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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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日记-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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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居,称孤道寡,而是为了从一种稀有的题材中提炼出一部崭新的作品。

既不在蒙马特尔高地,也不是在香榭丽舍大街,有一天,我却在圣多昂和居伊不期而遇。只见他肮脏不堪,穿着破衣烂衫,满身污垢。他独自站在一群顾客中间,他们比起卖主来就更穷酸更肮脏了。他正拍卖一对床单,无疑是从某个旅馆客房里偷出来的。(我也曾自找苦吃,背上这些乱七八糟的包袱,弄得我的形象和行动极其可笑:腋下夹着好几本书,使得我的胳膊动弹不得;腰上缠着床单、被毯,弄得我臃肿不堪,活像一个大胖子;再加上大腿上挂把雨伞,袖子上别满了勋章、纪念章……)他愁眉不展。当时扎瓦陪伴着我。我们立刻认出了对方。我说:

“是你呀,居伊?”

我不知道他在我脸上看出了什么名堂,只见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非常可怕。

“行了,别烦我了!”

“听我说……”

他立刻把两条床单搭在前臂上,摆出橱窗模特展示布料的高贵姿态。他歪了歪头,似乎是为了加重语气,说道:

“把我忘了吧!”

“可是……”

“老伙计,把我忘了吧!”

他羞辱交加,口干舌燥,竟没有足够的唾液来多说一句话。扎瓦和我只好继续赶路。

为了在自己内心重新找回——通过否定自己是盗贼的动作或恨不能把盗贼一举摧毁的动作——富有魅力的盗贼(其用心和技巧着实让我着迷)的感觉,莫里斯·R发明了许多对付盗贼的窍门并付之实施。他的心灵手巧证明了他的怪癖,表明他心中正暗暗(也许他自己并未觉察)追求邪恶的尾巴。他用精妙的装置把房子装修一番:在窗户护栏上安上一块金属板,通上高压电,配置了警铃系统,所有的门都安装上复杂的防盗锁,如此等等。他并没有什么东西要保护,但通过这些办法,他与坏蛋们灵活而奸诈的头脑经常保持着接触。

上帝:我内心的法庭。

神圣性:与上帝结合。

只有法庭休庭时神圣性才成其神圣性,也就是说无所谓审判者与被审判者之分。

法庭裁决善与恶。它宣读判决书,并科以刑罚。

我不会既当法官又当被告了。

相爱中的年轻人费尽心机追求淫荡刺激,似乎因为发现淫荡的想像力过于贫乏,淫荡手段就越显得离奇刺激,激发淫荡的爱也就越发深切。勒内用他老婆的东西把葡萄捣烂,然后同她分享,把葡萄酱吃掉。偶尔也送给他的朋友们享用,朋友们无不惊讶,竟有人送来如此怪味的果酱。他还在自己的把柄上涂抹奶油巧克力。

“我老婆她嘴可馋了。”他说。

勒内问我是否认识一些男色鬼,可以让他搜刮一番。

“不要你的相好,绝对不要。你的伙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我考虑了几分钟,最后想到了皮埃尔·W,扎瓦曾在他家里住过几天。

皮埃尔·W,一个老同性恋者(50岁),谢顶,做作,戴着不锈钢脚架眼镜。

“要做爱时,他就把眼镜搁到床头柜上。”扎瓦对我说,他是在蓝色海岸遇见那家伙的。

有一天,出于好玩,我问扎瓦喜欢不喜欢皮埃尔·W。

“你爱他,你老实交代。”

“你疯了!我不爱他。不过,他倒是一个好伙伴。”

“你很在乎他?”

“那是呀,他养活我。他甚至给我寄钱。”

他说这话已是半年前的事了。今天我又问他:

“在皮埃尔·W家里难道就没有什么东西可捞的吗?”

“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过,有一只金表。”

“没别的了?”

“可能还有点钱,不过得找一找。”

勒内想了解更具体的一些情况。他从扎瓦那里打听到了,扎瓦甚至同意与老情人幽会一次,把勒内带到潜伏地点,伺机进行抢劫。扎瓦离开后,勒内对我说:

“扎瓦不愧是卑鄙小人,亏他下得了这只脏手。要我,你看好了,我恐怕就下不了这个狠心。”

有一种奇怪的气氛把世界搅得天昏地暗,像举行悲哀的葬礼,又像暴风雨即将来临:我爱扎瓦,他也爱我,但憎恨却让我们互相敌对。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只好互相怨恨。怨恨怒火一旦燃烧起来,我觉得自己烧成了灰烬,看他也消失了。

“你是个混蛋!”

