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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们普通百姓实在是有危难才祈望求助法律的帮助,作为人民法官,明知一旦开庭,案情势必水落石出,为何硬是在这九个多月的充足时间里,让被告终于得以逍遥法外?
维护法律的尊严人人有责,我仍然希望东湖区人民检察院能充分体现法律的公正,如果牵扯到有关的人和事确实超出所辖范围,也应报上级检察院协查,特请求贵院对通知书所述决定慎重复议为感。
二○○一年七月九日下午,我向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递交了一份报告,要求责成有关执法部门,对东湖区法院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确认和追究。报告中说:
我是原江拖的教师,由于办理人才流动手续,与江拖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经向法院起诉,有关办案人员违法违纪,枉法裁定,故意延误办案,历经近十个月不得依法开庭审理。最后江拖破产终结,清算组已撤,找不到被告,诉讼流产,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为此,本人三月初向东湖区法院徐院长提交了《对有关办案人员违法违纪、错误裁定、故意侵害诉权、延误办案,要求赔偿的申请》。徐院长批示由纪检监察室确认,可我多次询问没有动静。
六月二十日,纪检监察室的李主任对我说:“根据院里的决定,不予书面答复,口头答复为:不予赔偿,对违法违纪无法确认,要赔偿就要对违法违纪进行追究。”并告知可向中院申诉。
二十一日,本人依法向中院申诉,立案处告诉我此案由院纪检受理,我即将材料交给了纪检监察室。
一周后,我再去询问,一位姓吴的女负责人强调说:“现在法院已经签订了分级负责制,基层法院的违法违纪由基层查办。”
我说:“东湖区法院纪监察室立案三个多月,现在已作了口头答复,要我到中院申诉。”
该负责人说:“你交到我这里来,我们也不可能跟你去查,只能转到下面去。”我再三说明,无济于事。
在此情况下,现只能求助于市人大,希望能责成有关部门,对东湖区法院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得到确认和追究,对本人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负责同志热情接待了我,询问了我的情况,说:“谁裁判谁负责,这是有规定的,拿不出所述‘有关法律’的法律依据,又有法不依,故意作出违背法律的裁判,那就是枉法了。对你造成的损害完全可以要法院赔偿,看看是由市人大牵头,找东湖区人大一起去协调一下做做工作还是怎样。叫东湖区法院自己查办当然是不大容易的,一定要脱离基层法院的那层壳,检察院也可以管,要不就直接跟东湖区法院打官司,仅从违法违纪上来查办恐怕解决不了问题。”
市人大信访室的负责同志听了我的叙述,十分气愤,说就应该告他们,并帮我发了一张盖有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章的转办单,叫我直接去找市中院的院长,要中院受理,要东湖区法院赔偿,如果他们推辞,就再来找人大,人大会为我作主。
七月十日上午,我拿着盖有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章的人民来访接办单,前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室,可院长们办公的地方被铁栏门隔断,上面有一张告示:要找院长需院办公室安排。
我按了按标有院办公室按纽的电子对讲器,里面问我是哪里,我说:“我是原江拖的,市人大有个单子需交给院长。”
“这不符合程序。”里面说。
“人大的交待会不符合程序呀?”我有些犯疑。
“人大就不会违反程序呀?”
“那院长在不在咯。”我问
“在开会。”
“这张单子是注明了时效的,能不能先收下来。”
里面这才开了门,留下了材料。我知道院长是不容易见到的了,心里有一种不踏实感。
七月十九日,我在市机械局找到徐主任。徐说:“现在局里很忙,搁下来了,这件事很棘手,主要是江拖已经不存在了,如果是当时找到局里就好办了。”
“当时也不知道江拖归市机械局管,以为江拖是地市级单位,机械局仅为县团级,后来市政府也把材料转到了机械局,局里也没有办成。”
“局里对江拖是行业管理,老一批人就晓得,这件事以前在局里没有办成,我就不知道了,那时我还不在这里,现在可能还会耽误一下,不过我会去给你催催。”
“不要紧,这十来年都过来了,也不在乎现在这一点时间。”
二十日,在中院找到一位叫刘东的院办人员,在他的抽屉里找到了我的材料,他叫我再过一个星期来看看。
七月二十六日,刘说已经给了院长。八月三日,刘说院长已经批给了院纪检,院长批下去的,纪检是会办理的。
东检复议维决定 市局安排找唐谈
二○○一年八月六日,我接到东湖区检察院的电话,说结果已经出来,让我去一趟。
我估计不会有什么变化,心事重重地来到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在控申科拿到了一张《东检申复议(2001)第01号决定书》,果然是: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
复议决定书
东检申复议(2001)第1号
秦付根:
经本院复议认为:魏群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无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郭岚、吴卫兵无滥用职权的行为,本院不立案的决定是正确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决定维持《东检法不立字(2001)第06号不立案决定书》的决定。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章)
二○○一年八月二日
拿到这份决定书,我思考了很久,对于那份《东检法不立字(2001)第06号决定书》,我根本就没有看过;那张《东检法不立字(2001)01号不立案通知书》,还是经过本人再三要求和其他检察官的提示,晏检察官才勉强简单地写了一张给了我;就拿《东检申复议(2001)第01号复议决定书》来说,也没有实质性回答为什么是这样的结论。
经过深思熟虑,我于八月九日向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请求对〈东检申复议(2001)第01号决定书〉复议的申诉》。提出:
既然无枉法裁判的行为,那如何又会有枉法裁定的结果?这样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不能正确的面对?魏群为何至今拿不出所谓“有关法律”的条文,严肃的国家法律能被蒙混得了吗?魏在明知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执意作出了违背法律的枉法裁定,这能说不是故意?郭岚、吴卫兵在已知时间紧迫的前提下,反责怪我提出的再审申请,弄得其为难,不顾本人的苦苦请求,一再故意抵触中院的明文指示及东湖区法院院长的明确批示,执意贻误办案,玩忽职守,终造成严重后果,给本人的损害苦不堪言,而今一句回避的话就能一了百了?这叫人如何信服?
