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文学巅峰之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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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文学巅峰之作:虹-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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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离这儿不远的考塞西村,有这样一位牧师,他操着一口与众不同、魔力十足的语言,其风度也算文雅,与众不同。这两样东西她都能领会,但永远也做不到。牧师在她的男亲属们的生活圈子以外活动着。她还不了解自己的那些男亲戚们嘛!那是些精神饱满、体格健壮、专横十足的人,但他们闲适,依赖土地,缺少外表上的应酬能力,活动范围太窄了。与她丈夫相比,这位牧师显得黑干瘦小,可他精明,会做人。相比之下,布朗温虽然敦厚和蔼,却显得呆板,乡土气。她了解自己的丈夫;可这位牧师的气质却是她远不能看透的。正像布朗温能降服牛群一样,牧师能降服她丈夫布朗温。牧师身上到底有什么东西使他超出了芸芸众生,就像人能超出动物一样?她渴望了解这一点,她极力想要做一个牧师那样更为高尚的人,即使自己做不到,也要让自己的孩子们做到。一个比牛矮小、羸弱的人却比牛更强壮,是什么能使他强壮起来的?不是金钱,也不是权力和地位,牧师怎么会有降服汤姆·布朗温的那把力气?!可是一旦剥去他们的外衣,把他们都弃之于荒岛,牧师竟会是主宰,他的灵魂主宰另一个人的灵魂。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呀?她认定这是个有没有知识的问题。
  那位副牧师也够穷的,也没什么做人的诀窍,可他能跟那些上等人平起平坐。她是看着他的孩子们出世、眼瞅着这些小不点儿在他们母亲身边跑来跑去长大的,可这些孩子跟自家的孩子之间已有了明显的区别。为什么自己的孩子就明显地低人一等呢?为什么人家的孩子就比自己的孩子强呢?为什么副牧师的孩子就必然优于她的孩子,从一落地就占了优势呢?不是金钱,甚至不是阶层所致,她认定了是教育和经验所致。
  这种教育和这种高人一等的灵性,是这个母亲希望给予自己的孩子们的,从而使他们也能在地球上过高尚的生活。她的孩子们,至少她的宠儿们具有与当地其他显要人物平分秋色的全部气质,决不能让他们落在人后而默默无闻,在劳动者中混日子。他们凭什么就要默默无闻,让自己的生命窒息?他们为什么不能自由自在地活动呢?他们怎样才能学会进入更好、更快活一点的生活圈子呢?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汤姆·布朗温娶了一个波兰女人(3)
一想起雪莉府上的地主婆,她的畅想就像一把火越烧越旺。那地主婆带着她的女儿们到考塞西的教堂来做礼拜,女孩子们披着整洁的貂皮斗篷,戴着精美的小帽子,而那婆娘本人则像一朵冬日里盛开的玫瑰,嫩生生、鲜亮亮的。看人家打扮得那么漂亮,那么珠光宝气!哈代太太的感受布朗温太太是不会有的。哈代太太的本性怎么就跟考塞西的普通女人不同呢?她哪一点超过了她们呢?所有考塞西的女人们都热烈地议论着哈代太太、她的丈夫、她的子女、她的客人、她的衣着、她的佣人和她的治家本领。哈代太太成了她们梦想的活样板,这女人的生活像一部史诗那样激励着她们。女人们极力对她进行猜想,议论她那个酗酒的丈夫、谈论她那几位臭名远扬的兄弟,以及她的朋友威廉·班特利勋爵——这个地区在下院的代表。她家里的这些人在演着自己的《奥德赛》,里面有珀涅罗珀和尤利西斯,瑟西、母猪及那张织不完的网。①
