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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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另一半-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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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什么,乔治.斯达克信什么。

“录音装置从电话上拆除了吗?”

“当然拆除了!”斯达克说,“你认为我是什么人,泰德?”

“你让丽兹接电话时,她知道吗?”

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斯达克说:“她只要看一下就知道了,电线就扔在该死的地上。”

“但她知道吗?她看了吗?”

“别跟我绕弯子,泰德。”

“她试图用暗示的方法告诉我你们要去哪儿。”泰德告诉他,努力保持一种耐心的、讲课式的语调——耐心,但有点儿居高临下。他不知道斯达克听出来没有,但他猜斯达克很快就会以某种方式让他知道的。“她指的是夏季别墅,在罗克堡。玛莎.泰尔福德是丽兹的姨妈,我们不喜欢她。每次她打电话说她要来访,我们就想逃到罗克堡,躲在夏季别墅中,直到她死去。现在我们已经说了,如果他们在我们的电话上装了无线录音装置,乔治,那只能怪你。”

他全身冒汗,等着看斯达克是否相信这话或在他所爱的人和永恒之间惟一的细线是否会突然断裂。

“他们没有装,”斯达克终于开口了,他的声音听上去又放松了。泰德真想在电话间上靠一靠,闭上眼松口气,但他忍住了。“如果我再次看到你的话,丽兹,”他想,我会因为你冒这么大的危险拧断你的脖子。”只是如果他再见到她的话,他猜他真正想做的就是亲吻她,一直吻到她透不过气来。

“别伤害他们,”他对着电话说,“请别伤害他们,无论你要什么,我都会做的。”

“啊,我知道。我知道你会的,泰德。我们将一起写作,至少开头部分是这样。你马上行动吧。甩掉跟你的警察,然后赶往罗克堡,尽快赶到那里,但别快得引起别人注意,那就错了。你可以考虑换车,但具体细节还是你自己考虑吧——毕竟你是个很有创造力的家伙。如果你要他们活着,天黑前赶到那里。别捣鬼。你明白我的话吗?别捣鬼,别耍小聪明。”

“我不会的。”

“很好。你不会的。伙计,你要做的,就是遵守游戏规则。如果你捣鬼,等你赶到那里时,你只会看到几具尸体和一盘你妻子临死前诅咒你的磁带。”

咯嚓一声,电话断了。九

当他走回自己的汽车时,曼彻斯特摇下普利茅斯汽车乘客座位一侧的窗户,问家里是否一切都好。泰德从他眼中看出这并非闲聊,他从泰德脸上看出了什么。但这没关系。泰德认为自己能应付得了,毕竟他是一个创造力的家伙,他的大脑像日本高速列车一样在默默的飞速运转。问题呈现在面前:撒谎还是说实话?和以前一样,这没有什么好争论的。

“一切都好,”他说,语调自然轻松,“孩子们脾气很大,如此而已。丽兹也跟着脾气很大。”他的声音提高了一点儿,“我们离家后你们俩就一直有点儿不安。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吗?”

即使在这样紧急的情况下,他仍此感到内疚。确实发生了什么事——但他这个知情人却不说实话。

“没什么事,”坐在方向盘后面的哈里森身体前倾,对他说道,“我们和留在家里的查特顿和埃丁斯联系不上,就这么点事,也许他们进屋了。”

“丽兹说她刚做了点儿冰茶。”泰德随口撒谎说。

“那就对了,”哈里森说,对泰德笑笑,泰德又感到一阵内疚,“我们到那儿时也许还能剩下一点,对吗?”

“什么事都可能的。”泰德砰地关上了他的汽车门,把钥匙插进孔中,手像木头一样麻木。问题在他头脑中飞速旋转:斯达克和他家人已离开去罗克堡了吗?他希望这样——他希望他们被绑架的消息在警方通讯网中传开之前,他们已经安全离开。如果他们乘丽兹的汽车被人发现,或如果他们还在鲁德娄,那就麻烦了,太麻烦了。他竟然希望斯达克顺利逃走,这真充满讽刺意味,但这正是他现在的处境。

说到逃走,他怎么才能甩掉哈里森和曼彻斯特呢?那是另一个问题。靠加快速度甩掉他们是不可能的。他们开的普利茅斯汽车看上去很破旧,但它强有力的发动机声表明它能在任何路上行驶。他认为他能把他们甩掉——他已经想好了怎么和在哪里做——但开到罗克堡还有一百六十里的路程,他怎么能避免被再次发现呢?

