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蓬心以塞明义,可谓多见其不知量也。】
明帝又分林邑,封一子列侯。正始五年薨,谥曰孝侯。子述嗣。【晋诸公赞
曰:述弟随,晋尚书仆射。为人亮济。赵王伦篡位,随与其事。伦败,随亦废锢
而卒。林孙玮,性率而疏,至太子右卫率也。初,林识拔同郡王经於民伍之中,
卒为名士,世以此称之。】
高柔字文惠,陈留圉人也。父靖,为蜀郡都尉。【陈留耆旧传曰:靖高祖父
固,不仕王莽世,为淮阳太守所害,以烈节垂名。固子慎,字孝甫。敦厚少华,
有沈深之量。抚育孤兄子五人,恩义甚笃。琅邪相何英嘉其行履,以女妻焉。英
即车骑将军熙之父也。慎历二县令、东莱太守。老病归家,草屋蓬户,瓮缶无储。
其妻谓之曰:“君累经宰守,积有年岁,何能不少为储畜以遗子孙乎?”慎曰:
“我以勤身清名为之基,以二千石遗之,不亦可乎!”子式,至孝,常尽力供养。
永初中,螟蝗为害,独不食式麦,圉令周强以表州郡。太守杨舜举式孝子,让不
行。后以孝廉为郎。次子昌,昌弟赐,并为刺史、郡守。式子弘,孝廉。弘生靖。】
柔留乡里,谓邑中曰:“今者英雄并起,陈留四战之地也。曹将军虽据兖州,本
有四方之图,未得安坐守也。而张府君先得志於陈留,吾恐变乘间作也,欲与诸
君避之。”众人皆以张邈与太祖善,柔又年少,不然其言。柔从兄幹,袁绍甥也,
【谢承后汉书曰:幹字元才。才志弘邈,文武秀出。父躬,蜀郡太守。祖赐,司
隶校尉。案陈留耆旧传及谢承书,幹应为柔从父,非从兄也。未知何者为误。】
在河北呼柔,柔举宗从之。会靖卒於西州,时道路艰涩,兵寇纵横,而柔冒艰险
诣蜀迎丧,辛苦荼毒,无所不尝,三年乃还。
太祖平袁氏,以柔为【管】菅长。县中素闻其名,奸吏数人,皆自引去。柔
教曰:“昔邴吉临政,吏尝有非,犹尚容之。况此诸吏,於吾未有失乎!其召复
之。”咸还,皆自励,咸为佳吏。高幹既降,顷之以并州叛。柔自归太祖,太祖
欲因事诛之,以为刺奸令史;处法允当,狱无留滞,辟为丞相仓曹属。【魏氏春
秋曰:柔既处法平允,又夙夜匪懈,至拥膝抱文书而寝。太祖尝夜微出,观察诸
吏,见柔,哀之,徐解裘覆柔而去。自是辟焉。】太祖欲遣锺繇等讨张鲁,柔谏,
以为今猥遣大兵,西有韩遂、马超,谓为己举,将相扇动作逆,宜先招集三辅,
三辅苟平,汉中可传檄而定也。繇入关,遂、超等果反。
魏国初建,为尚书郎。转拜丞相理曹掾,令曰:“夫治定之化,以礼为首。
拨乱之政,以刑为先。是以舜流四凶族,皋陶作士。汉祖除秦苛法,萧何定律。
掾清识平当,明于宪典,勉恤之哉!”鼓吹宋金等在合肥亡逃。旧法,军征士亡,
考竟其妻子。太祖患犹不息,更重其刑。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给官,主者奏尽杀之。
柔启曰:“士卒亡军,诚在可疾,然窃闻其中时有悔者。愚谓乃宜贷其妻子,一
可使贼中不信,二可使诱其还心。正如前科,固已绝其意望,而猥复重之,柔恐
自今在军之士,见一人亡逃,诛将及己,亦且相随而走,不可复得杀也。此重刑
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太祖曰:“善。”即止不杀金母、弟,蒙活者甚
众。
迁为颍川太守,复还为法曹掾。时置校事卢洪、赵达等,使察群下,柔谏曰:
“设官分职,各有所司。今置校事,既非居上信下之旨。又达等数以憎爱擅作威
福,宜检治之。”太祖曰:“卿知达等,恐不如吾也。要能刺举而辨众事,使贤
人君子为之,则不能也。昔叔孙通用群盗,良有以也。”达等后奸利发,太祖杀
之以谢於柔。
文帝践阼,以柔为治书侍御史,赐爵关内侯,转加治书执法。民间数有诽谤
妖言,帝疾之,有妖言辄杀,而赏告者。柔上疏曰;“今妖言者必戮,告之者辄
