简单,类别“通 信器材”;然后,我们必须强调几个特殊的不同点,以 此来区分世界上存在的其他通信器材。 
逻辑定义的独特价值在于它揭示了所定义事物的本 质。然而,当我们对一个事物没有足够深入的了解,不 能抓住其本质时,这样的定义我们往往难以做出。在这 种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描述来宽泛地说明事物。好的 描述是将一个事物可以观察到的现象尽可能完整详细地 描述出来,其作用在于它可能会揭示出一些关于事物本 质的线索。 
; 1直言命题
推理过程的目的,也是逻辑学的基本关注点,就是 
第 2章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实例证明。如果我只是告诉你这个或那个事物是真的, 并且希望你仅凭我说的话就接受这个观点,那么我就不 是在说理。我必须对你说明这个或那个事物是真的,并 通过论证让你相信它。一场论证实际上相当于组成它的 那些命题,而那些命题又相当于组成它的那些术语。迄 今为止,所有我说的话都在我的大脑中经过了论证。论 证是逻辑活动,任何特定的论证都是推理过程的具体表 现。这个过程的下一步是更加仔细地考察命题,确切地 说,就是考察直言命题。最有效的论证,其结论都是直 言命题,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例 如,“收音机在汽车后座上”。我们明确知道这里说的实 际情况是什么。但是,如果有人说“收音机可能是在汽 车后座上”,或者“可能收音机是在汽车后座上”,情况 马上就变得不确定了。这些就不是直言命题,因为我们 拿不准实际情况。直言论证(由直言命题组成)是最有 效的辩论,因为它提供给我们的是确定的信息。我们能 否说出直言命题取决于实际情况。例如,如果我确实不 知道收音机在哪个位置,直截了当地说它是在汽车后座 上是不负责任的。但是,只要情况允许,只要我们能够 保证事物的真实性,就应该明白地讲出实际情况。 
切记要谨慎。一个命题可能在形式上是直言命题, 但实际上它所表达的内容仍然可能不对。一个人可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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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芝加哥棒球队是最好的棒球队。”这是一个直言命 
题,但它告诉我们的只是讲话者坚定的信念。它描述了 
一个主观事实,因为它只是讲话者自己的观点,而不反 
映任何客观的情况。 
〔;普遍命题 
一个普遍命题涵盖的对象非常广,但它并不必然就 是不精确的。“马是脊椎动物”和“马是家畜”都是普 遍命题,而且没有什么理由怀疑这些命题的正确性。使 一个普遍命题成立要满足以下条件:(丨)它所陈述的事 物是真实的;〈2〉适用于整个类别。 
在命题 “马是脊椎动物 ”当中,归在 “马 ”的类 别之下的每个成员(所有的马)都被包括进去。但是这 一命题的语言并没有表达得如此直接。为了防止引起任 何歧义,我们在表述中添加定语“所有的”:所有的马 都是脊椎动物。而当我们不想涵盖类别中的所有成员 时,必须明确地加以说明,例如:有些马是白色的。 
明确的语言表达在普遍命题中很重要,因为它能避 免听众产生可能的困惑。有些人会故意省略定语(所 有、有些〉,因为他们希望听众可以默认定语是所有的, 而无需直接表达。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像“迦泰基人既 
第 2章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1116 8&510?0001|3168 0【1010 
粗鲁又愚蠢”这类表述,都是包括所有的迦泰基人。而 
当这个观点被质疑时,表述者就可以辩解说,他并没有 
说所有的迦泰基人都是粗鲁愚蠢的。是的,他确实没有 
直接说,但他暗示了。 
普遍命题有两种形式: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全称 肯定命题意味着“所有的”、“每个”(所有的鲸鱼都是 哺乳动物〉,它肯定了某个类别的所有事物的某种共性。 全称否定命题是指“没有”的陈述(没有鱼有脚、它 强调某个类别缺乏某种特性。特称命题,无论是肯定的 还是否定的,都不对其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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