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酷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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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新世界-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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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锋冷血热,一股殷红的龙卷风在白弓当中打出一个豁口。水仙压了压眉毛,纵身跃上右手边一座土丘,坠落的刀在脚边扎出一排倒刺。飞扬的尘土溅了一身,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抬腿掸去鞋面上的脏污。鞋是有个人送的,一直极少上身,说起来这人和自己一样小气,可就是因为小气,才让人懂得疼惜。
  骨头望着他脸上的神色,想起小时候喜欢蹲在巷口吃独食,油腻腻的甜馅饼,一口下去满满的芝麻,有几次吃饼吃得正带劲,遇上了霸道的孩子头儿,饼子被踢飞在地上,滚满了泥巴。他看在眼里,只能干着急。等那小赤佬走开,忍不住把饼捡起来,吹吹尘土,想继续往嘴里送。可饼子已经扁了,芝麻糊了一地,到底是不能吃了。他暗暗觉得水仙脸上的表情就像被人踩烂了食物的小孩子,但,又有哪个孩子会在半夜持刀杀人呢?
  他脑袋里很乱,可是眼下的情形容不得他有半点迟疑。他咬牙、进攻,动作稍显仓促,水仙看出了端倪,从土丘上跳下来,右脚在地上扎出半边马步,左脚向他虚浮的底盘横扫。
  骨头被逼得一个趔跌,但还是稳住,才一回身,一簇寒光对着右眼笔直捅了过来!
  他侧头,刀身呼啸着过去,在脸上刮了一圈,又回转过来,仅仅一分之差,差点被削了鼻子。他也出刀,刀背水一样拂过水仙的衣袖,一路送到喉咙口。水仙微微吃惊,手中刀顺着下巴滑落,挂在他脖子上。
  骨头微垂了眼角,发现脚下已是万丈深渊,崖壁陡峭,暗不见底。
  进一步死一对,退一步灭一双!
  骨头来的时候就没想着回去。黄雀死的那晚,他就再没了活下去的念想,五年了,他苟延残喘活下来,就是为了这一天,就是为了同他鱼死网破!
  他脚下迈进,脸色凛然,刀卷着风,向前抄送。
  水仙一辈子在筹谋里度过,因而脑袋里转的飞快,比那刀还要快。他头朝肩上一点,避开刀,十指微张,反扣了他的手往自己身上带。骨头只觉天空在头顶上旋了一圈,稍一定神,水仙已将他压在了怀里。
  夜愈加的黑,月分外的明。一阵风过来,满山破碎的白光。
  骨头打了个哆嗦,药水在他身体里流淌,孕育着邪恶。从前水仙父子就用这玩意儿灌过他,让他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成为一头嗜血的畜生。他觉得异样的冷,然而他需要这种彻骨的寒冷,因为冷,所以要用别人的血来暖一暖。
  他抬起眼角,看见水仙压低了下巴看过来,眼光里很温暖,带着点缱绻的依恋。眼镜从他高拔的鼻梁上滑落,在地上折成两半,他丢下刀,缓缓吻住了他的额头。
  骨头整个的懵了一下,他不明白!
  水仙一路吻下去,嘴唇很热,也很坚定,空出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巧的□□,对准他的胰脏射出一颗子弹。
  巨大的痛楚破灭了所有幻想,那致命的一击让骨头骤然间清醒过来,这个人,到死了都在玩他!他厉叫,失去了控制一般在他怀里剧烈挣扎,腾出手一个劲儿往他身上捅,没有路数,没有目的,只是发了狠的戳!
  两人拧作一团,臃肿的影子滚在地上,时圆时细。
  尘土飞扬,月光变得很脏。
  风烟荡尽,山石上先露出水仙的一只手。
  他站起来,咳嗽着,咳出许多血。
  骨头爬在地上,血液从身下蔓延出来,红而灼热,像夏日里怒放的玫瑰一样載着他。过了会儿,水仙从那头走过来,手里攥着枪,步履蹒跚却又迫人,那一刻骨头觉得他像极了上帝,一半是人一半是恶魔。
  “我不是没有爱过你,可是——”水仙叹了口气,剩下的话他只能用子弹弥补。钢珠一颗颗落在地上,沙土水漂似的炸开来,留出一个个圆圆的坑。
  骨头往后滚了两遭,忽然身形一顿,十指□□土里,上身笔直折起,眼里泛起煞人的红光。
  爱?!
  他蓦的大笑。
  谁,能将爱恨分明,谁,能把生死看透!
  水仙偏了偏脑袋,似是不解,似是不屑。他举手,枪口上移,补出两颗子弹,一颗落在肩上,一颗横穿胸口,他完全可以让他立即毙命,可他不急,不急着让他死。
  风。
  水仙放下枪,目光从骨头身上离开,望向了更远的地方。
  对山,寸草不生的地面上徐徐烧着一支烟。
  周蝎薄唇一抿,把十字瞄准器对准了骨头。
作者有话要说:  

