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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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徒-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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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甸缅死多少人关我什么事,地球照样转,日子照样过!有没有这样的人?肯定有。这就是因自私而自私。这种做法有错吗?没错,只有在脑中留下印迹的信息才会对我们造成判断上的影响,排斥,无关紧要,接受那根轴(情绪四象限横轴),这则消息如果落在了‘无关紧要’上,当然我们无动于衷。另外一种情况,因为自私,我们都怕失去,甸缅失去了那么多生命,可想而知,那里的人有多么痛苦。于是有人心生不忍,感同身受,于是捐款捐物,捐钱捐粮。有这样的人吗?也有。这就是‘因自私而无私’。这种做法有错吗?也没有错。前些日子一个朋友来问我,说失恋太久太痛苦了。想到对方不再是自己的一部分,心中就疼痛难忍。我就告诉他,他这就是‘因自私而自私’,因为不能得到而痛苦。于是我举了我的例子(…_…),我也失恋太久太痛苦了。那种日子也过过。但是,我现在一点都不感伤了。不能适应,就得改变;不能改变,就得适应。因为不能拥有,所以你要在‘不能拥有’的前提下让对方过得快乐,尊重对方的选择,维护对方的利益。不仅不恨她,反而因为对方找到所爱而高兴。甚至可以把对方当成一个好朋友一样去爱护与尊重。因为对方曾经比好朋友都走得更近。感情没了,不代表关系也没了。这就是‘因自私而无私’(当然,要是有一丝‘能拥有’的希望,也要尽力去追求,有希望就做有希望的决定,没希望就做没希望的决定)我还有一个朋友,一直都认为‘自私是天经地义的’,对于这样的想法,我只能笑笑。*走‘因自私而自私’路线,所以走不通,不过他也是学冠中西的大师,叫人无论多么认同他的观点,都不能光明正大的认同,反而要表现的驳斥反感。从这个层面上来讲是,他又走通了,根据面子与面具的论述,人绝对不可能脱下面具的,于是这一点变成了*最有力最坚实的论据,当然‘面厚心黑仁义面孔’做为行为准则绝对是没错的。不过他的学说,他的路线注定了一件事,就是‘厚黑学’永远也上不了台面,永远都只能是阴暗法则。而我走‘自私而无私’的路,我可不敢说我走得通,只能讲‘任重而道远’。何解?如果我是对的,那么看得我的书的人,或者是知道这种思想的人,一定会产生一些‘无私’‘奉献’的念想,一些‘无私’‘奉献’的感受,甚至一些‘无 

  私’‘奉献’的行为。这样我就老怀大慰了。如果只是当本小说点点头,吹吹风,竖竖大拇指,很早之前我都讲过,不能指导行为的思想是垃圾。

  不过我并不认为我比大师高明,这两种方法本来就没有高下之分,只是在不同的情况之下的选择。为什么人性是自私的,我的第八大原则却是奉献精神!也是我经过了前文讲过的‘我是我’‘我不是我’‘我还是我’“过三阶”后作出的选择。

  下面我就来用‘三阶思考法’来比较我与*的分歧。

  之所以叫‘厚颜比较表’,是因为我与*的水平还差一大截,我一向这样认为,如果你要驳斥一种成就,至少得站到这种成就之上。而且在*身后做这样的事,有点不厚道。这里只是就事论事而已。一点不碍对*的敬仰。

  从表中可以看出,前面我们都承认自私的本性,于是在这本性之上,又推出了仁义的行为,但到了三阶时,黑厚学取得了成功,但这个人还是黑厚的,而我到了第三阶段,‘取舍’取得成功后,人变得无私了。这个结果连我自己都想不到。不过人的目的其中之一就是开心,我想没有人会因为自己‘脸黑心厚’而高兴,但有人会因为自己‘奉献助人’而高兴,可以看出大师走了‘投资类奉献’,我好像走了‘无私类奉献’,这结果以我的逻辑是推不出来的。最后只有一种解释:鲁迅大师不是说过吗?世界上本没有路,走得人多了就变成了路。可能原因就在这:世界上本没有好人,装好人装久了,就变成了好人! 