特请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主持公道,依法慎重予以复议。
八月十三日,市机械局徐主任对我说:“我们张书记已准备亲自跟你谈谈,是你认识的,对你也蛮熟悉,现在正在开会,你过两天再来一下。”
局里还会有个姓张的书记认识我?
我怎样也想不起来,既是局领导找我谈话,应该是好事,否则完全可以让下面的人来打发我,转而又想,如果真是好事的话,徐主任应该有所显露,反正不久就会知道。
这个张书记也真难找,我以后多次来局里,也没有碰到。
八月三十日,我终于和这位叫张萍的局纪委书记见到面,年龄比我大一些,在此之前,我似乎对她没有什么印象,也许是在江拖破产清算我去开证明的时候见过面。
在市机械局的小会客室里,张书记劈面就问:“你的事要我们怎样解决?”
我小心翼翼地回答说:“是不是能先把我的工作给帮安排一下?”
“现在江拖都已经没有了,叫我们怎么安排?哪个地方会肯要你?你的材料我都看过了,也看了原单位的材料,你说是打击报复,哪里会是呢?时间也太久了,对方单位还借了你几年。”
“我根本就没有能够去对方上班。”
“原来在协议里不是讲让你去对方上班吗?”
“协议里面没有写,厂里也一直没有肯让我去对方上班,即使在对方书面发函来借的情况下,也被厂里拒绝了,这一点在江拖自己写的材料上也得到了证实。”
我边说边去翻原江拖写的“反馈”材料。
“学校里也有材料说你保证了能把调动办成,对你的印象也不太好。”
“我从未保证,也不可能保证,这是学校乱编的,离岗待调是学校主动找我协议的,否则,即使来了调令也不能走。说我不好,那只是个别当权的,全校教职工跟我的关系都很好,不信你去了解一下看看。我经过多次要求,厂里的刘焕宇也曾答应过我回来上班,可我在学校将近二十来天遭到校长夏振川的拒绝,还说就连扫地也没有我的份。”
“那你后来找过刘焕宇没有?”
“找过,刘焕宇仍然要我找学校,说要一级一级来,根本就没有再过问。”
“现在这样的情况叫我们机械局怎么解决?你还是应该到法院去起诉。”
“不是已经起诉了吗?”
“可是法院又没有跟你受理。”
“不是没有受理,而是在原江拖有关人员的干扰下,法院贻误了办案。”
“那你就应该找法院承担责任,是他们耽误了你的诉讼。”
“法院现推说找不到被告,只有通过政府部门用行政手段来解决。”
“我们机械局也没有办法解决,现在江拖没有了,江铃集团不会再要人,学校被划出去了,新丰管理处不可能会接受你,局里的其他单位也不会让你进。”
“现在不是我硬要机械局来解决,江拖没有了,我也不知道该找哪里,但我还是相信党和政府的,向省委孟书记和市政府作了反映,是上面指示要市机械局解决的,也作了明确的批复。”
“你的材料那样写,他们那些人也搞不清楚,这才转到我们局里来,要我们解决,你既然有这么大的本事能让省委书记跟你签字,为何不去要他直接跟你解决?”
“我哪有这个本事去纠缠省委领导,上面能跟我这样做就已经是对我很大的关怀了。”
“现在学校已经归到了市教委,那里现在又是事业单位编制,比在我们这里强多了,你最好是去再找一下市政府,跟他们要求回教育系统去。”
“既然你说机械局不好解决,何不由局里向市政府提出来呢?”
“我们怎么好去讲呢,我这是帮你出主意,是为了你好。”
“我知道你这是好意,谢谢你,但是我不能去挑三拣四,上面为我指定市机械局解决已经是不错了,我不会再去提这个要求。”
“要不就这样,我已经找新丰管理处的唐方明谈过,你再去找他谈一下,我已跟他说好了的,等你和他谈了以后再说,你把谈的情况告诉局里办公室也可以。”
“你找唐书记谈过,那唐书记有什么表示?”
张没有正面回答,仍只是叫我跟唐书记谈了以后再说。我起身道谢,有礼貌地辞别了。
唐方明——市机械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新丰管理处的党委书记,江西拖拉机厂被宣告破产前任厂党委书记兼厂长。一九八五年我调到江拖时,唐还是厂人事科干事,那时江拖中学急切需要我,他曾经多次跑到市科技干部管理局要人,也费过不少力。我来江拖后,与他的相处还算是可以的,想不到我这次还是要与他会面。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新丰表态局作主 张萍言语出玄乎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正下着大雨,我想这个时候唐方明会不会在新丰管理处呢?这件事对我来说关系重大,如果冒冒失失地就这样跑过去,万一唐方明没有思想准备,一时弄得尴尬怎么办?
我决定还是先跟他取得联系,打个招呼再说,好在我以前多了一个心眼,在市机械局留意到了唐方明的电话号码,现在正可以用上。
我拨通了唐方明办公室的电话,对方传来“喂”的一声。
我说:“是唐书记吧?我是秦付根。”
对方说:“哦,秦付根啦,你好你好,我就是。”
听来还是蛮热情的。
“局里纪委的张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