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堂》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大教堂- 第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发呆呢?”奥拉说。
  我只是又笑了笑,摇了摇头。
  那晚,从巴德和奥拉那儿回到家,躺在被窝里,弗兰说:“亲爱的,用你的种子填满我吧!”她说这话时,我全身都听到了,从头到脚,我大叫着释放出来。
  后来,当我们的情况变了,有了孩子,等等等等,弗兰总会想起在巴德家的那个晚上,觉得那是一切改变的开始。但她错了。改变是在那之后来的──而当改变真正出现的时候,那改变却好像是发生在别人的身上,而不是什么可能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的事似的。
  “操,那些人,还有那个难看的小孩!”有时我们深夜看电视的时候,无缘无故地,弗兰就会突然这样说。“还有那只臭烘烘的孔雀,基督耶稣啊,要它做什么啊?”虽然自那次以后她再也没见过巴德和奥拉,她还是经常说一堆这样的话。
  弗兰现在已经不在奶品厂工作了,而且很久前就剪了头发。她长胖了。不过我们不谈这个问题。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倒是还会在单位里看见巴德。我们一起工作,一起打开我们午饭的饭盒。如果我问起,他会和我聊奥拉和海拉德。乔伊的情况就不清楚了。有一晚,它飞进了巴德院里的那些树里,就不见了,再没有下来。老死了吧,巴德说。后来那些树被猫头鹰接管了。巴德耸了耸肩。他边吃三明治边对我说,将来有一天海拉德会成为一名橄榄球后卫。“你真应该去看看那孩子。”巴德说。我点点头。我们还是朋友,这一点一直都没变。不过我和他说话时变得小心了起来。我知道他感觉得出来,他希望不是这样。其实,我也希望不是这样。
  只有很偶然的时候,他才会问起我的家庭。当他问起的时候,我会告诉他大家都挺好。“大家都好!”我说。我会合上饭盒,掏出香烟。巴德会点点头,抿几口咖啡。
  事实上,我的孩子身上有种喜欢拐弯抹角欺骗的天性。但我不说这个。甚至和孩子他妈我都不谈论这些,连提都不能提。我们之间的谈话越来越少了。谈的话也几乎都是关于电视。但我还记得那晚。我回想起那只孔雀迈开灰色的爪子,绕着桌子缓慢移动的样子。还有我朋友和他老婆站在门廊上和我们说再见的情景。奥拉送给弗兰几根孔雀的羽毛带回家。我记得我们都握着手,拥抱着对方,说这说那。在车里,回家的路上,弗兰紧贴着我坐,手一直放在我的腿上。我们就这样一路从我朋友巴德那儿开回了家。
  

大教堂(1)
这个正赶过来到我家过夜的盲人,是我妻子的一个老朋友。他的妻子已经死了,这次来康涅狄格州,是看他死去妻子的亲戚。在亲戚的家里,他给我妻子打了一个电话,商量好了这次来访。他坐火车来,五个小时的车程,我爱人会去车站接他。十年前,她曾经在西雅图为这个盲人工作过一个夏天,打那以后,她再没见过他。不过,他们一直保持着联系。他们录录音带,来回寄来寄去。对于他的来访,我没什么热情,我又不认识他。而且他是盲人这点,也挺招我烦的。我对失明的印象都来自于电影。在那些影片里,瞎子们行动缓慢,永远板着脸。有时还得靠导盲犬引路。我可不想让家里来个什么盲人。
  在西雅图的那个夏天,她身无分文,急于找个工作。夏末她要嫁给的那个男人,正在军官培训学校里上学,也是一分钱都没有。不过,那时她爱他,他也爱她,如此等等。她在报纸看到了这条广告:招工──给盲人读材料,后面有个电话号码。她打了电话,过去了一趟,当场就被录用了。整个夏天,她都为这个盲人干活儿,给他读案例研究、报告之类的东西。盲人在县社会公益服务部里有个小办公室,她也帮着收拾整理。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
  我是怎么知道这些事儿的?她自己告诉我的。而且她还告诉我了一些别的事情。