赏。既使过误无反善之路,又将开凶狡之群相诬罔之渐,诚非所以息奸省讼,缉
熙治道也。昔周公作诰,称殷之祖宗,咸不顾小人之怨。在汉太宗,亦除妖言诽
谤之令。臣愚以为宜除妖谤赏告之法,以隆天父养物之仁。”帝不即从,而相诬
告者滋甚。帝乃下诏:“敢以诽谤相告者,以所告者罪罪之。”於是遂绝。校事
刘慈等,自黄初初数年之间,举吏民奸罪以万数,柔皆请惩虚实;其馀小小挂法
者,不过罚金。四年,迁为廷尉。
魏初,三公无事,又希与朝政。柔上疏曰:“天地以四时成功,元首以辅弼
兴治;成汤仗阿衡之佐,文、武凭旦、望之力,逮至汉初,萧、曹之俦并以元勋
代作心膂,此皆明王圣主任臣於上,贤相良辅股肱於下也。今公辅之臣,皆国之
栋梁,民所具瞻,而置之三事,不使知政,遂各偃息养高,鲜有进纳,诚非朝廷
崇用大臣之义,大臣献可替否之谓也。古者刑政有疑,辄议於槐棘之下。自今之
后,朝有疑议及刑狱大事,宜数以咨访三公。三公朝朔望之日,又可特延入,讲
论得失,博尽事情,庶有裨起天听,弘益大化。”帝嘉纳焉。
帝以宿嫌,欲枉法诛治书执法鲍勋,而柔固执不从诏命。帝怒甚,遂召柔诣
台;遣使者承指至廷尉考竟勋,勋死乃遣柔还寺。
明帝即位,封柔延寿亭侯。时博士执经,柔上疏曰:“臣闻遵道重学,圣人
洪训;褒文崇儒,帝者明义。昔汉末陵迟,礼乐崩坏,雄战虎争,以战陈为务,
遂使儒林之群,幽隐而不显。太祖初兴,愍其如此,在於拨乱之际,并使郡县立
教学之官。高祖即位,遂阐其业,兴复辟雍,州立课试,於是天下之士,复闻庠
序之教,亲俎豆之礼焉。陛下临政,允迪叡哲,敷弘大猷,光济先轨,虽夏启之
承基,周成之继业,诚无以加也。然今博士皆经明行脩,一国清选,而使迁除限
不过长,惧非所以崇显儒术,帅励怠惰也。孔子称‘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故楚
礼申公,学士锐精,汉隆卓茂,摚鹁耗健3家晕┦空撸乐ㄞ矗账冢�
宜随学行优劣,待以不次之位。敦崇道教,以劝学者,於化为弘。”帝纳之。
后大兴殿舍,百姓劳役;广采众女,充盈后宫;后宫皇子连夭,继嗣未育。
柔上疏曰:“二虏狡猾,潜自讲肄,谋动干戈,未图束手;宜畜养将士,缮治甲
兵,以逸待之。而顷兴造殿舍,上下劳扰;若使吴、蜀知人虚实,通谋并势,复
俱送死,甚不易也。昔汉文惜十家之资,不营小台之娱;去病虑匈奴之害,不遑
治第之事。况今所损者非惟百金之费,所忧者非徒北狄之患乎?可粗成见所营立,
以充朝宴之仪。乞罢作者,使得就农。二方平定,复可徐兴。昔轩辕以二十五子,
传祚弥远;周室以姬国四十,历年滋多。陛下聪达,穷理尽性,而顷皇子连多夭
逝,熊罴之祥又未感应。群下之心,莫不悒戚。周礼,天子后妃以下百二十人,
嫔嫱之仪,既以盛矣。窃闻后庭之数,或复过之,圣嗣不昌,殆能由此。臣愚以
为可妙简淑媛,以备内官之数,其馀尽遣还家。且以育精养神,专静为宝。如此,
则螽斯之徵,可庶而致矣。”帝报曰:“知卿忠允,乃心王室,辄克昌言;他复
以闻。”
时猎法甚峻。宜阳典农刘龟窃於禁内射兔,其功曹张京诣校事言之。帝匿京
名,收龟付狱。柔表请告者名,帝大怒曰:“刘龟当死,乃敢猎吾禁地。送龟廷
尉,廷尉便当考掠,何复请告者主名,吾岂妄收龟邪?”柔曰:“廷尉,天下之
平也,安得以至尊喜怒而毁法乎?”重复为奏,辞指深切。帝意寤,乃下京名。
即还讯,各当其罪。
时制,吏遭大丧者,百日后皆给役。有司徒吏解弘遭父丧,后有军事,受敕
当行,以疾病为辞。诏怒曰:“汝非曾、闵,何言毁邪?”促收考竟。柔见弘信
甚羸劣,奏陈其事,宜加宽贷。帝乃诏曰:“孝哉弘也!其原之。”
初,公孙渊兄晃,为叔父恭任内侍,先渊未反,数陈其变。及渊谋逆,帝不
忍巿斩,欲就狱杀之。柔上疏曰:“书称‘用罪伐厥死,用德彰厥善’,此王制
之明典也。晃及妻子,叛逆之类,诚应枭县,勿使遗育。而臣窃闻晃先数自归,