“可你是个下流胚!”

他头一次下了狠心,大发雷霆,扬言要杀我,愤怒把他变得冷酷无情:已不再是掩饰真情的外表,而是真情的外露。我心目中的他已经消失。他心目中的我也已不复存在,但我们彼此警惕着、警戒着克制自己的疯狂,坚信会重归于好,到时候我们一定会抱头痛哭的。

扎瓦其人卑劣,懦弱,举止和情感庸俗,而且既愚蠢又胆怯,但我仍然爱他。他自有他的可爱之处。这些性格因素互相对立、互相混合、互相渗透,造就了一种新的品质——一种大杂烩——我找不到恰如其分的名称。我还要加上扎瓦的体貌特征,身材粗壮,皮肤黝黑。要说明他的新品质,非用晶体的形象来比喻不可,那么,上述种种要素就构成了多面的晶体。扎瓦像水晶一样闪闪发光。他柔情似水,暴烈似火,恰恰是他独有的德行,我将它命名为扎瓦,我喜欢它。确切地说,我既不喜欢卑劣也不看中愚蠢,扎瓦的任何一面我都不欣赏,但各个层面浑然结成一个闪闪发光的晶体,光怪陆离,令我心驰神往。

人们一定会大惊小怪,这些软弱无能的品质结合在一起竟然会得到有棱有角的水晶石来;人们也一定会大惊小怪,我不是把行为,而是把行为的道德用语比喻成可测的物质世界的某些属性。我说过,我对光怪陆离的晶体心醉神迷。只这“光怪陆离”一词,就包含着“束”的概念——更确切地说是水晶闪闪生辉的光束。这一道道闪光是水晶不同断面不同角度折射的结果。我正是把扎瓦身上诸如懦弱、卑劣等熔为一炉的新品质——德行——比作水晶的光芒。

这种德行尚无名称,若要给它一个名分,不妨以其光源命名。让他身上放射出来的耀眼光芒拥抱我吧,因为它已经找到了一种易燃的物质,那就是爱情。我极力在自己身上寻觅我比喻的晶体,经过思考,我身上缺的恰恰是这种种品质。这些品质在扎瓦其人身上融为一体,令我头晕目眩。他闪烁生辉。我的爱火在燃烧;因为他点燃了我的爱火。我暂时搁笔,掩卷思考片刻,脑海中翻腾的词汇无不让我联想到光和热,人们通常用这些词汇来谈情说爱:什么耀眼啦、光芒啦、火热啦、光束啦、光怪啦、烧心啦。不过,扎瓦的品质——构成他的光芒的品质——是冰冷的。从他身上分离出来的每一道光既没有气度,也没有温度①。

①扎瓦的梦。扎瓦走进我的房间——因为,如果他同情妇一起过夜,他就白天来看我——给我讲他做的梦。但先得知道,头天晚上他在地铁里遇见一位水手。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回头看一位帅哥。”他告诉我说。

“你没有想办法去蹭他?”

“你疯了!不过我跟他上了他那节车厢。只要他主动提出要求,我想我很可能答应跟他做爱。”

尔后,他眉飞色舞地把水手描绘了一通。最后才讲了相遇之后夜里做的梦。在梦中,扎瓦是一条船上的见习小水手,另一个船员举着刀追他。当持刀船员在缆绳堆中追上他时,扎瓦跪倒在地,面对高举的刀,说道:

“我数到三,你如果不是懦夫就杀了我!”

他刚说完最后一句话,整个场景化为乌有。

“后来,”他对我说,“我看到一个屁股。”

“后来呢?”

“我就醒了。”——原注

我知道,我刚才所写的东西并不能表现扎瓦其人,而是要让人对他在我面前那个时刻有一个概念。确切地说,就是我们破裂的时刻。既然他现在抛弃了我,我就要用形象化的比喻来解释我为何痛苦。我们刚才的分手对我来说是那样的粗暴和痛苦。扎瓦躲着我。他无声无息,匆忙吻别,突然造访——他是骑自行车来的——说明他在逃避。在香榭丽舍大街的栗子树下,我曾向他表白过炽热的爱。事情很顺手。我现在之所以还对他恋恋不舍,念念不忘离开他的时刻,就是因为我横下一条心、突然粗暴地同他决裂时,他惊慌失措,顿时丧失了理智。他六神无主,心慌意乱。我对他说的话——关于我们,特别是关于他——使我们俩的心都碎了,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他很伤心,默默地承受着痛楚,而这种痛楚却给他戴上了诗的光环,使他更富有诗情画意,因为眼下他是在轻雾中闪闪发光。我不得不离开他时,对他却更加恋恋不舍了。