  她聘期的最后一天,在办公室里,那个盲人问,他能不能摸摸她的脸。她同意了。她告诉我,他的手指触摸到了她脸颊上的每一个角落,她的鼻子,甚至她的脖子!她永远也忘不了。她甚至曾经为他的指触写过一首诗呢。她总是想写诗。每年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发生之后,她都会写上一两首。
  我们刚开始约会的时候,她曾给我看过那首诗。在诗里,她回味他的手指是怎样滑过她的脸颊。在诗里,她讲了她当时的感触,讲了一个盲人触摸她的鼻子和嘴唇时,她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我还记得,那时我觉得诗写得不怎么样。我当然没跟她说了。也可能是我不懂诗。我承认,要是我想读什么东西的话,诗歌可不会是首选。
  不管怎么样吧,当初她最先喜欢的那个人,那个未来的军官,是她小时候青梅竹马的恋人。所以,好了,我是在讲,那个夏末,她让一只盲人的手摸了自己的脸,然后说了声再见,就嫁给她的青梅竹马了,那个人现在已经是个二等中尉了。
  那之后,她离开了西雅图,但她和那个盲人一直保持着联系。过了差不多一年,她主动联系了那个盲人。是一天的晚上,从阿拉巴马州的一个空军基地,她打通了盲人的电话。她想聊聊。他们就聊了。他请她给他寄一盒磁带,告诉他她日子过得怎么样。她照着做了,把自己的话录进磁带里,寄给了他。在磁带里,她跟那个盲人讲了自己的丈夫,还有他们一起在军营里的生活。她告诉盲人,她爱她的丈夫,但不喜欢他们住的地方,也不喜欢他丈夫成了整个军工业的一部分。她告诉那个盲人,她正在写一首诗,他丈夫也在其中,是一首关于作空军军官妻子是什么样的诗。诗还没写完,她正在写。那个盲人也录了一盒磁带,寄给了她。她再录一盒。就这样坚持了好多年。
  我老婆的军官先生去了一个又一个基地。她从穆迪空军基地 寄过磁带,也从麦克吉尔基地 和麦克康奈尔基地 寄过。最后是在特拉维斯,萨克拉门托附近,那晚她开始感到了孤独,她感到在漂泊不定的生活中,她被隔离开,与人失去了联系。她开始感到,这样的日子她一步也走不下去了。她进屋,把药箱里的所有药片胶囊都吞进嘴里,就着一个瓶杜松子酒把它们都冲进肚子里。她去洗了一个热水澡,就不省人事了。

大教堂(2)
但她没死,她只是恶心得吐了一地。她的军官──他为什么要有名字呢?他是她青梅竹马的恋人,他还想要什么?──从外面回到家,发现了她,叫来救护车。后来,她把这一切都录在磁带里,寄给了那个盲人。这些年来,她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录在磁带里,然后马不停蹄地寄出去。除了每年写一首诗,我想这项活动就是她主要的消遣娱乐了。在一盘磁带里,她告诉盲人说,她决定离开军官,自己生活一段日子。在另一盘里,她告诉他,她离婚了。当然,关于我和她开始一起双宿双飞,她也告诉了那个盲人。反正在我看来,她没有什么不告诉他的。有一次她问我想不想听听那个盲人刚寄来的磁带。那还是一年以前的事儿。她说,他提到了我。我说好吧,我听听。我给我们两个倒了酒,在客厅里坐下来。她把磁带插进录音机,调了两个转钮,然后按下一个按键。磁带先是吱吱地叫,接着一个人声音很响地说起话来。她调低了音量。几分钟无伤大雅的客套之后,我听见自己的名字从这个陌生人嘴里蹦出来,这个我根本不认识的盲人!然后是这句话:“根据你所说的他的情况,我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就在这时,有人敲门,有什么事,反正听磁带这事被打断了,之后我们再没有接着把这盒磁带听完。可能这样更好,我已经听够了。
  现在,就是这个盲人要来我家,还要睡在我的房子里。
  “我也许可以带他去打打保龄球。”我成心这样对我妻子说。她正在水池旁边的台子上切土豆,土豆片飞出一片一片的扇面。她放下手里的刀,转过身。
  “要是你爱我,”她说,“你就会为我做这件事。要是你不爱我,好,那你就甭废话了。但要是你有朋友,任何朋友,来咱家做客的话,我都会让他感到很舒适的。”她用擦碗布擦了擦手。
  “我可没什么盲人朋友。”我说。
  “你根本就什么朋友都没有。”她说,“就是这么回事。再说,该死的,他的妻子刚死了!你就不明白吗?那个人刚刚失去了他的爱人!”