  ☆、12

  药水消融,神经燃烧,骨头再也感觉不到一丝疼痛。子弹密密的落在身上,却不能把他打烂在土里,他缓缓站起,龇牙瞠目,像狼,像虎,像魔,像鬼,可就是半点也不像人。
  水仙下意识退了两步,生平第一次他感到了惶恐,几年前一个夜晚,对方就是这样把一族二十来口人撕成肉片。
  眼前这人,只是披上了蝉的皮!
  兽的嘶吼从骨头身体里爆发,响彻天穹。他俯下身,风驰电掣,冲了过去。水仙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压在了身下,他瞪大了眼,不可置信的看上去,骨头的眼珠已由黑转为怒张的红色,尖厉的牙齿劈头盖脸凿下来,一口便是一块活生生的肉。
  疼呐!
  疼得天旋地转,疼得生无可恋。
  水仙几近晕厥,然而求生的欲念让他痛苦的清醒着,他大口喘气,他的血和他的血交缠在一起,散发出呛人的腥味。
  他蜷了蜷手指,没错,他还有枪。
  他挣出一只手,两指插进骨头腰间的弹孔里翻搅。骨头周身震了一震,松开嘴,惨叫了出来。趁这个当儿,他压着他的肩膀翻了个个儿,枪眼子抵住太阳穴,只待一发。
  骨头岔开了腿在地上乱蹬,扭过半边脖子,赤手挡住了枪口。他开枪,把他五根手指都轰飞了出去!血像开了闸似的笔直向上喷射,浇得两人满脸全是。骨头掏心挖肺的嘶吼一声,揪起他的头发朝身后猛扯。水仙仰着头,巨大的压力迫使他张开了嘴,那五根手指头扣在头顶上,像是带着核一般的能量,一寸寸吃进头皮里去。血从身体的每个末梢涌上来,铺天卷地的噁心,眼前像笼了层红罩子,看什么都蘸着层血。
  血,从他七窍里流出。
  而骨头的太阳穴上,枪口又一次戳了进去。
  周蝎咬着嘴唇,扣下扳机。
  子弹飞梭着穿入水仙的右脑勺,还没来得及出去,骨头手指突然朝里一扣,捏爆了他的脑袋。
  周蝎闭上眼睛,苦涩的笑着,他抬起手,狠狠给了自己一嘴巴。明明是恨毒了他,可为什么下不去手,为什么不能看着他去死!他悲怆的身体直立起来,狙击枪高高举过头顶,像是投降,又像是宣泄。他漫无目的的朝天上放枪,子弹咻咻的射向月亮,到了半空又折下去,砸落在漂了霜的土层上,像冰雹。
作者有话要说:  

