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正传Ⅱ:皇家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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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正传Ⅱ:皇家刺客-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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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你能过两种生活?”切德的声音轻细但不温和。“我们属于国王,小子,吾王子民,我们的人生也属于他,无论是睡着或醒着,分分秒秒,每一天都属于他。你没时间管自己的事情,只有他的事。”



我微微移动,端详着炉火,在火光中想着我所认识的切德。我在这里的黑暗中遇到他,在这间孤寂的房里与他见面。我从未看他出门逛逛公鹿堡,也没有人对我提起他的名字。有时,他会假扮成百里香夫人冒险外出。我们曾经一起骑着马在黑夜中奔驰,在冶炼镇经历王国中第一次恐怖的冶炼,但这也是国王的命令,那么切德的人生到底有什么?一间卧房、好酒和食物,加上黄鼠狼做伴。他是黠谋的哥哥,但身为私生子,他无法登基成为国王。难道,他的人生正预示着我的人生?



“不。”



我没说话,但当我注视着切德的脸庞时,他就猜到了我的心思。“在没处理好的药剂意外爆炸让我浑身疤痕累累之后,小子,我选择这样的生活。我曾经很英俊,也很自负,几乎像帝尊那样自负。当我毁容时,真希望自己就这么死去。我把自己关在房里好几个月,等我走出来时,就得把自己乔装起来,不是百里香夫人,那时候还没有,不,只是遮住脸和双手让别人认不出来。我离开公鹿堡,而且离开好一段时间,然后当我回来时,那曾经是我的英俊男子已不复存在。我发觉原来的自己死了之后,反而对这个家族更有帮助。这故事说来话长,小子,但我选择这样的生活方式,而非黠谋强迫的。你的未来或许不同,但别想你可以掌握



自己的人生。”



好奇心刺激了我。“这就是为什么骏骑和惟真知道你,而帝尊却毫不知情?”



切德怪异地微笑。“对这两位年长的小子来说,我像是慈祥的继伯般,如果你相信的话。我用某些方式照顾他们,但当我毁容之后就躲得远远的。帝尊从来不认得我,因为他的母亲深深恐惧着满脸痘疤的人,我想她相信所有关于麻脸人的传说,也就是灾难和不幸的通报者,也因此对有缺陷的人抱持一种迷信般的畏惧,你可以从帝尊对弄臣的反应看得出来。她绝不会让畸形足或缺了一两只手指头的人当女仆。所以,当我回来的时候,没人把我介绍给这位夫人或是她的孩子。当骏骑成为黠谋的王储时,我是向他揭露的事件之一,而我很惊讶他居然记得我,而且想念我,当天晚上还带惟真来看我。后来我为了这件事训了他一顿,真的很



难让他们明白,不是任何时候想见我都可以的,这些家伙。”他摇摇头为着回忆而微笑,而我把话题转回自己身上。



“你认为我该怎么做?”



切德嘟着嘴啜饮着酒,思索着说道:“以现在来说,耐辛给了你很好的忠告,你得忽略或避开莫莉,但不要太明显。把她当成新来的厨房女仆,如果遇到的话,对她亲切有礼,但不要像熟人一样,也不要刻意找她。把你的精力投注在王妃那儿,惟真会对你分散她的注意力而感到高兴,而珂翠肯也乐得看到一张友善的脸。还有,如果你想赢得娶莫莉为妻的许可,王妃可望成为你的得力战友。当你逗珂翠肯开心时,也顺便照顾照顾她,记住有人并不认同惟真拥有继承人,也会有人不怎么愿意见到你有孩子,所以得小心谨慎,随时提高警惕。”



“就这样?”我气馁地问道。



“不。休息一下吧!死根是帝尊用来对付你的东西?”我点点头而他摇摇头眯着眼睛。然后,他直截了当地看着我的脸。“你还年轻,或许可以复原,很有可能。我看过另一个人活下来了,但他下半辈子都在发抖,而我在你身上看到了蛛丝马迹。这并不明显,只有熟悉你的人才看得出来。但是,别把自己累坏了,疲倦会让你发抖和视线模糊,给自己压力就会病发。你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弱点,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让你的弱点显现出来。”



“这就是茶里面有精灵树皮的原因?”我毫无必要地问着。



他对着我扬起眉毛:“茶?”



“或许是弄臣的杰作,我一醒来就看到房里有食物和茶……”



“那么如果是帝尊的杰作呢?”