  我没回话。她跟我讲过一点儿那个盲人老婆的事儿。她名叫比尤拉。比尤拉!那是一个有色人种的女人名字。
  “他老婆是个黑人?”我问。
  “你抽什么疯呀?”我妻子说,“你是疯了还是怎么的?”她拿起一块土豆。我看见它砸在地上,滚到炉灶底下。“你犯什么病呢?”她说,“你喝醉了吗?”
  “我就是随便问问。”我说。
  就在这之后,我妻子给我补充了更多的细节,远远超过了我所关心的范围。我倒上酒,坐在餐桌旁听着。故事的碎片一点点地落位就座。
  那年夏天,我妻子离开西雅图以后,比尤拉开始为那个盲人工作。没过多久,比尤拉和盲人就在教堂举办了婚礼。是一个小型的婚礼──谁会想去参加那样一个婚礼?──就他们两个人,再加上牧师和牧师的妻子。但那是个正经八百的教堂婚礼,他说过,那正是比尤拉想要的。那时,比尤拉肯定已经得了乳腺癌。他们两个难分难舍地生活了八年以后──我妻子用的词:“难分难舍”──比尤拉的健康状况急速下滑。她死在了西雅图的一间病房里,盲人坐在病床边,一直拉着她的手。他们结了婚,一起生活过工作过,一起睡觉,当然肯定也性交过,然后这个盲人不得不自己把她下葬。而经历过这一切以后,他都还没有看过这他妈的女人到底长什么样子!我是理解不了。听了这些,我先是有点替那个盲人感到难过,但又发现自己琢磨起这个女人的一辈子是多么可怜来。想想吧,一个女人永远无法让自己出现在爱人的眼里;一个女人可以日复一日地生活,却从没得到过爱人对自己面容的哪怕最轻描淡写的恭维;一个女人,不管是痛苦还是喜悦,自己的丈夫都永远无法读出自己脸上的表情。可以化妆,也可以素面朝天──他能看出区别吗?要是她想,她可以一只眼涂上绿色的眼圈,鼻孔里钉根向外龇出来的大头针,穿黄色的休闲裤配紫色的鞋,无所谓。我想象着:就在她滑向死亡,那个盲人手拉着她的手,失明的眼睛里淌着泪的时候,她最后可能会想:她坐在通向死亡的快车上,而盲人连她自己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她给罗伯特留下了一笔微不足道的保险赔偿和半块二十比索的墨西哥硬币。硬币的另一半跟着比尤拉进了棺材。可怜哪!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大教堂(3)
时间流逝,妻子已经去火车站接他去了。都是这个瞎子闹的,除了干等着,我无事可做。听见车开进家门前的车道的时候,我正喝着酒看电视。我拿着酒杯,从沙发上站起来,跑到窗边,向外看。
  我看见妻子笑着停下车。我看见她下了车,关上门,嘴上仍挂着一丝微笑。真是好极了!她走到车的另一边,那个盲人正准备下车。设想一下:这个盲人竟然长着络腮胡子。盲人加胡子!有点儿过了,我对自己说。盲人摸到后座上,拉出一个手提箱。我妻子挽着他的胳膊,关了车门,一路聊天,带他走下车道,又走上前面门廊的楼梯。我把电视关上,喝光了酒,涮了涮杯子,擦干手,走到门口。
  妻子说,“来,见见罗伯特。罗伯特,这是我丈夫。我跟你聊过好多他的事儿。”她笑容满面,拉着盲人的大衣袖子。
  盲人放下手提箱,伸出了手。
  我握住了他的手。他紧紧握住我的手,攥了一会儿,才松开。
  “我觉得就像我们已经见过面似的。”他说话轰隆隆地响。
  “我也是。”我回答。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然后我说,“欢迎啊,总听她提起你。”我们移动起来,凑在一起像个小组一样,从门廊走进客厅,我老婆一直拉着他的胳膊引导着他。盲人用另一只手提着箱子。我老婆不时提醒他,“左转,罗伯特。对了。现在,小心,这有把椅子。好了,就坐这儿吧。这是沙发,我们两周前刚买的。”
  我谈起以前那个旧沙发,我喜欢那个沙发,但我没提这一点。我想说点别的,闲聊嘛,比如沿着哈得逊河坐火车过来,两旁的风景如何。要是从这去纽约,你应该坐在车厢里的右手边,要是从纽约来这儿,要坐左手边,这类的话。
  “这趟火车坐过来,感觉还好吗?”我说,“顺便问一句,你坐的是哪一边呢?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