他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他只知道他必须设法做到。

“记得玛莎姨妈吗?”

他对斯达克所做的解释纯属瞎扯,而斯达克确信以为真了。由此看来那狗杂种并不完全了解他的思想。玛莎是丽兹的姨妈,这是真的,他们曾躺在床上说要躲开她,但他们所谈的是躲到像阿鲁巴或塔希提那样的外国地方去因为玛莎姨妈对罗克堡非常了解,她到那儿看望他们的次数比到鲁德娄的次数多得多。在罗克堡,玛莎姨妈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垃圾场。她是全国步枪协会的会员,总是按时教会费,她喜欢在垃圾场射杀老鼠。

“如果你要她离开,”泰德记得有次他对丽兹说,“那只有你自己去对她说,她是你姨妈。而且我害怕如果我告诉她,她会用那支枪来打我。”

丽兹说:“我想血缘关系也没什么用,她眼里有一种凶光”她假装害怕地哆嗦了一下,然后咯咯笑起来,捅捅他的肋骨,“你去吧,上帝讨厌胆小鬼,告诉她我们是环境保护者,连对老鼠也一样。泰德,走到她面前去,说,‘走吧,玛莎姨妈!你已经杀死了垃圾场最后一只老鼠!打点行李走吧!’”

当然,他们谁也没开口叫玛莎姨妈走,她还是每天去垃圾场远征,她在那里射死了几十只老鼠。最后,幸福的日子终于来到了,泰德开车送她去波特兰德机场,把她送上了回爱尔尼的飞机。在门口,她令人难堪的双手用力握手——好像她刚结束一次商业谈判而不是告别——并告诉他她明年可能还会来看望他们。“我他妈射得太棒了,”她说,“肯定射死了六、七打那些传染病菌的小东西。”

她再也没回来过,虽然有一次她差点儿就来了。

她最后一次来访后,“记住玛莎姨妈”就成了暗语,就像“记住缅因州”一样。它的意思是他们中的一个应该去仓库把步枪拿出来,射死某个特别让人讨厌的客人,就像玛莎姨妈在垃圾场射老鼠一样。现在回想起来,泰德相信丽兹曾在《大众》杂志的采访拍照过程中用过这句话,她曾转过头低声对他说:“我不知道那个女人迈尔斯是否记得玛莎姨妈,泰德?”

然后她捂着嘴咯咯笑起来。

很好笑。

只是现在它已不是一句玩笑。

现在也不是射杀垃圾场老鼠。

如果他没弄错的话,丽兹是在试图告诉他跟在他们后面,杀死乔治.斯达克。平常丽兹听到无家可归的动物被送到动物收容所都会哭的,而现在她却要他杀人,那一定是她认为别无选择了。她一定认为现在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斯达克死,要么她和双胞胎死。

哈里森和曼彻斯特正好奇地看着泰德,他意识到自己坐在发动起来的汽车方向盘后沉思了差不多一分钟。他举手致意了一下,把车倒了出来,然后驶向缅因大街,离开学校。他试着考虑在这两个警察通过警讯无线电知道他们的同事死去之前甩开他们。他试着思考,但总是听到斯达克对他说,如果他捣鬼,等他到达罗克堡的夏季别墅时,他只能发现他们的尸体和丽兹临死前诅咒他的磁带。

另外,他总是看到玛莎姨妈,她用那枝枪瞄准着老鼠,这些肥胖的老鼠正在;垃圾堆和上面燃烧的红色火焰间跑来跑去。他突然意识到他想射杀斯达克,而且不用0。22口径的步枪。应该给狡猾的乔治更大的东西。

一门榴弹炮可能刚合适。

在破瓶子和罐头交织成的反光中,老鼠先是身体扭动着飞起来,然后内脏和皮毛炸裂开来,溅得叭叭作响。

是的,如果看到同样情景在乔治.斯达克身上发生,那真是太好了。

他把方向盘握得太紧了,弄得他左手都疼了,疼到骨头和关节中去。

他试着放松一些,从胸前的口袋中摸出止痛片,把它干咽下去。

他开始考虑校区的十字路口,那个四面都有停车标志的路口。

他开始考虑罗立说的话,罗立称麻雀为灵魂摆渡者。

活死人的使者。

第21章 绑架



虽然他从没来过鲁德娄,但却知道做什么和怎么做。

斯达克梦中常来这里。

他开着一辆偷来的破本田车驶离大道,在距波蒙特家一英里半的地方停下来。泰德去学校了,这很好。有时他搞不懂泰德在做什么或想什么,虽然他努力的话总能知道泰德的情绪状态。