我过了一会儿才明白。“我可能遭下毒了。”



“但你没有,这次没有。不,这不是我,也不是弄臣,是蕾细。人真是不可貌相。弄臣发现了你,而他因为某些缘故把事情告诉了耐辛,当她变得紧张不安时,蕾细悄悄地把事情都安排妥当了。我想,她觉得你和她的女主人一样脑袋少根筋,给她一点点机会,她就来打理你的生活。她的用意虽好,但你不能让她这样下去,斐兹。一名刺客需要隐私,在你的房门上装个门闩吧!”



“斐兹?”我纳闷地大声说道。



“这是你的名字,斐兹骏骑。看来它似乎像断了线的风筝般让你感到陌生。但我现在要开始用它了,我实在挺厌倦'小子'这称呼。”



我低下头。我们接着谈论别的事情,直到离天亮还有一小时左右,我才离开他那没窗户的房间,回到自己的房里,躺回床上,但一点也不想睡。我总是压抑着在宫廷身不由己的愤怒,而如今它已闷在我心里让我无法休息。我丢开毛毯,下床走到公鹿堡城。



水面上寒冷而清新的风,如同打在脸上潮湿的巴掌般湿冷。我把斗篷拉得更紧,并且罩上兜帽。我轻快地走着,在陡峭的路上避免踩到结冰的地方,一路往城里走。我试着不去想,但我澎湃的血液不但没暖和我的身子,反而使我的愤怒更炽热,我的思绪也像一匹奔驰的骏马般舞动着。



当我第一次来到公鹿堡城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忙碌肮脏的小地方,虽然它在过去十年已形成一种精于世故的虚饰,但它的本质可是再俭朴不过的了。这个城依附着公鹿堡下的山崖,山崖向下延伸成岩岸,而仓库和棚子都建造在码头和桩基上面。在公鹿堡下方受防护的深水停泊处,吸引着商船和商人。往北方走去,在公鹿河与海的交汇处,有着更柔缓的海滩,宽敞的河流载送大商船向内驶入内陆王国。离河口最近的地方很容易发生水灾,而船只停泊处因河流的瞬息万变而变得不可预测。所以,公鹿堡居民在港口上方陡峭的山崖上,如同蛋崖上的鸟一样群居。狭窄不平的石板街道,来回地绕着这险峻的地形,直到延伸至海里。房屋



、商店和客栈谦卑地依附着山崖表面,努力地不去妨碍无时无刻出现的风。山崖的地势愈高,就有愈来愈多华丽装饰的木造住家和商店,地基深深切入山崖的石头中,但我可不熟悉这样的社会阶层。我必须像个孩子般,在紧逼水边的简陋商店和水手客栈间跑着玩着。



当我来到公鹿堡城这个区域时,讽刺地回想着如果莫莉和我没有成为朋友,对我们来说都比现在好。我已经损坏了她的名誉,而且如果我继续注意着她,她就可能成为帝尊谋害的目标。



第25节:反击的时候会到的



对我来说,相信她为了别人无牵无挂地离开我,和如今知道她认为我欺骗她的痛苦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



我从苍凉的记忆中走出来,发觉不听使唤的双脚已把我带到她的蜡烛店门口。现在,这是一家茶和药草店,而我纳闷着莫莉的蜂窝后来怎样了。我感到一阵极度的痛苦,只因我体会到莫莉流离失所的怅然,一定比我的忧愁还痛苦十倍,不,还痛苦百倍。我这么容易就接受莫莉因为丧父,赔上生存和前途的事实。这么容易就接受了她在公鹿堡当女仆的事实。一位仆人。我咬着牙继续前进。



我在城中漫无目的地游荡着。尽管心情悲凉,我仍注意到这儿在过去六个月里的巨大转变,甚至在这寒冷的冬天里,依然人声鼎沸。建造船只聚集了来工作的人群,而人愈多就表示生意愈多。我在一个小酒馆前停下来,这儿曾是莫莉、德克、凯瑞和我共饮白兰地的地方,最廉价的黑莓白兰地是我们常点的酒。我独自坐着静静地喝着啤酒,可也从身旁的聒噪知道了不少事情。公鹿堡不但因造船而繁荣,惟真也正召集水手航行战舰,而来自沿海大公国的众多男女都热烈地响应。有人为了发泄怨恨而来,为那些在冶炼镇牺牲的人们复仇。其他人为了冒险、战利品而来,更有人是因为在荒芜的村庄里,毫无前途可言而来到此地。有些人来



