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犁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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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犁散文集- 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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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官,贵人,富商,大贾,都不会成为作家。但如果他们失败了,还是可以写出好作品的。

过去和现在,都有人说,创作是不满足的补偿,是不幸的发泄,是忧患之歌,希望之歌。历来文章,多愁怨悲苦之辞。创作本身,对作家来说,是一种追求,一种解脱,一种梦幻。

但是,个人的愤世嫉俗,是一种狭隘的感情。孟子曰:

“伯夷隘”。隘就是狭隘。对历史上的卓异之士,作如此严格的批评,孟子自有其宏观的理解。

人生与文学,有时是祸福相倚的。人在写作之时,不要只想到自己,也应该想到别人,想到大多数人,想到时代。因为,个人的幸与不幸,总和时代有关。同时,也和多数人的处境有关。

多想到时代,多想到旁人,可以使作家的眼界和心界放得宽广。

最近,有个中年作家,在给我的信中说:“尔今文坛,除了执著于‘为人生的艺术’者外,文学掮客、文倒、文氓、混混儿、新贵……杂陈着各种角色。”

这是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带来的文坛结构新变化。过去,在政治的严格要求下,作家这一行业,还是比较单纯的,也可以说是比较封闭的,“死”的。现在一切都活了,就必然像其他生活领域一样,什么乌七八糟的东西,都出来了。

这些角色的出现,文坛表面是活跃起来了。但对于文学事业(现在很少有人这样提了)是否有利,则很难说。就是在旧社会,这些人物,也是吃不开的,会受到谴责,为真正的文学工作者所不齿的。

三十年代,上海文场有个曾今可,此人家中有些钱,是个少爷,也会写些文章,并没有做过什么了不起的坏事。就是因为没有什么真本事,写作又不大严肃,在文坛上就站不住脚,知难而退。今天看来,还算是正经的念书人。“尔今”的角色们,是很难与他相比了。

在旧社会,各行各业,还都有个“行规”,行业道德。多么恶劣的人,在行为上,也要有些顾忌。目前是在混乱中,没有标准是非。或者说,还没有形成“新”的标准是非。

商品经济,使文化领域,变成了市场。这就是说,市场上有什么,文化界也就有什么。以上那位来信者,所列举的文学界诸多角色,目前已经在各个大城市,甚至乡村城镇,屡见不鲜。

作家与经济

如果说,前一阶段,文艺界的“不正之风”,还不过是受“四人帮”的影响,有些本来就是小喽啰的人,在那里呼朋引类,投靠一个,拉来几个,把持一个团体,或是一家刊物。其表现形式,也不过是封建把头和小兄弟的规模,是政治性质的,而非经济性质的。

现在则有了突破性的变化。一些不逞之徒,从捞政治油水,一变而为追求经济实惠。这一改变,还真是大有可为,不到几年,使这些人面貌一新。掌握一个文艺团体,或是一家文学期刊,就是掌握了一个小金柜。小弟兄们干活儿,都两只眼睛盯着它。“繁荣创作”,是为了增加小金柜的“投入”。

写作为的是金钱,编辑为的是金钱,出版也为的是金钱。文艺工作的关系,一下变成了金钱的关系。变成了交易所,变成了市场。

市场经济,越搞越活。新的角色,应运而生。过去的把头,变成了掌柜,小弟兄,变成了伙计。其收入,其气派,其手段,还真有可观。男女大亨们,都已经是满身珠光宝气了。

有些白发苍苍,手拿拐杖,或叫人搀扶的老文艺战士,还在那里开会,写文章,梦想使“作家”们,回归到四十年代或五十年代,那种规规矩矩,青衣小帽,舍己奉公,忘我工作的样子,看来是很难了。

希望

当然,什么事情,也不能过于悲观。我们的文学事业,也是无数先烈,长期奋斗,甚至流血牺牲,创造出来的。它有坚固的,悠久的,为人生而创作的传统。它还是生机勃勃,充满希望的。有着优秀文化传统的人民,还是需要真正的文学,高尚的文学的。而多数严肃的、正直的作家,还是执著于为人生进步,幸福的艺术,孜孜不倦地工作着。