  这个结论太有用了,太让我兴奋了,大家快去装好人吧。总有一天你会变成好人。哈。我居然从理论上肯定了好人是存在的。所以,人可以自私,但不要太自私。说实话,写到这里的时候,连我自己都有一种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感觉。‘自私’根本就不是我们做好人的阻碍。谁说自私就不是好人?

  再来具体分析分析。虽然我没有说,但我一直都疑惑一件事情,就是人的存在感一定是别人给的,自私的行为一定是找不到存在感的,我们‘自私’这一特性不就决定了我们永远也找不到这种存在感吗?于是我推出了“以舍之名行取之实”的做人原则。不管你是怎么想的,先奉献着做事,通过行为来得到别人的肯定,来得到资源。我们可以正视‘自私’的本能,但谁都不可能因为自私,所以快乐。我们的‘心’到哪里去了?主观能动性到哪里去了?我们都知道助人为乐,都知道帮助了他人我们会很开心。但如果是因为自私的目的去帮助他人,还能高兴的起来吗?也许我们会因为得到了资源而高兴!但‘心’呢?同样都是奉献的行为,投资类奉献与无私类奉献有一点不一样的,一个从资源的角度去做事,一个从意愿的角度去做事。显然,没有目的的去奉献更能得到别人的认同,那么无私类奉献就更能得到自己的认同。于是只有通过别人的认同,找到自己对自己的认同。这才会找到我们自己的存在感。我们的‘心’也才会‘快乐’起来。连我在前边都犯了一个错误,以为‘无私’是为了别人,直到此刻我才明白我们‘无私’是为了自己!从一阶到二阶,是因为自私,所以无私;从二阶到三阶,是因为无私,所以无私。无私的行为可以帮我们找到无私的心。这时候我才知道,我与*的最根本区别在哪里,即使我们本质中有自私的成分,但也可以做一个光明的,有爱心的,有奉献精神的人!这也是自私与无私的关系。有的人不明白,如果无私的话,那么我们不是什么也没有了吗?再看一阶到二阶,我们的出发点是自私到无私,那么这一阶段运用的方法一定是‘以舍之名行取之实’(有‘索取’必有‘希望得到’,‘取舍’正是以之衍生出的原则!)这是资源占有的不二法门,而二阶到三阶,我们因为无私的行为而找到了无私的心,这是意愿的满足。这个时候,成功的两大目的:资源的占有,意愿的满足才算完成。不过我在之前都没有提到,当这两个目的相冲突的时候怎么办?又想拥有,又想高兴。这样的鱼和熊掌通常情况下是很少见的。两大目的一个是从‘心’的感觉为主,一个以物质占有为主。如果相冲突,以意愿为主。所以:意愿的满足>;资源的占有。如此,若干年后,你才很难找到后悔的理由。说到这里,我不得不反思,我对爱的定义中:在特定情况下,人们自愿且无偿的奉献自己的资源而达到的一种满足的状态。这就是‘无私’,也就是说,实际我在很早之前就承认了‘无私’的存在。虽然得失理论中,奉献可以得到内心的平静与愉悦,但内心的平静与愉悦并不是人们‘奉献’的理由。也就是说,这种行为已经不是以‘自私’为出发点了。这样的例子还有:只有一个馒头,我们宁愿饿着肚皮,也愿意看着爱人吃饱穿暖!为了地震,有的人把自己的养老金都捐了;有一个流浪者,跑了几十里路去还5500块钱(前面境界高的例子忍不住又拿来用了)……这些行为,我简直都想不到一个自私的理由!这些都说明,‘无私’是存在的。这样的行为可是相当高的境界了!

  但怎么样到达这样的境界呢?

  我已经讲过了!因为自私,所以无私;因为无私‘行’,所以无私‘人’!这一句话说明了人应该怎么样从‘取舍’过渡到‘舍舍’。这样的境界虽然难达到,但是能达到!当有人达到这一‘无私’的境界那么就有资格向人生最高境界“言即法,行即则”进军了。

  一块黑暗的土地,当光明照耀进这片土地的时候,实际上就变成了明暗两色,这块土地感受到光明的温暖后,再也不想回到黑暗的过去,于是决定拥有更多光明。

  感谢我让我于 2008年11月30日23时32分这一时刻变成一个渴求光明的人!我于这一刻决定:要做一个精神境界高到吐血的人!