自捕鱼或生意人的家庭,航行过也懂得航海技术,而其他人曾是荒芜村庄里的牧羊人和农夫。这都无关紧要。所有人都来到公鹿堡城,亟欲让红船淌血。



现在,许多人住在以前的仓库里。公鹿堡的兵器师傅浩得,训练大家如何使用武器,精选出她认为适合在惟真的战舰上工作的人,其他人就充当步兵。还有更多人挤在城镇、客栈、小酒馆和小吃摊上。我也听到了些抱怨,有些战舰的征员是移民来的外岛人,也被侵袭我们海岸的红船害得同样流离失所。他们也声称亟欲报复,但六大公国里没什么人信任他们,而有些店家也拒绝做他们的生意,为忙碌的酒吧招来险恶的暗流。人们窃窃私语,说几天前在码头有一位外岛人遭殴打,但没有人通知镇里的巡守员。大家的猜测变得愈来愈负面,说那群外岛人是间谍,而把他们烧死会是个明智的预防措施。我因无法再消化这些而离开小酒馆,



难道我走到哪里都无法避开怀疑和阴谋,就连一个小时的清静都没有?



我独自走过冬意萧瑟的街道。一股猛烈的风吹起,毫不留情地徘徊在弯曲的街道,就快下雪了。同样地,一阵愤怒的寒冷在我的体内剧烈绞扭着,从愤怒、愤恨、无助又回到愤怒,形成一股无法承受的压力。他们无权如此对我,我不是生来就成为他们的工具。我有权自由自在地过日子,成为我应该成为的人。难道他们觉得可以强迫我照他们的意愿行事,随心所欲地利用我,而我永远不会还击?不,时候会到的。我反击的时候会到的。



有位头戴兜帽的男子急急忙忙地朝我走来,当他仰头一瞥时,我们的眼神相遇。他脸色发白,急忙转过身去,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嗯,他是该这么做。我的愤怒形成了无法承受的盛怒,风吹着我的头发想让我觉得更冷,但我大步地走得更快,而怨恨的力量也变得沸腾起来,如同鲜血的气味般引诱着我跟随。



我转过一个角落,发现自己走到市场了。可怜的商人因为强风的威胁,纷纷用毛毯和草席打包货品,摊贩则收拾起百叶窗。我快步穿越他们,人们也纷纷让开一条路让我快速掠过,我可一点也不在乎他们是如何瞪着我。



我来到卖动物的摊子前,仿佛和自己面对面。枯瘦的它有着凄凉黑暗的双眼,骇人地盯着我瞧,怨恨的浪潮在它发出的声响中翻搅波动着,而我们的心跳韵律一致。我感觉上唇抽动,就像咆哮般露出我那可怜的人类牙齿。我舒展我的五官,强压下饱经蹂躏的情绪,但笼子里脏灰色毛的小狼仍瞪着我,张开黑色的双唇露出所有的牙齿。我恨你们,恨你们所有的人。



来,靠过来。我要杀了你,在把你们肢解后撕裂你们的喉咙,嚼食你们的内脏。我恨你们。



“你需要什么吗?”



“血,”我平静地说,“我要你的血。”



“什么?”



我将视线由小狼转移到那个人身上。以埃尔之名,他实在臭的可怕,浑身散发出浓烈的臭味。我闻到汗湿、发臭的食物和他身上排泄物的怪味。他身上裹着的破烂兽皮也发出阵阵恶臭。他有着像貂一般的小眼睛和冷酷肮脏的双手,腰带上挂着镶上黄铜的橡木手杖。我强忍着不把他那该死的手杖抢过来,然后把他的脑袋打烂让脑浆溅出来。他那穿着厚靴子的双脚不断踢着,走着走着就太靠近我了,而我拉紧斗篷克制自己别把他给杀了。



“狼。”我尽力说出来,用呛到似的喉音说着。“我需要这匹狼。”



“你确定吗,小子?它很坏的。”他用脚拨弄着笼子,而它跳了过去,牙齿咬着木条,鼻子又受伤了,但它不在乎。如果我能吃他一小块肉,我就会撕下他的皮肉,或者紧抓不放。



不。回去,滚出我的脑袋。我摇摇头甩掉这想法,而这商人一定觉得我很奇怪。“我知道我需要什么。”我冷漠地回答,抗拒这匹狼的种种情绪。



“你要吗?”这人瞪着我,衡量着我的价值,以他认为我负担得起的金额出价。我过小的衣服令他不悦,而我对他来说也年轻了些,但我推测他已经抓了这狼一段时间了,想要趁它还是幼狼的时候卖掉它。现在,既然狼儿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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