广大的,有见识的读者,他们的爱憎,他们的取舍,最终可以决定文学创作的趋向。他们的书架上,总是希望陈列着有人生价值,也有艺术价值的书籍。他们要读的,终归还是那些能带引他们进入文明和道德的精神境界的作品。

那些唯利是图,唯洋人的马首是瞻的人,他们所写的,所提倡的,那些最终要把我们的人民,引向没落、消沉、荒淫和失去自信的文字,终归要受到历史的谴责。

1990年10月27日改讫——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卷七 风烛庵文学杂记  庚午文学杂记(二)

大奖

很久不看小说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也说不清楚。反正国外大奖或国内大奖的获奖小说,也引不起兴趣。国外大奖,例如诺贝尔,在青年时,就没有注意过。那时的导师们,谁也没有叫青年人,去读获奖者的小说。相反,例如赛珍珠的小说,在当时国内,是得不到佳评的,我们相信鲁迅的话,他认为那个大奖并非公平,是以他们的好恶为标准的。最大的好恶标准是什么?当然是政治。

现在青年人这样崇拜这个奖,我看是被那个诱人的名利震惊了。但如果以通读得奖作品大全,作为登上宝座的阶梯,这就像科举时代,以制义大全为圭臬一样,会在考场失意的。

至于国内大奖,也不一定就那么公平,也不一定就没有当时的好恶。我说当时,是因为每届和每届,好恶并不一定相同,是时常随政治发生变化的。

评定文学作品,最可靠的方法,一是看它的普遍性,二是看它的永久性。得奖与否,并非重要。

评论

我不愿看小说的另一个原因,恐怕和我不愿再写文学评论有关。我已经有很长时间,不谈论当前的小说创作了。

一个人和一个国家一样,总在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最初,因为接受了一次教训,我发表了一次声明,不再给别人的书写序。后来,有一位朋友对我说:“你那个声明,发表的太及时了,不然这几年再给人家写序,就更难应付了。”

不写序了,有时碍于情面,我还写一点读后感。不久,就又感到这也并非易事。人家叫我写书评,是为了帮他推销书。

如果我在文章中略有违迕,其使作者不快,与写序同。好,不写了。但朋友还是很热情,把书稿寄来征求意见。写封信吧,不久又发见,写信如果说实话,照样可以得罪朋友。

有一位老朋友,写了一部长篇小说,把打印稿寄来,信写得很热情。我放下自己的活计,昼夜赶读,然后写信,一一列出我的看法。其中主要是谈缺点。现在能记得的有两条:

一条是说,小说每节结尾,形式类似,应有变化。一条是说,书中引用当地民间传说,有的没意思,有的应充实完整。信去无音讯,后来一个文学刊物要讨论这部小说,主编征求我的意见,我说已写信给作者,主编去找作者,作者说,那封信,已经找不到了,内容也不记得了。

后来,这部小说得了大奖。作者寄我一部,我也没有再看,不知道我那意见,到底被采纳了没有。从此,再有准备参赛的作品叫我看,或叫我在赛前写评论,我都婉谢了。

给中年作家提意见,就更应该慎重。不要看当面恭维你。

如果你实话实说,效果就会糟糕得很。因为他在文坛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地位。

基于以上种种经验,现在,我已经很少正面给人家的作品提意见了。不得已,也只是写封短信:大作收到了,正在拜读,如有什么意见,定当及时奉告。实际上,是从此就没有下文。这是为了,既不冒犯朋友,也不违反天良。

新星

鼓励鼓励青年人,不会有错吧。也有经验。如果这个青年人还在窝里,你说什么也没关系,你只要在文章中提提他的名字,他也会很感激。就怕出飞儿,一遨游天空,鹏举万里,就会和你断了线。好在这并非恋爱,断就断了吧。问题是还有别的牵连。

当这个年轻人还没有出名的时候,他周围的人们,对他并没有表现出多大的关心。当他一旦升到天空,才把他周围的人们的眼睛照亮。于是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庆贺这位造福一方的天才出现。请注意,在这个时刻,无论星球或地下的人们,谁也不会想到区区。这当然也没有什么关系。但当星球的运行,一旦出现一些偏差,或光彩在人们眼中,稍显暗淡的时候。他那周围的人们,就会嫁祸于人,说:

“这都是某某人惯的他(她)!”