如果他发现和泰德联系很困难的时候,他就摆弄一枝贝洛尔铅笔,那是他在休斯顿街文具店买的。

这很有用。

今天很容易,这是因为不管泰德对警察说了什么,他去大学只有一个理由:因为他已经超过最后期限了,他相信斯达克会跟他联系的。斯达克的确想跟他联系,的确很想。

只是他并不准备像泰德预期的那么做。

当然更不是从泰德预期的地方跟他联系。

快中午了。在他停车的地方有些野餐的人,但他们或是围在草地的桌子边,或是聚集在河边石头的烤肉架旁。当斯达克从车上下来走开时,谁也没有看他一眼。那很好,因为如果他们看见他,他们一定会记住他。

对,记住他。

但无法描述他。

他迈步走过柏油马路,然后沿路向北面的波蒙特家走去,这时斯达克很像H。G。威尔斯笔下的隐形人。一条宽宽的绷带裹住了他的前额,另一条绷带裹住了他的下半边脸,头上扣着一顶棒球帽,戴着一副墨镜,穿着一件马夹,手上戴着黑手套。

一种黄黄的脓状液体像树脂一样不停地流出来,浸透了棉纱,弄脏了绷带。更多的黄色液体从墨镜后点点滴滴地流出来,他时不时地用他那副薄薄的仿羊皮手套把它们从面颊上抹去。由于这些液体在慢慢变干,手套的掌部和手指部都变得粘乎乎的。绷带下面的很多皮肤都已脱落,剩下的也不像是人的肌肉,而是黑色的、海面一样的东西,不停地渗着液体,这种液体看上去像脓水,黑乎乎的很难闻——像浓咖啡和墨水的混合物。

他走路时头稍稍向前低着。迎面开来得几辆车上的乘客看到的只是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戴着棒球帽,低头避开刺眼的阳光,两手插在口袋里,帽舌下的阴影几乎遮住了一切,如果他们更仔细地看,也只能看到绷带而已。从他身后开来向北去的汽车上的乘客当然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了。

离班戈尔和布鲁尔这两个姐妹城市越近,就越难走。离城市越近住宅发展得越快。波蒙特家所在的鲁得娄仍处在郊区外围可称作边远社区的地方——但它又不算偏僻地区,可也肯定不属于城市。每座房屋占地面积都很大,它们之间不是用灌木树篱隔开的,而是被狭长的树林带和石墙分开的。碟形卫星接收器在地平线上时隐时现,看上去像入侵的外星人的先头部队。

斯达克沿着路边一直走到克拉克家。泰德家就在隔壁。他从克拉克家前院拐角抄近路穿过,院子里干草比青草还多。他向房子瞥了一眼,窗帘拉下来挡着阳光,车库门紧关着,克拉克家房子有一种孤零零的感觉,好像已经很久没人住了。虽然纱门内放有一堆报纸证明这一点,但斯达克相信克拉克一家出去度假了,这很好。

他走进分开两家的树林,跨过一堵倒塌的石墙,然后单腿跪下。生平第一次,他亲眼看到他倔强的孪生兄弟的房子。车道上停着一辆警察巡逻车,两个警察正站在旁边的树阴下,一边抽烟一边聊天。很好。

他已经得到他所需要的了,剩下的就很容易了。不过,他还是多停留了一会儿。他不认为自己是个想象力丰富的人——除了在那几本主要由他创作的小说中——也不是一个感情冲动的人,所以当他发现自己胸中燃烧着愤怒与憎恨之火时,有点儿吃惊。

那个狗杂种有什么权利拒绝他?有他妈的什么权利?因为他先成为一个真人?因为斯达克不知道怎么、为什么或什么时候他自己变成了一个真人?那是瞎扯。乔治.斯达克觉得年龄大小毫无关系。他没有义务一言不发的死去,泰德似乎认为他就应该那样做。他要对自己负责——那就是活下来。不仅如此。

他还要考虑到他忠实的崇拜者,不是吗?

瞧那座房子,瞧瞧它。一栋宽敞的殖民地时期的房子,除了一个厢房外,完全可以称之为大。一大块草坪,旋转的喷水器不停地喷水以保持其长绿。木头栅栏沿着又黑又亮的车道一侧向前延伸,斯达克认为这种栅栏称得上很漂亮了。在房屋和车库之间有一条加顶的走廊——天哪,加顶的走廊!屋内装饰得非常典雅,以与外部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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