  ☆、13

  鬼爷上山的时候,山顶上已经没了人。凌晨时分天蒙蒙亮,狼藉的地面上横着一具死尸。脑袋完全碎了,辨不出五官和形状,只有四溅的血肉在沙土上展开成一个鬼气森森的笑脸。
  他跪下身,把手放在死人的胸口上,很熟悉的触感,可就是太熟悉了,反让他觉得不真实。贴着衣料摸下去,腰肢,大腿,小腿,水一样的流畅,再后来,他摸到了那双布鞋。鞋面很旧,但却很牢靠,应该维护得相当好。
  水仙蹲监狱的时候,他去探视过好几趟,可统共只送过一双鞋。事实上那时自己手里也很拮据,实在不想破费的,无奈他自杀未遂,被狱警狠狠收拾了一顿,浑身肿胀得穿不上衣服,不表示一下实在不像话。布鞋刚从铁栏外面递进去,就被水仙一把抢在怀里,抱着礼物他显得分外高兴,烂梨子一样的脸上笑出一股孩子气。他觉得肉痛,当然只是为了那双鞋子的钱,于是用命令的口气说:“要死,也得穿着这鞋去死!”
  山上起了风,清晨的风总是那么冷,吹得人眼窝发酸,他以为自己哭了,于是抬手抹了抹眼睛,然而手掌上干巴巴的什么也没有,即便有过什么,也该被风吹干了。
  骨头跌跌撞撞走在小金门路上,血从伤口哧哧冒出来,在绵延的小路上铺出一条鲜艳的毯子。几步之遥的地方便是他们的小饭馆,想来周蝎还没回去,店里黑灯瞎火,寂静如死。
  他一早就看见了他,枪口后面那双纠结的眼睛,还有漫天乱飞的茫然的子弹,他知道他恨他,因为爱所以恨的恨。他是不该回来的,可是除了这个人,他实在想不起还能去找谁。反正横竖都是一下,该还的,迟早都是要还,谁也逃不掉。
  药效渐退,疼痛一层层上来,像无底的黑洞吞噬了他。贴着一根线电杆他滑下去,眼见身体一点点干瘪,像游乐场水池上放干了水的充气鸭子。那时他指着那团鲜艳的塑料问:“爹,它死了么?”爹在小丑的面孔下对他微笑:“都没活过,何来的死?”
  乌鸦在头顶上周而复始的盘旋,嘶鸣,一声连着一声,悲惨欲绝。
  月色淡去,新的一天在屋檐背后俳佪,承载着更深重的罪孽与苦痛。那人朝他走来,沉重的黑影子翩跹着,一点点笼罩了他。他很疼,疼到颤栗,疼到无以复加,手隔了层衣料在那儿使劲的拧,抓,把皮肉撕得粉碎。等那人上来,他已然麻木,他放开了手,想让所有的所有随风而散,都还给他,可是,二十年的恩怨纠葛,二十三条人命,他就算死一百回也偿还不了!
  他没有力气再去看,再去想,那人蹲下来,持久的对视。持久的对视中他们牢牢记住,持久的对视中他们狠狠忘却。
  他吃力的伸出断掌,放在周蝎脸上。“下山的时候我看了看天上,这天,多么的宽广。”
  周蝎皱起眉头,他觉得噁心,觉得他脏,他丢开他的手,强硬的拗起脖子,咬紧牙齿一个字一个字的说:“这天地再广,也容不下你我!” 
  这天杀的畜生,他灭了他全家,用一把大火把他烧成一团烂泥!害的他只能别人的皮肉里苟活!这样的人,根本不配活着,他要他死,要他死无葬身之地!
  骨头在他面前很低很低的垂下头,他的腿上放着被他丢下来的手,他近乎痴迷的望着它,厚厚的血痂包裹着,没有手指,也没有丝毫用处,这样他就不会再杀人了吧?
  周蝎恶狠狠的笑着,像是要把一口恶气全笑出来。他打开一只麻布袋子,兜头兜脸的向他罩下去,骨头弓着身子,只是任他摆布。麻布袋被收紧了口,拖行在粗糙的巷路上,袋子里很黑,很紧,也很温暖,他蜷成一团,像母胎里的婴儿,周身血污,却因为没有沾染尘世而干净。
  “黄雀,”他轻声说,“我是真的没有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  咩。。。。。

  ☆、14

  风正猛,云正黑。太阳虚浮在天上,抛下几缕轻飘飘的白光。
  广安路上一片死气沉沉,干净得连只蚂蚁都没有。元首府前的台阶上高低错落着两排卫兵,一律腰佩军刀手持机枪,是个齐齐整整威风凛凛的模样。
  这时一辆摩托轰鸣着从道路那头驶来,驾驶座上低低的伏了个人,戴着头盔,黑布蒙了半张脸,看不清面貌。摩托经过大门的时候,一只麻布袋子从上面掉下来,袋子里填满了硬邦邦的东西,一路滚到台阶下发出很大的响声。布面上斑驳的结满了血迹,很脏。
  几个卫兵抄身上前,警觉的枪口先按住了袋子,直到确认里面没有声息,才缓缓放下了枪。领头的不屑于动这垃圾货,便支使小兵:“你,把里面东西倒出来瞧瞧!”麻布袋子又脏又破,腥气扑鼻。小兵一脸不情愿的上去,捂着鼻子一边打开了袋口,小心翼翼的往下蜕到一半,他惊呼了一声,紧跟着围观的几个兵也纷纷往后退了好几步。
  那里面竟掏出一个血糊糊的人!
  消息很快传到了元首的耳朵里。此时元首正在站在穿衣镜前,一丝不苟的拾缀衣裳。元首是极爱打扮的一个人,对于衣着有着偏执般的讲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元首在这方面却稍许有些过分,不但要自己美,还容不得别人邋遢,上至自己的衣帽鞋履,下至中央军的制服,都要亲手设计一番。他长得一般英俊,身材却是万里挑一的好,肌肉紧实,肩膀宽阔,加之家里人清一色全是长腿子——水仙太长,长得老跌跤;到了长子豹这儿,稍许协调点,然而长归长,长得有点儿马虎,像哈哈镜里的罗马柱;及至挨到他,才是刚刚好的比例,潇洒流畅得像山上下来的两股清泉。
  元首翻着领子,一脸的鄙夷:“真该建座集中营把这群疯子统统丢进去杀光,死猫死狗尽往这儿丢,这次直接送个死人上来。”他按住一角领头,霍的转过身来,“还愣着干什么,出去吧,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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