  有的人说:“叫我做无私的人,但我看周围的人一个比一个自私。凭什么要无私!”这样愚蠢的问题我都懒得回答

第十五节  那种感情是最复杂的
第十五节  那种感情是最复杂的——矛盾的心情

  
  能看到这里的人,应该可以看出我的思想应该算比较强大的那一种,也算比较睿智的那一种,从大家对我的评价中也看得出来,也感谢大家。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心情,一种矛盾无奈的心情。我几乎思考遍了关于人的所有行为,甚至认为没有关于人的任何问题能难得倒我。却因为有一种行为,到现在的心结都没有打开。

  杀生!

  因杀生而哀逝!

  小的时候过年过节,看人杀猪,杀鸡,杀鱼,好像是有什么杀什么!尺长的刀捅过猪喉咙,用一盆子盛血,猪不断的嚎,捥过鸡头,一刀划过鸡颈,鸡不断的抓,划开鱼腹,鱼不断的挣,掏出内脏,鱼还在扭……真是杀鸡宰羊且为乐,那个时候,我还以为人就应该这样,直到大概初一初二,有了恻隐之心。(恻隐之心的由来我认为是将心比心,与以已推人)。从此以后,本人再也不杀生,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本人思考世界常用的方法就是三阶思考,换位思考,换成对方,换成旁人,换成兽禽,换成树木,甚至换成所谓的神!生命之来之不易,是太有感触!由已及人,于是对于掠夺生命的行为,实觉残忍!假如我是一头待宰的猪,刀器入体,我完全能够感觉到那种绝望与恐惧!这种感觉随着感情越近越清晰,比如,看到被杀的过程,听过生命消逝的哀号。所以本人虽不忌荤腥,却少食肉食,具全形者更是难以下咽。我记得高三的时候,我的嫂子怀胎,有一天,我看到我哥家中有两只白鸽,很漂亮,去逗着玩,等我有事中午再回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两个清蒸大菜了。然后我哥我嫂子让我多吃点,说很补的。那种感情是最复杂的。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人不是生产者,不是慈善家,而是在亿万种生物中经过层层杀戮,最后登顶的凶猛动物,理论上对任何动物都有生杀大权。别说杀几只鸡,就是杀光所有的鸡也是自然法则中最正统的行为。动物界的杀戮是*裸的,所以人对于动物的杀戮也可以是*裸的,这才是自然界的本质,生存。不过人类社会有人类社会的规则,在道德法则的约束下,让人的行为不那么嚣张。人将野生动物圈而食之并不能改变这种杀戮本质,这种道德下的残忍还是让人不太舒服。 

  我看到很多人对于杀戮本身没有我这样的感觉的,完全当很正常的事,哪家不杀 

  鸡,哪家不宰鸭。都把人当成万物之灵,而人也确实是所有动物中权力最大的种族。哎,可能真的是我太敏感了。

  现在我能做的,只能是尽量不去亲手杀生,大概本人已经有十二三年没有亲自操过刀杀生了吧。凡是有全形的生命我也忍不下口去吞食。唯一能做的就是眼不见心为净。不见不想,不见不烦。这让我想起有一次我同学兴冲冲的买了一条活鱼,让我做红烧鱼,我说,那你去把鱼清理了吧。他说,他不会。我说,我不去。最后,那条鱼缺氧死后被扔进了垃圾桶。我同学对我意见很大,我管不了别人去怎么做。杀生也好,吃素也好,总之,我的手,决不沾上生命的血腥。只此而已。

  所以我一直都奇怪为什么有这样的想法,理性上完全能够接受,感情中却耿耿于怀的事。难道是因为失去天敌,而造成的多愁善感?哎,这种矛盾的心情到现在都从来没有平息过。也许是生命值得尊重,于是自己的生命就更应该尊重的原因吧。这才引起有的人发起素食主义运动,有的人却想方设法整点怪味来偿鲜。这里我只是抒发一下自己的矛盾的心情,也不太清楚人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并不是提倡大家要变素食主义还是保护动物权益之类的事情,因为如果普及一项文明的行为的代价要用自己的权益去贴。我想以我对人的了解,在这选择的十字路口,很多人都不会驻足吧。这个跟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有关。这样出现这种保护与无视的现象就好理解了。任何时期都是建设与破坏同时存在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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