  这么说,这个村子的妇女们倒也够幸运的了:她们在这位地主婆哈代太太身上看到,如果自己也能过上那种十全十美的日子,那将是怎样一种情形。而玛斯的布朗温太太则更好高骛远,她想要过上哈代太太那种上等女人的好日子。像一位旅行家默默无语地把一个遥远的国度展示给人们看那样,哈代太太把自己的生活展示给布朗温太太。为什么了解了一个遥远的国家就会使一个人的生活就得与他人不一样,比他人更美好、更强大了呢?为什么人能远远超过为自己效劳的猪和牛?这道理是一样的。
  这部《奥德赛》中的男角儿们是牧师和威廉勋爵这些瘦弱、充满热情、行动古怪的人,他们占据了未来的位置,他们的生活范围更广泛。哦?多么希望了解这些人,了解这些思维能力强健的、了不起的人啊!村里的女人们很可能更喜欢布朗温(跟他更容易相处),可是如果她们的生活中没有了牧师和威廉勋爵,支柱就会折断,女人们就会感到心情沉重,无精打采,就会憋一肚子气。既然人们面前展示着一个遥远的奇迹,那么,不管她们命运如何,她们也要活下去。哈代太太、牧师和威廉勋爵这些人正是生活在那遥远的奇迹中,这些,考塞西的人们是有目共睹的。
  二
  大约在1840年,玛斯草甸子上修起了一条运河,这条河直通埃利沃斯谷地里新开的煤矿。一道高耸的大坝横卧在田野上,大坝在农舍边上穿过,像一座沉重的大桥俯瞰着大路。
  就这样玛斯和伊开斯顿被隔开了。玛斯被圈在谷地里,谷地尽头是一座郁郁苍苍的小山,山上矗立着考塞西村的教堂塔尖。
  大坝占了耕地,布朗温家因此得到一笔数目不小的赔款。不久,运河那边又开一座煤矿,随即中原铁路伸向谷地的伊开斯顿山脚下,外部世界终于打进来了。小镇发展得很快,布朗温一家人整天忙着生产给养,他们几乎成了商人,比以前富多了。
  但玛斯农田仍然是原始、偏僻的。在运河这边安宁的土地上,在阳光灿烂的谷地中。一溪流水缓缓地淌着,蜿蜒流过高耸的桤木林,一条小路在白蜡树的掩映下从布朗温家的花园门前经过。
  但是从门前顺路朝右前方看,透过高架在空中的引水渠里黑魆魆的拱洞,可看到附近那座煤矿。再远些,简陋的红砖房一群群地贴在山谷里。最远处则是城里那吐着黑烟的小山包。

汤姆·布朗温娶了一个波兰女人(4)
布朗温家的农舍在文明世界的对面,路边上这座房屋显得孤孤零零的。只有一条园中小径与大路相通,春天里小径旁开满了嫩黄的洋水仙花、绿叶黄花,茂盛得很。门前屋后,丁香、绣球花和水蜡花争芳吐艳,农舍完全掩映在花木丛中。
  屋后两三码开外的地方,有一片破棚子,最远处的墙根下有一方养鸭的池塘。脚踩出来的岸边路上散落着洁白的羽毛,沾满泥土的羽毛一团团飞落在运河堤下的草丛和荆豆丛中。运河堤高高矗在近处,像座堡垒,以至于偶尔会有个把人的侧影从堤上闪过,人或车马走在堤上就像是从天际上穿过一样。
  最初,布朗温一家被周围这乱七八糟的东西惊呆了:新筑起的运河坝穿过他家的土地,弄得他们自己都不认识自己家的地方了。这座生硬的大坝把他们与世隔绝,让他们感到困惑。他们在田野里劳动时,从远处那熟悉的大堤上传来马达有节奏的轰鸣。最初他们只是感到惊奇,后来这声音变得让人头皮发麻。他们心中反响着火车那令人心惊肉跳的鸣笛声,它欢快地宣布着:远方的世界不日即临。
  从城里回来时,农民们见到刚从矿井下上来的成群结队的满身乌黑的矿工。他们在地里收庄稼时,西风吹来坑道里冒出的淡淡的硫质燃烧味儿。他们在十一月份拔萝卜时,空空的卡车咣当当地响着一溜烟儿地开过去,这响声在他们心头回荡,告诉他们远处正在进行着其他活动。
  在这时期,阿尔弗莱德·布朗温娶了海诺的一位人称“黑马”的爱女为妻。她苗条、俏丽、皮肤黝黑,言谈迷人极了,什么尖刻的话只要让她一说就不刺耳了。她自己也知道她是个奇怪的人。表面上牢骚满腹,其实内心却很淡漠。所以,她无休止地抱怨,提高嗓门儿挑她丈夫的刺儿,对那些跟他来的人高声叫骂,只能使那些挨骂的人感到有趣,在感情上跟她更亲近了,就是他们被激怒、厌烦难耐时也是这样。她没完没了地冲她丈夫大声叫喊着,可当她丈夫无可奈何地露出嗔容时,她又会用平缓、轻飘飘的语调和迷人的言谈哄他,让他感到男子汉的胜利和骄傲。
  这样,布朗温的目光中就透着一种幽默的微笑,那简直是开心地笑。他受到宠爱,好像是上帝让他来当太爷一样。他喜欢拿她的叫骂开心,又用她喜欢的腔调儿向她赔不是。他完全由着性子来,一旦他被刺痛了,他就会大为光火,恼怒得什么似的,把她吓得够戗。她生怕这股火气会闹好几天,于是就想尽一切办法来安慰他。这两口子性格迥异,却又难舍难离,就像同根的连理,紧紧相连却又互不相知。