陈渊祸萌,虽为凶族,原心可恕。夫仲尼亮司马牛之忧,祁奚明叔向之过,在昔
之美义也。臣以为晃信有言,宜贷其死;苟自无言,便当巿斩。今进不赦其命,
退不彰其罪,闭著囹圄,使自引分,四方观国,或疑此举也。”帝不听,竟遣使
赍金屑饮晃及其妻子,赐以棺、衣,殡敛於宅。【孙盛曰:闻五帝无诰誓之文,
三王无盟祝之事,然则盟誓之文,始自三季,质任之作,起於周微。夫贞夫之一,
则天地可动,机心内萌,则鸥鸟不下。况信不足焉而祈物之必附,猜生於我而望
彼之必怀,何异挟冰求温,抱炭希凉者哉?且夫要功之伦,陵肆之类,莫不背情
任计,昧利忘亲,纵怀慈孝之爱,或虑倾身之祸。是以周、郑交恶,汉高请羹,
隗嚣捐子,马超背父,其为酷忍如此之极也,安在其因质委诚,取任永固哉?世
主若能远览先王闲邪之至道,近鉴狡肆徇利之凶心,胜之以解网之仁,致之以来
苏之惠,耀之以雷霆之威,润之以时雨之施,则不恭可敛衽於一朝,炰哮可屈膝
於象魏矣。何必拘厥亲以来其情,逼所爱以制其命乎?苟不能然,而仗夫计术,
笼之以权数,检之以一切,虽览一室而庶徵於四海,法生鄙局,冀或半之暂益,
自不得不有不忍之刑,以遂孥戮之罚,亦犹渎盟由乎一人,而云俾坠其师,无克
遗育之言耳。岂得复引四罪不及之典,司马牛获宥之义乎?假令任者皆不保其父
兄,辄有二三之言,曲哀其意而悉活之,则长人子危亲自存之悖。子弟虽质,必
无刑戮之忧,父兄虽逆,终无剿绝之虑。柔不究明此术非盛王之道,宜开张远义,
蠲此近制,而陈法内之刑以申一人之命,可谓心存小善,非王者之体。古者杀人
之中,又有仁焉。刑之於狱,未为失也。臣松之以为辨章事理,贵得当时之宜,
无为虚唱大言而终归无用。浮诞之论,不切於实,犹若画魑魅之象,而踬於犬马
之形也。质任之兴,非【防】仿近世,况三方鼎峙,辽东偏远,羁其亲属以防未
然,不为非矣。柔谓晃有先言之善,宜蒙原心之宥。而盛责柔不能开张远理,蠲
此近制。不达此言竟为何谓?若云猜防为非,质任宜废,是谓应大明先王之道,
不预任者生死也。晃之为任,历年已久,岂得於杀活之际,方论至理之本。是何
异丛棘既繁,事须判决,空论刑措之美,无闻当不之实哉?其为迂阔,亦已甚矣,
汉高事穷理迫,权以济亲,而总之酷忍之科,既已大有所诬。且自古以来,未有
子弟妄告父兄以图全身者,自存之悖,未之或闻。晃以兄告弟,而其事果验。谓
晃应杀,将以遏防。若言之亦死,不言亦死,岂不杜归善之心,失正刑之中哉?
若赵括之母,以先请获免,锺会之兄,以密言全子,古今此比,盖为不少。晃之
前言,事同斯例,而独遇否闭,良可哀哉!】
是时,杀禁地鹿者身死,财产没官,有能觉告者厚加赏赐。柔上疏曰:“圣
王之御世,莫不以广农为务,俭用为资。夫农广则谷积,用俭则财畜,畜财积谷
而有忧患之虞者,未之有也。古者,一夫不耕,或为之饥;一妇不织,或为之寒。
中间已来,百姓供给众役,亲田者既减,加顷复有猎禁,群鹿犯暴,残食生苗,
处处为害,所伤不赀。民虽障防,力不能御。至如荥阳左右,周数百里,岁略不
收,元元之命,实可矜伤。方今天下生财者甚少,而麋鹿之损者甚多。卒有兵戎
之役,凶年之灾,将无以待之。惟陛下览先圣之所念,愍稼穑之艰难,宽放民间,
使得捕鹿,遂除其禁,则众庶久济,莫不悦豫矣。”【魏名臣奏载柔上疏曰:
“臣深思陛下所以不早取此鹿者,诚欲使极蕃息,然后大取以为军国之用。然臣
窃以为今鹿但有日耗,终无从得多也。何以知之?今禁地广轮且千馀里,臣下计
无虑其中有虎大小六百头,狼有五百头,狐万头。使大虎一头三日食一鹿,一虎
一岁百二十鹿,是为六百头虎一岁食七万二千头鹿也。使十狼日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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