他的手接过我递给他的香烟,与他肌肉发达的笨重体态相比,他的手未免太软弱、太细嫩了。我站了起来,把他拥吻在怀里,并对他说,这是最后的吻别了。

“不,让诺,我一定还会吻你的。”他说。

过了几分钟,我回想刚才的情景时,恍然大悟,刚才就是看了他的纤纤细手(虽然开始并没有特别留意)后,才断然下了最后的决心,而且死不悔改。

忘不了他的手指头粘着黏糊糊的新年寄生球①果浆。忘不了他的双手沾满了黏糊糊的jīng液。

①高卢人过新年,有采摘槲寄生球果的风俗。槲寄生一般寄生在槲、杨、柳、榆等树上,雌雄异株,结球状浆果。——译注

我们的房间潮湿阴暗,墙壁之间胡乱拉着绳子,上面晾着湿漉漉的内衣。这些洗过的衣物——衬衫、三角裤、手绢、袜子、毛巾、衬裤——使同居一室的两个年轻人的灵与肉变得格外温柔体贴。我们亲如手足,同床共枕。他的手掌由于长期浸泡在肥皂水里而变得柔软,但他在做爱时用更加暴烈的动作加以弥补。

(作者情缘未尽,出于对主人公的关爱,删去了一篇日记:与扎瓦和解。)

在法国的各重要城市里,我至少认识一个小偷,不是一起干过事情,就是一起蹲过监狱,或者一起制定过作案计划,准备和实施盗窃行动。假如我在城里感到孤立,肯定可以在他们身边找到援助。这些小伙子遍布法国各地,甚至散布在国外,尽管我不经常看到他们,但对我是莫大的安慰。得知他们安然无恙,积极活动,风流潇洒,匿影藏形,我就感到很高兴,心境也很平静。在我的口袋里揣着一个小记事本,上面编号登记着他们的姓名,这小小的人名录具有强大的抚慰力量。其权威可与性器官平分秋色。这是我的法宝。我不妨摘译几段密码:

让·B,尼斯。一天夜里在阿尔贝一世花园相遇,他没有勇气谋我的财害我的命,只是提醒我留意蒙·波隆事件;

勒内·D,奥尔良。雅克·L和马尔迪诺,船员,滞留在布列斯特。在布民监狱认识。一起做过麻醉品走私;

尼斯崽德德,戛纳。皮条客;

在里昂,有几个皮条客,一个黑人和一个妓院掌班;

在马赛,熟人不下20个,如加布里埃尔·B;

在波城……

我说过他们个个是帅哥。不是一般的美,而是另一种美,由强大、失望以及多种品质(若要一一说明,恐怕得写一篇评论)酿造而成:羞耻、狡黠、懒惰、顺从、轻蔑、厌烦、勇敢、懦弱、恐惧……单子恐怕很长。这些品质镌刻在我的朋友们的脸上和身上。它们互相排挤、互相交叠、互相打斗。正因为如此我才说他们是有灵魂的。我们之所以能抱成一团,除了同谋关系外,还要有一种秘密的协议,一种信守的盟约,似乎不会被轻易撕毁。我也懂得如何维护这种关系,那就是用灵巧的十指进行爱的呵护,回忆起我们销魂的不眠之夜,有时则回忆起一次简短的求爱对话,一次在嫣然一笑和云雨交欢高潮前强忍住的吁吁气喘中所接受的触摸。大家都欣然接受这样的约定,我从他们或凸或凹的插头上汲取能量,就像接通阴阳两极充电一样。我想,他们大概都知道,这样更能鼓舞我,激励我,增加我著作的勇气,让我聚集足够的力量——取之于他们——以便保护他们。然而,我形单影只,口袋里小本子只证明我有那些朋友罢了,但他们的生活看起来跟我一样漂泊不定,实际上我对他们一无所知。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也许正在蹲监狱。那么其他人在哪里呢?如果他们四处流浪,怎么就那么凑巧能与他们不期而遇呢?更不必说我们每个人会变成什么模样了。不过,只要贵与贱还要继续对立,那么我就知道怎样从他们身上分清何时骄傲,何时严厉,辨认出一种严肃性的零星成分。我就是要把这些零零星星的严肃性集中在我心头,以便从中酝酿出一部苦苦追求的杰作。

阿尔芒——水手身材,笨重而疲惫,眼珠迟钝,剃光头,塌鼻梁,并非被拳头砸扁的,而是因为老碰到镜子所致,有一道道镜子把我们与贵世界分隔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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