冤枉啊,冤枉!

众所周知,我只是在他(她)没有出名的时候,读过他一些作品,说了一些鼓励的话。他成名以后,就断了线,轰动得奖之作,都没有读过。其中有什么倾向,有什么问题,与我丝毫无干。即使有什么错误,你们应该写文章批评,或去问那些对以上作品,作过吹捧的人。这些人就在你们附近。我这里挨不上边。

不毖后而惩前,既舍近又求远,我为诸公不取。

流派

确实,我在文章里写过:“我是一个低栏,我高兴地看到,你从我这里跳过去了。”也说过:“我也写过女孩子们,我哪里有你写得好!”这些话。但是小满儿说过:话有百说百解。

我虽然出自衷心的喜悦,但别人看了,并不一定就受感染,也随之感到喜悦。因为低栏,也是一种障碍,总不如飞机跑道那样平滑,任人驰骋。再说,人家要跳的,不是低栏,而是高栏!已经和你分道扬镳了。

你写的女孩子,是什么年代?什么意识?人家写的女孩子,又是什么年代?什么意识?你是什么创作方法,人家又是什么创作方法;早已经把你“发展”了。这样一来,我的好意,或者说我的吹捧,在不少人那里,引起的就不是快感,而是反感了。

其实,所谓流派,所谓发展,都是理论家的话语。理论家总是一阵子高兴说这个,又一阵子高兴说那个的。我们无妨查阅一下,近几十年的报刊杂志,你就会发见:在同一个文艺问题上,甚至在同一个理论家的笔下,翻过多少次跟斗了。文坛上的杂技现象,古今中外,并不少见。

说来说去,他们究竟说出了多少新鲜道理?对创作起到了什么积极作用?他们不断发表意见,不过是为了继续保持他们那理论家的地位,也就是一种“领导”地位。

方法不同了,何必又谈流派?已经分道了,何必又拉在一起?思想、志趣已经不同,流派即已各异,分开说不更为直接了当吗?但有时,还必须把区区拉上,作为陪衬。

其实,我对一些青年作家的关系,不过是沿袭中国文坛的习惯,或者说是常规。并没有什么新的内容。编刊物时,发表了他们几篇稿子;待他们出书时,应约给他们写过一篇序言。再多,有人带他们到家里来,随便谈了谈。都很简单。既谈不上恩,也谈不上怨。

应该补充的是,当他们随着走红,也蒙受一些流言蜚语的时候,那些最初带引他们来舍下的人,也背地或当面责备我。我极不愿意听这些话,我最不喜欢在我面前,议论别人家的私事。我也从不示弱,我说:“就是有这些事,我看也不算什么。在当前的社会生活里,他(她)的所作所为,并不过份。”这真可以说是“惯”了。

1990年10月——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卷七 风烛庵文学杂记  文事琐谈

文过

题意是文章过失,非文过饰非。

最近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又招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此文,字不到两千,用化名,小说形式。文中,先叙与主人公多年友情,中间只说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后再叙彼此感情,并点明他原是一片好心。最终说明主旨:写文章应该注意细节的真实。纯属针对文坛时弊的艺术方面的讨论,丝毫不涉及个人的任何重大问题。扯到哪里去,这至多也不过是拐弯抹角、瞻前顾后,小心翼翼地,对朋友的写作,苦口婆心提点规谏。

说真的,我写文章,尤其是这种小说,已经有过教训。写作之前,不是没有顾忌。但有些意念,积累久了,总愿意吐之为快。也知道这是文人的一种职业病,致命伤,不易改正。

行文之时,还是注意有根有据,勿伤他人感情。感情一事,这又谈何容易!所以每有这种文字发出,总是心怀惴惴,怕得罪人的。我从不相信“创作自由”一类的话,写文章不能掉以轻心。

但就像托翁描写的学骑车一样,越怕碰到哪一棵树上,还总是撞到那棵树上。

已经清楚地记得:因为写文章得罪过三次朋友了。第一次有口无心,还预先通知,请人家去看那篇文章,这说明原是没有恶意。后来知道得罪了人,不得不在文末加了一个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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