  布朗温家有四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大儿子早年到海上去谋生,一直没有回来。打从这以后,母亲就成了这家的主宰。二儿子阿尔弗莱德是他妈妈的宠儿,也是最沉默寡言的一个。他被送到伊开斯顿去上学,学出了点成绩。可是除了绘画课以外,无论他怎么坚持努力,他也只能学个皮毛。在绘画上他有特长,就抱着一线希望学着。他对什么都抱怨,都激烈地反对,试试这个,换换那个,没完没了。最后他父亲被激怒,母亲也几乎绝望了。后来,他终于在诺丁汉的一家花边厂里当了设计师。
  他是个大块头,有点粗俗,操一口浓重的德比郡口音说话。他一心扑在城里的工作上,设计的图案很美,因此富起来了。作起画来,他能运笔自如,绘出的图案线条粗犷,不拘一格。可他却花去时间和精力干花边设计这样的琐事,在小小的方纸上不停地计划、算计、琢磨着。命运对他可真是残酷。他痛苦、执著地做着这一切,呕心沥血,不管代价有多大他都矢志不移。他在生活上也是个刻板、倔强、沉默、近乎乖戾的人。

汤姆·布朗温娶了一个波兰女人(5)
他娶了一位药剂师的女儿,这位药剂师自命清高。阿尔弗莱德也因此成了一个固执的势利眼。他对家庭表面上的体面抱有极大热情,一旦有什么让他看着粗俗,他就会大为恼火。以后,当他的三个孩子都长大了,他也成了一个沉稳的中年人时,他反倒追求起一些陌生女人来,默默地耽于私欢,昧着良心忽视他的中产阶级太太。
  三儿子弗兰克,从一开始就拒绝跟一切知识打交道。反倒围着那座屠宰场打转。布朗温家在农场后边的第三座院子里开了个屠宰场,杀猪宰羊,除自家食用外,也卖给近邻。这样,经常的生意使屠宰业与农业一起兴旺起来。
  从小,弗兰克就被路上那从屠宰场里流出来的黑血迷住了,他着迷地看着人们把一大扇牛排从屠宰场抬到肉架子上去,牛腰子从厚厚的肥油层里露出来。
  他长得很漂亮,软软的褐色头发,身材标准,真有点像一位罗马人的后裔。他意志薄弱,易激动,比别人更容易丧失理智。十八岁上,他娶了一位年轻女工,这女子面色苍白,不过长得很丰满,人也娴静,但目光里透着精明,声音很迷人。慢慢地取得了他的宠爱。她每年生一个孩子,把丈夫哄得溜溜转。他接管了屠宰事业后,反倒对此很冷漠,很看不起这摊子买卖,因此也就不去苦心经营了。他酗酒,人们常看见他在小酒店里吹牛。好像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其实他是个喋喋不休的大傻瓜。
  至于两个女儿,老大艾丽斯嫁给了一个矿工,在伊开斯顿过了段很不安定的生活,后来就带着一群孩子迁往约克郡去了。二女儿一直守在闺房里。
  最小的儿子汤姆比他的兄长们小得太多,所以常和姐姐们做伴,他是母亲的爱子。十二岁上,母亲咬咬牙下决心强要送他到德比郡的文法学校去读书。他不想去,父亲本来想就此让步,可母亲就是不干。她这裹在裙子中的娇小身躯成了这家的主宰,主意都得她拿。不干是不干,可一旦铁了心要干什么,全家都得顺着她来。
  汤姆不得不去上学。他不愿意上,结果一开始就不争气。他承认母亲命他进学堂是对的,可她并不知道他究竟是不是念书的料儿。他凭直觉清醒地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他在学堂里不会混出个样来的,但他把这种打击看成是不可避免的。似乎他对自己的天性感到惋惜,似乎他的存在是错的而他母亲的信念是对的。如果他能像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去做人,他就会使他母亲聊以*,他多么想像他母亲渴望的那样成为一个聪明能干的绅士啊,这是天下的母亲对儿子的希望。可他早就对母亲说,总不能让草窝里飞出金凤凰来呀,他不是那个料儿。这可真够让母亲伤心懊恼的。
  入学后,他与自己的无能斗争过,拼命攻读过。他把自己钉在位子上,全力以赴啃书本,累得脸色苍白。可这都无济于事。他抑制住自己内心的反感,像吃药自杀那样对付书本,可就是没有起色,怎么也学不进去,他的脑瓜儿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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